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高频考点总结

刑事诉讼法高频考点班授课讲义(08版)

一、刑事诉讼法的几个基础性概念(重在理解,本部分直接出题的概率不大,关键是对本学科的学习起着基础性作用。)

1、刑事诉讼含义

2、刑事诉讼目的

3、刑事诉讼结构

4、刑事诉讼基本理念:(1)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2)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

(3)刑事诉讼效率

题105、21

A.诉讼参与人对诉讼能充分有效地参与

B.程序违法能得到救济

C.刑事诉讼程序能得到遵守

D.刑事诉讼判决结果符合事实真相

施等联系记忆)

12

3、法院:审判

1、国家秘密案件

2、个人隐私案件

314-1616-18周岁的一般不公开)

4121条)

07年23题、06年37题、05年72题、03年64题2、05、72)

A

15

.当事人冯某提出不公开审判申请,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四、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必考点)

1、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宣告无罪)

2、法定不予追究的具体情形(六种)

几种特殊情形:

a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几种特殊情况的情形的处理,即发现犯罪嫌疑 1

人没有违法犯罪或者犯罪行为并非为犯罪嫌疑人所为时的情形处理(高检规则262、263条)

b在审判阶段,发现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时

c在审判阶段,发现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情形时 d在审判阶段,遇到被告人死亡的处理

该点是历年刑事诉讼法的必考点,不仅题目的数量多,要体现在对相关司法解释的考核越来越细致。

题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04、36)

A.不起诉 B.撤销案件 C.宣告无罪 D.题4、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05、22)

A.裁定撤销案件 B.宣告被告人张某无罪 CD.退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处理

题5、为属于刑法规定的""的侵占行07、36)

A.裁定驳回起诉 C.迳行作出无罪判决

D年13题、03年18题与92题、06年的79题等。

专门管辖中的军事法院;指定管辖;几类特殊案件的管辖)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 ab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案、破坏选举案)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可以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2、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

2

a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五种。

b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3章第1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 (刑法分则第3章第7国家利益的除外) ;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c公诉转自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70条)

3、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交叉案件,原则上分别管辖;涉嫌主罪的机关管辖。

题6、 A.骗取出口退税案 B. D.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六、 审判管辖

(一)级别管辖:

1ab

c注意:下级法院不能审上级法院管辖的.

(二1

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

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的原则。

1、军事法院管辖的案件:

a 涉及军事秘密 b军人违反职责罪

c现役军人(包括在编职工)在服役期间犯罪的在服役期间发现的

注意: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分别管辖制度,如涉及军事秘密,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

3

2、铁路运输法院的管辖:

(四)几种特殊案件的审判管辖

1、漏罪(原则上原审法院;服刑地、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更为适宜的,由该地法院管辖)

2地法院管辖,押回监后发现的,罪犯服刑地法院)

题7、19

A.应当由军事法院一并管辖

B.应当由地方人民法院一并管辖

C.

D.

题8、03、57)

A.张某玩忽职守案 B.钱某故意杀人案

D.

题9、B区、C区,将乙转移到D?(06、66)

A. A区法院 B.B D.D区法院

(此点是回避部分的常考点,复习时可以民事诉讼法相关题1007、34)

A

.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 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题11、王某因涉嫌报复陷害罪被立案侦查后,发现负责该案的侦查人员刘某与自己是邻居,两家曾发生过纠纷,遂申请刘某回避。对于刘某的回避应当由谁决定?(06、24)

4

A.公安局局长 B.检察院检察长 C.法院院长 D.检察委员会

此外03年的61题、05年的24题、06年的23题也都对此知识点考察过。

八、 辩护人的地位、职责与诉讼权利

地位是独立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权利如下:

1、 独立辩护

2、 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

4、提出辩护意见权

5、获得通知权

6、参加法庭调查、辩护权

7、经被告人同意,上诉权

89

10、拒绝辩护

注意:a

b(产生时间、是否必须律师身份、享有的权利)

但是最终必须有辩护人参加,此时拒绝指定

2

12、甲(20岁)和乙(17岁)是盗窃案的同案被告人,现在押。甲聘请某律师为辩护人,乙的父亲(在国家机关任现职)担任乙的辩护人。乙的父亲有权行使下列哪些诉讼权利?(03、55)

