法院庭审民事普通提纲

第一审普通(简易)程序民事案件

庭情况。 庭 审 提 纲 书记员:现在准备开庭。首先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

原告:×××到庭没有?

诉讼代理人:×××到庭没有?

被 告:×××到庭没有?

诉讼代理人:×××到庭没有?

第三人:×××到庭没有?

诉讼代理人:×××到庭没有?

书记员:宣布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下面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诉讼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庭纪律,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1、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旁听: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2、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3、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4、不得发言、提问;5、不得吸烟、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6、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其退出法庭;对哄闹、冲击法庭;污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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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已全部到庭(如被告未到庭:原告×××及诉讼代理人×××已到庭,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审判员)开庭。

审判长:请坐下。

审判长:下面核对当事人的身份。

原 告:(姓名、有无曾用名或别名、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诉讼代理人:(律师陈述身份情况及代理权限,自然人则查明情况同当事人)

被 告:

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

诉讼代理人: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审判长:(若无异议)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本庭核对无误,且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没有异议,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活动。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和义务,本庭已向你们书面告知,并送达了《举证通知书》和《诉讼风险提示书》,各方当事人是否收到、是否清楚?

原告:

被告:

2

第三人:

审判长:※※省※※※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简易程序: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今天在※※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与被告×××###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1、(不公开审理),※※省※※※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简易程序加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因本案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商业秘密)。本院今天在※※法庭依法不公开审理原告×××与被告×××###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2、(缺席审理),※※省※※※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简易程序: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今天在※※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与被告×××###纠纷一案,【因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本案按撤诉处理。】【因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本案依法缺席审理。现在开庭】【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则表述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2条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到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如属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则表述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9条的规定第三人×××诉原告×××、被告×××###一案按撤诉处理。现在开庭。】

本案由※※※人民法院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 3

××、×××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担任记录(本案由※※※人民法院审判员×××独任审理,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当事人认为法庭组成人员与你们一方或双方有亲属关系、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 告:

被 告:

第三人: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的证人是否到庭?(简易程序: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审判长:证人暂时退庭,听候法庭传唤。

审判长:法庭准备阶段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进行当庭陈述。当事人应当围绕诉讼请求和主张、争议焦点等与案件有直接联系的内容进行陈述。一方陈述时另一方不得随意打断对方的发言,不允许双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互相谩骂或者人身攻击。如要发言,须举手示意经审判长许可。现在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进行。下面由当事人依序进行陈述。

原 告:

被 告:

第三人:

审判长:当事人陈述有遗漏的,可以补充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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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告:

被 告:

第三人:

审判长:本庭听取了双方当事人针对案件的事实及各自的主张所做的陈述发言,认为双方对案件事实的××部分及××主张均无争议,本庭予以确认。但双方就本案××部分、××主张尚存有较大争议,本案法庭调查的重点应紧紧围绕上述争执焦点进行。对本庭上述意见,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在陈述中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将有可能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庭前交换证据的)鉴于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繁多,本庭已在庭审前组织双方交换证据。现对双方当事人无争议的下述证据予以确认(宣读确认的证据明细)。已经确认的证据可以在法庭辩论阶段引用。

原告方的:

被告方的:

第三人方的:※

※审判长:鉴于本案双方就案件事实、责任承担分歧较大,本庭对双方当事人当庭举证质证分段分序进行。首先由双方就本案争议的×××方面依序举证质证。※

审判长:下面,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由当事人 5

依序举证、质证。

原 告:

被 告:

第三人:

审判长:询问各方对证据的质证意见。

… … … …

审判长:传原告方(或被告方、第三人)证人×××出庭作证。 审判长:查明证人身份(可安排由审判员×××主持)。 … … … …

审判长: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事实出庭作证,是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也是对国家法律的尊重。在作证时,应客观公正地提供证言;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提问,但应用明确、肯定或否定的方式回答各方询问;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如有意歪曲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言,将要承担法律责任,证人×××听清楚了吗?

证 人:

审判长:证人×××,现就你知道的事实向本庭作证。 证 人: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证言有无意见?

原 告:

被 告:

第三人: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可向证人发问,证人应接受质询。 … … … …

审判长:为查明事实,本庭向证人询问几个问题。

6

… … … …

审判长:下面,法庭宣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审判员宣读)。

… … … …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上述证据有无意见?

