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时明月中的诸子百家

动漫《秦时明月》中的诸子百家

(解读以动漫中为主,可能会与史实有所偏差)

作者:扰

《秦时明月》是一部武侠动画连续剧,改编自温世仁原著小说《秦时明月》。时代背景从秦始皇兼并六国,建立中国第一个帝国开始,到咸阳被楚军攻陷结束,时间跨度30年(包括回忆),讲述一个体内流淌英雄之血的少年——荆天明,最终成长为盖世英雄,凭一己之力改变历史进程的热血励志故事。(摘自百度百科) 在那个特殊的时代背景,早就了百家争鸣的局面。《秦时》以历史为骨,艺术为翼,创作出了基于历史但又不同于历史的别样的诸子百家。

《秦时》中,墨家贯穿整部作品。历史上的墨家主张“兼爱”“非攻”,墨家弟子多来自社会底层,是一个来自纪律严明的学术组织。

而在秦时中,墨家是一个很有包容性的组织。墨家的前任巨子(即首领)是传说中生死不明的燕太子丹,燕丹死后,传位给少不更事的荆天明;班大师,一个断臂迷糊但是精通各种机关术的小老头;还有5位统领,剑客高渐离,曾经的舞女雪女,镜湖医仙端木蓉,盗王之王盗跖,燕国下级军官大铁锤,这些人每个人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去,但是每个人都有各自擅长的领域,墨家不问过去,毫无芥蒂的收纳了这些走投无路的人,充分体现了其“兼爱”的特色。

另外,在墨家不难看出民主的萌芽。荆天明是一个十二岁的孤儿,临危受命,成为新一任墨家巨子。然而他糟糕的表现,让墨家的统领产生的质疑,于是他们决定了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天明的去留。当天明最终留下,墨家弟子们也放下芥蒂,真心接受了这个半大的孩子,平日里看到天明甚至还会亲切的打声招呼。

不过在《秦时》中,墨家最突出的还是侠客精神。盖聂曾经教导天明,何为侠,就是一个大人,帮助两个小孩。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每个人为了活下去,都不得不做一些身不由已的事情。连天明这个孩子都知道,兼爱非攻太难实现,他们却一直不愿退缩,哪怕粉身碎骨。他们联系诸子共商反秦大计,却因此遭受 了三百年来最大的打击,当逆流沙杀手组织以墨家普通弟子性命威胁统领们的时候,这些默默无闻的弟子们不约而同的做了一个手势——表示如果统领们妥协,他们将选择毫不犹豫的自杀。而在后来,同样的招数,墨家的统领们在内力尽失的情况下,为挽救墨家弟子性命,奋不顾身的迎敌。这就是侠客,不为己,不为个人,只为他们共同的坚持。 儒家,和墨家一起被合称为先秦两大显学。儒家出场稍晚,但毫不影响其在剧中地位。剧中儒家可以说充分体现了他们“修身“这教条,但在”治国平天下“这里却出现了一些分歧。

儒家有一位隐居的老者,即荀子,荀子是李斯和韩非的师父,韩非被李斯害死在秦国监狱之后,荀子拒不承认李斯为其弟子。但同时他又因为一盘棋,同意医治昏迷不醒的端木蓉的时候也是毫不犹豫。这颇有孔圣人爱憎分明的风格。

儒家的代表人物为“齐鲁三杰“:伏念、颜路、张良。伏念冷静沉稳,不苟言笑,颇有掌门之风,得知张良颜路收留墨家擅自收留墨家弟子之后,大发雷霆,强迫要交出两个墨家的孩子,由此可见,他是一个顾全大局不意气用事的人,然而也可以看出他略带迂腐的行事风格,极具代表性。而颜路,性格温文尔雅,得知张良收留的两个小孩儿是帝国悬赏捉拿的罪犯之后,只是无奈一笑,当掌门大发雷霆的时候,他却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保护孩子,真正的君子之风。张良,虽为儒家弟子,但是性格、见识上却与墨家慷慨济世的教义相投,坚持儒墨两家共同抗秦,在墨家遭遇不幸时,挺身而出,帮助墨家渡过难关,甚至不顾危险,将天明和少羽收为儒家弟子以掩秦兵耳目。三人为收留两个孩子起争执的时候,引发了一场相当精彩的辩论。张良认为,他这样做是”当仁不让,见义勇为“,秦王暴虐当不得仁君,而伏念则认为张良这样做,非但要连累儒家,而且是帮助余孽动摇国之根本。虽然同是儒家弟子,但其治世主张相差不可谓不大。张良选择帮助墨家一起反抗暴政,而伏念则是选择了在乱世之中独善其身。伏念的思想,在乱世之中符合常理,作为一个门派掌门,他必须为整个儒家的弟子负责。而张良,一个才华横溢的年轻人,一腔义气,当看到那么多无辜百姓受难,在争执之中甚至毫不犹豫的说出“舍生取义“的话。

