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医师岗位职责

公共卫生医师岗位职责

1、公共卫生医师岗位职责

1.在全科团队组长的领导和质量监控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公共卫生条线的考核要求,做好本责任区的预防保健工作的工作任务。

2.协助团队成员完成健康档案的资料更新工作。了解本社区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热分布特征,与全科医师一道制定相关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

3.负责本区域内适龄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掌握计划免疫工作规程,及时完成接种补漏工作和季节性有价疫苗接种工作,并完成建册建簿。

4.认真执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做好传染病人家访指导,疫源地处理制度和漏报调查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5.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卫生法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提高群策群力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6.掌握本社区慢性病人的基本情况,协助责任全科医生做好慢性病人的随访和健康教育工作。

7.配合完成中心下达团队的其他临行时工作任务。

2、公共卫生主管医师的岗位职责

1、承担社区居民和集体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及传染病人的管理。

2、承担社区开展的妇幼保健工作。

3、承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一级预防为主的管理工作。

4、承担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工作。

5、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根据健康人群、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不同需求,完成预防保健管理工作。

6、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7、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参与精神病人管理与康复指导。

8、组织开展学习村医培训工作。

9、配合全科医师开展相关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3、公共卫生医师岗位职责

公共卫生医师在县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和精神病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完成各项工作。

一、承担社区居民和集体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人的管理。

二、承担社区开展的妇幼保健工作。

三、承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一级预防为主的管理工作。

四、承担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工作。

五、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根据健康人群、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不同需求,完成预防保健管理工作。

六、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普及卫生知识,制定与实施社区干预计划,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七、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参与精神病人管理与康复指导。

八、配合全科医师开展相关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九、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休闲、娱乐、学习等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

 

第二篇:公共卫生科岗位职责

长山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

工作职责

一、 院长职责:

1、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公共

卫生服务工作。

3、负责组织领导对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职工进行考核、奖惩、

调配等工作

4、 组织相关科室做好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5、检查督促财务收支情况,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医院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经费 。

二、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做好分管的其它工作。

三、妇女保健职责

1、认真做好辖区内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女职工保健等妇女保健工作,负责早孕登记、建册、高危孕产妇筛查、登记、随访以及管理范围内孕妇产前产后的访视。

2、严格遵守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工作规范,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咨询服务,发放避孕药具。

3、开展妇女保健健康教育工作,普及优生优育、妇女常见病及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4、做好辖区内妇女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5、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妇女保健工作。

6、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表册的登记,做好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按期上报所在区妇幼保健院(站)。

7、认真参加相关工作例会和培训,深入居民区,加强检查与指导。

8、承担上级布置的各项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9、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儿童保健岗位职责

1、按照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常规工作。

2、建立辖区内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

3、建立本辖区0—7岁儿童健康档案,掌握本辖区儿童健康状况、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4、在社区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5、做好辖区内儿童保健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6、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提高儿童保健专业技术水平。

7、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8、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健康教育、老年人健康、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中心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评价、记录与总结等工作,并接受上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检查与考评等。

2、负责组织与开展本辖区居民的主要卫生问题及行为危险因素的调查研究,针对社区内高危人群的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做好控烟限酒、合理营养、心理平衡、适量运动的指导与行为干预等工作。

3、负责组织定期开展社区居民的健康教育讲座,普及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与保健知识;开展居民健康知识与健康行为的检查与评估,提高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4、负责开展社会人群的精神卫生健康、残疾预防与康复的健康教育;及特殊人群如儿童、妇女、青少年、老年等人群的健康教育工作。

5、负责中心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的编印与发放工作,提高健康教育资料的入户率和健康教育处方的利用率与针对性。

6、负责中心健康教育宣传栏或板报的定期更换与资料的留存工作。

7、负责组织与参与各种卫生宣传日的社会人群健康教育宣传

与咨询活动。

8、负责社区居民健康档案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9、做好健康档案文本借阅工作,按规定手续办理借阅、归还工作。

10、负责中心健康工作资料的收集与留存工作,建立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11、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计划免疫岗位职责

1、及时掌握本辖区儿童(包括外来儿童)情况,建立新生儿预防接种卡、证,按免疫程序的规定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实施预防接种的安全注射。

2、提出疫苗需求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疫苗效果的监测工作。

3、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保养工作,建立冷链运转记录。

4、进行常规接种率报告,针对传染病和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或事故进行报告。

5、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健康教育,对外来儿童家长进行计划免疫知识宣教。

6、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7、准确掌握辖区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中接种对象的变动情况,定期对辖区内流动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

登记簿。对集贸市场和外来人口较密集的地方进行上门串户接种,消除免疫空白点。

8、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小学学生预防接种情况,定期查漏补种,杜绝发生因漏种而引发相关传染病的爆发。

9、承担上级布置的各项计划免疫工作任务。

10、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传染病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传染病上报工作,对法定传染病,按规定时限上报,并按规定做好传染病登记卡的保密工作。

2、每天按时检查门诊日志,做好登记、认真核实传染病登记卡项目,避免缺项,杜绝错卡及死卡现象。及时与疾控机构交换疫情,使传染病报告达到及时、正确。

3、督促中心有关科室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每周各科核对一次,每月底对各科室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自查。

4、对传染病登记卡进行分类,认真逐项填写访视单,交访视人员,并督促其认真.及时进行访视,把好访视质量关。

5、按时参加区疾病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工作月会,并做好疫情的核对和分析工作。

6、及时、准确上报月报表及其他报表。

7、做好各种资料保存工作,并将各种资料装订成册。

8、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的防治知识。

9、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重型精神病患者、康复工作管理岗位职责

1、熟悉并掌握责任社区各类慢性疾病的患、重型精神病人、居民因急、慢性疾病、创伤、老年病及残疾等基本情况,患者的个人信息、资料以及变动情况,社区内主要慢性疾病的患、发病趋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严格遵守慢性疾病相关的管理规定,负责制定并落实慢性疾病病人的随访、体检、康复治疗指导和健康教育的工作计划。

3、搞好本辖区精神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做好本辖区

各级人员培训及宣传教育工作。

4、配合精神科专业医生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按时完成各项统计报表和上报工作。

5、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规定,做好社区居民慢性疾病相关的生活行为因素的监测工作。

6、负责组织和指导有关康复三级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降低病、伤、残的发生或减轻伤残后其功能障碍的程度。

7、负责康复医疗的咨询、评定、转诊和支持工作,保存和整理康复医疗记录和病历档案。对病、伤、残者功能障碍的性质、部位、范围、程度、发展趋势、预后和转归进行客观、准确的评定。制定不同阶段与时期的康复目标。

8、负责制定康复目标的实施计划、组织和指导病、伤、残者的康复治疗,采取各种措施治疗病、伤、残者,以改善其功能。

9、对康复病人做好自我康复器械训练的宣传指导工作。

10、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管制度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2、卫生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各村凡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归档工作,以便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或事业经费等。

3、有关单位或工作人员因失职或滥用职权造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流失的,一经发现,将暂缓该单位该项目资金的后续拨付,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逾期未能整改的,将收回已下达的补助资金,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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