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实行成效总结

人民陪审员

推行司法民主 促进和谐发展

——XX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显成效

10月x日上午,市人民XX刑事审判庭正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陪审席上,身着市人民XX统一定制工作服的陪审员XXX认真打量着正在陈述案情的公诉人,手边摆着一本已经磨起毛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一本工作日志。

作为XX第一批人民陪审员,无数个清晨,XX踏着晨露赶到XX参审。合议庭上,凭着多年从事纪检工作培养出的严谨和执着,以及丰富的生活阅历,他常常勇敢地表达出自己的意见。五年多来,他陪审的案件已经超过了200件。自XX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以来,像XXX一样的陪审员还有很多,他们是市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奠基者,也是践行者。

20xx年x月x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此,XX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大了司法民主,促进了司法公正。《决定》实施六年来,XX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XXX件,其中,刑事案件XXX件,民商事案件XXX件(调解成功率

在40%以上);行政案件X件;执行案件X件。通过人民陪审员亲自参加案件的审理活动,直接了解案件的具体审判和裁决过程,以案说法,向更多的人讲解法律、宣传法律,有效增进了XX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法治宣传员的作用,真正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了社会和谐。

——建立制度 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

我院专门设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加强对陪审员的管理和服务。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出台了《市人民XX人民陪审员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管理,使人民陪审员工作有序、规范地开展,确保选任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学历等基本素质。我院规定人民陪审员统一由院长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方式产生,增强了人民陪审员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目前,我院的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了XX。

XX名“编外法官”充实到审判一线,进一步促进了我院审判队伍的健康发展,也为市司法事业的不断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既有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的人员,又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及优秀的社区、村委会干部,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体现了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广泛性。我院还在全省XX系统内率先统一了人民陪审员的着装,配发徽章和人民陪审员工作证,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

司法的权威性

——健全机制 解决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问题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种法定的审判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加XX的审判执行工作,是人民XX坚持群众性的体现,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司法民主化的必然要求。我院积极组织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参加任职岗前培训,还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庭审观摩,帮助陪审员掌握诉讼程序,熟悉庭审流程。通过培训和庭审观摩,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增强了查清案件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的信心,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奠定了基础。

参审方式上,我院改变过去指定参审的方式,采取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审。这样一来,更好地贯彻了公开审判的原则,增强裁判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了解,有利于促进了司法公正。同时,也增强了人民陪审员的责任心。

——物质保障 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顺利开展

我院积极向市委、政府汇报,争取市委、政府的支持,通过主动沟通和协调,市政府每年为我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安排X万元专项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同时,我院实施了每案XX元的办案补助,为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进一步提供物质保障。20XX年XXX月下旬,我院组织人民陪审员到先进地州XX考察交流,新老人民陪审员在考察途中畅所欲言,或畅谈从事人民陪审工作的经验感受,或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表明对人民陪审工作的决心。在我院“群众观点大讨论”“十个一”活动中,

院领导、办案法官邀请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律师代表进行交流座谈,座谈会上,院领导认真倾听各方代表发言,他们的经验感受表明,人民陪审制度具有较大的优越性。具体体现在:

一、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加案件审理,有利于及时化解各种纠纷。人民陪审员大多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对案件的判断有独到之处,有他们积极参与案件的审理,能克服法官因职业习惯所形成的思维定式,能弥补职业法官知识结构上的不足,使审判工作在尊重事实、坚持法律的基础上更加贴近民意,更加关注民生,更加贴近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使裁判更加合情、合理、合法,能进一步增强XX裁判的社会公信力和普通大众的认同感。我院在审理涉及XXX的相关案件时,由市XXXXX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在案件审理中,他能结合我市进XXX市场的现状和交易习惯,根据法律法规,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提出积极的合理意见,使当事人在调解或判决时实现最大限度的息诉服判。

二、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审理,有利促进了司法效率的提高。人民陪审员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表参与审判,给法官增加了压力,也增加了动力,促使法官不仅要主动提高法律理论知识和审判技能,而且更加注重司法礼仪,从细节上严格要求自己。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XX审判力量的不足,减轻了法官的工作压力。20xx年,在我院适用普通程

序审理的XXX件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XXX件,参审率达43.1%。其中调解、调解或调解后撤诉结案XX件,调撤率超过53.6%,有力地化解了各种社会矛盾,进一步实现了案结事了。

三、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加案件审理,有利于司法公信力的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对法官的审判行为、道德品质进行全面的监督,揭开了司法的神秘面纱。同时也使人民陪审员认识了司法的性质和现状,增进了对XX和法官工作的理解。人民陪审员通过自身的审判经历和体会,更好地与社会“大调解”机制相衔接,对成功调解案件和公正审判起到了积极作用,让更多的民众逐步了解XX和法官,纠正民众对XX、法官不恰当的评价和不合理的要求,在民众与XX之间起到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增强了司法的公信力。

