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吉乡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米吉乡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总结

根据县人民政府开展的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乡于20xx年x月x日起至5月x日对我乡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了集中整治活动,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统筹安排

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即召开党委会成立领导小组,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集中开会,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 部门协调配合, 各方联合行动” 的工作机制,并提出具体要求,切实按照上级精神做到“认真排查”、“ 严厉打击”、“ 严肃追究”, 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减少各种食源性疾病,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成立领导小组

根据文件精神,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乡政府乡长为组长;政法书记、武装部长、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乡综治办、畜牧站、卫生院、农经站、农科站、水管站、学校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小组

三、具体做法

(一)农办、农科站分组对我乡各村蔬菜生产大棚、分散

蔬菜生产村、 户开展拉网式检查,加强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杜绝农药残留超标蔬菜进入市场,同时加强对农户的宣传教育,并及时提供相关方面的知识,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一个可靠的保证。

(二)卫生院、派出所切实对学校 (包括托幼园所)、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人口集中场所的食堂,农家乐、农村集体聚餐、流动供餐,农村小食杂店、小餐饮经营单位等食品消费场所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给出整改意见和方法,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证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农经站、畜牧站、水管站扩大对辖区内畜禽产品的检查覆盖面,防止染疫畜禽及其产品、病害水产品流入市场。同时,要在全乡范围尤其是各村和乡巴扎反复排查,杜绝私屠滥宰和宰杀活禽现象的发生。

(四)卫生院、农经站和乡派出所利用巴扎天人员比较集中的时间开设咨询服务台,并设立违法作坊、摊点举报点;同时民放食品安全宣传单3000份,不仅将知识传授给广大群众,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也依靠和发挥了群众的监督作用,

三、工作成效

此次行动各职能部门累计出动320人次,动用车辆36

台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4600余人;对全乡16个村全部进行了走访检查;检查小食品店、小商店37处;检查食堂、小餐饮19处;检查中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6处(已全部整改完毕),过期食品4类7公斤(相关部门已销毁)。

米吉乡人民政府〇20xx年x月x日二

 

第二篇: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中秋、国庆适逢我县第七届螃蟹节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安委办的部署我县认真组织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针对节日特点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为组织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办向县食安委领导做了汇报并下发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和“十七大”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高食安委办20xx7号文件明确了工作重点突出了值班、报告等工作要求。我办与质量、工商、卫生、商务等主要监管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沟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状况。 基本情况两节期间全县共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94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单位共计790家次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经营、餐饮点5家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43份查处涉食违法行为37 起罚款 2万元。 一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县质监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我县辖区内的20多家桶装水、豆制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1家桶装水生产企业不使用自动灌装设备使用人工灌装检测设备闲置不用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隐患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对豆制品企业督促企业按照QS认证要求加强厂房、设备改造同时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检测确保产品质量。 二食品经营环节 县工商局根据节日前后的食品消费特点提早部署确立全系统节日市场检查的重点、范围、时间和要求尤其是围绕国务院《特别规定》贯彻落实要求在整治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9月x日—28日县工商系统集中三天时间对县屠宰场、各餐饮饭店、旅游景点和各大超市、商场及各食品经营店进行了节前检查成效明显当场销毁不合格食品11批次、无QS认证标志退市下柜食品2批次当场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取缔无照经营1户立案待查3件罚款8000元落实规范食品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183户。 三食品消费环节 县卫生局制定了《高淳县餐饮消费安全专项合同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将全县餐饮单位分解落实到8个执法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是组织对县城湖滨风光带周边“水上餐厅”进行整治9月x日公安、工商、水务、市容、环保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4家非法从事餐饮的船户依法取缔查封收缴了违法经营用具15件做出卫生行政处罚2户。二是开展餐饮单位肉类食品治理共检查餐饮单位、卤菜加工户125户次查处违法行为15家责令改正31户次立案处罚11户次。9月x日至10月x日8个卫生监督组分片包干以县城区餐饮单位、政府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单

位为重点开展卫生检查和驻点保障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24人次检查餐饮单位、集体食堂456家查处违法行为34户次查处案件19起罚款1.2万元限期整改57户次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经营户4家进一步规范了餐饮单位的卫生经营行为确保了螃蟹节、中秋国庆期间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故。 五生猪屠宰环节 9月x日县屠管办和县商务局联合下发了《猪肉安全质量专项整治方案》9月份全县组织执法稽查41次257人次查获私宰生猪1头违规经营6人没收猪肉22公斤罚款400元。同时加快生猪屠宰撤场并点工作入点屠宰率逐月提高为保障市场供应县食品公司在3家农贸市场设立了放心肉连锁点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总之在市食安委办的直接指导下通过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县的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状况稳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南京市高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x月x日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中秋、国庆适逢我县第七届螃蟹节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安委办的部署我县认真组织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针对节日特点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为组织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办向县食安委领导做了汇报并下发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和“十七大”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高食安委办20xx7号文件明确了工作重点突出了值班、报告等工作要求。我办与质量、工商、卫生、商务等主要监管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沟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状况。 基本情况两节期间全县共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94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单位共计790家次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经营、餐饮点5家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43份查处涉食违法行为37 起罚款 2万元。 一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县质监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我县辖区内的20多家桶装水、豆制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1家桶装水生产企业不使用自动灌装设备使用人工灌装检测设备闲置不用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隐患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对豆制品企业督促企业按照QS认证要求加强厂房、设备改造同时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检测确保产品质量。 二食品经营环节 县工商局根据节日前后的食品消费特点提早部署确立全系统节日市场检查的重点、范围、时间和要求尤其是围绕国务院《特别规定》贯彻落实要求在整治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9月x日—28日县工商系统集中三天时间对县屠宰场、各餐饮饭店、旅游景点和各大超市、商场及

各食品经营店进行了节前检查成效明显当场销毁不合格食品11批次、无QS认证标志退市下柜食品2批次当场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取缔无照经营1户立案待查3件罚款8000元落实规范食品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183户。 三食品消费环节 县卫生局制定了《高淳县餐饮消费安全专项合同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将全县餐饮单位分解落实到8个执法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是组织对县城湖滨风光带周边“水上餐厅”进行整治9月x日公安、工商、水务、市容、环保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4家非法从事餐饮的船户依法取缔查封收缴了违法经营用具15件做出卫生行政处罚2户。二是开展餐饮单位肉类食品治理共检查餐饮单位、卤菜加工户125户次查处违法行为15家责令改正31户次立案处罚11户次。9月x日至10月x日8个卫生监督组分片包干以县城区餐饮单位、政府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卫生检查和驻点保障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24人次检查餐饮单位、集体食堂456家查处违法行为34户次查处案件19起罚款1.2万元限期整改57户次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经营户4家进一步规范了餐饮单位的卫生经营行为确保了螃蟹节、中秋国庆期间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故。 五生猪屠宰环节 9月x日县屠管办和县商务局联合下发了《猪肉安全质量专项整治方案》9月份全县组织执法稽查41次257人次查获私宰生猪1头违规经营6人没收猪肉22公斤罚款400元。同时加快生猪屠宰撤场并点工作入点屠宰率逐月提高为保障市场供应县食品公司在3家农贸市场设立了放心肉连锁点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总之在市食安委办的直接指导下通过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县的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状况稳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南京市高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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