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完善协管员队伍建设。年初**镇政府将招雇协管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行政村人口聘请村干部兼职协管员、在镇区聘请专职协管员,统一组织实施,公安机关负责教育、培训、使用和管理。流动人口专兼职协管员在镇、村和驻村民警领导下工作,协助民警将服务管理触角延伸至社会生活各个角落,有效消除服务管理的盲区盲点。协管员主要的职责:一是采集基础数据。通过深入农户、店铺、出租房屋、企事业单位,开展不间断地走访、排查,督促流动人口登记#b@2、做好出租房屋登记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签订,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等基本情况,确保数据完整、准确、鲜活。二是反馈动态信息。通过日常工作,注意收集和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和治安隐患,及时报告民警。三是强化服务职能。加强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主动向流动人口、出租房主和居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防范知识,提高流动人口和出租房主遵纪守法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突出高危人群管控。根据和谐稳定的要求,必须强化对流动人口高危人群的有效管控。一是准确暂住户口登记。推行了居住地、务工地双向#b@2制度,提高登记#b@2率,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二是列管调研高危人群。按照“发现早、列管准、管控严”的原则,重点将具有违法犯罪前科、昼伏夜出、无正当职业、结交人员复杂、来自犯罪高发重点地区等10类特征的流动人口列管为高危人群,有针对性地落实调研管控措施,实

现对违法犯罪活动的主动出击、有效防范。目前,已列管流动人口高危人群XX人。三是严密落脚点治安管理。健全以房管人工作机制,紧紧抓住出租房屋、中小旅店、网吧、建筑工地、娱乐场所等易于藏污纳垢部位,强化出租人、法人等责任人治安责任制。适时组织出租房屋治安整顿专项行动,铲除滋生违法犯罪窝点,努力消除治安管理空白点,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三是落实信息化应用。信息化应用是有效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我所根据县局的要求,全面落实应用了暂住人口、出租房屋、高危人群等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采集录入、统计分析、查询比对功能,为准确掌握流动人口信息、服务侦查破案提供强有力地信息支撑。

 

第二篇:镇加强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镇加强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精神,完善我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工作水平,促进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各部门齐抓共管、村(居)委会依法自治、群众广泛参与,不断提高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增加和谐因素,按照“先城区,后农村,先重点后一般,逐步推动全面开展”的工作步骤,完善各项工作措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镇分管领导任组长,综治、公安、财政、教育、卫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房管、司法、计生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流管办”)。在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设立流动人口服务岗,负责处理日常服务工作。主要负责做好辖区内流动居住登记、协助办理《居住证》、房屋租凭合同登记备案、婚育证明查验、预防接种、提供劳动就业信息、开展有关税费代征代收和投诉受理服务工作。

(二)社区、村(居)委会要协助配合镇流管站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归纳、整理、上级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基本的情况和动态信息;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进行日常巡查、跟踪走访、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各种基本情况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工作措施

(一)要以村(居)为单位,组织人员集中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信息摸底采集工作。坚持“谁用谁采集,谁更新谁输入”和“综合采集、集中管理、共享应用”原则,将信息采集工作分解到村(居、社区)以及流动人口有广泛接触的物业、中介等企事业单位,逐级汇总,及时更新,力争20xx年5月底前基本摸清全镇人口和出租房基本信息。

(二)统一推行居住证制度。凡年满十六周岁,拟居住一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持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房屋租凭合同等有效证明《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社会保障、子女就学、医疗卫生、计生服务、职业介绍等方面,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居住证》管理办法由县流管办具体制订。

(三)建立房屋租凭登记备案制度。出租人向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出租人应与承租人局签订房屋租凭合同,并进行备案。其中公房租凭由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凭合同备案手续。租房居住的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时应当出示经过备案的房屋租凭合同,否则不能办理。进一步加强对房屋租

凭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房屋租凭中介机构行为,督促其做好登记备案、新通报工作。

(四)加强对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租凭房屋的出租人、承租人应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房屋租凭治安责任书》。公安机关应对租凭房屋及其出租人、承租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入户调查登记;开展对租凭房屋经常性的治安检查,消除治安隐患,及时查处和依法打击出租房屋内的危房犯罪活动,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单位关于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并积极抓落实。

2.强化保障,狠抓落实。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分担”的原则,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预算。各村(居)相关单位应落实专门的工作经费,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3.严格标准,讲求实效。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尤其是流动人口服务站的组建工作要严格标准和要求,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运作程序,完善运行机制,增强人员素质,提高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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