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巴特 普通教育学读后感

赫尔巴特《普通教育学》读后感 “教育史上的经典著作永远是教育工作者的最佳启蒙”。通过对赫尔巴特《普通教育学》的阅读,我体会到了赫尔巴特所构建的科学教育学体系的历史价值及其对现实教育问题的借鉴意义。

下面就几个方面,结合现实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的拙见。

1、课程改革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以培养新型人才为目的是方法的先导。首先应该从各地的实际出发,确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目标。在现代教育理念的指导下,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有计划、有组织去设计、去实施。一定要强调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注重改革的实效和教育目的的达成度。

2、赫尔巴特论证的教学法往往被人认为是教师的“教法”,而不包括学生的“学法”,这就是忽视了他的“教法”是建立在学生心理发展规律之上的。根据学生兴趣活动的四个阶段:注意、期望、要求、行动来规定教师不同教学阶段的教学活动和方法,以促进学生统觉团的形成和扩大,他没有否认学生的主动性,而是更多地论述了教师如何去做,以促进学生的最大发展;而杜威也忧虑,“迎合学生的任性和兴趣”会有危险,需要有成人的指导来发展学生的民主,他没有否认教师要进行必要的指导和规范。

3、如何构建我们自己的教学法,首先,无论采用哪一种教学方法,都不可能孤立的发展知识或能力,二者之间

的对立也就没有那么绝对。其次,对于赫尔巴特和杜威教学法,不能一切“拿来”,更不能一概否定,要辩证分析,取长补短。第三,现在各种教学法如雨后春笋,更要汲取各家之长,为我所用,切不可今日学习“魏书生”,明日又学“洋思经验”,一定要学其思想的内核,而非形式。如同今日我们仍然要研究赫尔巴特一样,主要是研究和学习其教育思想。

4、赫尔巴特的眼里,教育目的之间存在着统一性,这种统一性表现为相互联系的三重目的。首先,培养学生对知识的浓厚兴趣是实现最高教育目的的首要条件。没有兴趣,就不可能有真正的道德教育。兴趣必须是多方面、均衡的。教学中如果只有单一的兴趣,或者某个方面兴趣过度,会出现与完全缺乏兴趣相同的结果:破坏完善道德的培养。因此,兴趣必须向多方面发展,多方面的兴趣应该构成一个匀称的统一体。其次,多方面兴趣的培养就是个性多方面发展的教育。赫尔巴特提出,教师应该使个性向多方面性发展,使个性、品格、多方面性融为一体。他所说的个性与多方面性实质上是资产阶级个人发展的要求与社会需要的反映。个性愈益同多方面性相融合,品格即愈益易于驾御个人。三者结合起来既为实现教育的最高目的——道德的完善奠定基础,又为实现可能的目的创造了条件。他有时把教学放在第一位,有时又把训育放在第一位,原因也就在这里。他说:“假如道德在多方面性中没有根基的话,那么,我们自然可以有理由撇开教学来探讨训育了;那样的话,教育者就必须直接控制个人,激发他,

驱使他,使善在他的身上有力地生长起来,使恶劣的习性销声匿迹。教育者可以自问,这样一种人为的、被强调的单纯的训育至今是否有可能? 假如不可能,那么,教育者必须有一切理由假定,人们首先应通过扩展了的兴趣来改变个性,必须使其接近一般形式,然后才可以设想个性有对普遍适用的道德规律发生应变的可能;同时在对付过去业已变坏了的儿童时,除了应考虑他现存的个性以外,还应着重估量他对新的和较好的思想范围的可接受性与他接受它们的时机。” 因此,教育目的的三个部分是可以合并起来的。赫尔巴特把多方面兴趣、道德、个性联合起来作为培养目标,反映了资本主义政治和经济发展对教育的需要,具有历史进步意义。即使在今天对我们也不无启迪作用。