而在儒家的生活中,有不少描写儒家弟子生活作息学习的片段。儒家弟子每日学习各类诗书外,还有骑术、射箭等等,然儒家弟子多贵族子弟,养尊处优,对什么都不会的天明多有捉弄和瞧不起。这也是儒家 教育中,存在的一定缺陷。

道家,不问世事,然而也却不是真的不管不顾。道家分天宗和人宗。人宗代表人物逍遥子有关中第一豪侠的美称,后不问世事,潜心修道。然而当战乱纷纷之际,他也站了出来。《秦时》中的道家,逍遥洒脱,无拘无束,却也不是后世那清心寡欲,绝情的人。

兵家,少年项羽,年方十四五便是兵家的代表人物。少羽作为亡国之后,文韬武略,深受项梁和范增影响。《秦时》对兵家没有过多的笔墨描写 ,但是在初见少羽时,范增对少羽的教导,一个将才,应在战斗中运筹帷幄,不可轻易犯险。而后少羽表现出的大将之风也可以侧面反应出兵家对战争的深刻认识和对谋略的读到见解。

《秦时》中的鬼谷派和历史上有较大出入。历史上有连横合纵的对抗,鬼谷的弟子,对战国末期格局影响颇深。相对的,《秦时》中,历代鬼谷先生一生只收两名弟子,百年来一脉单传。一个是纵,一个是横,势不两立。两人之间的胜者就能成为新一任的鬼谷子。历代鬼谷子虽一人之力,却强于百万之师。捭是开,阖是闭,鬼谷先生后被道教奉为古仙,符合道家思想,一阴一阳。捭阖者纵横之道。而这一代鬼谷传人,纵剑盖聂侠义宽厚,横剑卫庄霸道,师兄弟二人的争执,从剑道一直延伸到生活

的方方面面,处世哲学。究竟是仁爱之心待人,还是利己之心待人,便出现了分歧。由此,卫庄成为了秦王嬴政手中的一把剑,而盖聂却是王朝眼中的叛党余孽。然而,盖聂这种包容大气,让他在剑道上的领悟远高于卫庄,却在实战中因为犹豫心软也讨不到好处。最终,在时代的潮流下,二者会不会殊途同归,也还无法断言。

名家,是诸子百家中极有个性的一个派别。历史上有惠施和公孙龙。惠施经常出现在《庄子》中,和庄子是死对头又是难得的知己,公孙龙则在其后“跑偏”,提出了“离坚白”,“白马非马”等让人啼笑皆非但又无从辩驳的命题。《秦时》中安排了一个滑稽的“丑大妈”的形象,提出“白马非马”命题,而最后又阴差阳错的被天明驳回,不过也足以让人记住这个特别的流派。对于学术来讲,“白马非马”的命题,有关辨证统一和差别,一般和特殊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涉及到了逻辑学中名词的外延和内涵关系。而对于公孙玲珑这个角色来说,她相貌丑陋,但这也教给她一种独特的处世哲学就是以玩世的态度去深入思考。被很多人忽略的细节都在不经意间被这个看似让人厌弃的人物的双眼看出了端倪。常人难以做到,以这样的心机“抹黑”自己,也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

最后,是一个极为神秘的流派,阴阳家。阴阳家以阴阳五行来阐释宇宙演变和历史兴衰,在天文演算方面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秦时》中,阴阳家却是更加神秘莫测。始终没有露面的东皇太一,“大道阴阳,无极太一。也只有东皇阁下才能洞察其中的玄机,至于我辈,不过是肉眼凡胎。”这是阴阳家长老的人对东皇太一的评价。其下两大护法月神可感知未来,而星魂则可夺人性命。再有五大长老也是神秘莫测。

