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盘点制度

存货盘点制度

1.0目的

为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公司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公司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下阶段的销售、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0 适用范围

存货: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产成品,以及必要时对存于外协厂商的本厂物料或客供物料等。

3.0职责

3.1 厂长:负责盘点组织工作、主导盘点工作,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3.2仓库主管:负责仓库物料盘点工作;

3.3车间主管:负责仓库物料盘点工作;

3.4财务部:负责对盘点抽查、对盘点盈亏调整审核;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存货进行稽核、盘点;

3.4总经理:负责盘点盈亏调整的审批工作;

3.5分组:

盘点组:货仓人员负责仓库的实际盘点工作。

复查组:负责盘点的复查工作,一般由品管和部分生产人员组成,要求100%复查

抽查组:负责盘点的抽查工作,一般由财务部、PMC和工程部人员组成。 4.0盘点时间

4.1存货盘点:每月x日至30号

4.2盘点时间要求:

4.2.1月底小盘点时间要求:自盘应于29日17:30前完成,抽盘应于每月x日17:30前完成,节假日顺延。

4.2.2季度盘点时间要求:每季末的最后两天。

4.3财务部人员不定期地抽查各部门的存货情况。

5.0盘点方式、方法

5.1货仓划分区域,标签纸编号和盘点表编号一一对应:仓库原材料以A开头+00001编号;仓库成品仓以B开头+00001编号;注塑车间以C开头+00001编号;喷油车间以D开头编号+00001;装配以E开头+00001编号。

5.2有物料编码的填对应的物料编码,没有物料编码找工程部确认编码。

5. 3把所有相同的物料集中放在一起,将好料,坏料,呆料分开区域堆放,并在盘点纸、盘点表上和电子表中注明。

5.3仓库根据帐面数量打印盘点表,车间根据实际盘点数打印盘点表。

5.4盘点方法:全面盘点和抽样盘点相结合;点数与称重量相结合。即小物料用电子磅磅数,并在盘点纸上注明重量与个数的换算关系;大件/小数量的物料用手工点。胶件胶料还要磅其重量并在盘点纸上注明重量与个数的换算关系

5.5外协加工件及客供物料盘点:去外协地单独清点。

6.0 盘点要求

6.1在仓库盘点日期前2天即26号,要求PMC部将应发料生产的《生产制令单》于生产前3天发至仓库备料,车间将盘点日期需领物料于盘点日期前2天到仓库领取,以便仓库盘点工作顺利进行;

6.2盘点总指挥须确定盘点关账时点,关账前发生的单据必须入账,关账后发生的单据待盘点结束后入账至下个月;

6.3季度大盘点要求盘点之日仓库物料停止流动;

6.4呆滞料应事前予以分开,并做好标识;

6.5收货待处理尚未进帐之物品应置于收货待检区,备好待发物料应置于备料区,并做好标识,不列入盘点范围,但须保留相关进出单据,以便盘点时作为补充证据;

6.6负责盘点的有关人员在进行盘点前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明确自己的任务,事先做好准备;

6.7盘点工作要连续进行,不准中间中断,负责盘点各有关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遇紧急事情时,应事先向盘点总指挥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各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8盘点人员必须认真、准确对盘点物品进行清点、称量,如实填报盘点结果,真实反映资产结存状况,严禁弄虚作假,盘点报表填报要求数据准确、字迹清楚;

6.9点时应先清点或称量实物,后对《物料存卡》,再填《盘点表》核对账面数,盘点时发现物、卡、账不符,应通知实物保管人员到场核实,查找原因; 7.0盘点程序

7.1盘点前准备工作:

7.1.1盘点由财务部申请总经理批准后,厂长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召开盘点工作协调会,做好各项盘点前准备工作;

7.1.3盘点前一周由采购部通知各供应商在盘点日期当天停止送货,销售部尽量避免或减少当天出货量,生产车间提前2天将所需物料领至车间,对于盘点期间急需要料需经盘点总指挥在《生产制令单》上签字批准后,方可予以领料;

