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20xx年度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20xx年度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颜宁江 来源:校教务处 发布时间:20xx年3月17日 点击量:2125

各学院: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实施细则(试行)》以及本年度的实际情况,现将20xx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xx年度项目评审立项及经费拨付

(1)3月16日之前,学院完成20xx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推荐工作,报送相关申报材料,并以书面的形式说明20xx年度计划项目的经费使用方式(包干制或报销制),要求教学院长签

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复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选择包干制使用经费的学院报送项目负责人的中国银行账号(卡号),以便及时拨付第一期项目经费。请仔细校对所提供的银行信息,保证账号(卡号)的户名与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一致。选择报销制使用经费的学院,请通知项目负责人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研究,按照计划和经费预算及时使用经费。

(3)3月30日之前,学院报送所有20xx年度立项项目申报书的电子文件。

请提醒和督促各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项目管理办法和经费使用实施细则,务必在导师的指导和学院的监督下使用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情况详细登记。

二、20xx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

4月20日之前,学院完成20xx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审工作。4月25日之

前,报送项目结题验收的相关材料和成果(具体要求见项目管理办法)。

三、20xx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经费拨付

5月25日之前,学院完成20xx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审工作。5月30日之前,报送项目结题验收的相关材料和成果,同时提供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中国银行账号(卡号),以便及时拨付第三期项目经费。

四、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和评审

6月10日之前,学院完成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2013、20xx年度结题项目均可申报),6月25日之前,教务处完成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工作,并对优秀成果进行公示。

7月和8月,教务处完成湖北省优秀大学生科研成果报送,以及优秀成果的证书打印、发放等更工作。 五、20xx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及经费拨付

7月20日之前,学院完成20xx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中期检查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学院报送合格项目的相关材料。选择包干制使用经费的学院同时报送项目负责人的中国银行账号(卡号),以便及时拨付第二期项目经费。选择报销制使用经费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研究,按照计划和经费预算及时使用经费,并做好项目经费使用登记等与项目有关的进展日志。

对于未通过中期检查(含整改未通过)的项目,一律停止拨付(使用)第二期项目经费。同时要求提交中止项目的相关材料。

六、20xx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培育

9月,学院对计划项目进行宣传、培育和遴选。在学院主页上发布计划申报通知,组织学生填报《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并在项目选题、导师选择等方面为学生提供指导和帮助。

12月15号之前,组织专家对所培育遴选的计划项目进行立项评审。评审结果在学院公示。公示结束后,

推荐报送20xx年度项目。

七、20xx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经费拨付

12月15日之前,学院完成20xx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审工作。12月20日之前,报送项目结题验收的相关材料和成果,同时提供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中国银行账号(卡号),以便及时拨付第三期项目经费。选择报销制使用经费的学院,请通知项目负责人在导师的指导,按照计划和经费预算尽快使用经费。

八、20xx年度A类项目信息报送工作

4月30日之前,教务处完成所有A类项目的信息整理、报送工作。

九、其他事项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相关工作不再另行通知,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2)请各学院按要求开展工作,以免项目(成果)不能正常申报,或经费不能得到及时拨付和正常使用。

(3)教务处将根据项目的完成质量以及成果等,从2013、2014、20xx年度结题为优秀的项目中评选一定数量的项目给予奖励。

(4)学院的立项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工作安排,应提前3天告知教务处,便于安排教学巡视员或教务处工作人员参与。

附件1: 《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结题等相关表格

教务处

16日

信息附件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x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结题等相关表格.rar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docx 20xx年3月

 

第二篇:1关于开展20xx年汽车与交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西科技大学(筹)汽车与交通学院

汽车〔2012〕15 号

关于开展20xx年汽车与交通学院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院属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本科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树立大学生科学研究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意识,提升大学生科学素养,营造大学生学术氛围,促进良好的学风、院风的形成,经党政联系会讨论,在我院本科生中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1. 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学习成绩良好,积极要求进步的汽车与交通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 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可由学生独立或组成小组申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汽车与交通学院的学生,可跨专业或年级组合。

3. 项目组须聘请指导教师。每个学生科研项目组均应聘请1-2位专业教师作为本项目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热心学生活动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负责带领和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研究,帮助学生解决出现的问题,并督促做好结题的有关工作。指导老师在原指导的项目没有结题之前,原则上不宜担任新项目的指导工作。

二、 申报范围

1. 学生申报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与汽车与交通学院的育人目标和当前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密切相关,具备一定的学术性和学科研究意义;鼓励利用所学专业知识开展科技创新、理论创新活动。

2. 申报可涉及汽车文化节活动中的创新创业参赛项目,以及赛车俱乐部在全校或二级学院范围内开展的各项科研项目。

3. 申报项目的类别分为科学发明制作类和学术研究、社会调查类、学科竞赛专项课题;成果上报分为实物(作品)、电脑软件、图纸或图片、模型、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其他等。

三、 申报时间:

20xx年10月30日至20xx年11月9日。

四、 申报程序

1. 申报立项的同学需逐项填写《汽车与交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并由指导老师评定其项目的可行性、使用性以及新颖性。

