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荣八耻演讲稿

八荣八耻演讲稿

汲取传统的精华,才拥有牢固的根基;反映时代的精神,才能引领时代的风尚。

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明确了我国社会当前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和改革开放的时代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现实针对性。

荣辱观古已有之,荣辱心人皆有之。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持有不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人们,其荣辱观是不同的。恩格斯说,“每个社会集团都有他自己的荣辱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回答的是社会主义社会中,什么是光荣,什么是耻辱。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既要发扬优良传统,又要体现时代精神;既要立足本国,又要面向世界;既要把握今天,又要面向未来。

每个时代、每个民族的荣辱观,归根结底是由那个时代那个民族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同时也极大地作用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它对荣耻的界定,对是非的判断,对美丑的区分,立足中国的现实国情,着眼现代化的发展要求,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统一。

“八荣八耻”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含着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坚持了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八荣八耻”既有先进性的导向,又有广泛性的要求,引导人们摆正个人、集体、国家的关系,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确立了在社会主义社会,全体公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八荣八耻”反映了市场经济的特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大增强了人们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但市场自身的缺陷和消极因素也

会反映到人们的思想道德和人与人的关系上来。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效益经济,更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八荣八耻”针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等消极现象和社会公害,提出鲜明的是非、善恶界限。它所包含的丰富内涵,为保证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提供了思想基础。

“八荣八耻”展现了现代社会的特性。随着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的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大,相互交往日益频繁,社会分工日益细密,“八荣八耻”在维护公众利益、公共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成为公民个人道德修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八荣八耻”在公共生活、公共利益等方面,确立了公民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在我们的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不能混淆。否则,社会和谐不起来,经济发展不起来,民族精神振作不起来,国家也强盛不起来。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们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应当成为我们每个共 产 党员和每个公民应有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

 

第二篇:八荣八耻演讲稿(2)

八荣八耻演讲稿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

大家好!

前些天,单位领导安排我参加“八荣八耻”的演讲,当时,我脑子里一片空白:竟不知“八荣八耻”到底是一些什么样的内容。

回到家里,女儿又缠着我玩什么《拍手歌》的游戏,我当时心里很烦,正要对她发脾气,见她滔滔不绝地念着:

你拍一我拍一,“八荣八耻” 要牢记;。。。。。。你拍九,我拍九,法律法规要遵守 。。。。。。

我当时一下子就惊呆了:连五岁的女儿都很熟悉的时尚,我竟茫然不知,我为我的无知感到耻辱。回到单位,猛然发现办公室里到处都有“八荣八耻”的内容,才如饥似渴地给自己补起这堂时尚课来。

今天我在这里要演讲的题目就是: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时尚追求。

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

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令人痛心的是,先是十年浩劫撕裂了这种传承,此后,财富和“地位”的剧增颠倒了一些人对是非荣辱的认知。某些人骨子里根本没把国家的法纪当回事,不仅没有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耻辱,反而把善钻法纪的空子当成是自己的“本事”,正如这些无视法纪法规的所谓“本事”,酿成了克拉玛依大火、衡阳大火等一幕幕群

死群伤的人间悲剧,正是这些人破坏了共和国法规的尊严,动摇了社会的道德根基,弱化了民众的法纪意识。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 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再高唱“谁能告诉我,是对还是错?”而是高唱“谁能告诉我,是合法还是违法?”;如果有一天,五岁的小孩能脱口而出“这是违法的”而不是“这是坏的”;如果有一天,公民遇到侵犯自己合法权益时能说:“我相信法院会为我主持公道”??。

如果那一天到来,我相信正是遵纪守法成为我们时尚追求的那一天。

我也相信对于以振兴中华民族为己任而不懈努力的炎黄子孙来说,那一天肯定会到来,那一天一定会到来!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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