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电力发展的思考

我国能源电力绿色发展的思考

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电力供应不断提升的依赖,以及人类社会对生态环境越来越高的关注,使得能源电力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推动能源绿色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能源战略调整的共同取向,也成为国际社会政治经济博弈的重要内容。

相对于欧美发展国家而言,我国的能源绿色发展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一是承担着存量优化与持续增长双重任务;二是面临环境污染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双重压力。因此,我国能源绿色发展不可能复制重点基于“存量优化”和以应对气候变化为主旋律的欧美发达国家的做法,必须立足国情,选择与自身发展基础和能源资源条件相吻合的路径,同时要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电网在现代能源体系和能源转型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也需要得到高度重视。

能源绿色发展必须立足国情

党的十八大把“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作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国政府也作出了到20xx年非化石能源占全国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的目标承诺,反映出我国推动能源绿色发展的强大决心。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实现能源绿色发展,必须从增量和存量入手,在加大力度发展非化石能源和节能降耗的同时,推动实现煤炭绿色转换利用。

1.通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电,努力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比重,做好增量的绿色发展主题

能源供应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发展惯性大的特点,预计未来3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需求至少还将增长70%-80%,电力消费需求至少还需要翻一番,因此,充分用好“后发优势”,努力加大非化石能源和清洁能源利用,千方百计做好增量文章,是我国以更小成本实现能源转型的发展机遇。

20xx年《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国新能源发展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轨道。风电开发实现了连续五年翻番,到目前已成为全球装机第一大国;20xx年以来,相继推出《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一系列激励措施后,以光伏发电为主的第二轮新能源发展高潮即将到来;随着天然气供应能力的提升,尤其是近期多个城市连续出现的严重雾霾污染,致使天然气发电和燃气分布式发电也受到广泛关注。截至20xx年底,我国并网风电装机容量达到6083万千瓦,占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的5.3%,累计并网大型光伏电站328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约为260万千瓦,天然气分布式发电装机容量约200万千瓦。另外,生物质能源、地热等新能源资源的开发也已实现了商业化利用。

新能源,尤其是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具有资源依赖和技术依赖的特点,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的开发原则,在面向终端需求、实现能源梯级利用等方面应该加大技术研发和政策支持力度。

2.高度重视煤炭的绿色低碳转换利用,加大技术创新和政策引导,实现存量优化和绿色转型

我国能源供应和消费长期以煤炭为主,煤炭消费占比高达2/3,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和消费国,也因此是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短期内实现以可再生能源和核电等非化石能源大量替代煤炭是不切实际的。初步分析预计,到20xx年,全国煤炭消费仍将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50%左右。因此,煤炭绿色、低碳发展是我国必须实现的能源绿色发展主题,否则,能源绿色转型便无从谈起。

当前我国煤炭消费总量中,只有53%左右用于发电(世界平均水平是80%,美国超过90%),其余部分用于化工原料和其他终端能源消费。从应对大气污染考虑,当前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加大对终端分散燃煤的治理,努力降低终端消费中的煤炭直接燃烧比例,因为这是造成区域性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在燃煤发电机组的污染排放治理方面的力度是相当大也很有成效的。统计表明,目前我国6000千瓦及以上的现役燃煤发电机组中,90%已安装了脱硫设施,安装比例位居世界前列(美国大约为55%左右),30%已安装了脱硝设施。

截至20xx年底,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装机容量已达到7.5亿千瓦,名列全球第一。长远看,现役燃煤机组的接续发展问题是探讨我国煤炭绿色转型发展中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我国现役燃煤机组绝大部分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发展起来的,按照30年经济运行期限计算,这些机组将陆续进入退役期,因此,是在现有电站基础上实行绿色化的更新改造?还是利用非化石能源或天然气发电机组替代?或是异地转移到西部建设煤电基地,实现更加集约的发展?这个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性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国家能源转型发展的战略性问题,必须尽早谋划和部署。

3.千方百计提高能源开发和利用效率,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能源产业和能源消费文化,是实现能源绿色发展的根本之路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必须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

节约的能源是最绿色的能源。根据国家工信部的数据,我国当前的总体能源利用效率只有33%,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单位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2倍,发达国家的3-4倍,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的空间还很大。德国的相关研究表明:以目前的技术水平,节能带来的项目内部收益率可以超过30%(相当于减少3年的投资回报期);节约用电对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最有成效,应当作为节能降耗工作的重中之重。

实施能源绿色发展必须坚持和统筹协调两大基本要素

能源绿色发展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目前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摆脱巨大国际压力的重要举措。但是,能源电力作为经济社会公共产品的特殊属性,使得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能源绿色发展不可能是一个简单的政治命题,而更是一个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对接的经济命题。因此,“环境友好、清洁高效”,以及“技术可获取、经济可承受”是推进实施能源绿色发展进程中必须坚持和统筹协调的两大基本要素。