阴阳家相信天道,并且企图窥伺天道,追求天人极限。阴阳家和道家本是同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只是道教追求顺应天道,而阴阳家却剑走偏锋,企图逆天而行。所以阴阳家的咒印在过度使用之后会产生不良影响,反而不及道家。

乱世造就英雄,也造就哲学的璀璨。百家争鸣的局面,在中国历史上至今难以重现。而《秦时明月》这一部动漫中,融合了现当代观点,结合先进的思想,让剧中这一局面显得尤为生动。古老的哲学,经过历史的洗涤,再接受艺术的装扮,越发让人深思。

 

第二篇:回眸秦时明月之诸子百家 6(法家)

回眸秦时明月之诸子百家 6(法家) 在当代普遍人的理解里,法家人是酷吏,而法家思想就是服务于统治者专制的思想。有很多主流说法,说汉朝及以后的历代统治是“儒皮法骨”,儒家扮白脸,法家扮黑脸!这种说法简直是大错特错,自秦以后,历代统治都已经没有了法家的治国思想。

谈法家不得不谈秦国,秦国是法家的成功案例,而儒家污蔑法家的证据也是秦朝二世而亡,所以接下来对法家的分析会很长,法家的优点使秦国强大,而法家的缺点也使秦国灭亡。

法家历来被与秦始皇捆绑在一起,都是挨骂的对象,秦始皇还好一点,至少后来人越来越多的看到了秦始皇功绩的一面,而法家呢?则彻彻底底被儒家所歪曲。为什么会这样?

1、 后朝为了证明自己的正统地位,是一定要把前朝妖魔化的。周代商也是如此。而汉朝要想从思想上取代秦朝,就要大肆诋毁秦朝。

2、 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是完完全全的两个对立,儒家为了巩固自己的思想地位,必须要摧毁法家思想。

3、 秦始皇消灭了六国,六国残余贵族心怀憎恨,所以要诋毁秦朝,就要把所有的罪推给秦始皇,而秦始皇是法家的忠实拥护者,所以法家也一定会遭受到批判。

但是,借用福尔摩斯的一句话来说,真想只有一个,那就是秦始皇并不是暴君,而是一位非常伟大的君王。司马迁为什么要“骗”我们?原因有以下几种可能:

1、 司马迁迫不得已,因为当时统治者的需要,他只能根据统治

者的喜好来写,否则他的刊物根本不可能出版,这是政治需要。他所在的时期,正是汉武帝独尊儒术时期,巨大的政治环境,使他不得不在还原历史环节的时候“添油加醋”的瞒过当朝的审查。

2、 司马迁是汉朝百年以后的人,他从小的教育也受到了儒家思想的熏陶,所以在认识问题上会以儒家的角度出发去看问题。

我个人认为第一点的可能性很高,因为汉武帝以前是黄老治国,不是儒家独霸,所以司马迁受儒家影响不会很大。从用词也能够看出司马迁的无奈。比如《商君列传》,“商君”是对商鞅的尊称,因为商鞅使秦国强大,秦孝公封商鞅为“君”。而司马迁用“商君”不用“商鞅”说明他本人是认可商鞅的。但是统治者不想看到法家的光辉,商鞅一生功绩,如何抹黑呢?所以司马迁只能编造一些故事,来侧面印证商鞅是酷吏,比如商鞅与赵良的对话,商鞅“作法自毙”的故事。但是司马迁的这两则故事,都是在无第三人作证的场合,是属于密谈,密谈怎么可能如此详尽呢?所以司马迁其实是有意为之,及能躲过当朝审查,又能让后世读者引起怀疑。司马迁是一位伟大的历史学家,他有令人敬佩的史学良心,为了使史料得以真实再现,他不得不用心良苦的做很多工作。这里我们就不展开讨论,继续言归正传谈法家!

