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供应中心工作流程

消毒供应中心工作流程

回收 → 分类→ 清洗→ 消毒→ 干燥→ 检查→ 包装→ 灭菌→ 储存→ 发放

一.回收

1使用者将其重复使用后器械、器具、物品进行初步处理分类放至于封闭的专用容器中,由该岗工作人员每日定时收集、密闭运送,在去污区进行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点与核查。 2被阮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者用双层密闭包装并标明感染性疾病的名称,由消毒供应中心单独回收处理。

3外来医疗器械回收时在合理防护下,接收、检查器械的质量情况并进行记录接收日期、器械数量、是否含植入物及数量并签字。

4使用后的回收运送工具及时清洗、消毒、漂洗、干燥备用。

二.分类

根据器械、物品的材质、精密程度等进行分类,并交于洗涤人员清点,布类物品与洗衣房收送人员进行交接并查看洗涤质量。

三.清洗

清洗方法包括手工清洗与机械清洗,机械清洗适用于大部分常规器械的清洗,手工清洗适用于精密、复杂器械的清洗和有机物污染较重器械的初步处理。

1. 手工清洗操作程序

(1)普通器械清洗操作程序

① 冲洗:将器械、器具和物品置于流动水下冲洗,初步去除污染物。

② 洗涤:冲洗后,应用酶清洁剂或其它清洁剂浸泡后刷洗、擦洗。

③ 洗涤后用流动水冲洗或刷洗。

④ 终末漂洗:用纯化水进行冲洗。

(2) 阮病毒感染器械清洗操作流程

阮病毒感染器械:先浸泡于1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再经过清洗、再消毒、漂洗、干燥、包装、灭菌(压力蒸汽灭菌选用132°C,30min);每次处理工作结束后,立即消毒清洗器具,更换个人防护用品,立即进行卫生洗手和手消毒。

(3)气性坏疽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感染器械的操作流程

采用含氯消毒剂2000mg/L浸泡30 min后,有明显污染物时应采用含氯消毒剂5000mg/L浸泡60min后,再经过清洗、再消毒、漂洗、干燥、包装、灭菌(压力蒸汽灭菌选用132°C,30min);每次处理工作结束后,立即消毒清洗器具,更换个人防护用品,立即进行卫生洗手和手消毒。

2. 机械清洗步骤:根据洗涤物品选择适当清洗程序清洗法方法及注意事项符合设备说明及标准要求。

台式超声清洗操作:适用于精密、复杂器械的超声洗涤。

① 冲洗:于流动水下冲洗器械,初步去除污染物。

② 洗涤:清洗器内注入洗涤用水,并添加清洁剂,水温应≤45℃.应将器械放入篮筐内,浸没在水下,腔内注满水,超声洗涤时间3-5min,可根据器械污染情况适当延长清洗时间,不宜超过10min.

③ 终末漂洗:用纯化水。

喷淋清洗操作:适用于金属器械、橡胶导管洗涤。

金属器械P6—05: 预清洗120秒 → 水温升至40℃时加入1:270多酶清洗液清洗400秒 → 纯水漂洗140秒 → 水温升至93℃时消毒180秒同时

上润滑剂 → 温度120℃干燥1100秒结束

橡胶导管P4—03:水温升至40℃时加入1:270多酶清洗液清洗400秒 → 纯

水漂洗140秒 → 水温升至80℃时消毒600秒 → 温度80℃干燥1500秒

结束

四.消毒

(1)器械、器具和物品经过清洗后在消毒,首选机械热力消毒。

(2)机械清洗采用湿热消毒时温度时间达到以下要求:

消毒后直接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物品,湿热消毒温度应≥90℃≥5min或A0值≥3000;

消毒后继续灭菌处理的,其湿热消毒温度为≥90℃≥1min或A0值≥600;

(3) 手工清洗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选择湿热消毒方法的温度、时间必须达到

规范要求:90℃≥1min,80℃≥5min,75℃≥30min,70℃≥100min.