原 告:

被 告:

第三人: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有无问题向对方发问的?答话方要实事求是回答,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提问,但应用明确、肯定或否定方式回答询问。

… … … …

审判长: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本庭向各方当事人询问几个问题。 原 告:

被 告:

第三人:

※审判长:下面由双方就×××方面依序举证质证。(提纲同上)※ 审判长:经征求合议庭成员的意见,对通过当庭质证的下列当事人所举之证,法院调取之证的法律效力进行确认。

原告方的:

被告方的:

第三人方的:

法院依职权调取的:

审判长:下面,本庭就经过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 … …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开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 7

人应当紧紧围绕案件的事实有无、争议焦点、责任大小和适用法律建议等具体问题进行辩论。辩论应当实事求是,以法以理理服人。现在开始依序辩论发言。

原 告:

被 告:

第三人: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

原 告:

被 告:

第三人:

※(如发现尚有案件事实没有查清,需恢复法庭调查则表述为:中止法庭辩论,恢复法庭调查……。调查结束后则表述为:法庭调查结束,恢复法庭辩论……)※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现在,各方当事人可以发表最后意见。 原 告:

被 告:

第三人:

审判长:经过各方当事人当庭陈述、当庭举证、质证、当庭辩论和法庭听述、听证、听辩,本庭认为本案事实基本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在由法庭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属于法律规定的应当调解的情形的直接宣布由本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发表调解意见)

原 告:

被 告:

第三人:

审判长:鉴于各方当事人愿意调解的意见,本庭根据本案事实、 8

双方责任和法律规定,进行当庭调解,各方当事人可以发表调解意见。(先由各方当事人提出调解方案,当事人意见不一致的,合议庭要讲清法律规定,分清责任,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必要时,合议庭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请求提出调解方案,供双方当事人考虑。)。

原 告:

被 告:

第三人:

审判长:刚才,法庭在双方表示愿意调解的基础上,依法进行了调解,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 … … …

审判长:本庭认为,原告与被告及第三人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经法庭主持,达成民事调解协议,该协议内容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予以确认。

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是否请求本院依照上述协议的内容制作民事调解书?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审判长: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本院将依据本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并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 9

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离婚等案件)本庭将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另行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要求送达生效的)本院将依据本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并送交当事人,待双方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望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请各方当事人明示态度。

原 告:

被 告:

第三人:※

※(不要求制作调解书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审判长:现在闭庭。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核对笔录并签名。

※调解不成,适用本段。

审判长:由于当事人一方不同意调解(或双方分歧太大),调解不成,本庭将依法裁判。裁判前,由合议庭对本案进行评议,评议时将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见,现在宣布休庭,择日另行宣判。

※如当庭宣判,适用本段。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全体起立。原告×××与被告××× 10

一案,合议庭认真进行了评议。下面,根据(简明概述当事人诉讼的内容,法庭查明认定的案件事实、判决的理由和适用的法律等):

判决如下:… …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省※※※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书十日内送达。

审判长:现在闭庭。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核对笔录并签名。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当事人、旁听人员退庭。

原告:

原告诉讼代理人: 审判长:

被告: 审判员:

被告诉讼代理人: 审判员:

第三人: ××××年××月××日 第三人诉讼代理人: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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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审判人员应注意的问题