1.“环境友好、清洁高效”是人类社会发展对能源产业发展的基本诉求

所有能源资源的开发,都会或多或少地对资源所在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尤其是化石能源资源及铀资源开采更为严重。在能源资源的转换利用环节,化石燃料带来的大气污染已经产生了十分严重的地区性和全球性环境问题。因此,在不得不继续使用化石燃料的情况下,必须把“环境友好、清洁高效”作为对能源产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并采用适当的价格机制,将其造成的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纳入能源消费的价格体系之中。同时,对于新能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环境问题也要提前加以重视和研究,提出防范措施,比如,风电、太阳能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噪音、光污染,以及鸟类生存、草原生物链等潜在的生态问题。因为此类项目点多面广,一旦需要后期治理,会带来巨大投入成本。

2.“技术可获取、经济可承受”是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供应的基本要求

能源电力不是一个可以“独善其身”的产业,它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很大的依存关系。因此,在力求实现环境友好的前提下,还必须回到能源产业发展的初始目标,那就是必须力求保证能源供应的安全可靠和经济可承受。其中,经济可承受是实现能源普遍服务、实现能源公平最重要的前提。同时,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如何与已有的庞大、成熟的能源供应体系更好地对接,自然也就成了各国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中十分重要的问题。

总之,让能源资源转变成可以通过环境友好、清洁高效的技术予以获取和利用的安全可靠和经济可承受的能源供应,这就是实现能源绿色发展的终极目标。

能源绿色发展要打好政府管控与市场配置资源组合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指出“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能源发展,尤其是能源绿色转型,更需要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二者缺一不可。

1.政府的角色:明确准入和发展导向

能源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必须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和调控。政府需要做好导向工作,以及设定必要的边界。包括通过立法,制定强制性的管理规范和标准要求;通过出台激励性政策,在发展节奏、布局上加强规划和引导。特别是在新能源发展初期以及节能问题上,政府的引导尤为重要。

2.市场的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益格局

市场是以最低成本实现目标的有效手段。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一方面,可以通过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能源电力市场体系,在推动能源开发建设和运行管理绿色转型的同时,实现利益格局的调整和优化。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建立可再生能源配额交易、能效配额交易以及碳交易等辅助性市场机制,并实现各种市场机制之间的有机衔接,进一步推动能源绿色发展。

电网是促进能源绿色转型发展的重要平台

在当今世界能源绿色转型发展中,各国几乎无一例外地把加强电网建设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保障措施。可以说,能源绿色发展之路实际上就是电力系统成为现代能源供应体系之核心的发展之路。在21世纪,全球能源供应安全的重点将从20世纪的石油安全转变为电力供应安全。

1.电网是越来越重要的一次能源转换利用平台

加大对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是世界各国共同选择的推动能源绿色转型路径。然而,风能、太阳能以及核能等非化石能源资源几乎都无法实现高效、便捷的直接利用,现实有效的技术策略是转化为电力,借助现有电力系统来加以利用。目前及未来,大约80%以上的非化石能源将以转换为电力的方式来利用。因此,未来发电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以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将越来越高,凸显电网在国家和地区能源供应体系中的重要性。对应我国政府提出的到20xx年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15%的发展目标,届时我国发电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将由目前约40%提高到50%以上,终端用能中的电能比例将提高到28%左右。

2.电网是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平台

大电网具有平抑区域间负荷、实现水火电源互补互济的强大规模优势。对于大规模风电、太阳能等电源开发而言,大电网更是提高系统消纳能力、降低新能源开发成本的重要举措之一,其效果已得到国内外实践和研究成果的广泛验证。丹麦与邻国共有15回高压输电线路相联,与邻国的电力互通能力与其年最大负荷相当。依靠欧洲大电网,丹麦的风电占年用电量的比例已达到30%;美国德州通过新建西部至奥斯汀输电线路,扩大消纳范围,使弃风率从20xx年的17%下降到20xx年的3.7%;2005-20xx年期间,为满足大规模风电开发及消纳的需要,西班牙加大投入建设输电网络,新建输电线路占其同期新建线路总长度的73%,目前西班牙百万千瓦装机对应的骨干输电线路长度比欧洲的平均水平高出近90%。在我国,依托东北电网,蒙东电网风电日发电量占比最高达到了72%,当日风力发电量的1/2被东北三省(辽宁、吉林、黑龙江)电网消纳。

