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 (肖奎刚)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

学校:贵州工商职业学院 姓名:肖奎刚

作为一个青年教师,我现在学院招生办公室工作,主要的工作是负责贵阳、安顺地区的招生宣传工作。由于在工作中长期代表学院与高中学校领导和老师打交道,是学院对外的窗口,所以,有必要掌握和学习好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以应对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通过本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所用的教材为教育部西南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编写的《高等教育政策法规》(ISBN:978-7-5366-7980-1),现就教材内容分析论述各章的重点。

第一章高等学校法律制度,主要有高等学校的类型,设立、变更与终止,高等学校的权力和义务,高等学校的章程,高等学校的组织机构五部分内容。

高等学校的类型,按举办主体分为公立和民办两种;按办学形式分为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两种;按办学层次分为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两种。

设立、变更与终止:均按19xx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执行。

权力和义务:具有自主管理权、教育教学权、招生权、学籍管理权、颁发证书权、聘任权、管理财产权、拒绝干涉权、其他权利。

学校章程是指为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进行,就办学宗旨、内务管理体制及各项重大原则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高等学校一经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则学校按照自己的章程自主管理机构内部活动的权力即为法人所有。教育教学是学校最基本的也是最主要的活动。教育教学活动是由纵多环节构成的复杂过程,不是可以任意为之的行为。同时教育教学活动有统一的标准,其结果对社会对个人都会产生确定的影响。因此全面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必须有法律的确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根据自己办学的宗旨和服务,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教育计划、课程、专业方面的设置规定,依据本校、本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妥善安排。

具有准纪守法、贯彻方针义务、维护权益义务、提供情况义务、合理收费义务、接受监督义务。

高等学校的章程: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制订。

高等学校的组织机构:1,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2,民办高校的学校理事会、董事会;3,高等学校的校长;4,高校的学术委员会;

5,高校的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章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制度,主要讲述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和聘任制度,高等学校教师常见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

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权力和义务:

1、

2、

3、 教师是国家工作人员,是干部,受国家保障;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 《教师法》规定,教师是专业人员。规定教师不能体罚、变相

体罚、不得侮辱、谩骂学生、不得泄露其隐私。要尊重其个性发展。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受到处分。

总的来说:教师有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义务有准纪守法、教育教学、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义务、尊重学生人格义务、保护学生人格义务、保护学生权力义务、提高自身思想业务水平义务。范美忠事件后,还规定了有保护学生安全的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教师自然更负有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义务。教师所保护的对象是学生,而不是一般的未成年人,因此,教师履行本项义务是有特定范围的。教师应当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主要是指在学校工作中或者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活动中侵犯其所负责教育管理的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至于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主要是指社会上出现的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现象。

教师资格制度:凡是有志于教育事业的,都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加入教师行业。

教师的职称制度:高等学校职称设四级: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师职称的基本条件:1、取得资格证;2、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3、具备教学科研能力;4、完成规定课时任务。

总之,本章详细论述了作为教师的权力和义务。

第三章高等学校学生法律制度,主要讲述了高等学校学生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高等学校招生制度、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高等学校学生常见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

明确界定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阐明了高校学生的法律地位,权力

和义务。学生的权力:

1、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力;

2、获得学金的权力;

3、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力;

4、申诉诉讼权;

5、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权;

6、组织和参加学生团体权;法规规定的其他权。

义务:

1、准纪守法;

2、养成良好品德的义务;

3、努力学习的义务;

4、缴费义务;

5、遵守其他制度的义务。

第四章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主要讲了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本制度对于维护教育活动正常的秩序、保证教学质量都有重要的意义。

各章节讲了学位的划分、申请、管理等。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一个人的受教育情况对自身的发展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最能说明学历情况的,就是学业证书。学业证书是指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经过注册、批准颁发的一种证明性质的文件。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国家对伪造此类证书有严厉的法律惩戒。当今社会,各类学历证书是用人单位选拔和录用人才的重要依据,凭借证书个人可以获得升学、晋升、评职称、享受各种福利的机会。“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监管,严格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对违规操作、滥发学历证书的高校,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由教育部宣布吊销该证书。”

为了适应高教改革的需求,保证高等教育质量,维护国家学历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维护高校正规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我国在20xx年建立并实施了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制度。

