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提案《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周边生态环境的综合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提案的答复

法规科:

你科转来的市政协《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周边生态环境的综合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20xx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省工商局工作部署,以省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意见》( 粤府办[20xx]8 号)为指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初步建立了以“政府领导,工商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整体效能,全面清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全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全市工商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59万人次,出动车辆6609辆次,检查市场主体6.96万户次。取缔无照经营2350户,引导办照5595户,消除安全生产隐患132次,立案1465宗,罚没699.3万元。

龙塘、石角存在的废旧金属回收点污染环境问题由来已久。工商部门作为职能部门,历年来认真积极履行职责,全面清理整治、查处取缔了大量的无证无照经营点,其中相当部门无照经营行为的发生都是由于环保部门不出具《排污许可证》,企业不能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

由于废旧金属回收是当地支柱性产业,工商部门对其的查处取缔不可避免受政府政策影响;而根据市政府20xx年

《20xx年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市经贸局、公安局、环保局、市工商局都要对废旧物资回收管理进行监督,市经贸部门负责全局性整体规划,市环保部门牵头对无证无照进行查处。

鉴于此种情况,对无证无照废旧金属回收点污染环境、扰乱正常经济秩序的行为要由市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才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二00八年x月x日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

为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的基础教育,积极推进我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确保全省每一所农村中小学具备基本的办学条件,加快教育强省建设步伐,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现就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的重大意义

(一)我省自19xx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以来,一直把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成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近几年来,我省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相继实施并完成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布局调整工程”和“三新一亮”工程、“六有”工程、“校校通”工程,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为建设教育强省奠定了坚实基础。但目前仍有一些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与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学校内部设施较为薄弱,还达不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和要求,这与我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实现“两个率先”目标不相称,迫切需要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二)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使每一所学校都能达到基本办学条件的标准,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实际步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两个率先”战略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它作为当前发展农村教育的一件大事,认真抓紧抓实抓好。

二、明确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的总体要求是:巩固和扩大前几年改善办学条件的成果,以充实和完善实验仪器、体育和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为重点,以构建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的长效机制为基础,坚持分类指导,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努力缩小教育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四)我省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的目标任务是: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到20xx年底力争使全省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达到《江苏省小学和初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详见附件)。

三、以实施“四项配套”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五)针对当前农村中小学校实验仪器和图书资料匮乏、体育和艺术教育设备设施奇缺等问题,从20xx年起实施以充实和完善实验仪器、体育与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为重点的“四项配套”。按新课程标准要求装备农村小学的科学实验室和初中的理化生实验室、劳技教室,满足实验教学的需要;建设符合要求的图书馆(室)和体育器材室、音乐室、美术室,配备与新课程相适应的图书资料和体育、艺术教育必需的器材设备。20xx年,全省农村初中启动“四项配套”;20xx年,在基本完成农村初中“四项配套”任务基础上实施小学的“四项配套”。与此同时,配齐配足农村中小学各科教师,并使所有在岗教师(实验员、图书管理员)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保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

(六)坚持分类指导,加强薄弱地区和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要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和激励办法,分区、分类推进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工作。当前我省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的重点是苏北和苏中经济薄弱地区。苏南和少数条件较好的苏中地区以及大中城市要在现有办学条件基础上,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争取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各地要重点关注薄弱学校,优先规划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和少数民族学校,重视长期保留的村小教学点和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办学条件改善。

(七)按照“以县为主,校校合格”的要求,科学规划,精心实施。要以县为单位规划和组织实施,把每一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确保县(市、区)域范围内校校建成基本办学条件合格的学校。各地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制订各县(市、区)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的规划,并提出分年度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积极有序推进工作。

(八)加大考核和督查力度。要强化考核验收,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制订“四项配套”建设工作的考核验收办法,组织开展实地考核和验收工作。市和县级政府也要组织教育、财政等部门对乡镇和学校逐一进行考核验收,并做到校校查、项项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督查。要采取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导相结合的办法,促进全省各地协调发展,推动我省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四、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的各项保障措施