四、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加案件审理,有利于拉近法官与民众的距离。我院XX名人民陪审员中XX名是当地少数名族,这为双语审理案件提供了人员保障,同时,我院提倡巡回办案的法官及人民陪审员不着制服而穿少数民族服装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让少数民族同胞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可触及性和法官的亲和,以利于案件的调处。今年X月,我院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XXXX村民小组公开开庭审理XX×涉嫌抢劫一案。在庭审过程中,法官采取X语与汉语相交叉的双语审判。对于司法审判术语,人民陪审员与XX族法官相所用XX语通俗地解释给

被告人和旁听群众,给旁听群众上了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进一步提升了他们的法制意识。

贯彻和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落实对推进我院的司法改革、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同时也是我院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集中体现。在陪审工作中,各位人民陪审员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增强了司法权威、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为市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创造了优质的司法环境。

 

第二篇: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

娄烦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

20xx年x月以来,我院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贯彻落实,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使人民陪审员工作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6年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逐年上升,对于落实审判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审判独立,加强司法监督等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缓解法院审判力量不足,推进法院审判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规范管理。

我院党组十分重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支持下,先后在20xx年和20xx年进行了两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本着广泛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公平竞争与择优选任相结合的原则,我院深入乡镇和县直部门进行考察。在选任过程中,我院充分利用多元化媒体形式宣传陪审员制度的作用和实施陪审员工作的具体举措,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陪审员工作的认知程度,确保了人民陪审员的质量。

我院现有人民陪审员10名,其中3名人民陪审员来自农村基层干部,3名陪审员来自工、青、妇政府机关,其余4名陪审员分别来自辖区内的尖山铁矿、信用社以及从事司法调解和民营企业等领域,这10名人民陪审员有着广泛的代表性,他们群众基础好,威望高,

在各自领域和辖区内为化解群众纠纷、矛盾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二、强化素质,确保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

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不同行业,从事不同专业,他们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好,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社会实践经验,但欠缺法律知识和审判业务知识,为使人民陪审员尽快明确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掌握一些必备的审判业务知识和技能,我院大力加强陪审员培训工作,建立每季度一次的固定学习、培训制度,到目前为止共举办专题讲座共20场次。每年为陪审员订阅《人民法院报》等相关学习资料,促使他们更快更好地适应陪审工作,不断提高审判业务能力。通过培训,人民陪审员进一步明确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掌握了一些必备的审判业务知识,提高了适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诉讼调解的能力和判决说理的能力。

同时我院还将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作为各审判庭年终考核的一项指标,提升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每年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于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将人民陪审员补助纳入县财政预算,每年给予人民陪审员一定的专项经费,对参审案件的人民陪审员给予一定的补助,有效激发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三、激发活力,发挥作用,促进法制理念向社会渗透

我院考虑到陪审员来自于基层群众,对社情民意比较熟悉,与当事人在感情上、心里上有更多的认同感,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评判案件的特点,有意识地让陪审员参与比较复杂的案件特别是当事人有可

能上访的案件的审理。在这些案件中,由于当事人对人民陪审员有种亲切感,有利于他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助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说服当事人息诉服判,及时化解一些纠纷,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避免矛盾的激化,消除误解,有利于法院更好地开展审判工作,起到了调解员的作用。为了充分激发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我院多次组织陪审员与法官进行业务及思想交流,让陪审员参与法院的集体活动,使其与法院专职法官形成优势互补,有力地弘扬了司法民主,提高了司法工作透明度,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认同感,提升了法院司法公信力,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社会的渗透与推广。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人民陪审员的审判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人民陪审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难免出现“陪而不审、审而不定”的现象发生。而且大部分陪审员参加陪审时并没有提前阅卷,对案情掌握不全面,庭审时难以介入,合议庭评议时不能准确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二是人民陪审员经费不足,给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人民陪审员为参加案件审判而耽误时间、影响工作,但在经济上却没有合适的补偿,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积极性,导致部分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数量很少。

三是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常与本职工作冲突,参与陪审的案件数量不平衡。法院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大多数人民陪审员是单位的业务骨干和领导,本职工作较为繁忙,而案件的审理有特定

的周期要求和程序要求,使得人民陪审员很难保证参与陪审的时间,往往一个案件要联系几个人民陪审员后才能确定。这样也导致人民陪审员之间参与陪审案件数量的不均衡。

五、今后努力方向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我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领导。同时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提高当事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认知度,从而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素质培训。一是组织陪审员观摩庭审,由陪审员观摩法官办案的全过程,学习驾驭庭审、分析案件的能力;二是要强化业务培训,积极组织陪审员参加由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每年向陪审员发放法律资料,邀请陪审员参加对某些重大、疑难案例的研讨等。三是注重庭前引导,让人民陪审员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或争议焦点,使其在审判过程中发挥出更好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与人民陪审员工作单位的沟通,合理协调好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和本职工作的关系,尽量减少冲突,为人民陪审员做好陪审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二是扩大陪审案件的范围和数量,加强对一些疑难复杂、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案件陪审,进一步提陪审率。三是加强人民陪审员考核工作,对工作优秀的,充分肯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因违反审判纪律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陪审员的,依法提请人大予以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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