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日国旗下讲话稿

江古镇中心小学20xx年全国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

国旗下讲话稿

江古镇中心小学校长 杨建波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今天是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我们庄严地举行升旗仪式,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我们共同来拉开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日各项活动的序幕,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谢谢大家!

20xx年12月4日

 

第二篇:“安全教育日”国旗下讲话稿

“安全教育日”国旗下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上午好!

有句话说得好:生命的绿洲在于安全,太平顺利为安,无缺失无遗憾为全,生命就像一条河流,需要安全为它护堤。

为了推动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降低少年儿童伤亡事故的发生率,保证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在19xx年,国家建立了“安全教育日”制度,将每年三月最后一个周的星期一确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确定一个主题。今天,是第18个“安全教育日”,主题是“普及安全知识,确保生命安全”。

同学们,安全问题关系到千家万,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上个月湖北省一所小学发生的特大踩踏事故导致4死11伤的惨剧,还让我们记忆犹新。保持校园安全要警钟长鸣,不能存在任何麻痹和侥幸心理。今天,在第18个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学校对同学们提出以下要求:

1、上下楼梯有秩序,一律靠右行,不拥挤、不推人;如果前面有人摔倒,马上停止前行,并把摔倒的人扶起来;严禁从楼梯的扶梯上滑下来。

2、课间不做危险游戏,不在校园内互相追逐、打闹。

3、上课期间,特别是体育课,要听从老师指挥、服从老师安排,不做危险动作。

4、进、出厕所、教室时,不拥挤、讲秩序;教室中没人的时候要注意关门、关窗。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安全演练和安全教育活动,学习自我保护的方法,提高面对危险时自救、自护能力。

6、放学后不要在校门口因等人而堵塞交通,有家长接送的同学,要告诉家长尽量不要把车停在校门附近而影响同学们进出。

7、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密切注意机动车的行驶情况,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当我们穿马路时,要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而横穿马路。

老师们、同学们:百善文明为先,万思安全最重。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只有拥有生命才能拥有生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多一份自律、多一份警醒,珍视自己的安全,对自己负责、为他人着想,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

陈龙

201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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