目前及未来较长时期里,我国电力供应在很大程度上仍将依靠大型水电基地、大型风电基地以及煤电基地来提供,但这些基地与电力负荷呈严重的逆向分布,必须通过具有长距离、大规模输电能力的电网予以配合。目前,我国并网风电装机容量中,87%集中在“三北”地区,并网大型光伏电站75.5%集中在西北地区,大型水电基地基本上集中在西南和西北。初步分析表明,对应国家提出的到20xx年风电开发规模达到2亿千瓦的发展目标,约85%的装机容量分布在九大风电基地,约9000万千瓦需要跨区消纳。分布式能源的发展和推广应用,也需要有大电网提供可靠的电力供应支持。

3.电网是惟一的电力交易实现平台

电力市场化是世界各国电力工业改革的基本方向。电能无法大规模储存的物理特性,以及以光速实现瞬时平衡的电力供需特点,决定了电网是实现电力市场化交易最重要的物理基础,以及几乎惟一的电力交易实现平台。因此,电网的互联程度或者说一个电网的覆盖范围,就决定了电力市场的物理边界。加强电网建设,减少输电阻塞是各国电力市场建设的基本内容,是构建统一、有序、高效、开放电力市场的重要基础,这对于希望参与电力市场的各类

电力用户和分布式电源开发者来说更是如此。

4.电网是重要的综合性能源服务平台

随着分布式能源系统、电动汽车、储能技术等新型能源电力技术的推广应用,电网在面向终端用户能源供应和服务方面,也将进一步拓展空间,扮演重要角色,并与天然气、热力、成品油等其它能源供应系统协调发展、优势互补,构建更加灵活、高效、环保的终端能源供应体系。

所以说,电网是促进能源绿色转型发展的重要平台。面对能源绿色发展、推动能源变革的战略目标,必须打造一个更坚强、更智能、支撑可持续发展的现代电网,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有条件也应该争取走在世界前列。

 

第二篇:浅谈国内绿色电力的发展及决策

浅谈国内绿色电力的发展阻碍及对策

作者:王晶晶

【摘要】利用特定发电设备,将可再生能源转化成电能,在其发电过程中不产生或很少产生对环境、对人类、对生态有害的(如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温室气体二氧化碳、造成酸雨的二氧化硫等 )物质,且不需消耗化石燃料,节省有限的资源储备,我们称之为绿色电力。为了我们身边的环境 ,也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 ,希望有更多的人关注和使用绿色电力。分析和利用绿色电力,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同时更好地为社会、为全人类服务。

【关键词】绿色电力,可再生能源,环境保护,发展,对策

【正文】

1 引言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电力是一种清洁的能源,如电灯、电视、电冰箱、空调、电磁炉等的使用,但也许我们并没有意识到电力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常规电力生产使用煤、石油、天然气发电,实际对环境的破坏是很大的。

(2)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以及燃煤的大量排放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使得我国成为现在世界上第二号温室气体的排放大国。

(3)当我们使用常规电力时,我们其实是间接的污染者,因为我们对电力的需求才产生了供给,从而间接对环境造成了污染,同时我们又是污染的受害者。

(4)内蒙古地区的生态环境的持续恶化是北京近年来沙尘暴加强的原因之一,而北京在20xx年奥运会提出的绿色奥运口号,在申奥时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努力也为世人所称道,如果能通过风电带动内蒙经济的发展,对改善内蒙地区的生态环境将大有裨益,无疑也将对北京环境的改善起到重大作用。低碳生活、绿色环保已迫在眉睫。

1.1.2 研究意义

(1)绿色电力的开展涉及我国各方面重大问题,如环境保护、生存条件、衣食住行等,同时对于保护地球、低碳环保也作出可行性标准。

(2)北京作为一个国际化的城市,其用电结构非常不合理,几乎没有使用绿色电力,北京每年的用电量将近300亿度,94%来自于燃煤发电。北京市近郊除两家水力发电厂外,其余均为火力发电厂,新建的三河火电厂距市中心只有50公里。燃煤发电厂需要消耗大量水资源,冲灰水的排放及重金属汞等污染物的排放对水体造成的污染也是殛待解决的问题,这些火力发电自然在当地也造成不可忽视的环境污染。大量的事例要求我们必须对绿色电力的发展及其影响进行研究,以此提出应对的措施。

(2)通过研究绿色电力的主要内容,使我国电力企业更加熟悉和致力于开发、研究绿色电力,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也有效控制燃煤电场,是根治环境的明智选择,也是造福人类、造福后代的重大选择。

(3)使用绿色电力,意味着享受清新的空气和清洁的水。绿色电力实际上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机会选择对环境有益的绿色能源消费,也间接支持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选择使用绿色电力的行为更是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身体力行。

(4)国际上对于绿色电力的发展也很重视,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光伏发电更是20xx年以来国际上最为火爆

