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获知江苏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阶段录取信息和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的通告

关于获知江苏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阶段 录取信息和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的通告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一、考生查询第一阶段录取信息的时间及办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一阶段录取的提前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院校的录取工作于7月24日结束。考生可通过以下5种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1.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点击“20xx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查询”栏目,凭考生号和动态口令卡进行查询。

2.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查询。考生可关注微信:“江苏招生考试”(微信号:jszsksb),点击“查询中心”进行查询。

3.通过各市、县(市、区)招办查询。考生可到所属市、县(市、区)招办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4.通过院校招生网站查询。考生可以登录所报考院校的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5.通过拨打电信16887799查询。

二、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资格线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达4C1合格,总分在205分及以上,且选测科目等级符合拟报考院校要求。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3门。其中,体育类考生文化总分在205分及以上,专业省统考成绩在90分及以上;艺术类考生文化总分在160分

及以上,美术专业省统考成绩在150分及以上、音乐专业省统考成绩在115分及以上或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上述相关科类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三、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的时间、办法与要求

第二阶段志愿填报的时间为7月26日—30日(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7:00)。

考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或),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志愿即有效。在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考生网上提交填报的志愿信息时,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将对考生志愿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信息,说明限制考生填报该志愿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测和选测)等级不符合所填院校专业的要求,考生必须按警告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如果出现绿色的提示信息,主要是提醒考生在报考该类院校专业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查阅拟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知悉高校的录取规则,根据高校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各专业对

考生的选测科目要求、收费标准等,结合本人的体检结论和家庭情况等,慎重填报。因考生本人未认真阅读相关高校招生章程、录取规则等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高校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确定并已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等,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

四、关于第二阶段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第二阶段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各批次院校的招生计划数以及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情况,分别划定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高职(专科)统招批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阶段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7月31日下午公布。

五、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院校服从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的有关要求

1.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志愿填报网()和有关媒体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等信息。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关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附于《准考证》背面),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2.院校服从志愿

在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表中,设置了“院校服从志愿”栏,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可

以填报10所(体育类、艺术类为6所)愿意服从的院校代码,其含义为,考生愿意无条件服从所填报的10所或6所院校和专业。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从左至右的顺序、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其中,艺术类“院校服从志愿”,只适用于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填报“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必须有专业省统考成绩,且达到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专业服从志愿

在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和体育类的每所院校志愿中,均设有是否服从其它专业志愿。考生若填报了服从其它专业志愿,则表示愿意无条件服从该院校本批次所有的专业。

六、关于部分院校招生计划的说明

1.关于宿迁学院招生计划的说明

经批准,今年我省继续组织省内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师范大学8所高校对口联建宿迁学院,实行联合办学,使用其中6所联建高校独立学院计划招收本科生,学生在宿迁学院学习,毕业后颁发联建高校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xx年5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建立宿迁学院,部分专业以宿迁学院计划招生,学生毕业后颁发宿迁学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联建招生计划和宿迁学院招生计划均公布在宿迁学院及有关高校联建宿迁学院计划代号(1598)下,安排在第三批本科录取,按照民办院校收费标准收费。

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以宿迁学院计划招生的专业和以联建高校独立学院计划招生的专业。如考生填报专业服从,则表明愿意服从院校代号1598下的所有专业。

2.关于报考铁道警察学院的注意事项

凡拟报考铁道警察学院(原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须符合公安院校的招生条件,并已参加过6月份由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且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否则填报该院校的志愿无效。

3.关于“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计划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为江苏省邮政公司下属有关单位定向培养计划”,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省招生,考生录取后须签订协议,毕业后到定向培养地区就业。

4.空乘类专业招生

从20xx年起,我省空乘类专业(含动车、海乘)在文科类、理科类招生。省外院校招收空乘专业且须测试合格方可填报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不得将该校空乘类专业与非空乘类专业填报在单一院校志愿下;如拟同时填报该校空乘类专业和非空乘类专业,须分为两个院校志愿分开填报。

5.关于“海外本科直通车”计划

经批准,我省部分高职(专科)院校与国外有关高校协作,举办“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考生录取后,根据教学计划,分国内、国外两个阶段学习,学完国内三年专科课程,成绩合格者取得专科文凭,同时完成相关外语和国外合作院校规定的部分课程的学习,以达到进入国外高校续读的要求。符合一定条件的学生,方可到国外协作学校就读本科课程并取得本科文凭。该项目国外学习期间费用按国外协作高校规定的标准缴纳,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七、关于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计划

经批准,今年我省继续在省内部分高职(专科)院校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中继续试行注册入学,并适当扩大试点院校范围,其中,面向普高学生注册入学试点院校66所(公办45所,民办21所)。注册入学计划与统一录取计划的性质完全相同,其招收的考生除录取方式不同外,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统一录取的考生相同。

1.考生成绩要求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在此基础上,院校根据其自身情况,对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提出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另外,对于体育类、艺术类不兼报文理科的考生,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可选择参加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注册申请。