什么才是“法家思想”呢?我们首先得承认,法家与儒家思想都是极其维护王权的,最根本的目的是保证王朝的长治久安。只是法家的治国思想在维护王权的基础上,也给人民带来了利益。

我们还是要先来分析法家人所在的身份,法家人与儒、墨、道都不一样的地方在于,法家人所在的环境也各不相同,比如孔子,是春

秋的没落贵族,他的治国核心是如何维护贵族利益。墨子是平民,他的治国核心思想是怎么保障人民的利益。道家是一些散人或隐士,考虑的则是每个人的自由,道家强调的是无拘无束的自由。而法家呢?春秋时期大多是当朝官员,所以他们既能看见官场的毛病,也能看见执政上的具体问题。(管仲、子产,不过春秋时期的他们还不是真正意义的法家,只是有了一定法治思想。)到了战国,究于这两个对立的阶级法家人都有很深刻的认识,所以他们在规划治国思想时,想到的就是“双赢”!一个社会的稳步发展,绝不是一方打到另一方就能成功的。(举个例子,如果一部法律完全照顾劳工利益,而忽视企业家,那么这些企业家不能得到利益,他何必花精力去创业?不如个人做点小生意算了,这样一来,大量的企业关门,劳工也没有了工作,失业人口反而增加。所以一个制度一定要是双赢,而不能只考虑一方。)如何才能到达“双赢”呢?君主的利益是什么?直白点,国家强大,不受外敌侵犯,人民不犯上作乱。而人民的利益呢?就是温饱解决,不再因战乱流离失所,有更好的生活空间。怎么才能让君主与人民达成一个共识呢?那就是制定符合双方利益的“制度”,相当于一份合同,这个合同的甲方乙方都需要妥协,也有利可图。

法家思想的治国原则:顺时而变,治国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意思就是每一个时期,要根据当时出现的社会矛盾,找出当时最有效的解决办法,治理国家,要用符合自己国情的方法,而不是别国用什么,我也照搬。在法律制度上,以前的老旧法律该废则废,对现在社会有害无益的法律都要废弃,不能完全沿用先人的治国办法。(这个顺时

而变被一些诡辩的儒生说成,法律天天在变,不符合自己利益了,权贵们就又变了。其实这是完全的谬论,法家的意思是,当这个旧法引得民怨不满时,才要立即想办法变,而不是根据权贵们的利益来变,它恰恰是为了老百姓的利益而变。而权贵们不想变,因为变一次,他们的利益就少一点。)

法家人的执政思想:不畏强权,万事皆依法!以下六国都因没能坚持和继承法家的路线,而最终被淘汰。

齐国的管仲变法,齐国成为春秋霸主;(主要是经济改革,使齐国变成最富有的国家)

管子言:“仓廪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荣辱”这句话很现实的体现了,“人”只有在自己脱离了贫困线的时候,他才能去帮助别人,和提高自己的道德。否则一切都是妄谈,所谓“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就是这个道理,连自己的都救不活,怎么可能有余力去考虑别人?事实也证明齐国强大以后,各方士子文人也越来越多,齐国成为天下士子云集之地。只有物质文明的提高,才能带动精神文明的发展。

魏国李悝、吴起变法,使魏国强大50多年;(由于君王玩权利掣肘之术,使魏国衰落,公叔痤逼走吴起,庞涓与公叔痤内斗,陷害孙膑。)

楚国吴起变法,未完成,但是已经灭掉越国,陈国,蔡国,使三晋与齐不敢小视。屈原第二次变法未完成,但曾击退超级强国,秦国!(楚国旧贵族势力的顽固与强大,致使变法被强行阻断)

韩国申不害变法,各大战国都不敢冒进,被称作“劲韩”(变法

之中的韩国,过早暴露势力,被列国警觉,后来的韩国遗弃了申不害的变法。)

赵国赵武灵王变法,使他成为唯一能与秦国分庭抗礼的军事大国!(不仅是军事改革,赵武灵王也用了商鞅的改革方法,只是鉴于赵国国情,无法全面扼杀贵族,导致赵国的变法不彻底。)