的行业,世界500强企业也纷纷投入巨资进入这一领域。

(5)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在环境标准制定实施及资金投入、环境技术水平等方面与欧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所以绿色电力势必给我国的经济带来巨大的挑战和深远的影响。所以,更好地研究绿色电力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 国内外现状及分析

1.2.1 国外现状分析

荷兰是全球著名的“低地之国”,因为地球气候变暖会导致海平面上升,荷兰人比任何其他国家的人都更加关注地球的温室效应。19xx年开始,一整套绿色电力市场化机制在荷兰逐渐形成。制定有效的政策促进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和绿色电力,就成为荷兰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首先采取了新的电力税收机制,让消费者能够以最便宜的价格买到绿色电力。其次是确保能源公司销售出去的绿色电力确实是绿色电力。

在荷兰已经建立了一套绿色证书机制,保证所有用户购买的绿色电力的总量等于全部的绿色电力发电量。除此之外,他们还通过电视发动绿色电力推广活动,让消费者了解绿色电力的重要性。政府通过对传统能源多征税,减少了绿色能源与传统电力的差价。如今,荷兰的绿色电力已经是供不应求。我们不得不承认,“绿电”为荷兰的环保做出了怎样的贡献。

而美国电力公司的绿色电力公众参与项目共开展过三类:第一类可称之为绿色电价,即供电公司为绿色电力单独制定一个绿色电价,消费者根据各自的用电量自由选择购买一个合适的绿色电力比例;第二类为固定费用制,即参与绿色电力项目的用户每月向提供绿色电力的公司缴纳一个固定的费用;第三类是对绿色电力的捐赠,用户可自由选择其捐献份额(这种情况现在基本已经不存在了)。

保护组织WWF和其他的环境和消费者组织合作,组成了欧洲绿色电网, EUGENE的目标是保证以绿色电力代替污染能源,以使绿色电力产量超过国家指令性市场的规定,它的基础是绿色电力项目的五项基本原则,在这些标准下,绿色电力必须来源于自然能源。

1.2.2 国内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在我国的许多学术论著中,有关绿色电力或者类似的提法频频出现。

据了解,内蒙古地区是我国风能源资源丰富的地区,其风能储量可达10.1亿千瓦。从规模效益的角度看,装机容量越大价格越低,内蒙古现今共实施多个风电项目,年发电量可达1亿多度。内蒙古风电公司完全有能力向周边地区(例如北京)提供优质可靠的绿色电力。而内蒙古的风电利用率不到可利用风能资源

的10%。因此,风电在还本付息的基础上再加上一定的利润,每度电的价格在0.6-0.8元之间,是当地普通电价的1到2倍。

在赵佳荣主编的《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经济激励政策研究》中对中国风电和煤电价格进行了比较:在新疆、内蒙古、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和广东七个省,风电比煤电的价格百分比分别为218%、202%、211%、178%、156%、143%和132%。

北京天恒可持续发展公司于今年在北京、上海对企业做了一次调查,结果有66.1%的企业在此之前没有听说过绿色电力,但其中有46.7%对绿色电力感兴趣;33.9%的企业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及其它渠道了解到绿色电力的相关知识,其中又有61.4%对绿色电力感兴趣。对于“不感兴趣”者,其中有27%认为绿色电力价格太高;35.6%的是因为对绿色电力不了解;10.4%的不知道绿色电力如何运作;25.1%的觉得对企业没有什么实质的利益。

在我国,WWF与能源基金会、世界银行等机构合作支持北京经委、华北电力公司与北京天恒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在北京率先开展绿色电力的示范项目,鼓励电力公司向用户提供经过认证的绿色电力产品。同时,我国已出台了一些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都对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做了鼓励性的规定,一些部门规章也包含了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的税收减免和贷款优惠政策。

1.3 论文结构及主要研究内容

论文通过研究绿色电力产生的背景、原因以及发展趋势,从绿色电力的含义、性质、特点和表现形式入手,根据所学理论,如业扩报装、供电方案及供电方式、用电性质、用电类别、供电点、受电点及变电点、高低压申请用户主要环节等基本理论,运用比较分析和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指出绿色电力给我国带来的巨大危机和挑战,同时,分析了绿色电力对我国电力企业类别、电力企业管理及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利弊影响,提出我国政府和企业开展绿色电力的对策。 2 绿色电力的含义、种类及特点

2.1 绿色电力的含义及种类

绿色电力(Green Power),是指利用特定的发电设备,如风机、太阳能光伏电池等,将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的能源转化成电能,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电力因其发电过程中不产生或很少产生对环境有害的排放物(如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温室气体二氧化碳;造成酸雨的二氧化硫等),且不需消耗化石燃料,节省了有限的资源储备,相对于常规的火力发电--即通过燃烧煤、石油、天然气等化

