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高级中学20xx年秋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执行报告20xx.3.9

于田县高级中学20xx年秋季学期普

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执行报告

20xx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执行阶段,我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助学金资助政策及文件精神,积极组织,有序开展资助工作,不断完善国家助学金审核管理和发放制度。现将我校20xx年秋季学期的学生资助工作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构,确保政策落实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资助工作,为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特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教务科,校务办公室,财务室相关责任人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国家助学金的审核与发放管理等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惠及广大家庭困难学生,为困难学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宣传国家政策,加强制度建设

根据上级相关资助文件要求,学校制定了《于田县高级中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及发放实施方案》,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完善了于田县高级中学国家助学金发放流程,不断完善政策宣传,规范操作程序,减少工作失误,提升工作效能。 为使此项惠民工程深入人心,扩大影响,我校积极开展以“感恩祖国、自强不息、建设家园”等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广播、校园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形式,向同学们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道德素质,激发和增强学

生学会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关爱他人、报效祖国的深厚情感,促进学校深入开展感恩教育进程。

三、细化工作流程,保障及时发放

为确保国家助学金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我校不断强化信息填报、信息审核和发放等环节的审核及管理工作,认真仔细操作每一个环节步骤,尽最大可能避免误差,保证每一步工作细致、准确、到位。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学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申请国家助学金优先条件:

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优先。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学生优先。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获得荣誉证书的家庭子女的优先。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优先。

所有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除满足上述规定及条件外,

还须填写《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提交相关附属材料。包括:学生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无户口簿与身份证复印件的须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同时附下列材料:上交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低保证、医院证明、独生子女证、双女户证等相关证明。

3、档次界定:

国家助学金的额度为每人每年1500元,主要用于资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我校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划分3个档次发放。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班主任的指导下,以班级为单位,对所有申报资助学生进行贫困等级评定。评定贫困等级均按孤残、贫困生、干部子女等3个档次进行。第一档次(每学期享受1500元):特困孤残包括父母双亲死亡者、父母残疾者子女;第二档次(每学期享受765元):特困生包括丧失单亲的子女、五保户子女、因实际困难而享受低保的贫困户子女,家境困难的农民子女、城市低保户、下岗职工子女;第三档次(每学期享受500元):干部家庭子女全纳入到第三档次。

4、评审程序:

(1)收集基础材料及班级初审程序

各班主任负责向学生发放《申请表》,并收集规定所列的申请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对每位申请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逐一进行核

对,并在与原件内容无异的复印件上明确签署“此复印件内容与原件无异”字样的核对结论、核对者姓名、核对日期,在符合申请条件且具备规定所需材料的《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表》及相关附属材料按规定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并连同证明材料上交学校“国家助学金”领导小组指定人员。

(2)学校审核

根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规定,对每位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学生信息的电子注册确认,并按规定对所列要件进行审核确认,且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国家助学金”领导小组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4)汇总复核上报

“国家助学金”领导小组认真复核《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申请表和申请要件上盖章,且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转校务办公室,校务办公室根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相关规定,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汇总表》,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为防止助学金被套取和挪用,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了储蓄卡,通过银行卡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未收取学生任何手续费用,让利于学生,减轻了受助学生的负担,为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优惠政策。

5、做好分类归档工作:

将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相关资料按要求分类归档存放,安排专人管理,并接受财政、主管机关和学校的检查监督。

20xx年秋季学期,我校实际发放人数为1573人,发放助学金1167185元。目前,助学金申报、审核、汇总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四、严格执行政策,加强资金管理

自我校开展国家助学金工作以来,认真核实每位学生的申请,详实核对信息,核对受助学生人数,并对国家助学金实行专户专帐管理。从未有过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情况,学校从未发生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行为。

于田县高级中学

二○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于田县高级中学20xx-20xx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执行工作总结

于田县高级中学20xx-20xx年普通高中

国家助学金政策执行工作总结

20xx-20xx年,我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助学金资助政策及文件精神,积极组织,有序开展资助工作,不断完善国家助学金审核管理和发放制度。现将我校20xx-20xx年3个学期的国家助学金政策执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构,确保政策落实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政策执行情况,为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特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教务科,校务办公室,财务室相关责任人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国家助学金审核与发放管理等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惠及广大家庭困难学生,为困难学生创造了一个良好学习生活环境。

