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认识到,掌握高校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必要性、顺势性和重要性。要掌握高等教育的政策与法规,那么我们首先要明白法律赋予高等教育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自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30条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依法治国《决定》它又将赋予高等教育更加重要、更加崇高的法律地位。

一、高等教育法律地位的定义

《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具有法人资格,是独立的法律主体。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高校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相应程度。法律地位一般由其他社会规范、习俗先行限定,由法律最终确认后生效。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探讨、解决学校与教师、学生、社会四者之间的法律地位。

二、当前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

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

(一)高等教育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前面已经说过,法律把我国高等学校定位为“法人”。高等教育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受逐级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高等学校是以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进入行政复议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但高等学校同时作为行政主体,在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这些年来以高校为行政诉讼主体的有关的案件屡现不止,例如19xx年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在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中,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高等学校对受教育者有进行学籍管理等权力,有代表国家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职责。高等学校作为公共教育机构,虽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行政机关,但是其对受教育者进行颁发学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等的权力是国家法律所授予的,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项的规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二)高等教育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高校的法律地位比较特殊,像其他民事主体一样,享有普通的民事权利,也承担一般的民事责任。但假若将高校与学生之间关系定性为普通民事关系的话,则无法解释为什么高校对学生享有的纪律处分、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等特殊权限。《教育法》第31条第2款规定“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高等教育

法》第30条第2款也规定:“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作为民事主体的高等学校,其对外法律关系主要表现在高等学校与不具有隶属关系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个人之间的关系。作为民事主体的高等学校,其对学校事故的赔偿越来越成为一个令人关注的焦点,如齐凯利诉北京科技大学人身损害赔偿案。学校事故一般可分为:因学校设施、设备、建筑物的安全问题而引发的事故;在教学活动中发生的事故;教学活动之外,因学生自身的原因而造成的事故。而与学校赔偿责任有关的则主要集中于前两者。学校事故可能构成民事侵权行为、刑事犯罪行为或者行政违法行为。其中,民事法律责任一般是由于学校(包括教师)的民事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其主要有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在美国,学校或教师由于过失而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根据普通法关于过失的规定来确定的,大量的法院判例表明,学校及其教师犯有过失,可能比一般人承担更大的责任,因为学生由他们负责照管,其负有尽可能使学生免受伤害的责任。总之,高等学校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出现,积极参与到了各项社会活动中,也由此引发了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身为高等学校的一名老师,我们应该时刻不忘“服务”二字,以“培养人才、科技开发、服务社会”为己任,牢记高校教师的相关权力和义务,杜绝滥用权力,确保认真履行义务,这才是教学之根本,教师立足岗位之根本。

三、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几点思考

一是高等学校“法人”身份决定了高等学校教师掌握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必要性。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政府、社会、教师、学生之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高等学校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另一个重要角色是民事主体的角色。不少教师沿袭了旧的教育方式和教育手段,在从教过程中,自觉和不自觉地侵犯了青少年学生的权益,出现了违法、犯法的现象,反映了不学法、不懂法、不执法的问题。如:教师采用各种方式体罚学生;教师私拆私扣学生的信件;教师动不动将学生赶出教室。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人民教师,不光要传道授业解惑,还应对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有深刻的认识。要确保教师履行职责,促进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就要运用包括法律规范在内的各种社会规范对教师社会关系加以调整。教师要从事教育活动,首先要遵守教育法规。作为一名教师,教师的教育行为首先符合“教育法规”的要求,成为遵纪守法的楷模。这就要求每一位教师要自觉地学习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的楷模。教师学习政策法规来规范自己的教育行为,用法律法规来评论、衡量和判断教师行为的善与恶,它是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对师德修养起着极为重要的指挥和调节作用,它能正确的引导教师的道德行为,促进教师职业道德的建设,激励教师在国家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指下,积极工作,发奋进取,更新观念,规范行为,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正确规范全面地开展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为多培养符合国家要求的