石燃料的方式来获得电力,来自于可再生能源的电力更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因此被称为绿色电力。

绿色电力的种类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地热发电、生物质能汽化发电、小水电等。

2.2 绿色电力的特点

绿色电力也叫绿电,与其他电力形式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

(1)绿电的合理性。在所有工业污染中,电力工业污染是仅次于汽车工业的第二大空气污染源.我们现在使用的大部分电力来自煤、核动力以及其他化石燃料能源,煤和天然气发电排放出来的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汞、氧化氮和颗粒物,这些污染物的存在会直接破坏地球生态,对人类的生存环境、身体健康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而核发电则会产生放射性废料,可能引起放射物中毒。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保护世界资源和人类健康,使绿色电力具有合理性。

(2)绿电的合法化。绿色电力与传统的发电企业的不同,它由国家公开立法规定并鼓励实施,以一系列国际国内公开立法为依据和基础,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整个欧洲已有150万以上的消费者在绿色电价协议上签约。正如GIULIO VOLPI和JOHN GREEN所述,这些电价协议仅仅指出了电力供应商依照国家法律需要购入的可再生电力。

(3)绿电的广泛性。绿色电力的内容与形式涉及广泛,从陆地到海洋,从人类到动物,从动物到植物,从固体到流体,从流体到大气。同时,从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消费整个生命周期都涉及到。并且,从有形商品扩展到金融、信息、环保等领域.例如:在英国对国内用户用一种供应电价协议,由绿电供应商(团体)提供的电价确保从可再生能源电厂购入的可再生能源强制份额的额外的7%从市场上退出。有多种基金类的电价协议确可满足良性增长原则。然而,许多供电商标以“绿电”但事实上根本不能提供增长。

(4)绿电的必然性。绿色电力以一系列国际、国内相关立法及相关人士呼吁为依据,西方发达国家已经从行政、立法、经济等方面形成一整套的“绿色”规范。这些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在实施时往往能很快达到目的。所以它具有时代的必然性。而中国要与国际化接轨,这样的局势,在所难免。

3、绿色电力的成因及其表现形式

3.1 绿色电力的成因

“绿电”的形成是出于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安全的需要,环境意识的提高和全球绿色运动的兴起,进一步促进了绿色电力的发展。

绿色电力的成因主要体现在之下几个方面:

(1)全球环保意识提高。由于上世纪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世界环境灾难的造成,并产生了严重的后果,人们的生存与环境危机感越来越强烈,保护环境也就日益突现。随着环境问题认人类一般行为上升为社会、经济领域关注的热点,环境成为全球瞩目的焦点。在日渐频繁的广泛的国际交往中,严重的环境污染超越了国与国中的地理界限,对全人类的生存前景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2)自工业革命来,人们越来越关注生态环境和生活质量。人们对环境的污染以及是否会危害健康日益关注和了解。绿色电力正是符合这一环保消费的理念。环保科技和环保服务的构成,使得人们要求改善生活何环境质量的呼声得到不断高涨。节约资源,降低能耗,保护环境,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无污染的“绿色”走俏。

(3)绿色政治在发达国家盛行。发达国家在发展初期都是通过大肆开发掠夺自然资源来实现原始资本积累的,这种以损害人类生存环境为代价的发展之路越来越受到人们抵制。出于弥补其政治形象的目的,加上环保组织的言论和行动已直接影响到各国政府政策的制定,发达国家顺应国内相关组织及人士对环保的要求。而由于世界各国政府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给予了高度重视,也为绿色电力提供了可能。

3.2 绿色电力的表现形式

目前绿色电力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1)绿色环境标准。它由政府管理部门或民间团体组织提倡和要求。而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在保护环境的名义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标准,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的,例如风力发电已经是一个成熟的行业,我国在技术上和国外有着不小的差距,很难在短时间内赶上国外的技术水平。

(2)绿色可持续发展在不断更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不断更新为人类各项事业的发生发展提出新的课题。人类在发展的过程中,是一个逐步进步和推进的过程,环保理念也是在工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提出和倡导的,而有些行业在全球也算是新兴行业,例如光伏发电,我国在光伏组件的生产和市场份额上占据了一定的优势,大力发展这一产业将会让我国在光伏的全球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

截止20xx年底,我国光伏系统中的并网逆变器生产,已经有近50家企业开展这项业务,有近十家企业获得了国外市场的认证,总销售规模也达到了300-400MW,虽然占全球市场总体份额只有5%还不到,但是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光伏系统的其他配套设备生产也在我国不断兴起,如最新由上海淘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第三方光伏电站网络监控管理系统平台,填补了我国在光伏物联网