A.有权独立进行辩护

B.有权依法定程序向证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

5

C.有权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后,不经乙同意,提出上诉

D.同甲的辩护人一样,享有独立的同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权

题13、某市法院审理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案,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庭审中,赵某拒绝辩护律师为其辩护,合议庭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07、67)

A.赵某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时,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B.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C

D时间不计入审限

九、 证据的法定种类与理论分类

(一)法定种类

1、物证和书证(区别)

2《高法解释》第141条1)未成年人;23)其

3、被害人陈述

4

5

6

7

1

注意: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规则:客观性;关联性;形成完整证明体系;证据以及证据与案件事实间无矛盾;结论唯一

题14、公安机关勘验杀人现场时,提取了插在被害人胸部上的一把匕首。从证据分类的角度看,该匕首属于下列哪种分类?(07 、24题)

6

A.原始证据、直接证据 B.传来证据、间接证据

C.实物证据、直接证据 D.原始证据、间接证据

题15、下列哪些证据属于书证?(05、69)

A害人的描述

B.某贪污案,为查明帐册涂改人而进行鉴定的笔迹

C.某故意伤害案,证人书写的书面证词

D.某走私淫秽物品案,犯罪嫌疑人非法携带的淫秽书刊

十、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注意《刑事诉讼法》的第4361条、《高检规则》的第265题16、承认,同时还说他刘"如果不承认就按共同盗窃论罪!"65)

A.B.C.D.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刑事诉讼法第51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人,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刑诉法第60条)

4)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被拘留人;(刑事诉讼法第65条、第133条) 7

5)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而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案件,其中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诉讼法第74条)

6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视居住。

7抗诉期满前判决尚未生效,不能立即交付执行。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

8

注意: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 题17、某申请取保候审?(03、58)

A.高某本人 B.高某的妻子 C.

1、批准逮捕权

2、决定逮捕权

3

115天)

2

4、外国籍人、无国籍人的特殊程序

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

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检察机关决定对甲批准逮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07年第98题)

8

A.只需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B.应当在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后,再报省人大常委会许可

C.应当分别报请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D.等待人大常委会许可期间,应当先取保候审

题19、关于检察院对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07年第99A.可以对乙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B.可以直接建议公安机关对乙取保候审

C.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决定另行侦查

D题20、关于检察院对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市检察院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自行作出决定B

C

D

(1

(2

(3

(4

(7

A.犯罪分子非法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9

C.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D.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十四、对侦查行为的一些强制性规定

1、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的人员和人数;地点;讯问的步骤和方法讯问特殊主体(未成年人、聋哑人);讯问时的禁止性的规定。

注意:a此时聘请律师是否需要批准、会见是否需要批准 b 侦查阶段律师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96条)

c 安排会见的时间(48小时、5天的情形)

2

3、勘验、检查

检查妇女的身体的主体

4、搜查

搜查妇女的身体的主体

5、扣押物证、书证(无关的应在36

7、通缉

题22、?(06、68)

A

B

C

D

题因涉嫌诈骗罪被甲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由于案情复杂,侦查机关报请有关检察机关批准延长一个月。其后,由?(06、33)

A.第一次延长,须经甲市检察院批准

B.第二次延长,须经甲市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批准

C.第二次延长,须经甲市所属的省检察院批准

D.第三次延长,须经甲市所属的省检察院批准

10

十五、审查起诉

1、审查起诉的步骤与方法(级别相同;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委托人的意见;补充侦查)

2、审查起诉的期限(1,半个月);(补充侦查,重新计算);

题24、犯罪事实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应当如何处理?(03、16)

A.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侦查部门,并建议侦查部门重新侦查

B.应当退回侦查部门,建议撤销案件

C.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件退回侦查部门处理

D.应当退回侦查部门,建议补充侦查

十六、不起诉种类与救济程序

(一)不起诉的种类

(1)绝对不起诉。 (23

(二)不起诉的救济程序

(1)被不起诉人的救济(2

题25、?(06、71)

A.

C

D.