2.注册录取流程

注册入学均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申请注册6个“院校+专业”志愿。

(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规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取考生。

(3)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通过网络确认1个院校及专业志愿后,注册即完成。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取信息一律无效。

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每轮注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每轮在不超过本轮招生计划数的110%范围内确定本校预录取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已完成招生计划。

3. 时间安排

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26日起,开放注册入学管理平台,考生可随时登录平台查询注册入学试点院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要求等相关信息。具体注册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轮:8月16—18日

16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17日(8:30—17: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18日(8:30—17:00),考生网上确认拟录取院校。 第二轮:8月19—20日

19日上午(8:30—11:3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19日下午(12:30—17: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0日上午(8:30—11:30),考生网上确认拟录取院校。 第三轮:8月21—22日

21日上午(8:30—11:3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21日下午(12:30—17: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2日上午(8:30—11:30),考生网上确认拟录取院校。

八、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参考资料

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参考以下资料:《江苏招生考试》(20xx年招生计划专刊)上公布的《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江苏招生计划》(下册)、《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说明》,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江苏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百问》、拟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等,考生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查询相关信息。

 

第二篇:1-1江苏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1-1

江苏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11江苏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11江苏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11江苏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注: 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并于20xx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主管部门及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享受有关照顾政策? 逾期不予受理?“照顾对象”中的照顾项目和照顾政策,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xx年招生政策为准。

2.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由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中。 3.表二相关内容不通过本表采集,意在提醒有关考生关注相关政策,请考生仔细阅读并注意留存。其中:①经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进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有关院校的自主选拔录取办法,

请考生直接向院校招办咨询或登录院校网站查询。有关招生录取办法,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xx年招生政策为准。

②如申报“高水平运动员”,在高考报名时须办理相关手续。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向拟报考的高校报名。这部分考生经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有关院校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享受有关政策。

③如申报“艺术特长生”,请直接向拟报考的高校报名,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招生院校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享受有关政策。 《江苏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

《江苏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中的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通高

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并认真核对无误后由本人签字确认。凡因考生本人填写失误或不按规定时间签字确认本表信息而对录取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信息采集表分表一和表二,表一信息采集截止时间为20xx年11月4日前,具体时间以当地招生考试部门通知为准,考生切莫错过;表二中各项目的信息采集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现将有关填表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考籍号、报名点代码、学校代码:在领取本表时由报名点提供 [借考生、往届生的报名考籍号、报名点代码、学校代码由报名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提供],考生负责填写。如果需要填写班级代码的,应统一设置为两位数字。

2.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户口簿上姓名与身份证上不符的,必须在报名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相应的更改手续)。年份填写四位数字,月份和日期不足两位的,分别在月份和日期前补“0”(如19xx年5月6日,应填写为19xx年05年06日)。

3.证件号码:一般考生填写15或18位身份证号码。解放军、武警官兵、文职干部分别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或文职干部证的号码。

4.毕业中学: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填写取得毕业证书的学校全称,往届生以及中专、职高等毕业生填写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名称。

5.报考科类:根据本人所选择的学习领域和学习模块,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科类。报考科类应与学业水平测试报考时所填报的科类相一致,在高考报名时原则上不得更改。

6. 选修科目组:根据选定的报考科类选择对应的报考科目组。

7.户口所在地:指考生户口簿上的地址,只需详细填写到乡(街道、镇)为止。

8.联系电话:指录取期间(7 -8月)每天24小时内均能直接联系到考生本人或家长的电话号码(包括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固定电话须含区号,如051186652875,最长不得超过16位数字)。如填写学校、单位等无人值守的电话号码,或因电话关机、停机而使有关部门无法及时联系考生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9.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邮政编码、收件人:指考生本人能最快、最可靠、最直接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邮寄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收件人,以防止通知书遗失、被他人窃取或冒领等情况的发生。

10.简历:考生从最后学历起填满两栏,起止年份必须填写4位,月份不足两位的在月份前补“0”(如:

20xx年09月)。任何职务一栏必须填写,如不担任职务,必须填写“学生”。

11.奖惩情况:填写高中阶段起所受到的主要奖惩情况,该项内容须经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审核。

12.本次报考必修科目:请考生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需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具体科目。文化科目可以全选,信息技术只可选一个模块。

13.综合素质评价: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道德品德、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方面的评定,凡符合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录,否则,视为无效。综合素质由考生所在学校如实评价,评价结果由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直接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中。

14.考生评语: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等如实评价,评价结果由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直接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中。

15.照片采集说明:如考生在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时已经采集过照片,在高考报名时可不再进行照片采集;如未参加过照片采集的,须在高考报名时采集照片,以供参加高考时使用。

16.“少年班”考生:指高二及以下年级的中学生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可招收少年班的普通高校。考生须提供有关高校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市、县招生考试部门方可接受其报名并采集报名信息。“少年班”考生必须填写表一。

17.本表内容须慎重填写,一旦确认,不得更改。表中单选项目如多选作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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