系统的空白。也为增加光伏逆变器厂家的国际竞争力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4)绿色环卫保障。基于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剂等的影响,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与技术标准,由于各国环境与技术标准的指标水平和检测方法不同以及时间检验指标设计的任意性,使环境和技术标准可能成为绿色电力发展的途径。绿色电力不仅仅局限于对电力生成本身品质的要求,而且已延伸至发电过程及相关生态环境。

4、绿色电力在我国的发展阻碍及对策

4.1 绿色电力在我国的发展阻碍

(1)缺乏平等竞争机制与规模效益,价格偏高。

目前,绿色电力价格偏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缺乏平等竞争机制。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绿色电力与煤电的比价仍不合理,煤电实际享受的优惠待遇更多;二是绿色电力开发刚刚起步,缺乏规模效益。

(2)可再生能源资源地区分布不均,市场需求与开发能力不足。

我国绿色电力资源丰富,但这些资源的80%~90%均分布在经济落后、交通与通信不便的西部省份或自治区,而这些省份或者地区往往缺乏有经济实力的开发商和供应商,限制了绿色电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3)相对统一的绿色电力市场尚未形成,行政分割依然存在。

由于绿色电力资源地区分布不平衡,较贫困、落后地区生产的绿色电力产品很难在本地市场完全消化,这就需要建立跨省交易的、相对统一的绿色电力市场。但是,当前这一市场尚未形成。

(4)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撑。

相比较欧美一些发达国家,我国已经出台相关政策和条例,但在实施中缺少刚性,未能发挥出巨大的推动作用。

(5)缺乏相应的市场运行机制。

我国绿色电力价格高和规模小的情况导致在现有的管理体制和价格形成机制下,开发商与电网之间难以就电力的供应达成协议,抑制了绿色电力的发展。

(6)缺少达到政策目标的配套制度。

我国出台了一些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如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贴息政策、研究开发政策等,但政策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7)缺乏强大的制造业作绿色电力产业发展的支撑。

我国大部分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厂家由于长期投入不足,无专

业化的制造厂,生产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工艺落后,从而严重阻碍了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制造的本地化和商业化进程。

(8)缺乏借助外力、盘活资金的勇气。

我国目前在能源技术上相对落后,新兴产业发展缓慢,并很大程度受制于体制性约束,这些情况都需要国家一定程度上的扶持,尤其在相关法律的细化、产业政策、税收优惠方面都应该有实际的配套措施出台。

(9)国民普遍存在环保意识不强状态。

我国自新中国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进程的极大提高加速了对自然生态的掠夺和占领,以至于环境生态年年恶化程度不堪重荷,在绿色电力能源丰富的省份,因为严重的环境恶化,也降低了绿色再生资源的可利用性。

4.2 绿色电力的发展对策

4.2.1 欧美促进绿色电力的政策

欧洲许多政策可以促进向绿色能源方面的转换。随着税收的刺激和公众采购的引导,最好的办法之一是公开电力信息。在一个自由的市场,消费者应获得有关信息,以便对他们所购买的电力产品做出明智的选择。

一种信息标签,标明发电的来源及对环境的影响,能使消费者明白地选择他们想要的电力类型。这将会影响发电的资源组合,并促进电力供应商提供选择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

美国的22个州都有电力(信息)公开的要求。在欧洲,奥地利是第一个通过关于电力(信息)公开法律的国家,即从20xx年起,申请的用户单上要贴明标签。其他几个欧洲国家正考虑仿效。而电力公开在进一部开放的欧洲电力市场是个关键的问题。在20xx年3月欧洲议会为能源的完全开放及有关的影响,如二氧化碳和微粒的排放,核废料的产生进行投票表决。

欧洲可再生能源指南的执行,产生了一大批认证体系(例如,公用电力公司领导的可再生能源认证体系)为明确电力来源制定一般规则,目前这种#b@2机制可用来推动常规电力生产的信息公开,按照一个欧洲基金资助的项目对绿电供应方式调查的第一阶段的结果,估计电力公开方面带给每户每年的花费不超过1欧元。

(1)居民消费者

整个欧洲有一大批正在不断增加的家庭消费者签约绿色电价协议,表示一些欧洲国家居民对绿色电力理解的水平,这种大幅度的差异,在某种程度上可理解为各个欧洲国家的民众在环境意识方面的差异、在制定绿色电力市场战略方面的不同以及支持绿色电力立法方面的不同。

荷兰引人注目的成功得益于大量的政策和交流手段。最重要的政策驱动在于

购买绿色能源是免税的。19xx年引入经济税,从那时起每年都有大比例的提高,尤其对那些每年用电量不超过10000度的小型用户。从19xx年起,绿色电力消费者免于交税,结果绿电比常规电力在价格竞争方面逐渐变得更有优势。绿色电力实际上比常规电力更便宜,不会给消费者带来额外的支出。在德国绿电供应商Lichtblick同时通过和德意志联邦邮局合作,由其为该公司开辟绿电市场,自20xx年夏季以来,拥有的客户数量已经翻了一倍多。