五.干燥

1将消毒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放入电热鼓风干燥箱干燥,金属类干燥温度70-90℃,塑胶类温度65-75℃.禁忌使用自然干燥方法。

2穿刺针、手术吸引头等管腔类器械易使用压力气枪进行辅助干燥处理。

3不耐热器械根据材质可采用95%乙醇进行干燥处理。

六.器械的检查与保养

采用目测或使用带光源放大镜对干燥后的每件器械进行检查:包括洁净度、完整性、功能、规格、数量检查等。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处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功能完好,无毁损。

(1) 清洗质量检查不合格,应重新处理;有锈迹,应除锈;器械功能毁损或锈蚀严

重,应及时维修或报废。

(2) 应使用润滑剂进行器械保养。

(3) 带电源器械应进行绝缘性能等安全性检查。

七.包装

包括器械装配、包装、封包、注明标识等步骤。器械及敷料分室包装。

1器械装配:

①包装前核对器械的种类、规格和数量,拆卸的器械进行组装。手术器械摆放在篮筐或有孔的盘中进行配套包装。

② 治疗盘、碗、盆等器皿,宜单独包装。

③ 剪刀和血管钳等轴节类器械保持开放,打一锁扣。有盖的器皿打开盖子,摞放的器皿间

用纱布隔开。

④ 管腔类物品盘绕放置,保持管腔通畅;精细器械、鋭器等采取保护措施。

⑤ 灭菌包重量要求:器械包不宜超过7公斤,敷料包不宜超过5公斤。

⑥ 灭菌包体积要求: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不宜超过30㎝×30㎝×50㎝.

2包装方法及包装材料

①灭菌物品的包装方法可采取闭合式和密封式包装。

②手术器械采用闭合式包装方法,应由两层包装材料分两次包装。

③根据灭菌方法、器械使用频率、储存运输条件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

④ 开放式的储槽不应用于灭菌物品的包装,可重复使用的纺织品必须一用一清洗,呈洁净

无损状态。

⑤ 硬质容器按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使用与操作。

3封包程序

①封包严密,松紧适度,保持闭合完好性。

②采用闭合式包装方法,使用灭菌专用胶带封包,胶带长度与灭菌包体积、重量相适宜。使用灭菌胶带作十字形或双条封包。

③采用纸塑包装袋密封包装方法其密封宽度大于6mm,包装两端空间至少留2.5cm。

④医用热封机在每日使用前核定参数信息的准确性,检查密封宽度、密封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⑤ 硬质容器设置安全锁装置,无菌屏障完整性破坏时应可识别。

4.注明标识

灭菌物品的包装的标识注明灭菌器编号、物品名称、包装者、检查者、运行批次、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标识具有追溯性。

八.灭菌

分为压力蒸汽灭菌、干热灭菌。灭菌操作程序包括设备运行前准备、灭菌装载、灭菌器运行操作、灭菌后卸载等步骤。

1. 压力蒸汽灭菌

(1)设备运行前准备

① 每天设备运行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灭菌器压力表处在“零”的位置;灭菌器柜门密

封圈平整无损坏,柜门安全锁扣灵活、安全有效;灭菌柜内冷凝水排出口通畅,柜内壁清洁;电源、水源、蒸汽、压缩空气等运行条件符合设备要求。

② 进行灭菌器的预热。

③ 灭菌前空载进行B-D试验。

(2)装载

① 应使用专用灭菌架装载灭菌物品,灭菌包之间应留间隙,其上下左右间隔至少2.5厘米,

以利于灭菌介质的穿透。

② 纺织类物品应放置于上层、竖放,金属器械类放置于下层。

③ 手术器械包、硬质容器应平放,盆、盘、碗应斜放,包内容器开口朝向一致;玻璃瓶等

底部无孔的器皿类物品应倒立或侧放;纸塑包装应侧放,利于蒸汽进入和冷空气排出。 ④ 装载量不应超过柜室容积的90%,不小于5%。

(3)灭菌操作

每日B-D测试灭菌器合格后才能开始当日的灭菌工作,测试灭菌效果项目包括观察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及设备运行状况,灭菌过程监测应符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标准中相关规定要求,档案留存3年以上。

