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消防维护保养合同书

消防维护保养合同书

甲方:物业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就甲方管理的 项目建筑消防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 维修保养项目

1.1建筑名称:

1.2维修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及维护内容要求:

一、 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

1、

2、

3、

4、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控制联动系统; 消火栓系统; 自动喷淋系统;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包括浓度报警系统);

二、 维护内容及要求:《消防工程维保技术协议》。

1.3维护保养期:

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方代表和甲方责任

2.1甲方代表应对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应对乙方加盖公章的维修保养记录和报告进行审查和签字确认,并负责对乙方维修保养工作实施监督、考核。

2.2甲方责任

1

2.2.1负责提供维修保养所需的水、电供应。

2.2.2在必要时负责通知楼宇业主(客户)有关维修保养的工作时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2.2.3负责协助乙方进入安装有消防系统的室内。

2.2.4负责加强维修保养期间的巡查,预防火灾发生。

2.2.5建立消防系统运行档案,做好消防系统运行日记,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2.2.6提供给乙方现存的消防系统的原始图纸及消防设备的操作手册等资料,复印费用乙方负责。

第三条 乙方维修人员和乙方责任

3.1在签定合约起一个月内对 (项目)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测,工作完毕,向甲方提交全面检测报告。对需要进行整改的项目定出整改方案,整改对象如不属于维保范围的,具体方案由甲方决定。

3.2乙方组织专业工程师与技术人员专项维护工作,并在蛇口设立维护工程小组,二十四小时随时待命,并设有二十四小时技术支持电话。

3.3特殊情况或必要时,工作维保小组可由公司组织力量参与工作。

3.4按合同的规定,对委托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系统正常工作。

3.5对消防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修复,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24小时内,必须派维护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6消防值班室由甲方组织安排,在发生误报时由值班人员检查复位处理,一旦值班人员无法处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24小时随时受理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并及时派人处理。

3.7接到火险通报,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甲方工作。

3.8当消防设施出现严重故障必须停用时,应会同甲方向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3.9为履行本合同,乙方维保人员交通、工作用车、维修工具、保养所需付材如润滑油等均由乙方自备。

第四条 维保项目、细则及要求

2

项目每栋建筑按招标书所要求维护的内容,具体维护保养内容如下:

(一) 火灾自动报报警系统

1、月检查内容

(1) 试验消防主机的故障报警、屏蔽、解屏蔽、信息储存等功能。

(2) 消防电话对讲。

(3) 联动柜盘面检查、手动启动风机。

2、季度检查内容

(1) 按25%的比例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 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

(3) 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 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

(5) 试验消防主机的火灾报警、故障报警、屏蔽、解屏蔽、信息储存、图文显示、

联动等功能。

(6) 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a) 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等;

b) 室内消防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统;

c)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d) 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4) 每月检查两次,时间具体确定。

(7) 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8) 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9) 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10)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二) 喷淋系统

1、月检

(1) 检查所有控阀门是否开启,轴封有无渗漏。

(2) 检查消防水池水位、气压给水设备的气体压力和泵房水管压力。

(3) 检查消防水泵结合器的接口、闷盖及附件是否完好无缺。

(4) 打开湿式报警阀的放水阀自动启动喷淋泵。

2、季检

(1) 重复月检全部内容。

3

(2) 在各未端进行放水,检查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是

否正常工作,能否自动启动喷淋泵。

(3) 检测水泵马达线圈绝缘电阻,数值不少于0.5兆欧。

(4) 检查、补充水泵润滑油,如油质变色、有铁屑应全部替换。

(5) 泵体应无渗水、砂眼、泵轴渗水溢流到地面。

(6) 泵轴与电机轴是否在同一中心线,转动灵活;机座坚固、螺丝无锈、垫片齐

全。

(7) 检查水泵外观、油漆、标志、铭牌。

(8) 阀门开闭灵活、无卡阻,关闭严密,内外无漏水,阀杆润滑好。

(9) 单向阀动作灵活、无漏水。

(10)压力表指针灵活、指示准确、表盘清晰、表阀及接头不渗水。

(11)外观整洁、铭牌清晰、各部件紧固牢靠,联轴器保护罩完好。

(12)线耳联接紧密牢靠、无变色、无裸露。

(13)外壳接地牢固,线圈绝缘良好。

3、年检(最后一次季检)

(1) 重复季检的内容。

(2) 对水泵房的设备管道刷油漆一次。

(三) 二气化碳灭火系统

1、月检

(1) 巡视所有报警控制器的主备电、指示灯、时间显示等是否正常。

(2) 检查气瓶室温度、湿度、气瓶外观、管道接口等。

2、季检

(1) 用吹烟、加热方式使各设备房的烟感、温感报警及用锁匙手动入气,观察报

警控器是否有声光报警信号及输出24V电压。

(2) 检查气瓶重量是否符合要求。

3、年检

(1) 拆开瓶头阀磨饮刃具、清洗加油、调整间隙。

(2) 用气送入选择阀看其能否正常动作。

4.1季度检查原始记录必须由参加维修保养的双方人员签字。

4.2季度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各执一分。

4

4.3维修保养期为一年,期满后的最后一个月对所保养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修、保养及检测,做出设备检测报告,提供全年消防系统运行报告,并经甲方作全面考评会同签字确认。

第五条 配合控制项

5.1在实施保养工作中,乙方的维护人员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管理处对维护人员进入各施工场所给予方便。为了保证乙方对消防系统维保工作的监督管理,甲方有关人员应配合乙方,对乙方维保人员的工作单,检查试验等工作的记录,予以签名确认。

