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

医院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控能力,提升消防管理水平,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加大消防设施的监督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医院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

一、院长:XXX为医院消防安全自我评估第一责任人,副院长:XXX为消防安全自我评估直接责任人;

二、成立由医院副院长XXx负责专(兼)职人员参加的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小组,具体负责医院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制度的实施;

三、评估小组成员由:XXX(医院院长);XXX(医院副院长);XXX(医院后勤主任)XXX(医院保安队长);XXX(医院院办主任)组成;

四、医院消防评估领导小组,为提高医院消防应急救援能力,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四个能力”,主要包括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等四项内容。

五、医院通过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自我评估,及时掌握医院消防工作中的消防安全隐患,医院经常对重点部位重点检查,确保医院全年消防安全工作任务的落实;使评估工作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

六、根据《辽宁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暂行规定》,医院每月开展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活动,如实填写《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评估表》,经评估人员签字,消防安全责任人确认后,报消防支队备案。

七、对自我评估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问题,消防安全评估小组要按照医院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落实整改内容和整改责任人,及时消除隐患。

八、对公安消防机构在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评估小组要重点检查督办。

九、做好消防安全自我评估相关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应当包括评估的单位、时间、评估的人员组成、评估的范围和内容、现场检查测试情况、评估的结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需要加强的工作意见或者建议等方面内容,评估人员应签字,检查记录应存档备查。

管理在于创新,创新在于发展。医院将不断完善评价机制,并将其细化、制度化,形成医院日常工作的一项长效机制,促进医院经营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

医院消防评估领导小组

2014年7月1日

 

第二篇:医院消防安全制度

医院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医院财产和职工、病员生命的安全,保障医疗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随时接受上经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消防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对医院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并由院长确定一名院领导为防火负责人,具体负责医院的消防管理和监督工作。

各科室负责人,病房护士长是本科室、病房防火责任人,对所在科室、病房防火工作负责。各岗位的职工对本岗位的防火工作负责。

3.医院各级、各岗位必须认真履行法定的消防工作职责,全体职工都必须自觉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4.任何人在发现火警时,都应当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5.医院应把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为医疗业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做好以下防火工作: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全院职工中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火意识,增强防火观念。积极做好火灾的预防工作,减少或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2)定期召开防火工作会议,分析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研究整改的措施和方法。

(3)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配备足够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4)制定、建立和完善医院防火制度,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伍,并开展训练活动。

(5)听取防火职能部门对医院防火工作的汇报,采纳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6)医院在新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中,对平面布局、消防通道、防火间距、消防供水等要全面考虑,统筹安排。。

6.各级防火责任人应做好本部门防火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教育本部门和各岗位人员遵守执行医院制定的以下防火制度:

(1)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科室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和使用的管理,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处吸烟、烤火或其他火源热源的使用。

(2)不准私烧电炉或高温电热器具,因工作需要经医院领导批准,允许使用的科室,要加强管理,定人使用,并做到人走、停电时关闭电源。

(3)用火、用气、用电和电器使用部门应经常进行安全自查,发现不安全的地方和因素,应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4)有贵重设备,精密仪器的科室要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并经常对设备、仪器及电源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电压不正常时不得使用,人走、停电时应关闭电源。

(5)各科室各部位要爱护和保管好所在科室、部位的灭火设备和器材,使之良好好用,不得随意损坏,一旦发现损坏,要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查明原因,视情况赔偿。

(6)不得隐瞒火灾,发生火灾时要勇于扑救,并报火警电话“119”。

7、违反本制度的科室或个人造成火灾事故的,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触及法律和有关规定的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绩和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或报请上级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濮阳金桥医院

20xx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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