二、宣传国家政策,加强制度建设

根据上级相关资助文件要求,学校制定了《于田县高级中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及发放实施方案》,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完善了于田县高级中学国家助学金发放流程,不断完善政策宣传,规范操作程序,减少工作失误,提升工作效能。 为使此项惠民工程深入人心,扩大影响,我校积极开展以“感恩祖国、自强不息、建设家园”等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广播、校园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形式,向同学们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道德素质,激发和增强学生学会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关爱他人、报效祖国的深厚情感,促进学校深入开展感恩教育。

三、细化工作流程,保障及时发放

为确保国家助学金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我校不断强化信息填报、信息审核和发放等环节的审核及管理工作,认真仔细操作每一个环节步骤,尽最大可能避免误差,保证工作准确。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学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申请国家助学金优先条件:

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优先。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学生优先。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获得荣誉证书的家庭子女的优先。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优先。

所有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除满足上述规定及条件外,还须填写《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提交相关附属材料。包括:学生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无户口簿与身份证复印件的须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同时附下列材料:上交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

低保证、医院证明、独生子女证、双女户证等相关证明。

3、档次界定:

(1)20xx年秋季、20xx年春季两个学期,我校国家助学金的额度为每人每年1500元,主要用于资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结合学校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划分4个档次发放。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班主任的指导下,以班级为单位,对所有申报资助学生进行贫困等级评定。评定贫困等级均按特困孤残、特困生、贫困生、低收入家庭、再就业家庭、个体户子女等4个档次进行。第一档次(每学期享受1500元):特困孤残包括父母双亲死亡者、父母残疾;第二档次(每学期享受870元):特困生包括丧失单亲的子女、五保户子女、因实际困难而享受低保的贫困户子女;第三档次(每学期享受700元):贫困生包括家境困难的农民子女、城市低保户、下岗职工子女;第四档次(每学期享受500元):干部家庭子女全纳入到第四档次。

(2)20xx年秋季学期,我校国家助学金的额度为每人每年1500元,主要用于资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我校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划分3个档次发放。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班主任的指导下,以班级为单位,对所有申报资助学生进行贫困等级评定。评定贫困等级均按孤残、贫困生、干部子女等3个档次进行。第一档次(每学期享受1500元):特困孤残包括父母双亲死亡者、父母残疾者子女;第二档次(每学期享受765元):特困生包括丧失单亲的子女、五保户子女、因实际困难而享受低保

的贫困户子女,家境困难的农民子女、城市低保户、下岗职工子女;第三档次(每学期享受500元):干部家庭子女全纳入到第三档次。

4、评审程序:

(1)收集基础材料及班级初审程序

各班主任负责向学生发放《申请表》,并收集规定所列的申请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对每位申请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逐一进行核对,并在与原件内容无异的复印件上明确签署“此复印件内容与原件无异”字样的核对结论、核对者姓名、核对日期,在符合申请条件且具备规定所需材料的《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表》及相关附属材料按规定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并连同证明材料上交学校“国家助学金”领导小组指定人员。

(2)学校审核

根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规定,对每位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学生信息的电子注册确认,并按规定对所列要件进行审核确认,且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国家助学金”领导小组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4)汇总复核上报

“国家助学金”领导小组认真复核《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申请表和申请要件上盖章,且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转校务办公室,校务办公

室根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相关规定,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汇总表》,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为防止助学金被套取和挪用,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了储蓄卡,通过银行卡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未收取学生任何手续费用,让利于学生,减轻了受助学生的负担,为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优惠政策。

5、做好分类归档工作:

将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相关资料按要求分类归档存放,安排专人管理,并接受财政、主管机关和学校的检查监督。

20xx年秋季学期,我校实际发放人数为1457人,发放助学金103.2万元。20xx年春季学期,我校实际发放人数为1457人,发放助学金103.2万元。20xx年秋季学期,我校实际发放人数为1574人,发放助学金116.72万元。每学期我校都全额发放国家助学金,没有结余。

四、严格执行政策,加强资金管理

自我校开展国家助学金工作以来,认真核实每位学生的申请,详实核对信息,核对受助学生人数,并对国家助学金实行专户专帐管理。从未有过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情况,学校从未发生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行为。

于田县高级中学

二○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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