(九)切实加强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工作,真正把它作为当前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认真抓好落实。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省教育厅、财政厅将成立江苏省农村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等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和协作机制,统筹指导本地区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的各项工作。各地要将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作为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组织精干力量,切实抓好具体落实工作。

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的责任在地方各级政府,主要在县级政府。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负责做好县域范围内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的规划制订、方案实施、经费筹措、检查指导等工作。各市政府要积极做好全市范围的统筹规划、督查考核等工作。乡镇政府也要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苏政发[20xx]135号)中“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的要求,解决好学校门前的道路、桥梁等具体问题,为学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十)多渠道筹措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的经费。坚持并完善以政府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体制。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依法保证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加快建立完善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各级财政教育经费新增部分主要用于农村教育,不断增加用于办学条件改善的经费。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省财政继续安排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专项经费,对经济薄弱地区实行以奖代补。要按照建设节约型学校的要求,坚持勤俭办教育的方针,厉行节约,不盲目追求高标准,不贪大求洋。一切从实际出发,艰苦奋斗,务实求实,坚决杜绝浪费,坚决不增加学校债务,坚决不增加农民负担。

(十一)努力构建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持续改善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要通过建立专题会议制度、定期检查汇报制度,完善经费筹措机制,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建设和维护的保障机制,严格危房检测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新增危房当年消除。省财政安排农村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专项经费,对经济薄弱地区进行考核,对达到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工作规定要求的县(市、区)给予奖励补助。各地财政要建立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按规定将正常的校舍维修、图书资料、实验耗材及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足额安排,逐步建立教学仪器和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添置的长效机制。

(十二)坚持建、管、用并举,全面发挥新增教学设备对新课程改革的支持作用,切实提高教育投资和办学效益。各地要按照全面建设、强化管理、重在使用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并完善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切实提高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要统筹配备和管理教师队伍,组织好城市对农村的支教工作,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指导,开足中小学音、体、美和信息技术课程,重视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倡导文明上网。开齐开足小学的科学实验和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重视综合实践活动和劳技教育课程的开设,在农村初中推行“绿色证书”制度,着力培养农村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生活技能。

江苏省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一、校舍完好、安全、够用。生均占地不低于18㎡,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

4.5㎡。

二、校园布局合理,环境整洁,排水通畅,道路平整,绿化充分。

三、教室通风、采光良好,照明符合要求,讲台、课桌椅完好、整齐、适用。

四、学校有满足师生就餐需要的卫生食堂。有安全卫生的冷热饮用水。

五、学校厕所能满足学生课间集中如厕的需要,并有水冲设施。

六、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够用,住宿及消防、报警设施齐全。每生一张床。

七、学校有平整、适用的操场,生均面积不低于4㎡。体育设施、器材满足教学和活动的需要。

八、有图书馆(室),配有书架、书橱等设备,图书资料生均不少于20册。

九、学校有计算机网络教室。学校有教学用琴、音响设备、适量的乐器等音乐器材。实验仪器、美术教学器材能满足教学需要。

十、教师均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教师配备能开齐开足规定课程。

江苏省初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一、校舍完好、安全、够用。生均占地不低于23㎡,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6㎡。

二、校园布局合理,环境整洁,排水通畅,道路平整,绿化充分。

三、教室通风、采光良好,照明符合要求,讲台、课桌椅完好、整齐、适用。

四、学校有满足师生就餐需要的卫生食堂。有安全卫生的冷热饮用水。

五、学校厕所能满足学生课间集中如厕的需要,并有水冲设施。

六、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够用,住宿及消防、报警设施齐全。每生一张床。

七、学校有不低于300米环形跑道及100米直道的田径场(老城区学校可适当降低要求)。体育设施、器材满足教学和活动的需要。

八、有图书馆(室),配有书架、书橱等设备,图书资料生均不少于30册。

九、学校有计算机网络教室,每百名学生不少于5台计算机。有音乐教学用钢琴、音响设备和适量的乐器。实验仪器、美术教学器材满足教学需要。

十、教师均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教师配备能开齐开足规定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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