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如初的野性(《野性的呼唤》名著赏析、读后感)

早就渴望在荒野上奔跃,让生息的枷锁彻底毁灭;历经冬眠的本性已复苏,唤醒的野性伴他登上路途。

——摘自《野性的呼唤》

回归如初的野性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我对外国作品向来都有抗拒心理,总觉得自己很难融入到作品当中。但也有例外,那就是看《野性的呼唤》时。看这本书时,我几乎是一口气把它看下去的,我的精神,甚至肉体都融入了了作品中,回到了粗犷的荒野中。伴随着巴克在荒野中奔跃,我似乎体味到深深藏在灵魂深处某种最原始的冲动。

在书中,我们看到的一切景物都是粗犷的,具有原始的律动的事物。荒野是冰冻的,而且不喜欢生命,因为生命就是运动,就是对它的冒犯。“荒野总是要阻止运动,它将水冰起来不让它流向大海,它把树汁挤出来将树冰个透心凉。”当你来到这样的鬼地方时,你将有 何感呢?是否会抛开一切仁义道德,唤起最原始的求生本能呢?人尚如此,况本属于兽类的狗(巴克)呢!当巴克从法官家里被掳走,就似乎注定了它要回归荒野的命运。

全书分七章四个部分,每一步都有它自己的主题、节奏和语气,每一部分都有一个戏剧性极强的事件作为自己的高潮。每个部分都标志着主角由一个感官上的动物上升成为一个理想的动物的阶段。由前三章构成的第一部分是全书最富有自然主义色彩的、最朴实的部分,因为它着重描写了肉体承受的暴力和没有道德意识的生存。第一章“进入原始”描写巴克从法官米勒的庄园被盗走和他如何忍受新生活

初期的种种考验。这是彻底把它送入自然界黑暗深处的转变的开始。“它两天两夜没吃没喝,而在这两天两夜受虐待,它积聚了一肚子怒气,无论是谁第一个碰到它都会倒霉。它的眼睛变得血红,它变成了一个狂怒的恶鬼。”而这还仅仅是个开始,接下来巴克被带到北国,那才是命运的考验。当它看到狗群中脾气最好的科利被一条老奸巨滑的爱斯基摩狗击倒,然后就被一群围观的狗撕成了碎片时,它才感到到生存的压力“一旦跌倒来,你就完蛋。”随之而来的是它道德价值观的改变。例如,他认识到过去对他来说偷窃是不能想象的罪行,现在却可以成为生存和死亡的分界线。在无情的生存斗争中巴克的德性崩溃了,它向原始迈出了一大步。

巴克的复活开始于第六章“为了一个人的缘故”。这一章是故事的第三部分和转折阶段,巴克在这里遇到了它的第三任主人——约翰?宋顿。在这一章中,巴克的体力慢慢恢复了,原始生命的律动也已隐隐可见。“它把过去和现在连接起来,而在它背后的永恒,以强有力的旋律在它的身体内部震颤着……在森林深处,有一种声音在呼唤……”,这预示了主角在第四部分即最后阶段的超自然的命运。

第七章“呼声回荡”完成了巴克的转变过程。巴克的主人宋顿的死,使它彻底摆脱了爱的契约,巴克从此变成北国传说中一只恶魔似的狗。它成了宇宙和生命永恒的化身:“当漫漫的冬夜来临,狼群追踪食物进入比较低洼的山谷里的时候,透过苍白的月色或者朦胧的北极光,可以看见它在狼群前面奔驰着,象巨人一样高人一头地跳跃着,他的大喉咙高歌一曲,唱着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曲,那就是

狼群之歌。”巴克从此由一只温训的狗,退化成一只只狡猾凶残的狼。 巴克返回了森林,在森林里继续谱写那充满野性的传奇。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就是残酷的竞争,或许我们不应提什么“人性的回归”,但当我们年轻时多一份张扬,多几份坚毅,对于我们或许是不无裨益的。

 

第二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Jack London的代表作《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这虽然是一部记叙狗的故事,但是故事中折射出的却是我们人类社会的种种法则。

一、狗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巴克(Buck),原本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个法官家的一条宠物狗,他深受法官的喜爱,过着无忧无虑贵族般的生活。但是随着在加拿大的克朗代克地区(育空河地区)发现了金矿,巴克的命运就彻底改变了。

他先是被法官家的园丁带走卖掉,随后就被运到了寒冷的北方。那里没有加州温暖的阳光,有的是一望无际白雪皑皑的平原和呼啸而至的北风;那里没有法官家庭里的温存与爱抚,有的是棍棒和无休止的争斗;那里没有所谓的道德,有的是不择手段填饱肚子。初来乍到,巴克有点初生之犊不怕虎的气魄,桀骜不驯,任何敢欺负他的人他都敢反击。但是狗贩子为了杀杀他的傲气,用棍棒将一次次反击的巴克打倒在地,直到他再也站不起来为止。从此聪明的巴克学会了一定要听拿着棍棒的人的话。

北方的淘金处到处是白雪皑皑的平原,需要狗来拉雪橇运输物资。而狗与狗之间根本没有什么感情可言。巴克和一只名叫科莉的狗一起来到北方。科莉只是友好的想和另外一只狗交朋友,换来的却是一次突然的攻击。科莉毫无防备顿时被攻击的束手无

