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纳税筹划课程的体会

学习纳税筹划课程的体会 税筹划就是在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基础上,在诸多选择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

一、 从存货计价方法看税收筹划 国家税法规定,存货的计价方法主要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均匀法、移动均匀法。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假如物价持续上涨,采用后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期末存货的本钱降低,本期销货本钱进步,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减少所得税的目的;反之,假如物价持续下降,采用先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期末存货的本钱降低,本期销货本钱进步,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也达到了少缴纳企业所得税(递延性)的目的;而在物价上下波动时,采用加权均匀法或移动均匀法可使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较为均衡,避免高估利润,多缴纳所得税。20xx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后进先出法的使用进行了限定,即只有企业正在使用的存货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相同时,才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或领用存货的本钱。因此,对企业来说,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只有当企业正在使用的存货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一致时,才可以使用后进先出法,否则只能采用别的存货计价方法。在物价持续下降时,企业应采用先进先出法,而当物价上下波动时,企业最好采用加权均匀法或移动均匀法,以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 在存货当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存货就是低值易耗品,它的计价方法和一般的存货不同。国家税法规定,未作为固定资产治理的工具、

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扣除或分期摊销。一次摊销是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一次性摊销其本钱;而分期摊销是在领用时先摊销一部分本钱,再在以后分次摊销剩余的本钱。我们可以看出,一次摊销与分期摊销法相比,前期摊销的用度较多,后期摊销的用度较少,从而使企业前期纳税较少,后期纳税较多,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因此企业可选用一次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进行摊销,从而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

二、 从企业销售收进的角度看税收筹划 纳税人假如能够推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对一般企业来说,最主要的收进是销售产品的收进,因此推迟销售产品的收进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 在企业销售产品方式中,分期收款销售产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进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进实现,委托代销产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进。这样企业可以选用以上的销售方式来推迟销售收进的实现,从而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要综合运用各种销售方式,即使企业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又使企业的收进能够安全地收回。

另外,对于邻近年终所发生的销售收进,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的确认条件进行税收筹划,推迟收进的确认时间,使当年的收进推迟到下年确认。例如:对于分期收款销售产品来说,对于本应在12月确认的销售收进可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在次年1月支付,从而将收进延

迟到第二年确认。

综上述表明,两项措施的确能为企业获得一笔较大的无息贷款,但在用度开支方面,我们还应多动脑筋,公道节税,如:咨询费以运输#5@p、业务招待费以订货形式、用户安装费及运输采取直接对用户,不开增值税票等。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加强学习,有创新精神,作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第二篇:《纳税筹划》课程说明

《纳税筹划》课程说明

2011-4-25

本课程类型: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统设课程,属于专业基础课模块。

本课程性质:《纳税筹划》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会计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的必修课,纳税筹划必须要有税收理论、税收制度、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知识作为基础,才能更好地统筹规划,处理好纳税筹划问题。因此最好安排在上述基础课程之后学习。

本课程学分、学时:3学分,课内学时54,其中录像课22学时。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本课程从理论到实践,详细介绍了纳税筹划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问题;以我国现行税制中的主要税种为研究对象,分别介绍了各个税种的基本筹划方法;并重点对纳税筹划所涉及的三个方面:避税筹划、节税筹划和转嫁筹划的内容作了深入的比较分析;从纳税筹划角度进行讨论,介绍纳税筹划的基本理论问题、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和国际避税的防范措施。本课程的文字教材共有八章:

纳税筹划课程说明

本课程特点: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中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纳税筹划业务在中国应运而生。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纳税筹划涉及税收理论、税收实务、财务管理、现代企业管理等多学科的内容,是一门综合性的交叉学科。纳税筹划是在对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充分了解的基础上,通过对公司组织结构、筹资形式、投资方向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等途径,或通过对纳税人个人具体情况的分析,为纳税人提供合理的纳税建议,以合法减轻纳税负担的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

本课程考核方式:本课程采用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课程的形成性考核、终结性考试以及课程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形成性考核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例为30%,终结性考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例为7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