尽管近几年有了巨大的增长,但这些数据并不能表明绿色电力在欧洲电力消费中占有大的比例。若想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仍需政府机构和商业群体对绿电电价的大力支持。

(2)工业

欧洲工业用电量估计为9500亿度/年,如果工业购买的电力有10%是可再生能源的话,那么电站每年就会减少380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或者超过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欧洲减少目标额的10%。目前奥地利、芬兰、德国、挪威、瑞典以及英国等国家的所有商业和地方机关都有机会增加购买绿电支持可再生能源,其它欧洲国家的大型组织也是如此。此外,即使在那些市场还没有完全自由化的国家,电力供应商仍能给他们的消费者提供绿电品种,例如:19xx年尽管荷兰能源市场还未放开,但绿电供应已成功地开展起来。

由于电力部门的自由化,大部分欧洲国家的能源价格已下降,因此许多消费者付出的费用比前几年明显少,例如,在德国批发价格下降了30%多。除此以外,在一些国家签约绿色电力更为实惠,因为绿色电力不用付出任何污染费用,因而可以减免税款。比如在英国,购买可再生能源的组织不必缴纳气候变化税,约为0.65欧分/度,这使绿色电力与常规电力在许多方面具有竞争力。在荷兰,20xx年因免税为可再生能源带来的效益为5.5欧分/度。

许多组织正在利用购买绿电的机会。荷兰公平贸易组织每年购买190000度的绿电,从而减少了100吨的二氧化碳排放。它的总部安装了每年可生产1600~1800度的太阳能装置,为该组织提供约1%的所需电量。

(3)公共机关

在欧洲,约6%的总电量是由公共部门消费的。这些电力主要是为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的建筑物提供能源,如学校、医院、公共体育设施等。如果公共机关购买电力总量增加30%的可再生能源,每年会减少180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欧洲的一些地方和国家的公共机关已经转向签约绿色电力,如在德国巴伐利亚的Ebersberg县,已经决定耗电100万度的公共建筑物用电由绿电供应,这样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500多吨。

在荷兰,政府采购对绿电市场的支持起重要作用。如今,国家的四个联邦政

府部门,即环境部、经济部、教育部、外交部,使用绿电满足它们全部的电力消耗。此外,政府计划在2002~20xx年间购买绿电达到公共部门所需电量的50%,作为达到免除碳污染的国家战略的一部分。荷兰东南部的Brabant地区,几乎所有的公共建筑物和街道照明,都是由绿色电力提供的。20xx年3月,在Eindhoven合作地区的21个市签定了一项合同,购买所需电量75%的绿色电力,约有2900万度,除对环境有利外,洽谈的合同比以前的一些合同节省了62万欧元。

在英国,Sheffield Hallam大学发现,尽管绿色电力不是最便宜的,但仍低于原来使用标准电价的费用,购买绿电能使学院降低约2%的碳排放量。

4.2.2 绿色电力在我国发展的对策

(1)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绿色电力意识。

通过各种媒体介绍绿色电力对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及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使社会上更多的人支持绿色电力的发展,积极使用这种清洁无污染可持续利用的能源。现在我国已经正在做,但是效果还不够明显,大部分影响着青年一代的言行,而对于绝大多数人还未起到应有的作用。

(2)鼓励电力公司向用户提供绿色电力产品。

对绿色电力高出普通电力部分的价格给予电力公司一定的定价权,这部分的价格反映的是绿色电力的环境效益。

(3)提供优质绿色服务。

通过提供绿色服务,在增加绿色电力销售的同时,还可以引导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努力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改善生存环境。

(4)注重宏观与微观政策的配套,加强政策的可操作性。

微观政策作为宏观政策的必要补充,既保证了宏观政策的持续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又增加了可操作性。应该既有宏观性的论述,又有与之结合的具体政策规定。

(5)鼓励电网根据用户的需求以招标的方式选择绿色电力供应商,并制定相应的招标规则,以保证资源得到最优配置,用户获得最大效用。

(6)综合采取强制性收费和补贴政策,对绿色电力产业进行调控。

按照消费者使用的电量征收系统收益费形成可再生资源基金,对绿色电力的开发、使用、生产、建设进行补贴,鼓励人们致力于绿色能源的开发与使用。

(7)根据绿色电力市场发展的情况,可逐步考虑建立绿色证书交易系统,以促进跨省区的绿色电力交易。

(8)加大研究和开发投入力度,占领绿色电力技术的制高点。

绿色电力的发展与R&D活动密切相关。成功的R&D活动不仅有助于降低成本,增强绿色电力市场竞争力,而且还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并创造出不菲的市场

