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新民事诉讼法的理解与适用

2013新民事诉讼法的理解与适用

一、基本原则的修改一、基本原则的修改(一)增加诚实信用的原则(一)增加诚实信用的原则1313条:民事诉讼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条:民事诉讼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则。

112112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讼、调解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以罚款、拘留。

立法意义:

立法意义:

11、与民法通则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相对应。

、与民法通则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相对应。

22、适用范围:所有的诉讼程序参加者都必、适用范围:所有的诉讼程序参加者都必须遵守,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法院。

须遵守,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法院。

33、有利于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的行为,维护、有利于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的行为,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形象,提升整个社会的诚司法公平公正的形象,提升整个社会的诚信。

信。

(二)完善法律监督原则(二)完善法律监督原则1414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修改为:人民检察院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修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有权对民事诉讼活动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实行法律监督。

扩大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范畴,包括起诉、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 扩大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范畴,包括起诉、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

208208、、212212条:检察机关也可以对调解书提出抗诉,但仅仅限于发生法律效力条:检察机关也可以对调解书提出抗诉,但仅仅限于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条件是:

的调解书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条件是:11、调解书已经、调解书已经生效;生效;22、调解书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调解书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208208条:检察机关的建议权:提出再审、对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建议。

条:检察机关的建议权:提出再审、对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建议。 209209条: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必须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再条: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必须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驳回后,才能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审,驳回后,才能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规定了检察机关审查申请的时间为三个月。

规定了检察机关审查申请的时间为三个月。

明确当事人只能一次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明确当事人只能一次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211211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之日起三十日内三十日内做出再审的裁定。

做出再审的裁定。

3、删除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相关规定鉴于《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民事诉讼法》不在调整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相关内容,交由《人民调解法》调整。

二、修改基本制度二、修改基本制度(一)管辖制度(一)管辖制度11、扩大了当事人合意选择管辖的范围。

、扩大了当事人合意选择管辖的范围。

3434条:合同或者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的当事人可以人可以书面协议书面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法级别管辖和专属管法院管辖,但不得违法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辖的规定。

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和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一致;和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一致;包括:经常出现在房地产、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中包括:经常出现在房地产、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中的侵权纠纷。侵占他人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纠纷;因使用的侵权纠纷。侵占他人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纠纷;因使用房屋的附属面积,共用设施而发生的纠纷。

房屋的附属面积,共用设施而发生的纠纷。

产品质量问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侵权纠纷主要是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题引发的侵权纠纷主要是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所产生的纠纷。

财产损害所产生的纠纷。

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扩大管辖范围) 扩大管辖范围)是指,除开上是指,除开上述五个连接点之外的,与案件争议事实有实际联系的地点,述五个连接点之外的,与案件争议事实有实际联系的地点,比如,谈判地点所在地。

比如,谈判地点所在地。

2、增加公司诉讼的地域管辖规则(26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此处是专指公司内部的设立、确认股东资格等纠纷,一般的侵权、合同纠纷不包括在内。

(2)此处规定为地域管辖,是否存在级别管辖。

3、限制将本院管辖的一审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交办案件)

(38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案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改为: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法院批准。

(二)回避制度(二)回避制度11、强调审判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强调审判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必须必须回避回避””修改为修改为““应当自行回避应当自行回避””))

规范审判人员的自觉性,体现诚实信规范审判人员的自觉性,体现诚实信用原则。

用原则。

22、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法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送礼,或者违法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意义:规范审判人员的行为;和意义:规范审判人员的行为;和《《刑诉刑诉》》、、《《仲裁法仲裁法》》等法保持一致。

等法保持一致。

(三)证据制度(三)证据制度1111、证据种类方面,增加了、证据种类方面,增加了““电子数据电子数据””。体现与时俱进,。体现与时俱进,符合电子化、数据化的潮流。

符合电子化、数据化的潮流。

22、将、将““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修改为修改为““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鉴定意见的表。鉴定意见的表述更为科学、准确,更符合鉴定活动的特征。

述更为科学、准确,更符合鉴定活动的特征。

33、增加规定了当事人及时提供证据的义务及相应的法律、增加规定了当事人及时提供证据的义务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后果。(20012001的证据规则)

的证据规则)

改变:放宽举证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案件改变:放宽举证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以采纳该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以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三)证据制度(三)证据制度2244、、6666条,增加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证据应当出具证据收据条,增加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证据应当出具证据收据的义务,以防证据丢失时出现纠纷。

的义务,以防证据丢失时出现纠纷。

55、、6969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法律行为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法律行为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删除了“法律行为”,保留“法律事实”,主要是因为法删除了“法律行为”,保留“法律事实”,主要是因为法律事实概念中已经包括了法律行为。

