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管理制度

库 房 管 理 制 度

一 、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库房人员管理行为,强化公司仓储物资管理,提高公司仓储物资管理,提高公司仓储物资的流动效率,提高仓储物资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保证物资安全,降低风险,依据国家、企业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库房、料场,包括厂内存放和厂外寄存的物资。

二、库房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第一条:库房管理人员应负责管理库房所有物资的(出)入库、储存、保管、组织检验及账务报表的登记等工作。

第二条: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分类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堆放合理,排放整齐。

第三条:库房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和部门的物品存仓。

第四条:任何人员除验收工作所需外,不准将库房物资试用试看。

第五条:库管人员对手续齐全物资(进)出仓应当即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账务处理日清日结。应保证账物相符,经常核对,并随时受单位主管或财务部稽核人员的抽点。

第六条:每月库房应盘点一次,检查货物实存与物资明细账是否一致。每年6月底和年终由财务人员和审计事务所进行抽查盘点,并填具盘存报表。

第七条:库房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应及时上报,由主管领导组织有关岗位人员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处理,仓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可口”的违纪做法。

第八条:保管物资未经领导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借出,成套物资一律不准拆件零发。

第九条库管人员包括建账、标示、填单等所有记录必须采用国家同意标准,复核规范化标准,禁止使用土名或过时废止的标准。

第十条:实行“零”库存物资,由条件的应单独对方,标签要注明是“零”库存,单独建账,每月清点一次。

第十一条:库房实行定额管理,正常情况下要控制在公司规定范围内,设备如有年修或大修需增加定额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要说明原因。 第十二条:所有数据必须及时录入或生成相关单据,数据通过共享提供给各有权使用单位。

三、物资领用,发放审批制度

第一条:各部门支领物料,必须填制领料单,并要有领用人授权审批人签字,缺一不可。

第二条:库管人员应严格按先办出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先出库后补办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和白条顶库。

第三条:各种物资材料的外借、转让和外售,一律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属于赠送的物品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用。

第四条:公司工程项目用各种材料,由工程主管领导(项目经理或工程项目负责人)部门审批,遵循谁使用谁办理支领手续,并按使用单位汇总。

第五条:各种工量卡具、贵重物品以及按规定列入以旧换新目录的物品的支领,必须严格执行以旧换新制度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登记。

第六条:生产厂对其他各种物料消耗的支领,依生产车间(工段)由厂长明确支领审批人。库房原则上一切物资的对外发放都要凭领料单支取,库房审核使用单位的领料单,无误后给使用单位开寄售物资出库单,领料人、发料人在寄售物资出库单上签字后发料。

第七条:生产厂之间调拨支领的材料,收入和发出双方必须分别做材料收入、发出业务处理。

四、物资入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库房接受采购部门通知后,依据采购计划和中标记录或合同订单收料,无采购计划或合同订单有权拒收。库房依据采购计划和中标记录按采购合同条款的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进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寄售单,寄售单必须按月份注明计划编码,由送货员、库管

员、供应方经手人及相关主管部门或计划申报单位验收人在寄售单上签字后方可入库。

第二条:按重量验收的材料均需要在规定磅房过磅计量。依据技术部的检斤单、质检报告,可按日汇总生成或逐单生成收料单。

第三条:五金电料、备品备件、三材等依采购计划或合同订单收料,组织计划的提出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需在使用中对质量做出判定的供应部门对物资的质量承担相关责任,反之验收部门承担其相关责任。验收合格后再系统内开据收料单,收料单必须将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写清楚,点检一致。

第四条:因急需而直接进入生产使用的物资未能经过库房存放,也应办理入库手续,但同时办理出库支领手续,以便能真实反映企业物流量。

第五条:对于外购物资验收入库之前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拒收。在验收入库手续办理后,使用过程中返现由不合格现象,要求退货,由库管员通过供应部门通知供货商按质量异议处理。退货时填开红字收料单并由提货人签字,待结算时扣除。

第六条:物资入库实行货位管理,即分类编号一致,或位置放固定,以位号,随到随取。

五、物资入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库房发放物资遵循计划原则,按谁报计划就有哪个部门支领的原则。

