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项目流程图

审计项目流程图

一、审计立项

审计立项是指确定具体的内部审计项目,即审计对象。审计对象包括集团下属的各子公司,集团内部的各职能部门、各项经营活动或项目、系统等。

二、审计准备

在确定内部审计事项后,审计人员开始审计准备工作,审计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初步确定具体审计目标和范围

1、内部审计的总目标是审查和评价集团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协助集团组织的成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针对已确定的具体审计任务,审计人员应制定具体的审计目标以有助于拟定审计方案和审计工作结束后的审计评价。

2、内部审计的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恰当性、有效性。

2)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

3)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4)资产的完整和利用情况。

5)工程项目的预(概)、决算情况。

6)物资采购的成本控制、风险控制。

7)对法律、法规及政策、计划的遵守、执行情况。

8)审计人员应根据具体的审计任务确定具体的审计范围以确保审计目标的实现。

(二)研究背景资料

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应收集、研究审计对象的背景资料。当审计对象为集团子公司、职能部门时,背景资料主要包括其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情况、管理人员相关资料、预算资料等。当审计对象为某一项目、系统时,背景资料主要指其立项、预算资料、合同及相关责任人资料等。如果在以前年度实施过内部审计,则应调阅以前的审计文件,关注以前的审计发现及审计对象对审计建议的态度。

(三)成立审计小组并确定审计时间

不同的审计项目要求审计人员具备不同的知识和技能,根据实际业务的需要,审计部门应安排适当的审计人员,指定审计项目负责人,成立审计小组,并对审计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审计小组成立的同时,应初步确定审计时间,包括审计开始的时间、外勤工作时间、审计结束及审计报告的提出时间。

(四)准备初步审计方案

审计方案是说明审计目标、范围和具体进行的程序。完成审计工作后,审计方案是审计工作的记录。审计方案在计划审计工作时由审计负责人初步制定,并在审计工作实际进行中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调整。在被审计单位背景资料不全或实施突击性检查等情况下,审计人员也可以在审计过程中制订和完善审计方案。

三、初步调查

(一)实地考察

审计人员应实地观察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地点、设备、职员及业

务情况,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获得感性认识。(二)研究文件资料

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及实地考察过程中得到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进行查阅、研究。

(三)抓住重点

分析重大风险领域,确定重点审计的范围及方法。通过对内部控制系统进行描述和测试后,审计人员应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分析并做出初步评价,评估风险,确定控制薄弱环节以及审计的重点。

五、实质性测试及详细审查

(一)实质性测试及详细检查

实质性测试及详细检查是在对内部控制的初步评价基础上,运用适当的审计技术详细审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

(二)审计证据的收集及判断

审计人员应收集充分的、可靠的、相关的和有用的审计证据(包括文件、函证、笔录、复算、询问等),进行审核、分析与研究,形成审计判断。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加总相关明细账户余额与总账余额比较核对二者是否一致。

2、运用统计抽样,抽查会计记录,从凭证到账户。

3、巡视库房,抽查清点库存物品等账面存货,确定存货的保管情况以及存货资产的存在性、完整性及计价的准确性。

4、清查固定资产,确定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增减值情况。

5、盘点现金,核对银行存款余额,确定货币资金的安全性及账实核对情况。

6、函证主要往来账户余额,选取无法函证或未取得回函的重要账户实行替代程序,确定往来结算的准确性。

7、审核收费系统的收入日报表、商品销售日报表、现金收入日

报表,交叉核对并与系统核对一致。

8、审核各类经济合同,对重要合同签订的招、投标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查与评价。

9、审查工程的预、决算资料,复算工程量,确定工程支出的合理性、准确性。

10、检查采购计划、采购合同与#5@p、入库单、付款支票是否一致。

11、审核费用的发生情况、审批手续,确定其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

12、其他审计程序

六、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

内部审计人员通过执行初步调查、符合性测试和详细审查,收集适当的、有用的及相关的审计证据,并通过分析与评价形成审计发现,并提出适当的审计建议。

(一)审计发现

审计发现应包括事实、标准及期望、原因及结果。事实是指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发现的实际情况、相关问题。标准及期望是指评价这些问题所依据的相关政策、规范、考核目标、预算指标等。原因是审计人员分析的实际情况与相关标准产生差异的原因。结果是指实际情况与标准产生差异造成的影响及相关风险。审计人员应用书面文字、相关图表等详细阐述相关的审计发现,审计人员成文的审计发现应有相关的审计证据来支持。

(二)审计建议

审计人员应根据具体的内部控制情况及相关的审计发现提出具体的、适当的审计建议,以利于被审计单位完善内部控制、降低经营风险。

七、审计报告

(一)审计复核与监督

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对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底稿及收集的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详细的复核,并对审计人员实施的相关审计程序进

行适当的监督和管理。

(二)整理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人员应对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及收集的相关文件、报表、记录等证据资料及时整理、归类。审计人员应根据统一的标准对审计工作底稿及证据资料编制索引号,以便查阅。