而秦国的商鞅变法,就是彻底粉碎原贵族的利益,把君王、贵族、人民的利益捆绑在一起。首先是废除奴隶,奖励军功,人民与奴隶有机会成为新贵族,极大的增强了人民的动力。(这也是秦墨帮助秦国的原因,墨家提倡无视出身的尚贤,多劳多得,不劳不得,而法家实现了墨家的这个理想。)贵族不再有特权与世袭,如果是好逸恶劳,甚至被降成平民或官奴。而这一切举动都是有利于君王的,所以君王肯定是无条件支持。这也是商鞅虽惨遭车裂,但秦国之法治仍然沿用的原因。因为他符合君王与大多数老百姓的利益。

法家的大局观意识:法家的一切作为,都在于一个目的,大局为重!古语有云:“大仁不仁”“因小失大”“贪小便宜吃大亏”,而儒家看问题恰恰就是局部性,片面性,从不考虑大局。比如宋襄公,自称是“仁君”,宋、楚交战,宋军本可以趁楚军渡河,毫无防备而一举击溃。但宋襄公却坚持以“君子”的方式,等楚军上岸摆好阵势再打!对敌人仁慈的下场,当然是对自己的残忍,宋国被打败,自己也重伤而死。这就叫“大仁不仁”!虽然宋襄公被当成了笑柄,不过后世的很多做法,其实跟宋襄公无任何差别!比如“东郭先生救狼”的故事。为什么儒家会迂腐,究其根源,就是被一个无形的“仁”束缚,没有

正确去理解“仁”,“仁”不是说你能善待某一特例就是“仁”,而是大局,是后果。

以下这几点就能看出真正的法家思想:

其一、法家不是“法”的创造者,从蚩尤创立刑法以来,到轩辕黄帝时继续发展的《理法》,自夏商周开始,“法”有了一定的系统化!而当时的“法”是什么?只是权贵、君主用来管理平民与奴隶的工具,那时候的“法”是不涉及到贵族阶级的,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就是如此而来。那贵族与君王是不是可以肆意妄为了?其实就是如此,在那个等级森严的体系下,大贵族杀小贵族不需要理由,君王杀任何人都不需要理由。那有人会问了,这还不造反啊?刚才说的是理论上可以如此,但实际过程中,贵族与君王还是有所顾忌,他们怕什么呢?怕“天”!古代人对“天”是崇拜的,天子是上天的“儿子”,所以有一个隐形的“天”在监督着权贵与君王,他们在行为上有所收敛。这也是墨子的“明鬼”论,如果不做善事,上天会惩罚你!而“无法无天”这个词就是形容连天的意志都敢违背的人。从中我们看出了,以前的“法”是一种不平等的。而法家思想就提出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司法原则,也就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不得例外!商鞅的死,也是因为他毫不手软,不畏权贵的惩治了太子。(有部分学者辩解说,其实也没有惩治太子,而是惩治了太子的老师公子虔,所以证明了商鞅还是不敢得罪君王。其实这是没有法律意识的浅薄之见,而且他们并没有读过《秦律》,当时《秦律》就有所规定,未成年人犯法,监护人顶罪,太子当年才9岁,所以犯案肯定是

有幕后主使,商鞅是经过了严密的调查而依法办事。公子虔曾要求以砍手来换取割鼻子的惩罚,商鞅不答应。商鞅说,每一条法律对应相应的处罚,是不能用任何形式抵消的。

这一点非常重要,看看今天的法律,富二代撞死人,只需要赔付一点钱,就算了事,这算什么?那是不是代表比尔盖茨可以来中国屠城了?执法上的严重缺陷,导致权贵根本不拿法律当回事。)这些事件充分体现出法家的治国原则,“依法办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伟大精神,这个意义是非常重大的,严重打击了当时的等级制度,这也是“儒法分歧”的第一点。法家要求的是把法律公之于众,让所有人知道法律,也就是说,先制定好游戏规则,如果违背这游戏规则,自行负责。提倡“公开”,这又是与儒家的对立,孔子曾经就强烈反对郑国子产把法律铸在铜鼎上,让百姓们阅读的事,认为百姓们知道后,贵族将更难管制。