题26、71)

.犯罪嫌疑人丙又聋又哑,且犯罪情节轻微

D.犯罪嫌疑人丁已死亡

十七、自诉案件的处理(重点包括可以进行调解的案件范围、调解书的生效、按自诉人撤诉处理的情形以及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参考高法解释第188、192、193、197、198条)

11

1、自诉案件的范围:

2、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的条件:

3、自诉案件的审理特点

(1)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只适用前两类)(调解的效力)

(2)可以自行和解。

(3)可以撤回自诉。

(4)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两类)的行为;反诉的案件属于自诉;在自诉宣告前,否则调解或另行起诉)

(5)自诉案件具有可分性(明知共同侵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可以)分撤诉,不影响其它的审理)

题27、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04、28)

A.受理李某的自诉 B.在李某和刘某之间进行调解

C. D.不受理李某的自诉 十八、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与审理特征

1、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1)适用的审级

(2)适用的法院

(3可能判处3 (自诉的案件第三类不适用)罪辩护的)

2

(1

(2

(3(4

(5

(6

7

17岁,系某聋哑学校职工,因涉嫌盗窃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某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按照普通程05、33)

A.刘某系未成年人 B.刘某系某聋哑学校职工

C.辩护人高某认为刘某无罪 D.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十九、第二审程序的启动主体与审理原则(全面审查原则与上诉不加刑原则)

(一)二审程序的提起主体

1、上诉的主体

12

(1)独立的上诉主体 (2)非独立上诉主体

2、抗诉的主体

(1)独立的抗诉主体 (2)申请抗诉的主体

题29、甲与乙婚后六年,乙又与另一男子相爱,并通过熟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甲得知后将乙起诉至法院,乙被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审判决,哪些人享有独立上诉权?(05、76)

A.甲 B.乙 C.甲、乙的父母 D.乙的辩护人

二十、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原则(全面审查原则与上诉不加刑原则)

1、全面审查原则

(1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有无错误。

(2

(3查,一并处理。

(4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5

(6

2、上诉不加刑原则

(1(2同样不受

(3

4

(5)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

(6)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

(7)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13

(8)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

(9)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

题30、22)

A.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后,B.被告人上诉的案件,

C.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法院审理后,对被告人加刑

D.第一审判处被告人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盗窃罪量刑偏轻,增加盗

20xx年2月28日起施行的《最高)

1

2

3

A.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B.由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C.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处理

14

D.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处理

二十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题32、在刑事执行程序中,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暂予监外执行?(05、56))

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张某,怀有身孕

B.被判处有期徒刑10

CD.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的赵某,怀有身孕

15

 

第二篇:司考刑事诉讼法复习方法及重要考点总结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方法及重要考点总结

作者:学法网会员 kaqiqi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民法、民诉法、行政法等部门法一样,在司法考试中处于重中之重的地位。律师资格考试、法官资格考试、检察官资格考试三考合一以后,纵观20xx—20xx连续九年司法考试中的刑事诉讼法试题,其分值一般在75分左右,占司法考试总分的十分之一以上;其难易程度既保持了稳定性、连续性的特点,又有一定的变化。

一、综合分析九年的刑事诉讼法试题,可以发现六个特点:

1、刑诉法涉及的知识点同其他科目比起来变化不大,既不偏也不难,在司法考试大纲中都有所体现。

2、刑诉法对基本法条的直接考查仍是试题的重点,这类题目是最容易得分的。从刑事诉讼法自身的特点和历年的考题来看,题目所考查的知识点一半以上都是对法律条文内容的直接考查,理论问题较少见。

3、刑事诉讼法更侧重于应用性、操作性方面的考查,部分知识点考得非常细。总体看,刑诉法部分对一些具体的司法解释的考查的分值也占到了将近一半,有的题目考得很细。

4、与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实体法相比,刑事诉讼法的分值虽然较高,但却不难,易得高分。许多考生反馈,卷二能否及格,比较有把握的是刑事诉讼法,因为刑事诉讼法的答案很容易确定,刑法、行政法则相对较难。

5、刑诉法的知识点重复率较高,有些试题甚至原封不动重复出现。

6、刑诉法试题特别注重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新的决定以及高法、高检新的司法解释的考查。这部分题目只要注意到新的规定就可以直接得分。

