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首诊报告制度

传染病首诊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减少传染病的漏报、迟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情况制定我院传染病发现首诊报告制度。

一、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

二、报告范围: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甲类传染病 和 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要在一小时内口头上报,在二小时 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并于二小时内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三、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向填卡人核实。

四、《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三年。

五、从事传染病的医疗保健监督管理人员,不得隐瞒、谎报、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电力社区卫生服务站

 

第二篇: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二、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2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三、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⑴、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10元/例处罚,科室主任负连带主任,扣科室主任10元/例。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⑵、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资金,并通报全员,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四、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第六十九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疫情;

3、发现传染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是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处置的;

4、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

5、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6、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人携带者、疑是传染病病人、密切接

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低庄中心医院

20xx年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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