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中的经典句子

1、一个傻子,往往不爱不恨,因为只看到基本事实。这样一来,容易受伤的心灵也因此处于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

2、生平第一次感到有种东西从生活里消失,而且在再也不会出现。在此之前,我还以为什么东西生来就在那里,而且永远在那里。以为它一旦出现就不消失。

3、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

4、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5、如果一个人非得怕什么才算是活着,我就怕这个。6奇迹不会发生两次。

7、一切都会过去的。

 

第二篇:尘埃落定中的傻子形象

浅析《尘埃落定》中的傻子形象

汉语言文学 2005级 BH20050105 吴琼兰 指导教师 刘邦奎

摘要:阿来在《尘埃落定》中从傻子的视角以史诗般的笔触描绘了康巴藏族土司制度崩溃前夕的景象。主人公傻子是作者精心选择和成功塑造的艺术形象,他的命运构成了小说的情节主线,作品在展示傻子人生遭遇和情感历程中,用运了多种文学手法和表现手段,再现了藏族封建土司制度由盛而衰、由存而亡的历史过程,也在文学史上展现了一个有血有肉有灵气的初看“大愚”实则“大智”的“傻子”形象。

关键词:阿来 《尘埃落定》 傻子 大智若愚 艺术形象

引 言

傻子在《尘埃落定》中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人物,傻子从小时侯的弱智、傻冒,到长大成人后有超乎常人的聪明。他是一个让人捉摸不透的预言家。他亲身经历了土司制度的衰亡,最终悲剧的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作者阿来在接受采访时,曾这样说:“整部小说是一部傻子的寓言。”傻子“我”傻么?傻子并不傻。小说通过傻子对土司社会的生存状态及其时代风貌的客观描述,再现了处于分崩离析状态中的土司社会的土司家庭内部及各土司间围绕权利、财富、女人等发生的抵牾和斗争以及藏族人民的婚姻丧葬、礼教节庆、饮食医药等风俗民情。尤其是当叙事者傻子观照内心世界,关注内心感受。把视线投向自己的心灵世界,思索着个体及民族命运时,更启示了人们对社会的哲学思考,丰富了作品的艺术内涵,作者刻划出了一个喜于深思、感情细腻、超脱淡泊的大智若愚的傻子形象。

苏格拉底曾经也说过,智慧就是知道自己无知。但谁说有智慧的人就一定是聪明人呢?谁说有智慧的人就一定不是聪明人呢?只能这么说,傻子“我”不是一个常人,从种种迹象表明,傻子“我”并不傻。

1. 独特的小说叙事视角中看出傻子并不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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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是故事的叙述者。“万物皆备于我,一切供我驱遣。”小说以傻子“我”的口吻展开叙述,而“我”是麦其土司醉酒后与汉族女人的产物—傻子,“一个月时坚决不笑”,“两个月任何人都不能使我的双眼对任何呼唤做出反映”,“我一咧嘴,一汪涎水从嘴角掉了下来”,这种种情况说明:“我”是一个十足的傻子。但就是“我”这样一个傻子,却既是作品的主人公,又是一个叙述者。

“我”不但是叙述者,而且还是各种重大事件的参与者和见证人。土司制度的瓦解,麦其家族的兴衰,小说中各种人物命运的叙述,它基本上遵循着“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这一现实主义创作原则。[1]都是将“我”放在既是叙述者又是参与者的位置上,通过傻子“我”的主观意识和感受而展开的,讲述了往昔那片鲜为人知的汉藏交界地带的藏族文化区域的藏族人的世态风情和土司家族兴衰存亡的故事,既具有引人入胜的神秘色彩和情趣,又不乏耐人寻味的人文内涵,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人在历史的进程中,不断对自身的存在进行追问和反思。