其二:法家倡导耕战、禁止诗书、禁止经商,给人民的带来战争,是愚民,不发展经济? 这又是腐儒之见!首先谈“耕战”这个世界上,要想没有战争,只有一个可能!一统!如果做不到,那么战争是永远不会停息的。而“和平”靠什么?不是靠儒家所说的什么“仁爱”与“良心”,而是靠自己国家的实力,只有自己拥有强大的实力,他国才不敢侵犯,而儒家那套说辞,只是弱者的自我安慰而已。法家的原则是什么?以战止战!只有消灭所有列国,才有机会建立一个真正和平的国家,否则“和平”只是梦而已。墨家虽然反战,但也有一个观点,就是“断指以求全身”“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墨家的这

个天下囊括的是所有列国,要想兴天下,就必须把阻扰天下兴盛的障碍铲除。就也是秦墨支持和帮助秦国大量研发高科技武器的原因。(墨家为什么后来又反秦?我放在其他的内容里单独讲) 当时的各大战国都处在内忧外患的环境之下,所以他们渴望的是生存之路,强国之道。这也是为什么儒家在战国是根本不被人所理睬的,因为儒家思想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带来问题。 而法家的“耕战”就是根据当时的需要,以强国为首要目的,而这“耕”与“战”都是激发全体国民的最好方式。“耕”,多劳多得,百姓受益,国家受益。“战”,国民富贵途径,国家战力也强大。(耕,其实也可以获得爵位,相当于现在的劳动模范称号,是一种荣耀。)秦国当时是七大战国中最弱小的国家,且四面受敌,必须快速积聚国力,所以需要执行力超强,上令下达,而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是有抵触的,在这种时刻,必须得清除有碍于改革的不利思想,所以商鞅强调,禁止阅读《诗》《书》(诗、书其实是周朝时期的一些行政方法与礼乐规范,也就是说,是一部古老的执政书籍记录,它早不适用于当时的战国,所以这类书,也是有害无益) 再来谈“重农抑商”,大家都知道商人的本质是什么?图利,特别注重的就是物质利益。秦国的变法之所以成功,就在于隐秘,秦国当时是封锁一切对外消息,完全脱离与六国缠斗。暗自变法,否则他国是傻子吗?早就扼杀了。韩国就是因为攻齐一战,使魏国警觉。致使韩国变法没能完全。所以商鞅为了杜绝消息的走漏,禁止秦国人经商,而他国的商人,只允许他们在规定范围内,同秦国的官员交易,也就是说由国家出面与六国商人交易,然后国家再由官方销售给国民,隔

绝商人之间的交流,走漏消息。变法成功后的秦国,定都咸阳,立即吸引大量六国商人入驻,咸阳也成为了与齐国临淄,魏国安邑等同级的商业大都市。而吕不韦这么一个大商人选择了秦国,说明秦国并不鄙视商人,只是对商人加以控制,谨防泄露国家机密而已。

儒家根本就看不透其中玄机,而只看表面原因。商鞅的变法是非常具有兵家策略的,先走哪一步都考虑得非常清楚。走错一步,变法就告失败。

其三:法家是严刑酷法吗?儒家也讲“法”,也要通过用“法”来管理国家。我们来看儒家执法讲什么?讲情理!比如一个小偷,偷了别人的钱,被抓了,问为什么?小偷说为了年老的母亲云云,这时儒家的同情心就泛滥了,不但不惩治小偷,还要给钱给小偷,很多现在的电视剧也是如此在演。表面上好像体现了人情味十足的一面。儒家的治国原则就是“以德服人”,希望通过自己的善心去感化别人。但实际情况是什么呢?有的犯罪分子利用人们的这种同情心,肆意作恶,如果被抓了,就编造各自理由。当今社会的那些骗子不也如此吗?装乞丐,装流落异乡的人,博取人们的同情心,而他们这种利用人同情心的罪犯,就是罪大恶极,造成的后果是什么?信任危机!现在有多少人相信路上的一个乞丐是真乞丐?恐怕基本没有!对犯罪分子的仁慈,成了对整个良心社会的残忍!所谓“慈母出败子”就是如此!而法家的执法是如何呢?依法办事,根据法律规定,你偷的是什么东西,它的价值多少来定罪。才不管罪犯是什么理由!再正当的理由,也是伤害了别人来实现的,就是犯罪。比如孝子偷盗,既然有能力偷,