律事实概念中已经包括了法律行为。

66、限制不能作证的范围。将“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限制不能作

证的范围。将“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改为“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作证”改为“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77、将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原因具体化,防止证人随意不、将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原因具体化,防止证人随意不出庭作证。不出庭的事由:身体、路途遥远、自然灾害、出庭作证。不出庭的事由:身体、路途遥远、自然灾害、其他正当理由。(其他正当理由。(7373条)

条)

88、增加规定了证人作证的经济保障,规定证人出庭作证、增加规定了证人作证的经济保障,规定证人出庭作证发生的必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发生的必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三)证据制度(三)证据制度3399、将“法定鉴定部门”改为“具备资格的鉴定人”。有资质的个人、将“法定鉴定部门”改为“具备资格的鉴定人”。有资质的个人可以进行鉴定。

可以进行鉴定。

1010、将鉴定行为从原来的依职权启动改为,以当事人申请启动为原则,、将鉴定行为从原来的依职权启动改为,以当事人申请启动为原则,鉴定机构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指定。

鉴定机构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指定。 体现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更符合实际情况。

体现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更符合实际情况。

1111、增加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义务(有异议时),拒不出庭的,鉴定意、增加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义务(有异议时),拒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且当事人可以要求退还鉴定费用。

见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且当事人可以要求退还鉴定费用。

1212、规定“专家出庭作证”,对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规定“专家出庭作证”,对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1313、增加了诉前申请证据保全及其适用的条件。

、增加了诉前申请证据保全及其适用的条件。

适用条件: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适用条件: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管辖: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所在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所在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四)保全与先予执行制度(四)保全与先予执行制度11、增加了“行为保全”内容。(、增加了“行为保全”内容。(100100条)

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为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为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作出一定行为。(如转让车辆所有权)

作出一定行为。(如转让车辆所有权)

22、充实“诉前保全制度”。

、充实“诉前保全制度”。

保全措施扩展到仲裁制度(申请仲裁之前),直接向人保全措施扩展到

仲裁制度(申请仲裁之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然后再仲裁。

民法院申请保全,然后再仲裁。

管辖: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文书:裁定(不提供担保的保全)

诉讼文书:裁定(不提供担保的保全)

期间:

期间:3030日内不起诉或仲裁的,应当解除。(原为日内不起诉或仲裁的,应当解除。(原为1515天)

天)

(五)送达制度(五)送达制度11、放宽留置送达的条件、放宽留置送达的条件首先,不是必须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首先,不是必须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

到场。

其次,可以留在送达人住所,拍照或录像记录在案。

其次,可以留在送达人住所,拍照或录像记录在案。

再次: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找到再次: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找到人)

人)

22、增加了“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的送达方式。”、增加了“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的送达方式。”条件:当事人同意;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除外。

条件:当事人同意;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除外。

送达日期: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

送达日期: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

也适用于涉外案件的送达也适用于涉外案件的送达三、完善审判程序三、完善审判程序(一)庭前程序(一)庭前程序11、增加规定了公益诉讼。

、增加规定了公益诉讼。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适用范围:环境污染适用范围:环境污染、、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鉴于公益诉讼尚鉴于公益诉讼尚处于初步建立阶段处于初步建立阶段,,其明确的适用范围不宜过宽其明确的适用范围不宜过宽。。根据实践情况的法根据实践情况的法制制,,逐步扩大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

提起主体: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主体: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比如比如,,《《海事法海事法》》中中,,海洋海洋污染可以由环保局提起;消费者协会污染可以由环保局提起;消费者协会,,正在修改正在修改《《消法消法》》。。

其他:诸如程序其他:诸如程序、、判决的效力判决的效力、、诉讼费用承担等问题诉讼费用承担等问题,,未明确规定未明确规定,,待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待司法解释明确规定。。

22、扩大诉讼委托代理人的范围、扩大诉讼委托代理人的范围委托代理

人范围委托代理人范围((5858条):

条):

律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当事人所在社区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推荐的公民。

删除“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删除“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33、明确起诉状、答辩状载明的内容、明确起诉状、答辩状载明的内容起诉状:(起诉状:(1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联系方式。

式。

((2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答辩状答辩状((11))必须必须在收到起诉状在收到起诉状1515天内提交法院天内提交法院((22))载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载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式。

44、增加规定先行调解的条件、增加规定先行调解的条件适用范围:法院立案之前或者立案后不久适用范围:法院立案之前或者立案后不久的纠纷。

的纠纷。

适用条件适用条件((11)人民法院认为适宜调解;比如家庭纠)人民法院认为适宜调解;比如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离婚纠纷等纷、邻里纠纷、离婚纠纷等((22)当事人不拒绝调解。

)当事人不拒绝调解。

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必须立案,保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必须立案,保障起诉权。(立案程序审查)

障起诉权。(立案程序审查)