第二条:库管人员依据领料单与实发数量确认实际出库数量,并按管理需要分部门、单位确认支出。

第三条:支领物资出库要认真核对名称、规格、数量及相关辅助计量。

第四条:发出货物退回,由领用部门开据红字领料单,库管人员签收,并问明原因,作出库回冲处理。

六、积压物处理制度

第一条:积压物资的确认标准,以库房存料最近3个月无领用情况为准,其中不包括使用周期超出3个月的备品备件或是存放周期超过6个月,但明确知道未来肯定要用的物资。

第二条:库房要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货龄分析,确认积压物资,明确标明积压原因,如工艺设备改变,或过期报废等。提出处理意见,如报损、出售、交换、拆用等,减值处理等。

第三条:财务部汇总各库房的积压物资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总经理批准后返库房留存。库房需结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待实际处理时,做出库核销,财务部做账务处理。

第四条:报废物资与处理比照积压物资的处理方法。

七、以旧换新物资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对各种工具、仪器仪表、有色金属(如铜、铝、铂等)实行以旧换新。

第二条:工具、仪器仪表的以旧换新以等量交换,并由主管领导或授权人签字,车间要及时调整工具卡片台账。

第三条:有色金属施行严格的回收计量入库,库房在发放此类物品时,可采用按件发放的等量互换。对于计量发放的电线、电缆类,应计量回收登入以旧换新台账。

第四条:凡回收到库房的废旧物资分类检斤。废钢铁类、废铜、废铝等。由库房登记以旧换新台账,待处理后销账。

第五条:备品备件以旧换新明细:

1、有色金属类:各种风渣口套、电偶、结晶器、铜轴承架、割把、焊把、割咀、焊钳 等,铜、铝制品及备件。

2、工具类:包括各种工具。

3、各种不锈钢筛板、筛网及制品。

4、橡胶制品:如输送带等纯橡胶制品。

5、轴承类:各种规格轴承。

6、电器、仪表类:接触器、继电器、空开、线圈、触头触点、开关类等电器元件。

7、阀门管件类:直径小于100的各种阀门,油任、外丝、内丝、法兰盘等水暖件。

8、水泵、空压机、机车件类:如机车用启动机、发电机等。

9、各种电池类

10、液压气动阀、电磁阀及元件

八、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库房系物资保管种地,除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库房。

第二条:库房应防卫严密慎防盗窃,贵重材料应特别储存,并予加锁。

第三条:一切进库房人员不准携带火种、背包、手提袋等物品。

第四条:库房范围不准点明火,并于明显处标示“严禁烟火”,易燃易爆的危险性材料应与其他材料隔离保管。

第五条:各种有毒、有害等特殊物品应单独存放在相对安全的地点,并作出明显标志,明确告知其危险性,严格保管使用存放说明。

第六条:库房管理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库房门窗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库房的安全。

第七条:库房内及其附近应置消防设备,并于适当位置设置消防器材配置图,以策安全;库房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施用实效,并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八条:收发高处物料要受用牢固的梯子,禁止脚蹬货架。

第九条:收发易碎的物料要轻拿轻放,存放时应妥善保管禁止码垛存放。

第十条:收发整理电动机时严禁吊挂机轴。

第十一条:严禁私拉扯电线。

九、 以旧换新

以旧换新的目的:保证生产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备件消耗,降低库存资金,减少资金浪费。

以旧换新的范围:所有更换后有形备件均回收;易耗品、小辅料用完美形状的不回收;技改项目消耗件不在回收范围内。

以旧换新的要求:

1、从库房支出设备坚持以旧换新的原则,库房建立台账,注明编码、备件名称、规格型号、支领日期、支领人、回收数量、回收人、支领件与回收件要一一对应。

2、已经换新后的旧件要集中分类存放,账物相符。

3、更换下来的修旧备件部执行依旧换新,库房单独建立台账,台账上由的备件生产厂不能采购。

4、为保证生菜正常进行,回收件可以滞后3天回收,超期回收新件发放人负责。

5、为保证该制度执行,机动部备件管理科不定期查库房列出清单,机动部根据清单与审计、销售确认后由综合业务科负责外售。

6、生产厂要为废旧备件处理提供方便。

十、岗位职责

1、做好各种物资的消耗统计工作,并做好定期盘点。

2、及时反馈消耗、库存信息,保障各生产单位的备件供应。

3、协助保管做好物件的收发存放工作。

4、对分管范围内的失误承担责任。

5、定期检查仓库物资三清情况(规格、材质、数量)核对并抽查库内帐物卡,检查库存。

6、认真学习落实三规一制,提出对三规一制的修改、完善意见。

7、完成上级交给的临时任务。

 