7.1.4所有账目处理应在盘点日前一天完成;

7.1.5存货盘点前各部门应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分区域按规定堆放好存货,并张贴好《物料存卡》或《物料标识卡》;

7.1.6季度大盘点前要求生产车间进行物料清理,并对现场进行整理整顿,在制品应存放在规定得区域,并做好标识,以便单独清点;

7.1.7盘点部门将盘点需用得物品及盘点用具,于盘点前准备妥当。

7.2 初盘(自盘)

7.2.1 仓库负责人指定人员打印《盘点表》分发给盘点人员;

7.2.2盘点人员按照《盘点表》进行盘点,在盘点物品的《物料存卡》上登记好盘点日期、盘点数量、盘点人,在“摘要”栏注明“初盘”字样;

7.2.3盘点人员核对盘点结果是否与《盘点表》结存数量一致,如不符,则在确认后查找不符原因,直至清楚无误为止;

7.2.4盘点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名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7.2.5部门负责人对盘点确认的差异物料填写《盘点盈亏报告单》进行账目处理;

7.2.6部门负责人将《盘点表》、《盘点盈亏报告单》交财务部处理。 8.0复查

1. 复查员逐个对盘点物料进行100%复查.

2. 复查员复查各项ok,则在盘点纸上签名。 9.0抽查

9.1 抽盘方式:随机抽样。抽样比例不得低于20%。

9.2抽盘人在盘点表上注明数量,有差异的注明差异。 10.0 盘点人员按排:

1、仓库原材料仓财务部黄莹、黄莉负责抽查;

2、注塑部由吴焕转登记和抽查;

3、喷油部由陈永锋登记和抽查;

4、装配部由李顾问和广州星杰人员登记和抽查;

5、仓库成品仓由张兰登记和抽查;

6、外发加工厂物料盘点由陈生负责抽查。

 

第二篇:存货盘点制度

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存货管理,保障存货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存货盘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存货盘点包括布料、金属五金、木方、包装物料等主辅原材料,车间月末未用物料和在制品,产成品和委托代销商品,存于外协厂商的本厂物料或客供物料等。

三、基本原则

1. 真实:盘点所有的点数和盘点数据资料必须是真实的,不允许作弊或弄虚作假,掩盖漏洞和失误。

2. 准确:盘点的过程要求准确无误,即库存数据资料的输出、盘点的数目,都必须准确。

3. 完整:所有盘点过程的流程,包括区域的规划、盘点的原始资料、盘点点数等都必须完整,不要遗漏区域、遗漏商品。

4. 清楚:所有资料必须清楚,人员的书写必须清楚,货物的整理必须清楚。

5. 团队合作精神:盘点是公司多部门多人员参加或配合核查货物的过程,为快速有效完成盘点工作,盘点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协调配合意识,保证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人员组织及其职责 1. 总盘人:由副总裁或财务总监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督查盘点工作的有效进行,审批盘点盈亏调整,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实施盘点奖罚。

2.主盘人:由经管部门经理或主管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3. 盘点人:自盘时由车间、货仓人员担任,负责盘点工作;复盘或抽盘由财务部门指派专人主导,负责盘点工作。

4. 协点人:由经管部门担任,负责盘点物品的搬运及整理工作。

5. 监点人: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盘人授权专人担任,监督盘点工作。

6. 协调人:为配合盘点工作的有效进行,各有关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盘点工作,盘点工作结束后,其职责自然消失。

五、盘点时间和方式

1.月度盘点:每月末最后2天货仓停止作业,进行自盘和财务部抽盘两结

合的定期盘点工作;