(4)无菌物品的卸载

①从灭菌器取出的物品,待温度降至室温时方可移动,冷却时间大于30分钟。

②确认灭菌过程合格,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合格;检查有无湿包现象,防止无菌物品的损坏与污染。无菌包掉落地上或误放到不洁之处应视为污染。

2.干热灭菌

操作程序

1.将物品放入启闭式饭盒内,放入干烤箱内,关闭箱门.

2.接通电源,开启开关,温度达到160度时计时2小时.

3.待灭菌时间到后,关闭开关,切断电源.

4.待干烤温度下降后,打开箱门,取出物品.

注意事项

1.所烤物品沥干水分后再装箱干烤.

2.灭菌后先断电,温度降到40度以下再开箱,以防止玻璃器皿炸裂.

3.物品包装不能过大,安放的物品不能超过烤箱的高度的2/3,物品间应留有空隙,粉剂

和油脂的厚度不得超过1.3厘米.

4.灭菌时间从达到灭菌所需温度时算起.

5.发生意外时,首先切断电源,但烤箱门不可马上打开,防止事故发生.

6.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准温度准时间进行干烤灭菌.

九.储存

(1)灭菌后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在无菌物品存放区。

(2)存放架距地面高度25厘米,距墙5厘米,据天花板50厘米。

(3)物品放置固定位置,设定标识。接触无菌物品前手消毒。

(4)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应干燥,包装后专架存放。

(5)温度小于25℃,湿度小于60%,纺织品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7天,使用一次性纸塑包装、硬质容器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 为6个月。

十.无菌物品发放

1.无菌物品发放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按临床需求将核对后的消毒灭菌诊疗物品放置封闭的下送车内,由专人专车下送到位。

3.发放时确认无菌物品的有效性,外来手术器械和本院的植入性器械在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4.发放记录具有可追溯性,记录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出库日期、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等

5. 诊疗包在有效期内、包装规格、标识齐全

6 .及时清洗运送无菌物品的器具与车,干燥存放。

 

第二篇:消毒供应室的工作流程

消毒供应室工作流程

供应室是医院内各种无菌物品的供应单位,它担负着医疗器械的清洗、包装、消毒和供应工作。如果消毒不彻底会引起全院性感染,供应物品不完善可影响诊断与治疗,因此做好供应室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医院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布局合理,符合供应流程,职责分明,制度完善等手段,确保供应质量的前提。

消毒供应中心标准流程(十个环节)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干燥---器械检查、保养---包装---灭菌---储存---发放。

一、回收:

1、器械、物品包使用后,科室及时装入污物箱内密闭保存,避免干燥。并在箱盖记录包名称及数量。以便与供应室交接。避免在使用科室清点、核对污染器械、物品,减少交叉感染。

2、供应室工作人员定时8:30AM、3PM带上清洁的污物箱按照规定的路线到临床科室回收污物箱回收到科内。并与临床科室人员交接、记录。

3、回收后,回收人与清洗人员交接物品数量,并清点、核对包内物品是否齐全。每次回收后,清洁消毒回收箱,干燥存放。

4、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和医疗废物不得回收到消毒供应中心转再运处理。

二、分类:

1、按个人防护要求着装,与下收人员交接回收物品数量。

2、根据器械不同材质、性状、精密程度、污染状况进行分类。

3、损伤性废物投入利器盒内,感染性废物投入黄色污物袋内。

三、清洗:

1、不同器械、物品,采用不同的清洗方法。目前我院暂采用手洗方法清洗。

2、清洗基本流程:预洗(自来水)----清洗(手工+酶)---漂洗(自来水)---消毒(湿热消毒)---终末漂洗(去离子水或蒸馏水)