第二篇:浅谈酒店库房管理制度

浅谈酒店库房管理制度

酒店库房的岗位职责:

在领班的安排下,做好仓库管理工作,负责管事部库房用品的领用、验收、保管及发入工作。 酒店库房管理制度

1、仓库的分类:

酒店的仓库总的来说有:餐饮部的鲜货仓、干货仓、蔬菜仓、肉食仓、冰果仓、烟酒、饮品仓,商场部的百货仓、工艺品仓、烟酒仓、食品仓、山货仓,动力部的油库、石油气库,建筑,装修材料仓,管家部的清洁剂、液、粉、洁具仓,绿化部的花盆、花泥、种子、肥料、杀虫药剂仓,机械、汽车零配仓,陶瓷小货仓,家具设备仓等等。

2、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5@p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5@p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可按实际验收; ③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对购进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2)验收后,要根据#5@p上列明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和金额填写验收单,一式四份,其中一份自存,一份留仓库记账,一份交采购员报销,一份交材料会计。

3、入库存放:

(1)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

(2)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3)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4)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4、保管与抽查:

(1)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抽查:

①仓管员要经常对所管物资进行抽查,检查实物与卡片或记账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及时查对;

②材料会计或有关管理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5、领发物资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门准备;

②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部门各单位的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仓管员一份,凭单入账;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账;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3)货物计价:

①货物一般按进价发出,若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进价,一般按平均价发出。

②需调出酒店以外的单位的物资,一般按原进价或平均价加手续费和管理费调出。

6、盘点:

(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

(2)将盘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

(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7、记账:

(1)设立账簿和登记账,账簿要整齐、全面、一目了然;

(2)账簿要分类设置,物资要分品种、型号、规格等设立账户;

(3)记账时要先审核#5@p和验收单,无误后再入账,发现有差错时及时解决,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账;

(4)审核验收单、领料单要手续完善后才能入账,否则要退回仓管员补齐手续后才能入账;

(5)发出的物资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月终出现的发货计价差额分品种列表一式三份,记账员、部门、财务部各一份;

(6)直拨物资的收发,同其他入库物资一样入账;

(7)调出本酒店的物资所用的管理费、手续费,不得用来冲减材料成本,应由财务部冲减费用;

(8)进口物资要按#5@p的数量、金额、税金、检疫费等如实折为单价人民币入账,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9)对于#5@p、税单、检疫费等尚未到的进口物资,于月底估价发放,待#5@p、税单、检疫费等收到、冲减估价后,再按实入账,并调整暂估价,报财务部材料会计调整三级账;

(10)月底按时将材料会计报表连同验收单、领料单等报送财务部材料会计;

(11)与仓管员校对实物账,每月与财务部材料会计对账,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8、建立档案制度:

(1)仓库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和实物账簿;

(2)材料会计的档案有验收单、领料单、材料明细账和材料会计报表。

9、物品、原材料采购制度

物品库存量应根据酒店货源渠道的特点,以掌握在一个季度销售量的一倍库存量为宜。材料存量应以两月使用量为限,物料及备用品库存量不得超过三个月的用量。

坚持“凡国内能解决的不在国外进口,凡本地区能解决的不到外地采购”的规定。 各项物品、商品、原材料的采购,必须遵守市场管理及外贸管理的规定。

计划外采购或特殊、急用物品的采购,各部门知会财务部并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凡购进物料,尤其是定制品,采购部门应坚持先取样品,征得使用部门同意后,方进行定制或采购。