2. 季度盘点: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末后3天货仓停止作业,实行自

盘和财务部复盘、财务总监特别安排抽盘三结合的定期盘点工作;生产车间停车1天,实行自盘和财务部抽盘两结合的定期盘点工作。

3.年度盘点:次年的元月1-3日工厂停产,货仓实行自盘和财务部复盘、

总盘人特别抽盘三结合的定期盘点工作;生产车间实行自盘和财务部全盘两结合的定期盘点工作。 4. 外协加工件料盘点: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与财务人员共同确定盘点方

法,单独清点。

5. 自盘和复盘采用100%全盘方法,抽盘比例不得低于物料种类的50%;

8.2 初盘(自盘)

8.2.1 仓库负责人指定人员打印《盘点表》分发给盘点人员;

8.2.2盘点人员按照盘点进度计划及《盘点表》进行盘点,在盘点物品的《物料存卡》上登记好盘点日期、盘点数量、盘点人,在“摘要”栏注明“初盘”字样;

8.2.3盘点人员核对盘点结果是否与《盘点表》结存数量一致,如不符,则在确认后查找不符原因,直至清楚无误为止;

8.2.4盘点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名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8.2.5部门负责人对盘点确认得差异物料填写《盘点盈亏报告单》进行账目处理;

8.2.6部门负责人将《盘点表》、《盘点盈亏报告单》交财务部处理。

8.3复盘:

8.3.1复盘是在季度大盘点时采取得盘点方法;

8.3.2在盘点前由PMC部组织盘点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时协调和落实盘点方面得各项工作,盘点会议结束后,相关部门得负责人要做好复盘前各项准备工作;

8.3.3PMC将初盘《盘点表》于复盘日上午8点前分发各复盘小组组长;

8.3.4复盘人员在初盘人员得陪同下进入盘点区域进行实物盘点;

8.3.5复盘可采用100%复盘,也可采用抽盘,由公司PMC部在《盘点计划表》种确定,但复盘比例不得低于物料种类的50%;

8.3.6复盘人员按复盘安排分工进行盘点,点数员应边点数、边报数,记录员应将盘点结果记录在《物料销存卡》上、《盘点表》上,如须称量,由点数员进行称量作业;

8.3.7复盘与初盘如有差异,须与初盘人员进行盘点确认,确认有误的,由初盘人员在《盘点表》种“复盘数量”盘签字,以示负责;

8.3.8在整个复盘作业中,督导人员应对复盘情况进行巡查,盘点人员对复盘中存在的问题可向督导人员或盘点总指挥反馈,督导人员或盘点总指挥应及时解答、处理;

8.3.9若复盘物料种类差错率超过15%(含15%)以上时,则报告盘点总指挥处理,必要时,盘点总指挥要求实物保管员对所管全部物料进行重新盘点;

8.3.10复盘完成后,复盘组长将《盘点表》上交盘点总指挥,盘点总指挥审核《盘点表》后转交相应抽盘组长。

8.4抽盘

8.4.1抽盘人员在复盘人员的陪同下随机抽样物料,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所盘物料的20%;

8.4.2抽盘人员将抽盘结果记录在《盘点表》、《物料销存卡》上;

8.4.3对于抽盘与复盘有差异的物品,须与复盘人员进行再次盘点确认,确认有误的,复盘人员应在《盘点表》中“抽盘数量”旁签字,以示负责,并记录最终盘点的结果;

8.4.4在整个抽盘作业中,督导人员对抽盘情况进行巡查,对抽盘中存在的问题,抽盘人员可向督导人员或盘点总指挥反馈,督导人员或盘点总指挥应及时解答、处理;

8.4.5若抽盘发现物料种类差错率超过10%(含10%)以上时,则报告盘点总指挥处理,必要时,盘点总指挥要求实物保管员对所保管全部物料进行重新盘点(复盘人员也参加盘点);

8.4.6抽盘完成后,抽盘组长将《盘点表》上交盘点总指挥,盘点总指挥审核《盘点表》后转交财务部,财务部复印两份《盘点表》,一份交PMC部,一份交实物保管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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