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读后感

13法 李东亚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读后感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读后感

暑假在家时期期间的闲暇时光,我翻阅了早已被老师提及多次的伟大思想家恩格斯的这本巨著,全书无一字不闪烁着理性睿智的光辉,在伟人的引领下,我仿佛以处在一个冷静的位置,亲身体验了人类的各个阶段。恩格斯用九章的内容共讲述家庭发展史、氏族制度和私有制、国家的起源三大部分。通过对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的研究, 不仅着重讲了原始社会, 还对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发表了深刻的见解, 揭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的客观规律, 指出了无限美好的光辉前景。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恩格斯关于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论述。

恩格斯在他的书中把国家的形成归纳为三种主要形式:雅典国家是在氏族内部发展起来的,“ 既然氏族制度对于被剥削的人民不能有任何帮助,于是就只有期望正在产生的国家”了。罗马的国家是在外来的平民人数不断增加的基础上形成的。他们被剥夺了公民权,还要被迫服兵役、受军事训练,这就在事实上形成了一股新兴势力。这股新兴平民势力对贵族反抗斗争的胜利,摧毁了旧的氏族制度,在这一基础上形成了罗马国家。德意志国家是在征服外国领土的基础上直接产生的。日尔曼人入侵罗马之后为了统治罗马,便将他们的管理机构迅速转化为国家机关,使军事首长演变成国家首脑,于是德意志国家

形成了。

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必然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国家的产生就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高中政治课本上的一句话很能够总结这一段: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在政治精神和物质材料高度发达的今天,人类正在以迅速的步伐走向这样的生产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阶级的存在不仅不再必要,而且成了生产的真正障碍。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灭,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样。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的消失。在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的基础上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管理上的民主,社会上的博爱,权利的平等,普及的教育,将揭开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经验,理智和科学正在不断向这个阶段努力。这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形式上的复活。

社会在不断的向前发展,世界也在不断的进步,不断的消亡与再生往复循环,我们终究是短暂的存在,但也推动着历史的车轮不断的

滚动,运转。一种社会形态生成,伴随它相适应的生产力,生产方式,合适的社会组织形式也会形成,世界也一步步走向更高级的形态。而最终将达成马克思思想中的理想共产主义,阶级矛盾弱化乃至消失,人类社会将处于更加和谐的局面。

阅读过程中这本书带给我不少的思考,想的最多的就是国家这种形式消失后会出现什么样的社会组织制度?阶级能否消失?人类将从文明时代进入什么样的时代?有人提到这样的说法:会出现像欧盟,几个国家的结合体,政治经济一体化,独立发行货币,具有国家的特征,却又要优于国家。世界会不会朝着那样的方向发展呢?的确,类似于氏族制度被国家取代的过程:氏族部落经过联盟形成一种新的团体,导致了氏族制度的崩溃,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慢慢国家出现了。如若这种联盟方式的对象是全世界的国家和组织,把全球都包容进来,那可能国家通过这种融合能消失。但目前看来这似乎无可行性,即便是剩下几个联盟,联盟之间处在差距,那么矛盾、竞争就会存在,这无疑就是将国家数目做一番缩减而已。因此,我认为像“欧盟”这样的国家联盟不会是取代国家的新组织制度。目前人类社会的现状还不足以导致新制度的产生,像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要求:物质资料大量丰富,阶级消失,人人自由而平等。可以说,我们现在还处于储备阶段,而且离要求还很有差距。但依照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只要坚持发展,只要有时间的积累,量变必然导致质变,我们定能进入一个更高级更进步的社会状态。

最后说一说整体阅读完《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后的感受,阅读过程中总会有这样的一种感觉:仿佛自己脱离了人类这一整体, 不再是他们其中一员,而是以一种旁观者的视角,看着人类社会一步步发展至今天的文明时代。读毕,心情就像阅读一部未完待续的小说那般,总忍不住去猜想后来可能会发生的事,期待,憧憬,想象着人类社会将何去何从。这部问世一百多年的巨著至今仍闪耀着夺目的光辉,总之,我读了一本好书。