2. 由汽车与交通学院各班级负责人汇总,将纸质汇总表1份、立项申报书2份送交送交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至21247717@qq.com。

3. 申报经费及使用

4. 科学发明制作类申报经费200~1000元;学术研究、社会调查类申报经费200~500元; 学科竞赛专项课题由项目组提交成本报告,审核通过按专项下拔;评审小组对所有申报经费进行审核,审核批准后下拨经费的50%,提交结题报告同意结题后才可报余下的50%;对申报经费有特殊需求的项目,须由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后提交评审小组讨论另行决定。

5. 项目经费必须用于科研活动的必要开支,由课题负责人在指

导老师的指导下合理的掌握使用,并提供正规#5@p并经指导教师审核后,方可报销。

五、 评审程序和要求

1.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将委托汽车与交通大学生科研立项评审小

组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将由从事实际理科研究工作、学术造诣深、有评议分析能力、办事公正的科技工作者组成。

2. 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学生提出的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后,委

托汽车与交通大学生科研立项评审小组组织召开学生科研立项评审会,聘请相应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必要时要求申报人进行答辩。

3. 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批准立项项目及

经费。

4.各班主任、班干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班级同学报名。项目

申报将与评优评先挂钩。

附件:1.《汽车与交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2.《汽车与交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3.《汽车与交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

清单》

4.《汽车与交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承诺书》

汽车与交通学院

20xx年10 月22日

主题词:大学生 科研立项 通知 抄 送:汽车与交通学院团委、赛车俱乐部、学生会、艺术团、院属各班级 汽车与交通学院 20xx年10 月22日印发 校对:谭 璐 录入:韦齐齐 (共印35份)

附件1

编号:

汽车与交通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

申 报 书

项目名称

申报者姓名

专业班级

指导教师

申报日期

汽车与交通学院制目

说 明

1.申报者应在认真阅读此说明各项内容后按要求详细填写。

2.编号由汽车与交通学院大学生立项评审小组填写。

3.纸质申请材料一式2份,项目立项后,一份汽车与交通学院存,一份申请者存。申请书要求字体字号统一使用仿宋四号(表格内字体字号为仿宋小四,参考文献字体字号为仿宋小四),行间距固定值23-25磅, 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4.其他事宜请向汽车与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772-2687901

申报项目及申报者情况

1关于开展20xx年汽车与交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1关于开展20xx年汽车与交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1关于开展20xx年汽车与交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项 目 结 题 情 况

1关于开展20xx年汽车与交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汽车与交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总 则 ................................................................................................................. 1 申请对象 ........................................................................................................... 1 申请范围 ........................................................................................................... 1 申请时间 ........................................................................................................... 1 申请程序 ........................................................................................................... 2 申请经费 ........................................................................................................... 2 评审程序 ........................................................................................................... 2 经费使用申明 ................................................................................................... 2 使用范围 ........................................................................................................... 2 项目经费使用办法 ........................................................................................... 3 第二章 申请条件 .................................................................................................................... 1 第三章 申请办法 .................................................................................................................... 1 第四章 经费使用 .................................................................................................................... 2

第五章 组织与管理 ................................................................................................................ 3

第十一条 ........................................................................................................................ 3

第十二条 ........................................................................................................................ 3

第十三条 ........................................................................................................................ 3

第十四条 ........................................................................................................................ 3

第十五条 奖励处置办法 ................................................................................................ 4 第十六条 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 总结、表彰和奖励 .................................................................................................... 4

第十七条 评比总结工作 ................................................................................................ 4

第七章 附 则 ........................................................................................................................ 4

第十八条 ........................................................................................................................ 4

第十九条 ........................................................................................................................ 4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本科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升大学生科学素养,营造大学生学术氛围,促进良好的学风、院风的形成,构建大学生学科竞赛平台,使科研真正地走到同学当中去,充分调动同学们参与科研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术科研气氛,根据《广西科技大学(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广西工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的精神,特设立汽车与交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基金,并制定本管理办法办法。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一条 申请对象

1. 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学习成绩良好,积极要求进步的汽车与交通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 学生科研项目可由学生独立或组成小组申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汽车与交通学院的学生。

3. 项目组须聘请指导教师。每个学生科研项目组均应聘请1-2位专业教师作为本项目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热心学生活动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负责带领和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研究,帮助学生解决出现的问题,并督促做好结题的有关工作。指导老师在原指导的项目没有结题之前,原则上不宜担任新项目的指导工作。

第二条 申请范围

1. 学生申报的科研项目,必须与汽车与交通学院的育人目标和当前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密切相关,具备一定的学术性和学科研究意义;鼓励利用所学专业知识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2. 申报可涉及汽车文化节活动中的创新参赛项目,以及赛车俱乐部在全校或二级学院范围内开展的各项科研项目。

3. 申报项目的类别分为科学发明制作类和学术研究、社会调查类、学科竞赛专项课题;成果上报分为实物(作品)、电脑软件、图纸或图片、模型、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其他等。