二、刑事诉讼法的复习方法

1、从应考的角度看,刑事诉讼法试题的分值占考分较高,并且相对较容易,所以,考生应当充分予以重视,尽可能地获得全部的考分。刑诉法是程序法,它规定的是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方式、方法。考试的重点是如何操作它,即如何运用刑诉法解决实际问题,并且大部分题目是对刑事诉讼法典和有关司法解释法条的直接考查,这种类型的题目对法律条文的考查没有任何的拐弯和进一步引申,只要掌握条文就能选对答案,不需要考生根据基本理论知识对法条进行再一次运用。尤其对于那些非法学专业的考生,这一点更为重要,因为抓住了这些基本东西就能使自己理论功底差的缺陷得以弥补。

2、从刑事诉讼法试题涉及的知识点变化不大的角度看,考生应当注意对常考点的掌握。值得注意的是,司法考试大纲设定的知识点永远都是考试的重点。在法律作出较大的修改之前,是不会出现更多重点的。许多考生总试图发现新的更多的重点,钻研许多偏题、怪题,并且准备了一些理论问题,结果一参加考试,发现所考的内容仍和往年接近。自己煞费苦心的准备基本都未考到。从刑事诉讼法的自身特点和历年的考题来看,题目所考查的知识点几乎全部是对法律条文(包括刑事诉讼法典和有关司法解释)内容的直接考查,理论问题很少涉及,所以,要注意对常考点和传统意义上的重点的掌握。

3、司法考试中刑诉法考题中难度大一点的题目主要表现在对法律条文的考查比以前更具体、更细微。所以,提醒考生在复习时要处理好重点与全面的关系,不能只看重点,其他不管;也不能只顾全面,而忽略重点。从历年的考题可以看出,高法的司法解释比高检的司法解释考到的要多一些,近年则增加了对高检司法解释的测试内容。对于高检的司法解释重点应放在检察院与公安机关、检察院与法院的关系方面的法条上。

4、重复知识点和重复试题增多这一特点,要求考生要重视对学法网司法考试题库内往年真题的研究。除了刑诉法以外,刑法、民法等试题中都有重复试题。认真复习历年的真题除了能够引导我们正确把握复习方向和范围外,有时候还能够直接帮助我们得分。同时,适当地、科学地选择一些质量比较好的辅导书和练习题(马上进入题库免费做刑诉练习),除了能够帮助我们巩固复习过的知识外,也有益于我们解析考题。对于原来是法学科班毕业、法律基础好的考生,不需要将过多的时间花在教材上,可以主攻法条;对于非法学专业或者基础不好的,则一定要将教材看几遍。在认真领会、理解教材的基础上再去看法条,或者将两者结合起来看,效果会好得多。

5、要注意对司考大纲中新增内容及最新司法解释的内容的掌握。每年的大纲多少会有些变化,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会出一些涉及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规定、司法解释等等,这些地方往往会出题,但却不难,带有时事法律的味道,关键看你是不是了解。另外证据问题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呼声最高的问题之一,要注意对刑事证据内容的掌握。我国基本上没有什么证据规则,多数学者主张借鉴国外先进立法,构建中国的刑事证据规则。刑事证据立法将是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热点问题,希望考生予以关注。

6、关于练习题、模拟题以及历年考题的作用。要注意,如果没有搞清楚基本理论,单做题是不行的。每章教材看完后,做一下分章练习,尤其是基础不好的考生。做题过程中,要思考:为什么这样出题?为什么有的地方没出题?是否可以出?要出怎么出?如果学到你自己都可以出题的程度,那就没有考不过的。注意:单看教材、法条,不做题,会出现眼高手低的问题。所有你见过的题目,包括案例题,一定要亲自动手做一遍,做完后再对答案,就会发现自己差在什么地方了。分章练习做完后,要做综合练习、模拟题以及前几年的考题。切记:单看教材和单做模拟题都不可取,要结合起来看。(进入司法考试题库做练习)

三、刑事诉讼法重要考点总结

(一)重要章节

综合历年考题的趋势来看,20xx年各重要章节的重要程度大致如下:强制措施、辩护、证据、一审、起诉、二审、侦查。

(二)重要的司法解释和规定

第一类:重要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六机关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类:新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

