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法制教育演讲稿20xx-11

九级小学法制教育讲稿

法制副校长:许法新

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要和大家一起来研究和探讨一下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问题,希望通过本次学习,使同学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如何预防自我犯罪,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使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健康成长,将来做一名建设伟大祖国的栋梁之材。

今天,我们要讲三个问题,一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法律问题给大家作一下简要解释,使大家明确本人及其监护人应该如何遵纪守法。第二,向大家通报一下,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并分析一下犯罪的原因,使大家引以为戒。第三,要向同学们提出一点希望和要求,希望大家立志成材。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十六大又提出了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这就是说,只有依靠法律,依靠崇高品德的人才能治理好国家。实际上我们每一个人,每时每刻都生活在法制的氛围中,如我们每天的上课下课,每天的交通安全等等都是由法来决定的,所有能够判断的各种行为的条件只有法,那么,究竟什么是法?首先我们要清楚法的概念。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判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的总称。

自建国以来,我国不断地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各种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完善了各种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法规也基本得到了完善,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又于19xx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 1 -

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19xx年11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律的颁布,预示着我国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今天我讲第一个问题就是针对这部法律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和大家进行探讨。

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偷钱,在游戏厅,网吧过夜现象)

2.携带管理刀具(如带匕首等)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别人索要财物(在学生身上发生非常多,以大欺小)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第十六条:中小学生旷课,学校应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其所在寄宿制学校应及时查找,或向公安机关请示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在24小时内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八条: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及学校发现有人教唆、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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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让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第二十二条:继父母、养父母对其抚养的未成年人的继子女、养子女,应当履行在法律真凭实据 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在预防犯罪方面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中小学附近开设营业性的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

以上,我讲的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7条,这部法律共8章57条,都和同学们的日常生活有密切的关系,希望同学们能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条文。

现在讲第二个问题,向同学们通报一下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并分析一下犯罪的原因。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那么产生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认为可归纳为未成年人自身素质差,是最终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一些未成年人由于平时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染上了恶习,有的未成年人从小娇生惯养,养成了好逸恶劳,暴戾(凶残)的性格,一旦遇到挫折或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往往采用极端的手段宣泄自己的不满,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具体表现在:

首先,自我中心意识太强。现在的未成年人,很多是独生子女,他们长期生活在“大家围着转”的环境中,加之部分家长的溺爱、娇惯、尽量满足他们的各种欲望和要求,甚至是不合理的要求,结果使他们逐渐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为所欲为、任性、自私、霸道,他们只注重自己的感受,很少甚至不顾及他人的利益,争强好胜但缺乏进取心和责任感,甚至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其次,感情脆弱,承受挫折的能力差。现在的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大都一帆风顺,没有遇到过什么大的挫折,心理承受挫折能力非常脆弱,稍遇不顺时,往往表现出过分的失望,自暴自弃,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很快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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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好逸恶劳、依附性强而自理能力极差。很多未成年人一直生活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家庭环境里,从小养成了鄙视劳动、厌恶劳动的不良习惯。生活上依赖性强,自理能力差。因此,一旦当他们赖以生活的经济来源丧失,无法满足其需要时,就会用违法犯罪行为去维持其好逸恶劳的习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那么,作为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应如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防范意识呢,这是我今天讲的第三个问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规定,“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批判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这里面用简单的语言概括就是应该如何规范自己。比如说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作为我们应该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如“尊敬教师,热爱班级,努力为学校和班级做好人好事,在家孝敬父母等。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起远大理想,将来报效祖国。

一个人只有用知识武装了头脑,将来才能成为社会的有用的价值规律,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纵观世界,哪个国家知识强盛,哪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便强大。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是新世纪的主人,希望你们认真学习,遵纪守法,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立志成才,祖国的未来寄托在你们身上。

同时希望同学们要注意用电,用火安全,决不能私自到江河湖海去游泳,也不准到游戏厅和网吧等一些营业性娱乐场所,远离毒品。

20xx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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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11月15日冬季安全法制教育演讲稿

遵守法制 注意安全 营造良好环境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遵守法制 注意安全 营造良好环境”。

法制,是一个常讲常新的话题,特别是近几年来的“17岁现象”,把学校法制教育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普及宣传法律知识,目的是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预防犯罪,培养大家运用法律服务自身、服务大众的能力。为大家营造健康成长的学习环境。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冬季的到来,各种因素的涉入,安全须要特别提醒。对于法制和安全,目前学校正在进一步加强管理,统一部署,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人员,责任分明,措施到位,创建和谐校园,切实保障和促进大家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为了增强大家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这里我从法律和安全的角度对大家提几点要求,与大家共勉。

1、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学会自我保护,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诱惑和侵害。

2、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学习都能正常运行。

3、注意安全。注意校内安全(如:课间文明游戏,上下楼梯不奔跑不拥挤;体育课不违规运动,做好防护,防止运动器材伤人;不要在教室内的电源插座上乱插东西,防止插座进水;信息课上要按规定程序操作电脑。);注意交通安全(宁停三分,不抢一秒。)注意饮食安全(禁买“三无”食品)等等,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有效地避免和预防意外伤害。

4、生活中重视安全问题,增强法制意识,争取做到:虚心接受师长的教导;多交良友、诤友,文明上网,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努力奋进。

5、心胸开阔,真诚待人。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有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所以,面对矛盾时,我们一定学会正确处理,觉得自己无法解决时,别忘了还有你们身边的老师,他们能帮我们通过正当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创建平安校园。让我们在国旗下共同祝愿,祝愿我们每天平平安安,高高兴兴,祝愿我们的校园真正成为全校师生安全的港湾,和谐的家园!实现平安校园和正常教学的共赢。

高一(1)班班主任物理老师 王定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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