社会主义劳动者,为民族的振兴、为祖国的未来贡献自己的一切。

二是高等教育适应新形势下依法治学决定了高等学校教师掌握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顺势性。叶圣陶先生说过:“教育工作者的核心工作就是为人师表”。这在另一个层面上要求我们要依法执教,给学生树立良好的形象。为人师表,以模范行为影响社会,教育学生。良好师德、师风的形成,首先要依法从教,这应该是最起码的最基本的要求。法制社会的今天,人本主义突现,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教育方式已悖时代要求,已经是违法行为。诚然不可否认体罚方式的确立竿见影,可以迅速树立教师威严,但这种方式使被体罚学生遭受到的心灵伤害是不可挽回的。依法治国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法制社会更需要我们教师遵循法律要求从事教育活动。依法治教,科学办学是我国进入法治社会进行教育活动的重要准绳,在平时教学活动中的方方面面都要同国家政策与法规相联系,并注意法律、政策、道义不同层次的灵活把握,努力提高自身的认识水平和觉悟。并自觉探究新形势下教育教学改革新思路,关注国家政策法规发展方向,并同实际联系起来,为自己所从事的高校教育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是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决定了教师掌握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重要性。在法律上,教师具有双项身份。一方面,他们是普通公民;另一方面,他们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教师法律地位主要通过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体现

出来。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从本质上确立了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专业人员所特有的政治、经济地位和职业声望。教师在享有教育教学自主权、学术自由权、管理学生权、获取报酬权、参与教育管理权、培训进修权、申诉权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教育法》所规定的六项义务。首先,教师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民主意识,使每个学生都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其次,教师应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第三,教师应自觉的结合教育教学业务特点,将思想政治、品德教育贯穿在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之中,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教育、法制教育,要遵循宪法确定的四项基本原则,弘扬中华民族精神;第四,尊重学生人格,决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不能侮辱、歧视他们,不能泄露学生隐私,更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第五,教师应对有害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和抑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第六,提高思想觉悟水平,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育政策法规有了更多的了解,也更清楚了自己今后应当怎么做好教育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认真学习各种教育理论和政策法规,遵守相关的法律,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

规范化的轨道,不断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依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第二篇:学习研究政策心得体会

学习研究政策,推动转型跨越

这些年,国家对西部、对甘肃非常关怀和倾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很高的扶持政策和措施。但在实践中我们应该思考,各级干部有没有把这些政策文件真正吃透弄通了,有没有把这些政策的含金量都转化成了我们发展的真金白银了,有没有把扶持的举措都落实到了一个个具体的项目上了,有没有把政策隐含的空间都最大限度地挖掘出来了。通过认真思考,我们发现,一些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上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特别是抢抓机遇、用好政策方面,或多或少地还存在着利好的政策不用、没有的政策不争、外有的政策不知、潜在的政策不谋的现象。因此,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加强敏锐把握政策、熟练掌握政策、有效落实政策的能力,静下心来把已有的政策好好学一学,把怎么落实好这些政策认真谋一谋,把还需要争取的政策和项目细细想一想,真正有所触动、有所收获。

在学习研究政策方面,应该要重点突出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立足基点。就是要立足掌握政策、用好政策这个基点。掌握政策,要吃透政策的精神实质,理解政策的核心意图;把握政策的基本取向,抓住政策关注的重点;注意政策的基本界限,明确政策的操作方式,真正理解政策支持和鼓励什么、反对和禁止什么?我们要采用什么样的方法,实现政策的意图和目标?运用政策,要善于把政策转化为具体的措施项目;把政策变成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善于发挥各种

政策的集成效应。要从全局的高度出发,从各自的实际出发,把国家扶持西部大开发和甘肃发展的各项各类政策,统筹加以学习,系统加以思考,立体加以推动,做到各种政策学懂弄通、融会贯通,形成强大合力。

二、突出核心。就是要突出借鉴经验、谋划发展这个核心。我们要把研究案例和总结发展规律结合起来,把学习做法和提炼思想方法结合起来,把借鉴经验和谋划自身发展结合起来,善于提炼,发现规律,把握实质,为我所用。

三、抓住关键。就是要抓住转型跨越、富民兴陇这个关键。无论是学习政策运用政策,还是借鉴经验谋划发展,归根结底都要把成效体现到转型跨越、富民兴陇这个根本上来。要从关键处突破,结合政策和经验的学习,善于抓住主要矛盾,深入思考制约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的障碍是什么?促进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的机遇是什么?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的关键是什么?把这些重大问题弄清楚,我们的学习才能有的放矢。要从需要处谋划,善于把运用政策、借鉴经验同群众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需要结合起来,在今后的工作中让群众能够更多地感受到政策的效益和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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