按照常理,傻子不会有正常人的思维活动,更不会有超人的智慧,那作者为什么要安排这样一种独特的叙事视角呢?从叙事学的角度来讲,傻子叙述是一种限知角度叙述,里蒙?凯南在《叙事虚构作品》中将这种叙述称之为“白痴叙述”。 [2]先看一下“我”的犯傻吧。哥哥抽了“我”一记耳光,“我”竟然感觉不到痛,于是“我”得出结论:“人家怀着仇恨”就“打不痛我”。于是“我”便拱手拿着皮鞭到处找人打“我”,以证实“我”的结论;“我”好多次说话的时候却总是“辞不达意”,比如:“我”想喊“阿妈”,却说成了“那是什么?”;“我”每天早上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问“我是谁?”“我在哪里?”

因为“我”是傻子,所以“我”的叙述就具有不可靠性和不确定性,也就是非常规性,但没有人去计较,因为大家都知道“我”是一个傻子,傻子的话没有人去当真,这样做便于行文,便于叙述空间的拓展,显示了文本的多义性和不确定性,正是这样一种新颖的叙事视角,使得小说具有了历史、哲学、生活等多层面的寓意。

而在更多的时候,“我”却做出了许多聪明人做不出来的事情,表现出超常的智慧和本领,达到一种反讽效果,傻子“不傻”便在反讽中显现出来。傻子“我”留念这片土地上由“我”和“我”的父辈创造的最后的辉煌,但又悄然地顺着历史的潮流,一面以开拓者的姿态引进先进的事物,如建立市场,建立银号;一面把自己的身体敞开,让终结者来结束生命。“我”是土司的儿子,血管里流着土司的血,也留着土司制度的血,在土司的领地奏出不和谐的音符。“我”要革命,但不能革自己的命。“我”深知不能做自己的终结者,但又不允许土司这种社会形态的存在,所以“我”敞开自己的身体,让 2

终结者划开“我”的肚皮,结束“我”的生命,也结束土司制度。让这持续了千年的土司制度在唱完最热闹、最奔腾、最旺盛的生命之歌后,化做尘埃,最终落定。

而傻子“我”确实有领导天赋,是个大智若愚者的统治者。“我”几乎是继承了他父亲麦其土司王者的那种精髓,而且是发扬光大。在“我”一步一步拿到王权的过程中,渗透着中国几千年封建文化的优秀治国者的理念和“民本”思想。以傻子特有的方式,收买人心,培养绝对忠实于自己的心腹。结果“我”是成功的,“我”的两个贴身小厮,依尔和索郎泽郎在“我”的恩威并重下,死心塌地;“我”大智若愚,似傻非傻的神秘色彩征服了麦其家优秀的管家;“我”以知音的形象感化了来自圣城的大学士翁波意西,给“我”做书记官;“我”拥有最好的厨娘卓玛。甚至曾经是中华民国要员的黄特派员也成了“我”的师爷。麦其家大少爷说的一针见血,“你看,老跟下人们搅在一起,脸都沾上土了。”是的,“我”必须和下人们搅在一起,才能得到下人们的心,才能得到忠诚,得到力量。如果“我”把自己放在高高在上的位置,那么“我”就是个名副其实的傻子了,这一点傻子“我”是最清楚的。试想一下,倘若是一个真正的傻子,能想到和做到这些吗?

在从没有做上土司位置的生命历程里,“我”却几乎拥有了土司的全部人马而且还远远超出:绝对忠诚的侍卫,行刑人,书记官,管家,银匠,鞋匠还有师爷等等。当然还有一大群受“我”恩惠饱尝在优秀统治者管辖之下快乐生活,视“我”为神的老百姓:被“我”用爱心感化过来的原本属拉雪巴的百姓;被“我”免税的所有土司百姓。所以当“我”出现时,所有的百姓都给“我”下跪,不是因为麦其土司的权力,而是因为“我”的仁爱,更因为“我”的不傻。