为什么不去劳动赚钱?偷别人钱,自己得利,那被偷的人呢?他们不是受害者吗?所以法家要求的就是“人人不敢做坏事,天下自然太平”。 相比之下,我们就能看出,法家的治国原则,更可行。

而传闻中的法家严刑酷法,简直是无稽之谈!怎么定义“严刑酷法”,儒家在这里用了一个混淆一谈的手法。比如陈胜吴广起义,理由是因迟到会被斩首,不如反了算了!这里就给人一个秦法也太严厉了,迟到都要杀头!但《云梦秦简》(一部秦国官员陪葬的秦法书籍,用作执法人员的参考标准,其中记述有大量的秦国律例)的出土,证明了此说完全是毫无根据,据秦简记载,迟到三天是批评,五天或以上都是罚款,只是罚款的大小不同。不过这件事也有另一个可能,就是秦二世坏法,秦二世当皇帝以后,任意更改法律,大杀嬴氏兄弟姐妹,反对的功臣一律格杀。也很有可能是因为他擅自改了法律,才有了迟到被斩首的可能。(为什么秦始皇能统治着秦朝不被颠覆,而秦二世当了1年皇帝,秦帝国就灭亡?很多人用秦朝只有短短几十年,来证明秦始皇与法家的残暴,但他们却无法用任何一条史料来反驳,为什么秦国自法家商鞅变法以后,能强大连续近140年,连续6代不出昏君,还能一统6国?照他们的逻辑,秦国不是早完蛋了吗?那时候连6国都不能战胜秦国,而秦国一统后,反而被打败了?这里就不展开讨论,有机会我另作分析。)

一牵扯到法家,必然牵扯到秦国、秦朝、秦始皇、秦二世,所以总是跑题,现在我继续拿事实证明秦法不是酷法。

首先要明确一点,我们不能用现代人的思想高度去看待古代人,

我们在看待古代人的作为时,要设身处地的站在他们的思想高度去理解。酷法是相对于犯罪的轻重来定义的,比如罪大恶极的人,当然要用酷法才能使其他人不敢犯法!比如我们当今的那些狗官,敛财上千万上亿,这些人判他们死刑,都已经是太便宜他们了,根本没有起到震慑性作用。在古代有很多酷刑,酷刑也不是由法家发明的,战国列国都在沿用,魏国魏惠王就听信庞涓之言,挖掉孙膑膝盖骨!和氏璧的发现者,因楚王不识货,一怒之下砍了他的手脚。项羽最酷好烹杀。墨家言:杀人者死,伤人者刑。秦惠文王时期,墨家巨子腹的儿子杀了人,秦惠王考虑到与墨家的关系,免去他儿子的死罪。而巨子本人则是义正言辞的指责,这是对法律的践踏,二话不说杀了自己儿子。这体现了法律面前是平等无私的,在儒家眼里就肯定被指责为六亲不认,寡义薄情。儒家好仁政,总是想用同情心去感化罪犯,儒家人总寄托于人能够自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良心发现而改变。但事实是,不仅没有换来人的自觉提高,反而使人人都无视法律,都在利用各种儒家的道德来掩盖自己的罪。最后大家都是说一套,做一套。法家是怎么看待罪犯的呢?如果罪犯不尊重别人,而侵犯别人的利益,那么也没必要尊重罪犯的利益,“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就是如此道理。如果你不把别人当人看,那么你也没资格要求别人把你当人看。所以犯了罪,就一定要惩罚,这就是“公平”的体现。而儒家那套仁慈,是单方面的,他们只看见了一方,而忽视了另一方。

其四:秦法太过于细密,动辄触法!这也是儒家的一个观点,说秦法规定的条条款款太多了,百姓一不小心就触法!这简直就是儒家

在鬼扯。要知道,一个文明的、先进的国家,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考核就是这个国家的法盲有多少,连司马迁都记述:“妇女幼缛无不言商君之法”,虽然司马迁是按照儒家套路用贬义写的,不过也正好证明了,当时的秦国是一个法律开放的文明国家,相对于其他六国而言,秦国的文明是相当超前的。就好比当今的美国法治,在当下来说是非常人性化的。儒家思想是一个毫无法律意识的思想。当朝也是因为这种思想,彻底就是一个毫无法治理念的国家。就是一个儒家的“人治”,而非“法治”!

