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情版社区感言

读 报 杂 谈

翻看前几天的《绍兴晚报》,有两则关于小区物业管理的报道,一则是说老小区改造的样板“罗门小区”因为收不上物业费,花了几百万好不容易获得的改造成果要付诸东流;还有一则是柯桥的几个安置小区物业公司实在管不下去了,绍兴县出台了“已奖代补”的方法,让居委会去收物业费。看了两则报道,使人感慨,更令人深思:一,政府对老百姓的居住问题可谓重视,不然就不会有诸如“老小区改造”、“以奖代补”了;二,“物业管理”这个新生事物,在时下绍兴可谓举步维艰。然而物极必反,绍兴不是也有物管退出后老百姓又热切盼望恢复物业管理的小区吗!现在的问题是,总有那么几个人,总是想占点小便宜,讲得难听点就是有人老想“吃白食”,反正物业服务是公共服务,也不会因为我一户不缴费而停止保安巡逻、卫生打扫……。也不想一想,毕竟如约承担物业费,坦然接受物业服务的住户是大多数,也不怕别人在戳你的“脊梁骨”。 假如要是小区真得变成了无人管理的“垃圾新村”,有一天孩子的老师来家访、或是毛脚女婿上门,就算你家里装潢得再好,也是丢面子、拆牌子的。老祖宗教导我们为人处事要清清白白,绍兴人更是把名声看做是头等大事,因为几块物业费而坏了自己的清誉,真的是得不偿失。

社 区 感 言

5.12汶川地震的新闻中有一则关于为人诚信的报道:一位获救的灾民手臂上写着“我欠王老二3000块钱”,如果他没有获救,这便是他的遗言。淳朴的四川同胞在人生危难之时做出了诚实守信的感人之举,成为我们学习的道德楷模。现在某些正常环境下工作生活的人不断抱怨“物业管理”的种种不是,似乎这是社会强加的额外负担,对拖欠区区每年一佰多元的管理费习以为常,有的还似乎“引以为荣”。

中国人老早就有“仁、义、信”的传统美德,也许由于很多的原因有人一时蒙蔽了原本善良的心灵,虚幻了辨别是非黑白的标准,但终究有一天,他会觉醒,会回归中国传统道德的价值主流。物业管理工作是聚沙成塔,用大家汇聚的钱为大家提供生活必要的便利。拖欠物业管理费,表面上是欠物业公司,实质上是拖欠社区全体的住户,它不仅是一笔有限的金钱债,更是一笔无形的良心债。

一场大地震把全体中国人空前团结在一起,难道我们城南新村非得逼得物业公司退出,垃圾满地,窃贼横行的时候,大家才觉悟吗?一个人要对他的家人负责,也要对社会负责,同时一个负责任的个人、家庭才会得到社会的尊重。当清洁工拉走满车的垃圾;当保安喊着“关好门窗,小心火烛”的平安号子;当一盏盏路灯如常亮起的时候,是否能象那位四川灾民那样,想起我还欠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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