参考资料:《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恩格斯

新浪博客《<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读后感》

李东亚

20xx年8月20号

 

第二篇:家庭的起源(读书笔记)

这篇文章,从史前文化阶段开始,探索人类文明发展的源流。从蒙昧时代到野蛮时代,从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时代变迁的动力何在?时代变迁的形式何在?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变迁?都是作者探讨的主要话题。生产力的进步和经济生活状况的好转可以看作时代变迁的主要动力。家庭形式的变化、亲属制度的变化、氏族的形成与制度规则和国家的形成,都是经济作用的结果。经济上的变革,促进人类生活方式的变革,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最终社会的瓦解,管理上的民主,社会中的博爱,权力的平等,普及的教育,以财富为唯一的最终目的的历程的终结,也需要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和社会物质极度丰富。

其中家庭形式和亲属制度,特别是群婚制度对人们的冲击比较大。按照现在人的观点,群婚制度是根本不能接受的。为什么在蒙昧时代能够被群体所接受呢?这里面是否说明了,人类源于动物,但是脱离不了动物特性,在个性上也是这样。如果不是生产力低下,人类应该和动物一样,不会屈服于任何压力之下,因为动物本性就是自私自利,人源于动物,所以人的特性就是自私自利,不会因为社会文明的进步而消失。

而且,不同的家庭形式对应着不同的亲属制度。正如摩尔根所说:“家庭是一个能动的要素;它从来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随着社会从较低阶段向较高阶段的发展,从较低的形式进到较高的形式。反之,亲属制度却是被动的:它只是把家庭经过一个长久时期所发生的进步记录下来,并且只是在家庭已经根本变化了的时候,它才发生根本的变化”。摩尔根认为,存在过一种原始的状态,那时部落内部盛行毫无限制的性关系。这就是原始社会阶段的群婚制。

从杂乱的性关系的原始状态中,发展了四种家庭形式,即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制家庭和专偶制家庭。血缘家庭排除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相互的性关系;普那路亚家庭则排除了姊妹和兄弟之间相互的性关系。氏族制度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从普那路亚家庭中直接发生的。由于群婚制度的限制,谁是某一个孩子的父亲是不确定的,但谁是孩子的母亲则是确定的。这方面的因素是母系社会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某种或长或短时期内的成对配偶制,在群婚制度下,或者更早的时候,就已经发生了: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还不能称为爱妻),而他对于这个女子来说是她的许多丈夫中的最主要的丈夫”。在这个阶段上,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共同生活。不过,多妻和偶尔的通奸则仍然是男子的权利。在这个阶段,氏族财产开始增加,财产继承权也在发生变化。随着财富的增加,财富一方面使丈夫在家庭中占据比妻子更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又产生了利用这个增强了的地位来废除传统的继承制度使之有利于子女的原动力。然而,当世系还是母权制度时,这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废除母权制度。“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专偶制家庭是建立在丈夫的统治之上,它的目的就是生育有确凿无疑的生父的子女,来确认子女将来的财产继承权。专偶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生产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

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专偶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在野蛮时代高级阶段,在对偶婚制和专偶制之间,插入了男子对女奴隶的统治和多妻制。三种家庭形式所表现的进步,特征都在于妇女越来越被剥夺了群婚的性的自由,而男性则没有被剥夺。三种家庭形式的产生,都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使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特别地,专偶制的产生是由于大量财富集中于男子之手,而且财富的传承必须传给男子的子女,因此,就需要“妻子方面的专偶制”,以确定子女是男子所有。 在作者看来家庭的形成,私有制的产生,国家的起源,都与社会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社会制度的变化是经济发展的结果。生产力发展和随之引发的经济发展,都是引发社会各种因素变化的根本原因。马克思主义者所倡导的社会,也需要社会生产力作为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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