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修复消火栓和增设消火栓的请示

关于要求新设、修复消火栓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市政消火栓是消防部队用于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扩大,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基础设施和重要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条、第八条的规定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必须纳入城乡规划并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随着城西新区的开发,学校、医院、工厂、住房等基础工程的不断建设,市政管网却一直未按规划铺设到位,城西新区未设置市政消火栓,各单位自建室内消火栓均压力达不到要求,一旦有火灾发生,后果不堪设想。 老城区的市政消火栓,由于年久失修或人为原因,大部份消火栓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损坏及压力不足的问题,其中干越大道上只有农业银行与万客隆超市前2个消火栓可正常使用,迎宾大道仅五一购物广场后1个消火栓可正常使用、世纪大道上消火栓均无水,德胜大道未设置市政消火栓,城区能正常使用的消火栓不超过总数的50%,严重影响到灭火救援得需要。

根据相关规定,市政消火栓损坏后,应由市政供水部门负责修复,其费用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城市消防给水建设,应当纳入城市的总体规划,其经费应当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为此,我大队建议,在开发城西新区时,要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同规划、同建设、同实施,对老城区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或者进行技术改造,修建消

火栓、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取水设施。

特此报告。

XX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〇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关于要求解决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请示

东山县人民政府:

我县岛外引水第一水源改扩建一期工程已经完成投资计划6760万元,完成了箱涵项目和红旗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施了跨海渡槽项目和输水隧洞项目。根据我县“9+2”纲要项目计划和“十二五”规划,我局积极开展东山海岛县引调水(原称东山县岛外引水第二水源)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现已完成引水线路走向勘测,争取在今年年内完成可研编制。

由于需要多次到福州和北京衔接项目的落实,支付项目部分勘测费用,前期工作经费较大,我局正常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恳请县政府给予解决东山海岛县引调水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5万元,以便做好争取项目和资金工作。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东山县水务局

20xx年x月x日

秭归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解决香溪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请示

县政府:

去年年初县政府召开香溪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前期工作办公会以来,我局与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完成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审查,并多次赴省和北京沟通、联系,使项目前期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10月x日至19日,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咨公司在宜昌组织评审通过了香溪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我局实际已开支差旅、会议等费用共计158.81万元。截至目前,县财政只拨付工作经费90万元,已超支68.81万元。

此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估后,在交通运输部进行相关评审后,国家发改委将正式行文批复,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将迅速展开,需要大量的工作经费。特请求县政府解决前期工作经费100万元。

特此请示。

二〇20xx年x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交通香溪长江公路大桥工作经费请示

秭归县交通运输局 20xx年x月x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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