第三类: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xx年最高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xx年关于两高《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xx年修订的高检《关于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规定》、xx年关于被告人认罪程序的解释、xx年四机关关于取保候审的司法解释等。

第四类: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两个规定:xx年关于人民陪审制度完善的规定、xx年关于鉴定制度完善的规定。

(三)重要知识点

重要知识点的判断标准:

第一,程序过渡中的考点,尤其是其中的特殊情况。

第二,在以下几组关系中,后者涉及的法条往往是出题重点:可以与应当、能与不能、正常与非正常、一般与特殊、原则与例外。

具体总结如下:

1、基本原则:刑诉法第15条。

2、管辖:公安机关与检察院在立案管辖中的交叉情形,尤其是涉税案件与贿赂犯罪;检察院和法院在立案管辖中的交叉情形,即“公诉夹自诉”和“自诉夹公诉”如何处理;脱逃期间的犯罪。

3、回避:回避的决定权;回避人员所作出的诉讼行为与获得证据的法律效力;职务调动后的回避。

4、辩护:不得担任辩护人的范围;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拒绝辩护,包括当事人当庭拒绝与重新开庭后的再次拒绝以及律师拒绝辩护;法律援助中的法律责任;律师在不同诉讼阶段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的差异;律师辩护人与非律师辩护人享有诉讼权利的差异;律师法修改的情况。

5、证据:证据种类中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据的理论分类;免证事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6、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决定权与执行权分配;逮捕的条件、特殊逮捕的程序;拘留的条件;取保候审期间与监视居住的区别;保证人的义务与法律责任,尤其是连带责任的情形;保证金的数额及没收的性质。

7、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与被告人的确定;调解。

8、立案: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监督。

9、侦查:讯问程序;检查、搜查程序;鉴定机构的设置;侦查羁押期限。

10、公诉:审查起诉中的特殊情形处理;不起诉的三种具体情形及其救济。

11、审判概述:直接言词原则与集中审理原则;人民陪审员制;审判委员会的职权;审判长的选任;应当不公开审理的四种情形。

12、一审:庭前审查中特殊情形的处理;庭前证据移送中“主要证据”的范围;证人不出庭的情形;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权;延期审理与中止审理;撤诉;法院改变罪名和改变指控事实等问题;被告人认罪程序的特点。

13、自诉:自诉可以转化为公诉的情形;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形;公诉转自诉案件的特点;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

14、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的特点;简易与普通程序的转换。

15、二审程序:上诉与抗诉的区别;全面审查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的审理方式;二审的裁判中,“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二审中的附带民事诉讼。

16、死刑复核程序:共同犯罪的复核程序;二审改判死刑案件的复核;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

17、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申诉的时间和次数;死刑复核的申诉程序;再审案件的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审限;

再审应当开庭的情形。

18、执行:死缓期间犯罪的处理;死刑的执行与停止执行;暂予监外执行。

19、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分案处理原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特别诉讼权利。

20、涉外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外国籍当事人委托中国律师进行辩护或代理原则;涉外案件的送达方式。

=相关阅读=

1、刑诉在线练习http://bbs.xuefa.com/exerlist-10-1.html

2、刑诉在线测试http://bbs.xuefa.com/testlist-14-1.html

3、董坤:刑诉司考复习 复习法条为主 多做真题http://www.xuefa.com/sfks/Datum/xsf/042A13520xx.html

4、司法考试刑诉法复习:考生应掌握常考点http://www.xuefa.com/sfks/exp/050S2I20xx.html

5、司法考试刑诉法复习:以法条为根本 多做真题http://www.xuefa.com/sfks/guide/0501323R010.html

6、司考刑诉复习法 主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法条http://www.xuefa.com/sfks/guide/042I1b20xx.html

7、从刑诉真题谈司考命题特征及策略http://www.xuefa.com/sfks/exp/0426319220xx.html

8、司考预热阶段刑诉复习方法 要以法条为主http://www.xuefa.com/sfks/guide/03192cR010.html

9、正确看待刑诉理论性及综合性增强趋势http://www.xuefa.com/sfks/guide/02102V420xx.html

更多:司法考试复习指导文章http://www.xuefa.com/sfks/index.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