一、遵守庭审时间,严格按照开庭时间进入审判庭。

二、庭审时穿着法袍或者按照时令季节着装,并佩带国徽,保持上下身的着装

色调、款式的一致性。

三、书记员先行进入审判庭,审判员进入审判庭按照审判长居中前后各一个审

判员的序列进入,应当精神抖擞、步伐稳健。

四、审判人员进入审判庭后,不可与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有过于亲

热的言行举动,在问话语气、形体动作等方面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以免当事人产

生不公正的合理怀疑。

五、审判员应专注庭审,不可做与庭审无关的事情,应保持良好的坐姿:不可

以手托腮、不可抽烟、不可接听手提电话、不可翘“二郎腿”两腿抖动、不可谈笑

与本案无关的事情。

六、审判过程中应使用法言法语。维护法庭秩序,应先敲击法槌。制止旁听人

员进入审判区,表述为:旁听人员请遵守法庭纪律,不要进入审判区。制止当事人

打断对方陈述,表述为:原告×××或被告×××或第三人×××,请遵守法庭纪

律,不要打断对方发言,原告×××或被告×××或第三人×××请继续陈述发言。制止当事人坐姿不雅,表述为:原告×××或被告×××或第三人×××,请保持

良好的坐姿。制止多次违反法庭纪律的旁听人员,表述为:旁听人员再次提醒你必

须遵守法庭纪律,否则本庭将责令你退出法庭。制止多次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表

述为:原告×××或被告×××或第三人×××,你多次违反法庭纪律,本庭现对

你进行口头训诫,不得再犯。

法槌使用规定 (摘抄)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使用法槌:(一)宣布开庭、继续开庭;(二)宣布休

庭、闭庭;(三)宣布判决、裁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法槌:(一)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违反《中

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妨害审判活动,扰乱法庭秩序的;(二)诉讼参与

人的陈述与本案无关或者重复陈述的;(三)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认为有必要使用法

槌的其他情形。

三、审判长、独任审判员使用法槌的程序如下:(一)宣布开庭、继续开庭时,

先敲击法槌,后宣布开庭、继续开庭;(二)宣布休庭、闭庭时,先宣布休庭、闭庭,后敲击法槌;(三)宣布判决、裁定时,先宣布判决、裁定,后敲击法槌;(四)其他情

形使用法槌时,应当先敲击法槌,后对庭审进程作出指令。审判长,独任审判员在

使用法槌时,一般敲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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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民事案件庭审提纲

民事诉讼 模拟法庭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

庭审提纲

书记员:(书记员开庭前应依次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1、查明原告人、被告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

2、入庭宣布法庭规则。

书记员(站立)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准发言、提问;

(4)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关闭无线通讯工具。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给予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时,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后,审判长宣布全体坐下。

4、合议庭组成人员、诉讼参与人就座后,书记员当庭向审判长报告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全体起立(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开庭。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审判长: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当事人是法人的,核对法人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原告(被告、第三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系近亲属的,核对与当事人的关系。委托代理人系

律师,核对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要求出示律师执业证和宣读委托书及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 ___________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 _________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经核对无误,且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没有异议,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审判长:本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之规定,在本院第×审判庭,依法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第三人×××,(案由)一案。(不公开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之规定,依法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现在向当事人交待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法庭纪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7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46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的权利。对合议庭以上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所确定的主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1条、第52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第130条规定:原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审判长:分别询问原告、被告、第三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刚才审判长交待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和应当遵守的诉讼秩序听清楚了没有?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__________不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不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不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审判长:原告陈述起诉的请求和理由,或者宣读起诉状(代理人宣读起诉状的,询问原告对起诉内容有无补充)。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被告进行答辩或者宣读答辩状(代理人宣读答辩状的,询问被告对起诉内容有无补充)。

被告阿中:___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我方依法予以驳回。我方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应当由农老师和那拨小学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弟七十二条规定,而此案中阿中是过失行为导致的结果,因此可以推定阿中是不需要对此侵权行为负主要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弟二十二条弟二款和第三款,弟六十条的规定,学校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去做好安全设施建设保障学生的人身和其他安全的,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而明显学校在这一方面做的很有欠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弟九条规定教师完全有义务为学生提供安全的设备进行学习,农老师的行为明显是不合法的,不能把责任都往学生身上贴。教育局是国家教育专门行政机关应该做出合理的不损害学生利益的决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审判长归纳当事人争议的焦点)①??②??

审判长:原告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被告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第三人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审判长:现在由原告方出示证据。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被告方进行质证。

被告:______我对原告的证据三有异议,我方承认用过打火机,但是反对对

方的法律推理,用打火机这个行为与承担主要责任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当时我的当事人是看到楼下很多同学和摩托车才往旁边一扔的,属于紧急避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弟七十二条,因为紧急避险而发生的侵权行为应该适当承担责任,而不是主要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方出示证据。