其中有2个原因,造成这样的结果:

1、执法不一,这可是大忌,一个根本就不平等的法律,老百姓如何能信服?谁又会去当回事?当今的社会案例我就不列举了,那些权贵干的事,与他们受到的“惩罚”已经证明了,当朝法律就是一张废纸!

2、老百姓们,没有维权意识,因为“维权”根本就是空谈,由于老百姓根本就不信任这个“法律”,所以老百姓只能想尽办法去躲避“法律”,比如一有困难,就立即找关系,走后门,能用钱解决的用钱,不能用钱的,就只有自己用命。 历来都说法律不完善,还从来没有哪个国家说法律条文太多!这是为什么?就是因为法律越细,越能保障每一个人的合法利益。 比如《云梦秦简》里举例,一位守粮仓的小官员。因晚上天下暴雨,第二天发现粮食全部霉烂。而依据秦法的详细处罚条例,根据规定予以处罚,顶多就是罚钱。而如果没有这条法律规定呢?那么就得看他上级官员的脸色了,如果上级官员

心情不好,拉他斩首也是有可能的,所以有可能他还得立即托关系,说人情,送大礼,以求上级的减免。这里我们就能看出,法律不细,导致的就是“人治”成份的增加,因为没有条款说明,执法者只有根据自己的理解力去执法,这对犯案者来说,增大了不必要的罪责承担危险。明明罚款的处罚,却要遭受死刑的可能。电视里也经常显现出,一军营小吏,一时过失,就被将军一剑刺死的场景。

摘录一段秦国司法程序的描述:

侦查:据《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封诊式》之记载:秦国的司法机关在接到报案以后,要进行侦查,包括现场勘验,以及尸体的检查,完成后还要作成文书,即:爰书,《睡虎地秦墓竹简》中记载了很多爰书,根据这些爰书的记载来看,秦国的司法机关在办案的过程中是非常注重证据的。这样的制度对于正确的审理案件是非常有意义的。

审理(审理的三种结果):秦国的司法制度鼓励通过正常的审理获得案情,不能正常得到案情的才用笞掠。秦国时把审理的结果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上”,即“能以书从迹其以言,毋笞掠而得人情为上。”即不经过笞掠而得到口供的,为“上”。第二类为“下”,即“笞掠为下”,意思是审讯时动用笞掠等刑讯的方法才弄清案情的为“下”。第三类为“败”,“有恐为败”,是指通过采用恐吓的手段才弄清案情的为“败”。整个审理的过程分为三步:1)听当事人陈述,即使明知当事人有虚假的陈述也不打断他;2)对记录中当事人的陈述有矛盾的地方发问,再进一步记录;3)对多次变更口供的人,或拒不交代

案情的人,经过司法官的同意进行刑讯。

判决:读鞫,判决以后要向当事人宣读判决叫做读鞫,读鞫以后如当事人服判,就开始执行判决;乞鞫:如果对判决不服,当事人可以要求复审,叫做“乞鞫”,乞鞫可以由当事人自己提出,也可以由当事人的亲属代为提出,但是必须在判决以后提出。

这如今天先进法制国家的法律程序何其相似?西方文明也是在一千几百年后才建立这种成熟的法律程序。是有了超越世界一千年的成熟的法制,秦国才保证国家秩序井然,相对六国成为一个清明之国。这才是秦国不同于六国的根本原因。

以上是法家的执法与治国思想,当然细分下来,法家三派,侧重点不一样。而除了“法制派”以外,“势制”与“术制”成了法家的祸根,也使法家的灭亡成了必然。

势派——慎到。在以法治治国的前提下,强调君王一定要牢牢握住权利,他的观点是,地上的蚯蚓、爬虫跟龙的区别在哪里?就在于龙有云雾衬托,这“云雾”就是权利,如果龙没有云雾,就跟地上的蚯蚓爬虫没什么区别。所以要想稳固社稷,权利必须牢牢控制。(这也是秦始皇与墨家决裂,甚至是秦国灭亡的主因。以后详谈!)

不过慎到是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