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上半年基点调查工作总结

介休市农业局20xx年上半年基点调查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局的农业基点调查工作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和我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以及全体村调查员的共同努力下,按时、按量准确、及时完成了农业部、厅下达的半年各项调查任务。现将半年基点调查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上半年,我们继续在选中的宋古乡上站村、义安镇孔家堡村、连福镇东圪塔村、连福镇东狐村、城关镇石河村、绵山镇东欢村、绵山镇西内封村7个村,每村各选7户(西内封村选8户),全市共抽样50户开展各项调查工作。半年来基点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农业厅的布署和安排,按时完成了各项调查预报预测任务。即:1月x日前上报了全年农作物播种意向调查;5月x日前上报了第一次夏粮、夏收油菜籽产量预计;6月x日前上报了第二次夏粮、夏收油菜籽产量预计;6月x日前上报了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预计和春小麦产量预计。

基点调查的工作成效和工作方法:

1、基点调查数据质量提高。今年我局切实抓好各级调查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使上半年的各项报表、调查分析材料都能按时上报,没有出现缺报、漏报、迟报现象,保证了市级对全市数字的汇总和按时全面上报。对以上各项统计调查报表的上报,我们都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认真仔细调查,调查结果真实可靠,比较准确的反映了我市上半年的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

情况。如:6月x日前上报的第二次夏粮、夏收油菜籽产量预计中的小麦预计单产284公斤/亩,与统计局的6月底的小麦单产288公斤/亩,仅差4公斤/亩,误差率为-1.4%。

2、稳定基点调查队伍。基点调查工作是一项任务艰巨、时效强的工作。基点调查工作做的好与坏,与是否有稳定的基点调查队伍有很大的关系,因此,除了身体原因外,村级调查员一般不随意更换,从而稳定了基点调查员队伍,确保了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3、对基点调查工作做到早布置、早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完成。年初在各项调查工作开展之前,根据省级部门下达的各项调查任务和要求,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村级调查员上报报表时间做了提前5日的调整,保证了市级报表的汇总和按时上报。完成任务的保障性大大提高。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实际操作能力。调查工作是一项技术性、知识性很强的工作,调查员的业务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到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因此我们把调查员业务培训当作提高调查质量的重要一环来抓,除自学以外,还以会代培,在年初对调查员进行了技术培训,在培训过程中,把在报表中做错的地方提出来,进行逐项讲解纠正,通过培训提高了调查员的业务水平,也提高了对基点调查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工作责任感,为基点调查工作质量奠定了基础。

5、加强部门配合,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在工作中,经常与

有关部门联系,如:统计、农经、气象等部门,多渠道获取农业信息,充实统计分析材料,还可以起到相互验证和核实的作用,推算全市的总体数据的依据更充分,准确性更高。

下半年,要继续加强业务学习,深入基层做好调查研究,扎实开展工作,努力把我市的基点调查工作做的更好,为各级领导指挥和决策农业生产提供更有效的科学依据。

介休市农业局信息站

20xx.7.4

 

第二篇:20xx年上半年基层基础工作总结

营山县司法局

二〇20xx年上半年基层基础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全县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为促进我县社会与经济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强化基础,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为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基层基础工作实际,年初县局与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基层基础业务工作、行政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考评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着力提高司法所人员的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积极做好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加快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任务。目前,全县已建司法所53个,其中在编司法所13个,未纳编40个,使用规范标识的合格司法所18个,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4个。13个在编司法所有正式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26人,保证了司法所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创新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上半年,各司法所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加强和巩固乡镇、村(社区)、组(小区)、院落(小区)调解组

织网络建设,依托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开展人民调解“五进”活动,在工业集中区、汽车客运中心分别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工业集中区、客运中心、北坝市场、东门口市场分别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加强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行动,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实行重点排查,根据矛盾纠纷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分类有效化解,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单位内部。各司法所引导各级调解组织加大介入社会难点、热点矛盾纠纷化解,大力开展“三案攻坚”活动,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坚持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报告制度和重大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处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半年来,全县各司法所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53场次,培训调解员3540人,整顿规范调解组织46个,调整调解人员68人。为各级政府提合理化建议38条,被采纳28条。各类调解组织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213次,排查出矛盾纠纷176件,接受申请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61起,调解成功921起,调解成功率达96%。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9起43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2件209人次,制止群体性械斗1起9人,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规范管理,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全县收到监所刑释解教人员信息102人,其中刑释人员87名,解教人员15名,逐一进行登记,建立信息卡片,完

善相关档案资料,并对报到人员进行了衔接,办理相关手续。组织力量深入53个乡镇、400个村社,对未报到的19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调查走访,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完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协助所在乡镇和相关部门,解决低保28户、临时救助32户36人、协助乡、村、社帮助安排耕种田地28户。认真落实“六清楚”“五必访”“四必谈”工作制度,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熟,确保我县安置帮教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有效的将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上半年,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完成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83人,安置率达到80%。

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后,各司法所认真组织学习,熟悉和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对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今年1至5月,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5人。通过初步排查,全县有社区矫正对象216人(其中男性206人,女性10人;缓刑134人、剥政34人、假释39人、管制3人、保外就医6人)。对经核实在册的72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基本信息管理,对见面的矫正对象“见人建档”,完善了个人档案资料,加强了思想、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努力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提高矫正质量。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1.切实做好“两劳”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全面

贯彻实施“两院两部”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完善衔接机制,加强信息反馈,规范执法文书,强化监管措施,提高矫正质量,确保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 保证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实施。

2.狠抓人民调解,维护辖区稳定,以维护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为重点,充分调动并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力量,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实行调访一体化,有效抑制不稳定因素。

3.积极争取支持,加快司法所建设进程。下半年,我局将把司法所建设工作的重点放在没有统一配备办公设备的司法所,积极向上争取,力争获得省、市配套办公设施、司法所专项建设资金支持,力争我县所有的司法所达到规范化标准。

二〇20xx年x月x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