被告:证据一:阿中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据二:阿中同学阿伟的书面证人证言一份,该证据证明六州小学有安排阿中全班及其他班进行实践课的事实,而且说学校对于规章制度就只是老师平时说一下,并没有在实践课之前检查; 还证实当时农老师不在阿中所在的教室,在二楼其他教室,此外阿伟承认当时看到了阿中玩打火机,但是没有予以制止, 证据二:那拨县民政局出具的那拨县属

于国家级贫困县的证明一份,这一点有力证明了学校安排学生去刷墙的直接原因, 学校经费确实有困难但是也不能让一个五年级的学生去做刷墙这种很危险的事

情;证据三:教育局出示的证明要去检查学校的通知书;证据四: 阿中刷墙所在教室照片一张,从这张照片可以看出当时学校没有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装置; ___

从刚才原告的证据三的照片可以看出学校在阿中他们上实践课的旁边有很多易燃易爆的油气罐,这是造成这起爆炸事故的最主要的

审判长:被告继续进行举证

审判长:原告方进行质证。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原告方进行质证。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被告方进行质证。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原告方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被告方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

被告阿中:__________________从刚才原告的证据三的照片可以看出学校在阿中他们上实践课的旁边有很多易燃易爆的油气罐,这是造成这起爆炸事故的最主要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在这里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围绕本案争议焦点,结合法庭调查的具体情况以及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的综合性发言,辩论中应当实事求是,在法律范围内尊重客观事实,以理服人,不应涉及本案无关的问题和进行人身攻击,以求得对方的理解及法院的支持。

审判长:现在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被告阿中:_______阿中只是五年级的学生还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学校安排的刷墙这种事情都没有予以反对, 以他的 认识水平他完全无法预见到油气的爆炸力度和他玩打火机可能会达到和引起的后果。他往旁边扔的行为也是符合紧急避险的,牺牲了较小的利益而保护了较大的利益,就这一点法庭就应该重点考虑 减轻被告阿中的责任。学校安全隐患太过于明显,在学校安全设施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农老师更应该加强监督和提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轮由审判长询问诉讼各方有无新的辩论意见,如有再进行二轮辩论)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原告在辩论中提到了??;被告在辩论中认为??;第三人在辩论中的意见是??

审判长:现在由当事人作最后陈述,陈述应当表明主要诉讼请求,是否改变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如何处理等内容。

审判长:原告作最后陈述。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被告作最后陈述。

被告:___现在在我国较偏远的贫困地区,学校普遍偷工减料,忽视学生的人身安全,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够, 安全问题是一个较普遍且突出的问题,学校在这方面应该加强建设和管理。 教育局也应该在国家财产中适当增加社会基础设施的投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宣传有关法律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之规定,判决前能够调解的可以进行调解。原告是否同意调解?被告是否同意调解?第三人是否同意调解?(各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可以休庭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将具体条款记入笔录,各方当事人在庭审记录中签字盖章,及时制作调解书送达。如有一方不同意调解的,继续审理)

审判长:由于原告(或被告、第三人)不同意调解。现在休庭,由合议庭评议,评议后继续开庭(敲击法槌)。

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各就各位,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

书记员:坐下。

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继续开庭。本案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认为:

①需要裁定的内容;

②原告(被告、第三人)举出的(什么)证据符合证据的“三性”予以确认,采信,(什么)证据经合议庭评议不符合证据的“三性”不予采信;

③对证人×××的证言符合(或不符合具体内容)予以确认采信(或不予确认采信);

④据此,合议庭对本案认定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的规定,现在宣判。

书记员:全体起立。

审判长:根据法律(具体条款)规定,判决如下:??

(宣布判决主文内容,诉讼费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宣布)坐下。

(宣告离婚判决后告知:原、被告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审判长:今天是口头宣判,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年×月×日×时到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领取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界满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上诉期限为十五日。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3条2、3款之规定,法庭笔录当庭宣读或者由当事人自己阅读,如认为笔录无误应当签名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书记员记明情况附卷。

审判长:现在闭庭(敲击法槌)。

对定期宣判的案件,适用以下程序:

审判长:鉴于原、被告不同意调解,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本案定于×年×月×日×时在本院第×审判庭宣判,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准时出庭。定期宣判的案件,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3条2、3款之规定,法庭笔录当庭宣读或者由当事人自己阅读,如认为笔录无误应当签名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书记员记明情况附卷。

审判长:现在休庭(敲击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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