可以说,傻子“我”是高度发达的奴隶社会的实质的统治者,尽管“我”自始至终都没能接过麦其父亲手中的权杖。在“我”的理念王国里,“我”想要他的百姓过得更舒心,让他们感到生活都是甜的,“我”愿意成为一个好心人,在人最困难时施舍,而从其中享受到施舍的快乐和甜蜜;“我”愿意把更多相对土司制度下的自由赋予奴隶,让他们快乐。

小说的结局,麦其的仇人多吉次仁的次子为了复仇,杀了傻子二少爷“我”。小说从“我”的主观感受去写这个复仇的场面:“刀子,锋利的刀子,像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凉,很快,就开始发烫了。我听见自己的血滴滴嗒嗒地落在地板上??血落在地板上,是好大的一汪,我在床上变冷时,血在地板上慢慢地变成了黑色的颜色。” 正因为小说在叙述视角中“我”第一人称描写的傻子形象,小说的叙述空间有了较大的 3

拓展,显示了多义性和不确定性,实现了小说叙事的非常规性,从而达到对傻子“我”的不傻的形象刻画。

可以说,傻是一种叙述策略,“智力上与社会认可水准的差异,反而是叙述可靠的标志。”用智力上有问题的人兼做叙述者,往往埋伏了这样的判断:人物的社会化程度低,精神被教化的低,更多地保留了人的自然本性,也更能体现作者的隐在价值观。作者安排的这种叙事视角看似荒诞,仿佛是某种幻想,但只要我们细细分析一下就能发现,作者实际上是依照“傻子形象”的程序和逻辑,而不是依照科学与自然这种混乱的“真实”世界的程序和逻辑。[3]这种叙事方式产生的是“陌生化的”效应,它让人们的“期待视野”一次次地受挫,也因而一次次地让人产生新鲜感、荒诞感,从而达到傻子形象的叙事效果。

2.小说情节的发展证明看傻子并不傻

情节离不开内容,内容的讲述过程就构成了小说的发展情节。傻子作为结构小说的情节线索作为土司社会的存在,他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同时他又是阿来精心塑造审美化了的人物形象。作品一方面展示土司家族一步步走向没落的现实,另一方面又写出了为宗教精神所浸染的神秘氛围,向我们展示了生活在特定的空间和时间中特定的生命群体的生活状态。在这里,我们不仅能够看到土司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的家奴们的真实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日常生活的状况,而且我们还能够看到存在于他们生存空间中的那种原始的神秘。“真正的有价值的写作,是那种不断地靠近心灵中神圣的部分的写作;而真正有力量的语言,也是为了更有效地到达心灵和事物本身。”[4] 如在事关麦其家族兴衰的几件大事上,傻子“我”创造了神奇。

其一,开辟康巴地区的第一市场。“我”在北方边境拆除堡垒,建立了第一个市场,引进新的事物,与其它土司进行贸易,与汉人交换货物、粮食,获得高额利润,富甲一方。并且没有动一兵一卒,就得到了几个寨子,许多头人心甘情愿地来投奔。

其二,巧妙地对付茸贡女土司。当茸贡土司为解决饥荒而来求助于“我”时,“我”以傻子般的任性和机智,以粮食为载体,不经意的一擒一纵,就让茸贡女土司就范,答应把她漂亮的女儿塔娜许配给我,就这样“我”娶到了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子。

其三,翁波意西违背了土司的意旨,舌头被割去了一半。当“我”出现时,翁波意西却奇迹般地能说话了。这一次的“奇迹”使得“我”充满了神秘性。

其四,在种“粮食”还是种“罂粟”的问题上,“我”提出了种“粮食”,结果使麦 4

其土司富甲一方;在北方边境建立贸易市场,与别的土司和汉人进行贸易往来,获得了丰厚的利润,巩固了麦其土司的地位;当茸贡土司与拉雪巴土司联手前来抢粮时,麦其土司与其进行交战,“我”虽未到现场,却准确地预感到了交战时间,大喊“开始了,开始了??”以致“我”的父亲惊讶地叫到:“他预先就知道,他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傻瓜。”在黑夜里,“我”躺在床上,看到哥哥被杀手在肚子上扎了一刀,等等,无一不体现出“我”超常的智慧。