策。几个回合下来已经有数十只狗围在两只搏斗的狗的身旁等待着其中一只狗的倒下。科莉慢慢地招架不住了,倒了下来。就在她倒地的一瞬间,围在周围的数十只狗一拥而上,科莉顷刻命丧数十只狗的围攻之下。巴克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切的发生,深深地将科莉死的一幕印在了脑海中。从这里巴克知道了北方没有和平,有的是血腥和争斗,有的是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法则。

作为雪地上的拉雪橇的狗,巴克的工作是辛苦的。但是巴克体格健壮,工作卖力而且还十分聪明。拉雪橇的技术它的主人一教就会,深得主人的喜爱。在拉雪橇的一组狗中,跑在最前面的是“头狗”,他负责带领身后的狗一起工作拉雪橇。最初巴克那组的狗是由一只叫做斯皮茨的狗来领导。那是一只健壮威猛,严厉暴虐,面善心狠,嫉妒心强的狗。队伍里的狗都对他深恶痛绝。但是由于斯皮茨太威猛,没有谁敢公然挑战他的权威。可是由于斯皮茨的嫉妒和对巴克的排挤,巴克早就怒火中烧了。巴克同样也是一只很雄壮的狗,与斯皮茨搏斗起来势均力敌。况且巴克聪明绝顶,既博得了主人的赏识又学会了如何搏斗。于是他与斯皮茨大战一场并最终要断了他的两条腿将斯皮茨撞倒在地。队伍里的其他狗一拥而上将斯皮茨撕成了碎片。斯皮茨死后巴克理所当然的成为了队伍里的“头狗”,带领其他狗来拉雪橇。

雪地上的狗常常要一连拉上数千公里的路程却得不到很好的休息。因此一些体格不甚健壮的狗就吃不消了,甚至直接倒毙在路上。就在巴克也奄奄一息的时候,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

一命,并和她快乐的生活了几个月。因此巴克将桑顿看做他在世界上最亲的人。一次桑顿和他的朋友们为了去北方淘金筹钱,与别人打了1400美元的赌,看巴克能否巴一个载着350公斤货物并且冻在河面上的雪橇拉上100米。巴克在桑顿的指挥下顺利完成了任务,而他也由此成为了北方雪原上一只极富盛名的拉雪橇的狗。桑顿和他的朋友们找到金矿后顺利的安顿下来,巴克在他们的营地中经常听到来自森林里的野性的呼唤。于是巴克经常跑进森林里去与他的野生的朋友们相会。直到后来桑顿和他的朋友们葬身在当地印第安土著的弓箭下,巴克为桑顿报仇后彻底地回归了自己的野性,成为野狼的首领。

二、人类的规则

杰克·伦敦这部作品虽然是在写狗的故事,但是其中所折射出来的却是我们人类社会中的种种规则。比如说巴克初到北方目睹科莉被杀的那段故事。其实那就是我们人类社会中的暴力啊!现在的社会虽然有法律在约束着每一个人的行为,但是在不少的情况下暴力仍然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选择。譬如说巴克在他的法官家庭里时显然不需要用暴力来解决问题。在那样一个知书达理的家庭里,任何矛盾都可以通过谈判来解决。但是巴克到北方后,哪里有什么道理可讲,有的是血腥的争斗,谁能战胜对方谁就获得尊敬,仿佛原始社会一般。我记得曾经看过《角斗士》这部片子,站在斗兽场中的勇士如果能杀死对方就会获得欢呼,不论它使用的手段多么残忍多么卑鄙。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唯有奋力一

搏去赢得每一场搏斗的胜利。心里哪怕只生出一丁点的怵意就会让我们死无葬身之地。

这里还有道德问题。巴克这样的狗在北方干着最重的体力活而有时却没有足够的食物。要填饱肚子怎么办?作者给出了我们答案——偷!这是一种极不道德的行为,这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为。或许我们可以找出世界上最低贱的语句来形容这样的行为。但是当生命都无法保证的时候,道德还真的这么重要吗?当违反道德成为了“规则”的时候,遵守道德还是每一个人的义务吗?社会永远是现实的,它有各种各样的规则。我们在这个社会里生活,就得遵守各种各样的“规则”。社会永远尊敬有成就的人,没有成就而又迂腐的讲什么大道德只会被人贻笑大方。记得学过一篇鲁迅写的小说《孔乙己》,那是一个落魄的读书人,为了生活他其实已经干了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但是为了自己读书人的所谓的尊严,他又不肯和那些粗人为伍,因此它成为了“穿着长衫而站着喝酒的唯一的人”,他自己最终也是穷困潦倒,悄无声息的死去,甚至连他经常赊账的酒店的老板也是在盘点账目的时候才发现孔乙己已经“许久没有来过了”。像孔乙己这样悲惨的人物可能得到社会的尊敬吗?显然是不可能的。巴克是一只识时务的狗,他懂得北方的规则是什么,因此他在那里混的是如鱼得水。

《野性的呼唤》有一次让我思考了我们的社会。其实人类本身也是一种动物,只不过我们有着比动物更加发达的大脑,这是让我们用来思考、琢磨的。我记得高中时班主任曾告诉我们一句

话:“改变你所能改变的,遵守你所不能改变的。”这就是我们应该奉行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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