55、庭前分流(、庭前分流(133133条)

条)

((11)当事人没有争议的,符合督促程序规)当事人没有争议的,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22)当事人争议不大的,采取调解等方式)当事人争议不大的,采取调解等方式及时解决纠纷;及时解决纠纷;((33)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者普通程序;((44)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目的:公正高效透明的解决纠纷。

目的:公正高效透明的解决纠纷。

(二)一审审理程序(二)一审审理程序11、简易程序可以约定、简易程序可以约定((11)适用范围: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和他的派出法庭)适用范围: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和他的派出法庭审理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以上法院审理的案件不能适用。

审理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以上法院审理的案件不能适用。

((22)前提:必须双方当事人共同约定。

)前提:必须双方当事人共同约定。

((33)当事人只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而不能约定适用)当事人只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而不能约定适用普通程序;普通程序;((44)一旦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则法院)一旦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则法院应当应当适适用简易程序。

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可以适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简易程序可以适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文书、送达文书、审理案件,审理案件,但应当保证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但应当保证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简便、快速的解决纠纷简便、快速的解决纠纷22、创建小额诉讼、创建小额诉讼((11)“小额”的范围: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小额”的范围: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30%(四川(四川201120xx年年3733037330元)

元)

((22)管辖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管辖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33)受案范围:简单的民事案件(符合)受案范围:简单的民事案件(符合157157条第一款条第一款即即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44)审级:一审终审)审级:一审终审((55)程序:参照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放于简易程序一)程序:参照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放于简易程序一章)

章)

(三)特别程序(三)特别程序11、增加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特殊程序、增加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特殊程序((194194条)

条)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律(确认的对象)

(确认的对象),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30日日(期间)

(期间)内,共同内,共同(主体)

(主体)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管辖)提出。

提出。

((195195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裁定调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处法院应当是作出裁定的法院或者被执行(此处法院应当是作出裁定的法院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新的调解协议,也,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

注意:

注意:确认调解协议的程序并不是调解协议的生效的必经程序,调解确认调解协议的程序并不是调解协议的生效的必经程序,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并由人民调解员签名,加该人民调解委员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并由人民调解员签名,加该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会印章之日起生效。。

22、增加规定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增加规定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特殊程序特殊程序((11)管辖: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管辖: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

((22)对象: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对象: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33)主体: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主体: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如出质人,不行使会毁损)

保物权的人(如出质人,不行使会毁损)

((44)需具备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包括债务是否)需具备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包括债务是否确实履行,债务数额有无异议,担保物权是否生确实履行,债务数额有无异议,担保物权是否生效,债务人的债务到期有无履行等。

效,债务人的债务到期有无履行等。

和物权法对接。

和物权法对接。

33、完善督查程序中支付令、完善督查程序中支付令((11)对支付令有异议的)对支付令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异议是否成立。

查异议是否成立。(原来不用审查,直接(原来不用审查,直接终结程序,支付令失效)

终结程序,支付令失效)

((22)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除外。

五、裁判及其救济五、裁判及其救济11(一)裁判(一)裁判11、判决书、裁定书应写明结果和理由、判决书、裁定书应写明结果和理由((152152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判决书的内容包括:

判决书的内容包括:

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判决的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判决的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上诉期间和上诉法院上诉期间和上诉法院五、裁判及其救济五、裁判及其救济2222、赋予公众对裁判文书的查阅权、赋予公众对裁判文书的查阅权((11)适用范围:判决书、裁定书,)适用范围: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调解书不行;不行;((22)例外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例外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和个人隐私的内容(二)二审程序(二)二审程序1111、调整了不开庭审理的条件(、调整了不开庭审理的条件(169169条)

条)

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的,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的,合议庭认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为不需要开庭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立法趋向:增加二审开庭的情形。

立法趋向:增加二审开庭的情形。

(二)二审程序(二)二审程序2222、限制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权力、限制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权力((170170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1)原审判决、)原审判决、裁定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裁定方式驳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2)原判决、)原判决、裁定裁定认定认定事实错误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3)原判决认定)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程序的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为“违反法定程序”)

(原为“违反法定程序”)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目的:多次发回重审既增加当事人负担,也不利于司法公正。有利于案件不目的:多次发回重审既增加当事人负担,也不利于司法公正。有利于案件不拖太长,尽快解决。

拖太长,尽快解决。

(三)审判监督程序(三)审判监督程序1111、调整审判监督案件的级别管辖、调整审判监督案件的级别管辖一般原则: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般原则: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弊端:大量再审案件集中到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院,影弊端:大量再审案件集中到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院,影响案件的质量;响案件的质量;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带来了很多不便,比如交通、开销增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带来了很多不便,比如交通、开销增大。

大。

新增“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或者当事人双方都是公民的新增“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或者当事人双方都是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有利于查清事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有利于查清事实,将就纠纷解决在当地。