众所周知,“我”是一个众人皆知的傻子,却做出了如此之多聪明人都做不出来的事情,与此对照的是,那貌似聪明却处处展开聪明,想当土司的哥哥,却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不但在南方战争中一败涂地,而且成了仇人的刀下冤魂。这其中便隐含着深刻的哲学理念,聪明——愚蠢只是相对的,是可以互为转化的。与传统的历史小说不同。这些情节不再具有再现历史和展示人物性格的意义,而成为作者隐喻历史,将作者的想象变化为文学现实的平台。 对他们的描写,成了作者将“故事往无限可能的方向发展进行的一个有力的探索”。 [5]

小说在整个结构上没有一个完整的、符合客观逻辑的故事情节,而是一些曲折的片断来描述情节。人物较少有完整的经历,而是一些与“我”的思想相一致的形象。使整个结构呈现为刻画傻子“我”的不傻形象而服务。而小说情节发展就是这样通过傻子“我”这个人物逐步展开的,因而“我”的历史便是康巴土司的历史,“我”的传奇经历喻指土司历史的传奇性。当杀手再次出现的时候,“我”听从命运的召唤,任由杀手将刀子扎进“我”的肚皮,不作半点抵抗,这种不合情理的情节处理,喻指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谁也阻止不了历史前进的步伐。

3.小说营造的意象中傻子并不傻

何谓“意象”呢?意象是对创作过程中心物交融的一般说明,也是思维活动的一种至高境界,更对人物的塑造进行升华。刘勰在《文心雕龙?神思》中云:“是以意授于思,言授于意,密则无际,疏则千里,或理在方寸而求之域表,或意在咫尺而思隔山河。”言有尽而意无穷,锺嵘在《诗品》中说:“意象欲出,造化已奇。”简单地说,意象就是寓“意”之“象”,就是用来寄托作者对人物塑造上主观情思的客观物象,在《尘埃落定》中意象的营造对傻子形象和命运有极强的暗示性。

如在“大地的摇晃”一节中,“大地的摇晃”是一个明暗示,它暗示了大地上最为坚固的土司王权不能免于“动摇”,有如天底下最为坚固的大地不能免于“摇晃”一样, 5

但是“大地摇晃”了,它暗示了土司制度将会消亡。又如,在“心房上的花”一节的暗示具有隐藏性,土司制度衰落的祸根源于那开在“心房上的花”——罂粟所诱导的人类贪婪欲望的本性,用“心房上的花”命名引种鸦片并由此衍生欲望之战的内容,本身就是隐喻式的思维方式。它所承载的意蕴既具体又抽象,它或许直指人类内心对源于人性本相的欲望的牵系、冲动,或许不尽然,它的所指空间应该更大。“失去的好药”一节同样如此。“我”把松巴头人献上的能根治“傻”毛病却非常难以咽下的珍贵药丸扔进草丛。如果按照常规理解,这显然暗示了人类深陷不能明辨是非的人生迷误却不自知的可怜境况,但这一切在此却暗示了一系列的问题:松巴头人的忠诚是什么?傻子“我”丢弃的又是什么?这灵药可以治好“我”的“傻”吗?那么这药的功能到底是什么?这里阿来用了“言在此而意在彼”的思维模式超越了本节故事文本的意义含量,让叙事在接下去的有关章节为所述事件获得崭新的、扩展的意义支起相应的空间,它牵动着小说人物形象的描写,体现出了傻子“我”并不傻和神秘性。试想一下,一个众人眼中的傻子,却能提前预感到这一切,这不能不说是“我”的神奇。