价值。

(9)配合《可再生能源法》条款,制定和完具体的规定和措施,形成一套完整的可操作的政策体系,加强与之配套的政策体系的建设,出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政策和措施。

(10)不断缩小绿色电力差价。

目前,风电投资成本高是制约绿色电力发展的主要因素。加快风电设备国产化生产的进展,降低单位发电投资。同时,我国的风电相关技术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多程度上的差距。

(11)加大对绿电行业的上游制造业的科研投入。

通过技术创新降低各种设备的制造成本,进一步加快绿色发电设备的国产化,以降低绿电发电成本,提高绿电与常规电力的竞争力。

(12)政府推动和市场机制相结合。

建立绿色电力认购销售的长效机制,完善法制建设,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政策引导。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绿色电力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心绿色电力发展的氛围,从而扩大绿色电力规模,形成绿色电力的良性循环。

(13)拓宽绿色电力资金渠道。

积极筹措资金,鼓励私人投资,建立绿色电力发展基金,用于中国绿色电力的投资或补贴,实施绿色电力建设项目招投标机制。

(14)实施绿色电力配额。

强调发展绿色电力人人有责,体现公平、合理负担的原则,通过全社会力量逐渐消化绿色电力差价,拓展绿色电力认购渠道。

(15)降低绿电行业的进入门槛。

继续通过减免进口关税、减免所得税、增殖税优惠、贴息贷款、财政补贴等多种办法,鼓励企业和个人向绿色电力产业的投资,降低进入绿电行业的门坎,鼓励潜在进入者的进入绿电行业,扩大绿电行业的市场容量,形成规模效应。

(16)建立激励机制。

将绿色电力的环境效益逐步转化为经济效益,出台配套政策;对认购绿色电力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在授予荣誉证书和发放绿色电力标识的基础上,实施其他的激励措施;通过建立“绿色电力证书”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促进绿色电力产业的发展。

5、结论

作为电力主要消费者的工业和政府部门,对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减轻气候恶化起着重要作用。随着强有力的财政刺激和电力开放,绿色电力方案能够支持消费者向使用可再生能源方面转变。但消费者需要得到再一次保证,选择购买绿电确实有益于环境。

EUGENE作为一个国际绿色电力标准,目的在于保证这点。而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已步入大电站、大机组、高电压、大电网、自动化和信息化的时代,如何以大型高效机组为重点,优化发展煤电,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积极发展核电,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技术势在必行,尤其是提高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水平,特别是在高效清洁发电领域,可再生能源发电和清洁煤燃烧技术、空冷机组、大型脱硫脱硝环保机组、超超临界机组、等离子点火和特高压交直流输电等先进技术也将得到快速发展和应用等。

为了我们身边的环境 ,也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 ,希望有更多的人关注和使用绿色电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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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姜海洋,促进发电环节节能减排的煤电产业链合作优化模型[D].华北电力大学(北京),20xx年

附录:

欧洲绿色电网(EUGENE)的五项原则

1、绿色电力资源

绿色电力必须仅来自下述合格资源中的一项和几项:太阳能、风能、地热、绿色生物质(能源作物、农林废弃物、其他有机废物或沼气)、绿色水电(水电站应满足当地的生态条件,以保持江河流域基本的生态功能)

在有些国家,高效率的燃烧天然气的热电厂,最大比例(发电容量)低于50%,也可以接受。

2、良性增长原则

绿色电力供应必须使增加的绿色发电达到和超过政府要求(例如上网电价制度和配额制度),或减少已有水电站对环境的影响。

3、独立检验

供电商需接受证明产品内容承诺的年度检验,并确保购入足够的可再生电力来满足消费者的要求。

4、消费者信息

供应商在他们的电力产品中向消费者全部公开可再生资源的比例和类型

5、电力进口

允许进口绿色电力,但仅限于进口的电力来自合格的资源,同时按照出口国规定的标准满足良性增长条款。进口的绿色电力也需满足进口国家相应的标准。(译自 Renewable Energy World/Nov.-Dec. 2002,朱效章 校,刊登于《小水电》20xx年第5期。陈星:亚太地区小水电研究培训中心工程师)

致 谢

本篇论文在文章总体结构的确定和资料查询阶段,修改环节,都得到我的朋友、同学及同事们的帮助,在写作本文的过程中,有很多不懂和不会的问题,通过和朋友、同学、同事们的讨论和研究完成的。在此谢谢他们。最后,我参阅了大量专家学者的相关著作,对于前人的辛勤劳动,在此表示深深的敬意和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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