(三)交换意见

重大问题主要是指,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正在进行的重大违规或对集团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被审计单位马上采取相关的措施。审计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所发现问题的实质及影响,确定沟通的对象,并报集团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四)编制正式审计报告

正式的审计报告是在意见交换稿的基础上根据与被审计单位沟通的结果,正式编制完成。审计报告应用简捷、扼要的文字阐述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人员执行的审计程序以及审计结论,并适当地表明审计人员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建议的看法,也可根据需要包括在审计报告中。

(五)审核并报送审计报告

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对审计报告及相关的审计资料进行详细审核,确认后正式报送给集团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并对审计结果进行简要的口头汇报。

八、后续审计

在通报下发后,审计部门应关注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及集团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对相关事项处理决定的态度。在认为合适的一段时间以后,由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后续审计,确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了恰当的解决。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是否告知并得到了集团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的批准。审计人员应对相关的风险进行评价,并将后续审计的结果及相关的风险评价报告集团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

九、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指法审部负责人对具体审计项目的执行情况、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及审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的总结、评价。审计评价由审计人员的自我评价、审计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评价及法审部负责人的总结评价三个层次构成。每一个审计项目完成之后,法审部负责人都应督促审计人员、审计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出书面总结、评价,法审部负责人也应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第二篇: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流程图说明

工程项目结算工程流程

一、结算资料的送交

工程部负责收集,整理,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工程量现场签证,招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会议纪要,隐蔽工程现场签证,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等与办理结算相关的全部资料,并将上述资料汇总。承包单位相关责任人应对结算书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上述送交预算部,资料必须至少具备一套完整的原件,并且具备各单位相关责任人的签字,结算书格式应符合公司统一格式,其中工程量签证必须具备项目总监及工程部现场管理人员和部门主管签认,同时须具备承包单位责任人签认。工程部必须将结算资料及时完整送交预算部,并且作好资料清单交接书面纪录,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除预算部要求补充结算资料外,事后无论由何方送交的结算资料一律不予接受。

二、结算资料审核及结算准备

预算部将结算资料交由相关成本控制人员进行资料符合性审核,针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详尽认真的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需要进一步补充的结算资料,通知工程部在要求的时间内整改,补充。预算部根据经符合性审核后的结算资料,收集相关审核依据资料。

三、结算审核,复核

预算部专业审核人员根据完整的,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进行结算审核工作,任何部门及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无理干涉结算审核工作,

以免影响结算审核的客观真实性,公正性,合法性与合理性,在结算审核过程中,根据结算审核工作需要由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配合的,相关部门,人员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结算经过初审后,进行全面,详细复核,调整,使结算符合客观事实,做到真实,精确,科学合理,公正合法。

四、通知工程部联系承包单位对经审核的结算书进行复核,确认

预算部以书面形式下达结算审核通知书,以明确结算审核工作中各相关单位的义务,责任,以免在办理结算审核过程中出现纠纷,扯皮。通知工程部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承包单位到预算部对审核后的结算书进行复核确认,承包单位应在预算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算部审核完毕的结算复核完毕,并提出复核意见,承包单位未经预算部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阻挠,中断双方的结算核对工作,预算部有权按照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中结算条款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承包单位应在预算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否则停止办理结算工作,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预算部与承包单位进行结算审核的过程中,双方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重证据,以科学,公正的态度进行核对,相互尊重,理解。不得以无理,蛮横的态度对待对方,更不得以谩骂,恐吓的方式对待对方,若出现上述事件,应立即停止办理结算工作至少一年,并通知公司主管领导,待事件作出妥善处理后,恢复结算复核工作.

五、结算争议的解决

在与承包单位进行结算复核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就争议无法达

成一致意见,先由预算部行使解决工程造价纠纷的管理职能,牵头组织工程部,承包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共同协商解决,力求能够达成一致意见, 如若仍然不能协商一致,则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关于解决争议的条款执行.

六、结算书的审批,

只有当预算部与承包单位将结算书中的内容达成一致后,预算部审核人员方可在结算书封面上签字,同时必须经承包单位相关责任人签字认可后,送交预算部主管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加盖预算部单位公章.。预算部将结算书及相关资料原件存档。

七、结算的内部审计

预算部将经各方签字,盖章完备的结算书以及相关的结算资料转交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完成内部审计职能,如果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承包单位与相关部门就结算内容发生争议,则应由相关部门提交预算部,由预算部履行公司解决工程造价纠纷的职能,牵头,组织相关各方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照合同中关于解决争议的条款执行.,并拿出最终解决意见。

八、办理工程款支付

公司财务部在办理工程款(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款,工程质量保修金等等)支付时,必须依据经相关部门与承包单位达成一致后的工程结算价款,并经预算部最终确认的工程款支付凭证才能作为办理工程款支付的依据。不符合上述要求,公司财务部一律不予办理工程款支付,违反该规定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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