笔者认为在理解赫尔巴特的儿童管理思想时,应该同他的培养儿童个性的教育起点联系起来,且不可以点带面、以偏概全。赫尔巴特谈到,教育学是教育者自身所需要的一门科学,但他还应掌握传授知识的科学。他认为,不存在“无教学的教育”,也不存在“无教育的教学”。教学在向儿童提供知识的过程中引起了儿童心理的变化,产生了对知识的兴趣,然后,由知识兴趣上升到欲望,最后在行动中表现为意志。因此,赫尔巴特认为整个学校教育无法分为两个孤立的过程: 一是通过情感和意志的训练进行道德陶冶的过程;一是通过传授知识进行智慧的过程。如果只讲道德而忘记多方面的培养,就可能导致无知识与能力的人支配社会;同样如果只进行知识教育而缺乏教育性也会导致无信仰的人支配社会。显然,他把实现教育目的与

传授文化知识看作同一过程,不存在无教育的教学,也不存在无教学的教育。正如他所说,教学如果没有进行道德教育,只是一种没有目的的手段;道德教育如果没有教学,就是一种失去了手段的目的。所以教育性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平衡的多方面兴趣,使他们形成思想范围。多方面兴趣分为认识与同情两大方面,经验、思辩、审美、人类、社会和宗教六大种类。多方面兴趣是教育的视野投向全人类的社会生活,是教学过程中教育要实现最高目的所必须培养的东西。它既是教学过程的起点,也是教学过程的终点。赫尔巴特指出训育是一种持续的诱导工作。他认为,冒失是青少年的通病,教育者需要通过训育以维持他的想法。它通过交际、榜样、启发使学生直接得到积极发展方面的促进。训育就是要直接地陶冶儿童的性格,在儿童身上培养一种有利于教学的心理状态。训育的措施可以是抑制、惩罚、赞许和奖励。

当我们今天对其重新审视时,会发现其对我们的教育和教学的改革与发展有重大的指导作用。

谢央绒

 

第二篇:普通教育学

《普通教育学》这本书看去有点难的,感觉这本书的语言比较抽象,难懂。但是细细品来,作者赫尔巴特的很多观点还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首先在对儿童进行管理方面,赫尔巴特提出的措施之一是权威与爱,也就是说教育者应该在儿童心目中树立权威的形象,受到他们的爱戴。而树立权威的关键在于卓越的智慧;受到爱戴的关键又在于教育者自己要爱儿童,与他们保持亲密的关系。本人是非常赞赏这种观点的一旦获得了爱,它就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减轻管理的困难,这是自不待言的。

  赫尔巴特指出:“道德普遍地被认为是人类的最高目的,因此也是教育的最高目的。”他认为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养成内心自由、完善、仁慈、正义、公平等五种道德观念。在我看来,这种观点应该引起当代社会的注意。因为在当下这个道德缺失的社会,很多人哪怕是知识也会做出一些危害社会的事情来,如果是这样,那受再多的教育又如何?还不行害人又害己,酿成了教育的悲剧?所以说,道德教育不是来得更重要吗?而赫尔巴特正是强调了德行培养的重要性,指出并非“有知识”的人都是有“德行”的。这难道不正是我们当代人应该要反思的地方吗?

    还有,在西方教育史上,赫尔巴特第一次明确、系统地提出并论证了教育性教学原则。他强调说:“不存在,无教学的教育”这个概念,反过来他也不承认有任何 “无教育的教学”。他把教学作为道德教育最基本的途径和手段,即教育离不开教学,要以教学为载体,而且任何教育都必须具有教育性。我觉得这个原则对我们今天的教育是很有借鉴意义的。一方面,这告诉了我们思想品德这门课是有其存在意义的,学校开设这门课,让学生从小就接受道德教育,也就是说通过教学来进行教育。另一方面,也提醒了教育者在设计课堂时时刻记得“无教育的教学”,也就是说设计任何一个课时,任何一个教学步骤都应该要思考其对学生是否具有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