第三章 申请办法

第三条 申请时间

申请每年集中受理1次,受理申请时间为每年的5月。

1

第四条 申请程序

1. 申报立项的同学需逐项填写《汽车与交通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申报书》,并由指导老师评定其项目的可行性、使用性以及新颖性。

2. 由汽车与交通学院下属各班级负责人汇总初审后统一在指定时间内送交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五条 申请经费

科学发明制作类申报经费200~1000元;学术研究、社会调查类申报经费200~500元; 学科竞赛专项课题由项目组提交成本报告,评审小组审核后下拨经费;对申报经费有特殊需求的项目,须由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后另行决定。

项目经费必须用于科研活动的必要开支,由课题负责人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合理的掌握使用,并经指导教师审核后,方可报销。

第六条 评审程序

1.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将委托汽车与交通大学生科研立项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将由从事实际理科研究工作、学术造诣深、有评议分析能力、办事公正的科技工作者组成。

2. 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学生提出的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后,委托汽车与交通大学生科研立项评审小组组织召开学生科研立项评审会,聘请相应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必要时要求申报人进行答辩。

3. 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批准立项项目及经费。

第四章 经费使用

第七条 经费使用申明

大学生科研立项活动经费由汽车与交通学院学生活动专项经费支出,专款专用,可以跨年度使用;如发现有经费使用不当、项目组没有或很少活动、成员不遵守有关规定等现象,学院有权对该项目组实施警告、停止经费使用直至撤消该项目等措施,以保证学生科研活动的有序进行。

第八条 使用范围

1. 资料费:用于购买与项目研究内容有关的参考书籍、资料。

2. 材料费:用于购买项目研究必需的消耗性材料,包括各种电子元器件、磁盘、制作材料等。

3. 打印、复印以及印刷费。

2

4. 用于项目研究必需的机时费。

5. 论文发表版面费(学生第一作者报100%,学生第二作者报50%,学生第三作者报30%)

6. 劳务费、咨询费、招待费一律不得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7. 除上述所列各项以外的特殊支出,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指导老师审核,经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同意后方可发生,否则一律不予列支。

第九条 项目经费使用办法

1. 项目经费必须用于科研活动的必要开支,由课题负责人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合理的掌握使用,并经指导教师审核后,方可报销。

2. 每年集中报销2次。第一次报销时间为每年5月,第二次报销时间为每年10月。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办理报销手续。(若无正当理由,项目不能顺利结题,追回所有项目研究经费)。

3. 报销时,所有#5@p都必须有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的签字并按照校财务处的要求,统一粘贴在票据单上,并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方可报销。所有#5@p总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总额。

4. 报销凭证必须是符合校财务处规定的各类票据:正式#5@p、校内收据等。购买多种物品的,必须提供所购物品的清单。

5. 单张#5@p支出金额超过500元时,必须提前征得指导老师同意,否则不予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条 学生科研活动的开展作为我院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不定期对学生的在研项目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 资助项目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进行时,项目负责人应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时必须将使用研究经费已购买的资料、材料等物品全部上交。

第十二条 项目结束后,各项目组须将成果(科研成果的类别:包括学术论文或专著、科研成果报告、社会调查报告、发明创造成果、以及其他成果)上报并作出全面的项目总结,同时填写《汽车与交通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申报书》中的“项目结题情况表”之后,学生工作办公室依据有关条款对各项目进行合格验收,必要时可组织重点项目答辩会、成果展示会或学术报告会。

第十三条 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预期成果或不能按时顺利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向专家委员会写出情况汇报,说明原因,如因研究态度不认真、工作拖延致使科研项目失

3

败者,将对项目组成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理,直至取消相关学生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学生科研项目申报资格。

第十四条 奖励处置办法

经立项的学生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归项目组,如参加国内外科技类竞赛应注明为汽车与交通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项目,获奖后属于项目组的奖杯、奖牌、证书等原则上放在学校统一管理,奖金由项目组成员个人享有。

第六章 总结、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 评比总结工作

每学年末,学院会组织对此项活动的评比总结工作。在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出学生科研活动优秀成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并予以奖励。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汽车与交通学院。

汽车与交通学院

20xx年10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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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汽车与交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材料清单

汽车与交通学院

1关于开展20xx年汽车与交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3

汽车与交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严格按照《汽车与交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成果,切实履行《汽车与交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并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 坚决维护课题原创性,保护个人知识产权并承诺坚决抵制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坚持个人诚信原则,承诺不虚报、乱报项目经费,项目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 结项成果名称、内容、形式及课题负责人与立项申报书一致。如若有变更,及时向大学生科研立项评审小组提出申请,获批准后申请结项,否则承担重新研究或撤项处理的责任。

三、 立项一经批准,严格按照预计完成时间内完成,不准中途撤销,若有特殊情况,经指导老师同意并向大学生科研立项评审小组提交申请撤销报告,经大学生立项评审小组审批准执行,课题经费全部返还。

四、 履行《汽车与交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经费管理。若违反《办法》或本承诺书有关规定,本人承诺自动返还全部申领经费。

五、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汽车与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课题负责人各一份。

立项编号: 课题名称: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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