实,将就纠纷解决在当地。

(三)审判监督程序(三)审判监督程序2222、调整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调整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11)将“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将“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修改为“对审理案件需要的查收集的”修改为“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主要证据,当事人,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节约司法资源,利于案件的顺利审理。

节约司法资源,利于案件的顺利审理。

((22)删除“违法法律规定,管辖错误”“违法法定程序)删除“违法法律规定,管辖错误”“违法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作为应当再审的法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作为应当再审的法定事由。

定事由。

原因:实践中,管辖错误导致案件有错误,一般表现为判原因:实践中,管辖错误导致案件有错误,一般表现为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是错误的,本条已经明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是错误的,本条已经明确规定可以再审,此处有重复之嫌疑。

确规定可以再审,此处有重复之嫌疑。

(三)审判监督程序(三)审判监督程序3333、调解书纳入依职权启动再审的范围、调解书纳入依职权启动再审的范围((202202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调解书,不得申请再,不得申请再审。

审。

(三)审判监督程序(三)审判监督程序4444、取消进入再审一律中

止原裁判执行的规、取消进入再审一律中止原裁判执行的规定,允许特定的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定,允许特定的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206206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行,但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但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不中止执行。

意义:

意义:以人为本,有利于扶危济困。

以人为本,有利于扶危济困。

(三)审判监督程序(三)审判监督程序5555、再审期间作出了限制、再审期间作出了限制((205205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法律法律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法律法律效力后效力后六个月内(原为二年)

六个月内(原为二年)提出。

提出。

但下列情形的再审期间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由之日但下列情形的再审期间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原为三个月)

起六个月(原为三个月)

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此处六个月此处六个月为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断或中止的情况。 为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断或中止的情况。

(三)审判监督程序(三)审判监督程序6666、规定了第三人受生效裁判损害的救济途径、规定了第三人受生效裁判损害的救济途径第三人因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或调解书;诉讼请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或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诉讼地位:原告为此处第三人,被告为原判决的双方当事人。

诉讼地位:原告为此处第三人,被告为原判决的双方当事人。

目的:补充案外人异议之诉,比如确权之诉,不需要执行,无法适用案目的:

补充案外人异议之诉,比如确权之诉,不需要执行,无法适用案外人异议之诉。

外人异议之诉。

与案外人异议之诉:二者只能选择之一。

与案外人异议之诉:二者只能选择之一。

(六)执行程序(六)执行程序1111、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原为对审判活动)

督。(原为对审判活动)

22、扩大了协助人民法院调查、执行的义务主体和义务内、扩大了协助人民法院调查、执行的义务主体和义务内容。

容。

有关单位(原为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有关单位(原为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履行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33、提高对拒不协助调查、执行义务的主体的罚款金额。

、提高对拒不协助调查、执行义务的主体的罚款金额。

(个人:一万改为十万,单位:一万(个人:一万改为十万,单位:一万————三十万改为五万三十万改为五万————一百万)

一百万)

(六)执行程序(六)执行程序2244、增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增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55、增加人民法院不予以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裁、增加人民法院不予以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6、规定了优先拍卖和取消必须交有关单位进行拍、规定了优先拍卖和取消必须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的规定。

卖的规定。

规定: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规定: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拍卖。

单位变卖或者自行拍卖。

七七重点提示重点提示11(一)增加诚实信用的原则(一)增加诚实信用的原则(二)完善法律监督原则(二)完善法律监督原则(三)删除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四)修改基本制度,许可合议管辖、扩大仲裁范围、增加公司诉讼的地域管辖、严格控制降低管辖级别(五)强调审判人员自行回避、增加电子证据、统一鉴定结论为“鉴定意见”(六)限制不能作证的范围、具体不能出庭作证的情形、增加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规定和专家出庭的规定

(七)增加诉前证据保全、行为保全、充实诉前保全制度(八)放宽留置送达条件、增加传真、电子邮件送达(九)增加规定公益诉讼、扩大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十)明确起诉状、答辩状的具体内容(十一)增加规定了先行调解的条件、当事人可以约定简易程序审案(十二)创建了小额诉讼制度、增加了确认调解协议的程序(十三)增加规定了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程序、完善了支付令制度七七重点提示重点提示22(十四)赋予公众对裁判文书的查阅权(十五)调整和完善了二审不开庭审理的条件(十六)限制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次数,最多一次(十七)调整审判监督案件的级别管辖,原则上向上级法院申请,例外情形可向原审法院申请(十八)调整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将调解书纳入依职权再审的范围(十九)再审中不一定中止执行(二十)申请再审的期限由原来的2年修改成6个月(二十一)增加了案外人异议制度(二十二)协助执行的主体扩大,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执行力度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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