5.2消防设施工、设备系统出现较大故障时,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运行。当抢修条件受到客观因素限制时,应先通知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然后在甲方统一协调配合下完成抢修工作。

5.3紧急呼叫:在发现水消防系统漏水,喷头爆裂的情况下采取紧急呼叫,同时甲方管理人员应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5.4若确认发生火灾事故,甲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深圳市公安消防局并通知乙方进行配合,并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5.5建筑内因某些原因需改动、更换消防设置时,应经甲方管理部门批准,同时及时通知乙方,以便提出合理建议和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当建筑内部进行整改及装修工程时,甲方应通知乙方参与消防设施部分工程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乙方进行施工,以利于消防系统的稳定运行。在没由乙方参加施工的情况下,施工方进中控室施工由乙方配合。

5.6乙方人员统一工作服装,每进入现场工作及各项维修、保养和检查记录(需加盖乙方公章)须送甲方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 更换零备件的供应

6.1维修保养中发现需更换的零备件,书面报告甲方,由甲方自行采购或委托乙方购买,乙方负责进行更换。

6.2定期检查时确认需重新灌装的灭火剂费用甲方负责,乙方协助进行拆装。

6.3因乙方维修保养过错造成零备件损坏和误动作释放灭火剂,其补充、更换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

6.4由于系统需要更换的设备材料尚未批准,由于某种原因导致乙方不能进入现场检修而影响系统运行,因此而投诉不属于乙方责任。

6.5保养维修零备件费单项在100元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费用。

第七条 维修保养费

7.1全年维保费用:合计¥ 元(不含改造费用,包工、按照约定包料)。

第八条 付款方式

8.1全年维修保养费用分两次付清,每次付¥ 元。

8.2每季度保养工作完成,经甲方考核,乙方满足合同条款要求后,乙方应在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提供上季度等额有效#5@p给甲方,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付清上季度费用。。

8.3由甲方同意乙方购买的零备件费,凭购买税务#5@p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批后,到甲方财务部报销取款。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在维修保养有效到期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商定合同的延续或终止。该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6

 

第二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书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书

甲方:浙江省中医院

乙方:

为了更好地发挥消防设施的作用,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书

一、 维保项目名称: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

二、 维护范围及内容

(一)维保范围:浙江省中医院湖滨院区

(二)维保内容

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水泵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系统、、消防通信与广播系统的检查、试验与维护。

三、 维护期限 维保时间从 2011 年 1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0 月 31 日。

四、 付款方式及时间

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合同到期 10 个工作日内,经甲方及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测、评估。检测合格报告出来后,根据考核情况,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的另外 50余款。每次付款时凭乙方提供的正规#5@p支付。

甲方评定不满意的将中止合同续签。检测合格报告中有 2 项以上检测不达标的,扣减合同 50维保费用。同时中止合同续签。

五、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意见。

2、 因维护、保养工作需要,甲方尽量配合提供相应的图纸及以前留下的备品备件。

3、 试验维修所用的水、电等由甲方承担。

4、 每年维保期结束后均由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费用由甲方预付。若检测报告中有因为乙方维保不力造成一项不合格的,则由乙方负责相关检测费用

5、 按甲方的要求,保证各系统处于良好状态,乙方如未达到合同及维护保养方案中所承诺的条款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意见、整改意见,直至终止合同。

6、 巡视维护所达到质量要求以《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为准。

7、 乙方在接到故障申报后,需要到现场处理的,在接到电话后 2 小时内出动,及时赶到现场处理。有条件当场解决的应当立即解决;没有条件当场解决的,应当在 24 小时内解决;需要由产品供应商解决的,先用备件替换临时使用,以保证设备运行正常。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解决。同时提供临时解决方案。

8、 检查出问题的设备以维修为主,维修设备提供半年质保期,更换设备提供一年质保期。如确实无法修复或不具备维修价值,经甲方书面同意后进行更换。

9、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系统进行临时小范围改动。

10、 乙方在维保期结束之前一个月内出具自检报告、该期维保总结和下期维保方案。

11、 乙方根据甲方消监控值班人员的调换应在 7 天内及时进行基本操作培训。对消监控值班人员的消防设施基本操作培训每年不少于 2 次;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 1 次。

12、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所在使用的各种消防器材如烟感、温感、手报装置等原型号(未停产的情况下)配备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甲方配备一定数量的主要设备如主机等,以达到甲方正常使用为准,如因乙方原因未及时更换设备器材造成甲方消防监控隐患的由乙方负责。

六、 违约责任

1、 甲方不得借故拖欠付款,若逾期不付,乙方可终止对甲方的服务。

2、 乙方在接到甲方报告设备有故障时,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到达现场,甲方有权找其他公司修理,费用由乙方负担。需要由产品供应商解决的,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当在 7 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解决。因乙方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终结服务费。

3、 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均属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引起的损失。

4、 若发生火灾事故造成损失的,经查明是乙方维护不当或对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提出合理整改建议而引起的,除扣除相应的维保费用外,还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5、 任何一方对于另一方在业务开发和运行过程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技术资料、用户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作本合作项目开发以外用途。若违反本条款,违约方将负责赔偿因泄露对方商业和技术秘密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七、 其他事项

1、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终止、解除、变更本合同,如需要终止、解除、变更的,必须提出合理理由并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再具体实施。

2、若双方对本合同期满后继续合作,经双方协商在本合同前一个月办理合同续签手续,若履行完毕未办理续签手续,本合同到期日终止。

3、由于局部功能变更(如:再装修)原因所引起的故障不在本合同内,甲方应另行支付修复故障的费用。

4、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201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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