(1)预洗(3-5min):用流水去除明显的污物(若污物变干,可多浸泡几分钟)

(2)酶洗(2-5min):酶可以分解有机物,抑菌防锈,自然降解,无残留,水温20-40°C,带关节的器械尽量打开。已凝固或污染严重处水面下刷洗。

(3)漂洗:用自来水冲洗(2-4min)。

(4)终末漂洗:采用离子水或蒸馏水冲洗。

四、消毒:我院选用湿热方法(≥90度的水温,≥时间5min).

五、干燥:

1、宜选用干燥设备进行干燥处理。根据我院无干燥设备的情况下,使用消毒的低纤维絮擦布对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干燥处理。

2、穿刺针、手术吸引头等管腔器械,使用95%乙醇进行干燥处理。

3、不应使用自然干燥方法进行干燥。

六、器械检查与保养:

1、采用目测对干燥后的每件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处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功能完好,无损毁。

2、清洗质量不合格的,应重新处理;有锈迹,应除锈;器械功能损毁或锈蚀严重,应及时维修或报废。

3、应使用润滑剂进行器械保养。不应使用石蜡油等非水溶性的产品作为润滑剂。

七、包装:

1 器械与敷料应分室包装。

2 包装者首先检查包装质量,在灯光下检查准备好的清洁干燥的(纺织类)包布,无破损,方可使用。

2 包装者再核对器械的种类、规格和数量,拆卸的器械应进行组装。核对内容是否齐全。齐全才能包装。

3 盘、盆、碗等器皿单独包装。剪刀和血管钳等轴节类器械不应完全锁扣。有盖的器皿应开盖,摞放的器皿间应用吸湿布、纱布或医用吸水纸隔开;管腔类物品应盘绕放置,保持管腔通畅;精细器械、锐器等采取保护措施。

4 灭菌物品包装采用闭合式包装方法,由2层包装材料分2次包装。密封式包装如使用纸袋、纸塑袋等材料,可使用一层单独包装器械。 5 包装重量:器械包重量不宜超过7公斤,敷料包重量不宜超过5公斤。灭菌包体积不超过 30cm×30cm×25cm。

6 包装完后,每包外都应贴灭菌化学指示物。闭合式包装使用专用胶带,胶带长度应与灭菌包体积、重量相适宜,松紧适度。封包应严密,保持闭合完好性。高度危险性物品灭菌包内还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

7 所需灭菌物品包装的标识应注明物品名称、包装者等内容。灭菌前注明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标识应具有追溯性。

八 灭菌:

1)检查灭菌前的准备、灭菌物品的装载、灭菌操作、无菌物品卸载和灭菌效果监测是否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

2)每批次确认灭菌过程合格,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合格。检查无湿包现象及无无菌物品污染和损坏。以上都符合要求才视为质量合格。

九、储存

1 灭菌后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在无菌物品存放区。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应去除外包装后,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

2 物品存放架或柜应距地面高度20~25cm,离墙5cm~10cm,距天花板50cm。

3 物品放置应固定位置,设置标识。接触无菌物品前应洗手或手消毒。 4 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应干燥、包装后专架存放。

5 灭菌物品储存有效期:储存无菌物品间室内环境温度在﹤24°C、湿度<70°C。使用纺织品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4d;未达到环境标准时,有效期宜为7d。 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个月;使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医用无纺布包装的无菌

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使用一次性纸塑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硬质容器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

十、 无菌物品发放

1、发放者按要求着装并洗手或手消毒,在按使用科室需要发放。

2、无菌物品发放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3、发放时应确认无菌物品的有效性。植入物及植入性手术器械应在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4、发放的无菌物品都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没有,不得发放。

5、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的发放应记录出库日期、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等。过期物品不得发放。

6、运送无菌物品的器具使用后,应清洁处理,干燥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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