当然,这种意象的“能知”是意象本身,它的“所指”则是一种更深层的、难以言传的“意味”。 其实,“二少爷这个人物形象便是一个大意象,他‘既傻又不傻’,是一种‘人’的或历史的象征,乃至意象。”[6]透过作者对傻子“我”的形象描写,我们可以看到那深隐着的对人类命运的关注和对人的生命的叩问。在小说结束时,“我”的傻仍然是一个令人迷惑的问题,人们始终无法弄清“我”是一个真正的傻子还是一个聪明的人,摇摆于两种判断之间。“他的‘傻’便是他的不识时务或不谙功利,他的‘不傻’便是他事事把握人心,顺应潮流,是超越了功利逻辑之后的‘傻’的结果,‘傻’使他进入了一种大智若愚的境界。[7]

“我”在小说中所表现的“傻”首先是一种精神定位。傻子“我”的傻有两层基本含义: 一是多客观而少感情。人对于自己生长于其中的文化都带有深厚的情绪成分,很少有人能抱定一种情感的中立。对生活于藏族,作为贵族的“我”,傻可以令“我”“不爱不恨”,因而可以看到基本事实,还可以明哲保身。 二是“傻”意味着超越与自由。“我”和哥哥具有鲜明的对比效应,“我”的“傻”和哥哥的聪明也形成两种精神品质,“傻”与聪明在于是否熟悉并且能够顺应现有规则,傻令“我”有一种脱离常规的、局外人的眼光,这种身分可以使我从日常之流,从规则礼俗中解脱出来。“傻”成为一种特权,给“我”带来相当程度有自由和相对独立的立场,使“我”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了“我”生长于其中的传统文化体系。最后,“我”回顾了自己的一生,悟出了自己存在 6

的意义:“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傻子“我”悟出了自己的位置,这恰恰是叙述者所赋予“我”在小说中的角色意义。“我”具有双重效应,“我”的经历、“我”的视阈所及构成了小说的故事层面,然而叙述者并不只是给我们讲一个神奇的故事,他的叙述还有深层的意图,即通过故事中讲述的这段历史,进而对我们经历过的或正在经历的历史进行反思。“我”逐渐形成了充满现代性的思想观念和复合的文化视野也恰恰是叙述者的,在这一层面上,叙述的主体与经验的主体 “我”统一和谐,互为印证。小说中傻子的特质在于拥有一个相对独立、自由的精神空间,小说人物“我”的精神特质和文化品格注定了叙述者反思的立场,只能存在于傻子的精神空间中。

傻子在自我意识中经常进入一种冥想状态。缠绕二少爷的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这是傻子不断地认识自己,在进行人生价值的重构中所经历的困惑,是为生命寻找寄托和归宿的哲学化沉思。喻指人生存的困惑与茫然。表现了人在一定的生存状态下对自我性灵的回返式关注,也透露出生活在压抑性灵中的人类无法超脱现实包围的苦闷。

综上所述,《尘埃落定》刻画了一个初看“大愚”实则“大智”的傻子形象。《尘埃落定》的独特审美魅力不仅仅源于题材的独特和异域风情的描绘,阿来以深厚的民族文化积淀,通过曲折动人的故事情节的编织、独特的叙述视角的采用以及意象的营造等手段,塑造出独特而神秘的傻子形象,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留下了精彩的一页。 对傻子形象的解读也有助于更深入地理解《尘埃落定》主题的复杂性和多义性。 参考文献:

[1] 吴健恒.百年孤独.中译本前言[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P3

[2] 里蒙?凯南.叙事虚构作品[M].第二版.上海:三联书店,1989,P181.

[3] 廖全京.存在之境与幻想之境[J].当代文坛,1998(3),P42.

[4] 谢有顺.活在真实中[M].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 2001,P368.

[5] 冉云飞,阿来.通往可能之路—与作家阿来谈话录[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1999(5),P32. [6] 阿来?阿来:穿行于异质文化之间[Z].人民网,2001.5.22.

[7] 蒙银菊.《尘埃落定》象征功能试析[J].南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6),P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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