高额进货和长期定货,均应通过签订合同的办法进行。

从国外购进原材料、物品、商品等,凡动用外汇的,不论金额大小一律必须取得总经理的批准,方予

采购,否则财务部拒绝付款。

凡不按上述规定采购者,财务部以及业务部门的财会人员,应一律拒绝支付,并上报给总经理处理。

10、物品、原材料盘查制度

物品、原材料、物料在盘点中发生的溢损,应对自然溢损和人为溢损分别作出处理。 自然溢损:

(1)物品、原材料、物料采购进仓后,在盘点中出现的干耗或吸潮升溢,如食品中的米面及其制品、干杂货等,在升损率合理的范围内,可填制升损报告,经主管审查后,视“营业外收入”或“管理费”科目内处理;

(2)超出合理升损率的损耗或溢余,应先填制升损报告书,查明原因,说明情况,报部门经理审查,按规定在“营业外收入”或“管理费”科目内处理。

人为溢损:人为溢损应查明原因,根据单据报部门经理审查,按有关规定在“待处理收入”或“待处理费用”科目处理。

11、物品、原材料损耗处理制度

物品及原材料、物料发生变质、霉坏,失去使用(食用)价值,需要作报损、报废处理。 保管人员填报“物品、原材料变质霉坏报损、报废报告表”,据实说明坏、废原因,并经业务部门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经理或财务部审批。

对核实并核准报损、报废的物品、原材料的残骸,由报废部门送交废旧物品仓库处理。 报损、报废由有关部门会同财务部审查,提出意见,并呈报总经理审批。

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处理报损、报废的损失金额。

12、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由仓管部根据餐饮部门需要、订出各类正常库存货物的月使用量,制定月度采购计划一式四份,交总经理审批,然后交采购部采购。

当采购部接到总经理审批同意的采购计划后,仓管部、食品采购组、采购部经理、总经理室各留一份备查,由仓管部根据食品部门的需求情况,定出各类物资的最低库存量和最高

库存量。

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各类货物采取定期补给的办法。

13、能源采购管理制度

酒店工程部油库根据各类能源的使用情况,编制各类能源的使用量,制定出季度使用计划和年度使用计划。

制定实际采购使用量的季度计划和年度计划(一式四份)交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交采购部按计划采购。

按照酒店设备和车辆的油、气消耗情况以及营业状况,定出油库、气库在不同季节的最低、最高库存量,并填写请购单,交采购部经理呈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交能源采购组办理。 超出季节和年度使用计划而需增加能源的请购,必须另填写请购单,提前一个月办理。 当采购部接到工程部油库请购单后,应立即进行报价,将请购单送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将请购单其中一联送回工程部油库以备验收之用,一联交能源采购组。

14、能源提运管理制度

采购部根据油库请购单提出的采购能源品名、规格、数量进行采购。

采购部将采购能源的手续办理好后,将有关单据、#5@p或随货同行单、提货单、提货地点、单位地址、电话等以及办妥提运证后,连同填写委托提货单据,交油库办理签收手续,便以安排提运。

各类油类、气类的验收手续,按油库验收的有关细则办理。

提货完毕,应及时通知铁路卸车专线负责人,把空车拖走。

验收情况要及时报告采购部。

15、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酒店仓库的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5@p数量不符,

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部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账,并送采购部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短缺、变质、霉烂、变形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为提高各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办理领料的有关手续。

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主管批准方可领料。

各部门领用物料的下月补给计划应在月底报送仓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送仓管部。

物料出仓必须严格办理出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单”,并验明物料的规格、数量,经仓库主管签署,审批发货。仓库应及时记账及送财务部一份。

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白条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

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作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领导批准,据以列账,并报财务部一份。

为配合供应部门编好采购计划,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采购部、财务部各一份。

各项材料、物资均应制订最低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部根据库存情况及时

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供应部根据请购数量进行订货,以控制库存数量。

仓管部因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承担。如仓库按最低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部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部承担。

16、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仓库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仓库内不准会客,不准带人到仓库范围参观。

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试用试看仓库商品物资。

仓库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进仓。

仓库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17、仓库防火制度

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保证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仓库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设防爆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标明性能名称。

仓库的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浅谈酒店库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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