学位制度:学位是国家授权的教育机构授予个人的一种终身的学术称号。

第五章主要讲述了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成人教育法规制度。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国家重视。职业教育是一种独立的教育制度,严格的说,是教育发展的至近代后才产生的。是随着科技

的发展、产业的结构化、经济水平的提高一级社会的进步而不断产生的发展的。职业教育一起实用、专业、有用而著称。19xx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指出,通过现有的职业大学、部分高等专科院校的独立设置的承认高教改革办学模式。提出三改一补的方针。20xx年,经过长期的探索,对于什么是高等职业教育,如何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等问题达成基本的共识。高等职业教育的经费保障问题,国家对其办学资金的来源和保障通过立法。要求推动职业学校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求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要依据国家职业标准。

第六章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制度。主要讲述民办高校的类型和地位、举办、内部管理体制、资产与账务管理。

1、民办普通高等院校由国家批准独立建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具有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的资格,这类院校发展势头良好,属于民办高等学校的主体

2、独立院校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国家非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也就是高考招生录取中所称的三本院校。

3、国有民营民办高校是在比较薄弱的国有普通高校的基础上应用民办机制运行的高校,这类学校基础条件、师资力量都不错,但是他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

第七章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律制度,主要讲述中外合作办学的性质及原则、办学机构的设立、组织管理、教育教学、资产与财务管理。它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是我国的教育教学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近年来办学规模逐渐扩大。

1、中外合作办学的主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教育机构的外国教育机构;

2、中外合作办学的方式必须是合作办学,既不是合资办学,也不允许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独办学;

3、中外合作办学主要招收中国内地公民,而不是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的学生;

4、教育教学的地点主要在中国境内;

5、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要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青年教师,必须对高等学校的政策法规有个清醒的认识,只有有了这样的清醒认识,才能更好的传授知识、培养人才。通过对《高校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育政策与法规有了更多的了解,也更清楚了自己今后应当怎么做好职业教育工作。此外,在学习当中,还进一步认识到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我国职业教育现行政策也有了全面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认真学习各种教育理论和政策性文件,遵守相关的教育法规,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规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依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以上是本人学习本门课程的心得。

肖奎刚

20xx年11月23日

 

第二篇: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虽然多年来一直未间断从事高校教育,却对高校教育的政策与法规知之甚少。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知道了掌握高校教育政策与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国高校教育政策的特点以及高校教育方面具体的法规政策,并了解和掌握了当前的现状和热点问题。同时,通过一个个具体生动的真实案例,也使我对这些问题解决的基本思路有了较为清晰的概念和预见。这些知识,对于我们今后做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依法搞好高校教育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依法治教,科学办学是我国进入法治社会进行教育活动的重要准绳,在平时教学活动中的方方面面都要同国家政策与法规相联系,并注意法律―政策-道义不同层次的灵活把握,努力提高自身的认识水平和觉悟。并自觉探究新时期下教育教学改革新思路,关注国家政策法规发展方向,并同实际联系起来,为自己所从事的高校教育做出自己的贡献。

通过对《高校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教育法学相关的基础性知识:

在这个部分,阐明了教育法学的相关概念,以及其发生发展的过程。其存在的目的是为政策、法律的正确制定和实施提供理论上的支持。高等教育法学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必要手段,同时,教育法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掌握以及运用教育法规,是推进我国教育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3、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

二、高等学校、高校教师和高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

在这个部分,主要明确了几个方面的问题:1、高等学校的相关法律问题,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的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政府、社会、教师、学生之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2、高等学校

教师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考核,培训等;3、高等学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如学生的法律地位,特点,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核心问题。对于彼此间的关系,有了深刻的阐述。

三、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

在这个部分,主要对于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吸收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对于当前多种多样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四、针对高校领域常见的法律纠纷,以及相应的权利救济问题

在这个部分,通过一个个常见的热点问题和法律争议的真实案例,生动的展现了当前凸显的主要问题以及高校教育与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不足之处,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也有了较为清晰的思路。

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人民教师,不光要传道授业解惑,还应恪守纪律,对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有深刻的认识。所谓家有家规,国有国法,高等学校作为国家的人才“生产基地”之一,也需要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来保障其基本秩序。通过对《高校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育政策与法规有了更多的了解,也更清楚了自己今后应当怎么做好职业教育工作。此外,在学习当中,还进一步认识到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我国职业教育现行政策也有了全面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认真学习各种教育理论和政策性文件,遵守相关的教育法规,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规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依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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