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时期农民问题研究系列成果》课程心得——读莫言的《酒国》和《红高粱家族》

《转型时期农民问题研究系列成果》课程心得

——读莫言的《酒国》和《红高粱家族》

黄好 2012306201825 12级张之洞班(文管)

当初选这门课,大概是因为想到我们学校是个农业类大学,而我选的专业又是农林经济管理,所以想着多了解农村、了解农民到底有所裨益,便选修了这一整个系列的课程。而究竟农村、农民是什么样的概念呢?我稍微百度了一下:“农村”,从定义上来说是不同于城市、城镇而从事农业的农民聚居地。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未来社会中,城市与农村的本质差别将消失;“农民”,则指长时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从定义来看,浮现在我脑海中的大约是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一般的图景,这样看来,农村似乎都是乐土,而农民都该是悠然自乐的。然而想到画作《拾穗者》、《父亲》??似乎田园生活并不似诗中美好。作为一个生长在城市的孩子,或许我对这个课题有着先天的不足,到底我还是怀着疑问与好奇来到这课堂上。

到底生活与艺术是有着截然的不同, “农民权利”、“农村光棍”、“自杀”、“农业经济”??老师介绍课程安排时的这些词句终是让我感受到我将要学习的是现实社会中正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的问题,与许多活生生的人息息相关的问题。除却课上的理论学习,老师建议我们可以在课下通过阅读来理解课程内容。我选取了推荐书目中莫言的《酒国》与《红高粱家族》两本,读罢感触很深。

《酒国》是莫言于19xx年完成的长篇小说,主要讲述了省人民检察院的特级侦察员丁钩儿奉命到酒国市去调查一个特殊的案子:酒国市的官员吃掉了无数婴儿。但到酒国市的人没有能经得起诱惑的,丁钩儿虽不断提醒自己不喝酒,最后却醉酒淹死在茅厕里。《酒国》由三重文本组成:检察院侦察员丁钩儿去酒国市调查所谓“红烧婴儿”案件的过程;酒国市酿造大学的写作爱好者李一斗与作家莫言的一组信件;李一斗寄给莫言的一系列小说。三重文本相互穿插,相互渗透,虚实交加,真假互映,构成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文学世界。借助多重叙事,该文呈现出一种极为复杂的结构和重叠交错、自相悖谬的立场,或许在莫言看来,不如此不足以表达当下中国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和荒诞性。惟其荒诞,才显写实。

比起作品正文,反倒是序言与后记更让我印象深刻。后记中提到:“原想远避政治,写这奇妙液体与人类生活的关系。写起来才知道是不可能的。当今社会,喝酒已变成斗争,酒场变成了交易场,许多事情决定于觥筹交错之时。由酒场深入进去,便可发现这社会的全部奥秘。”在书中的酒国里,酒变了形,它不再是精神的归宿,不再是生命的家园,不再是温暖和希望,反而变成了一种权力、金钱的交易斗争中的公开的秘密武器。但凡善饮者,譬如金部长、袁教授等均以酒为剑,以酒桌为战场,凭借着海量平步青云,掌控了酒国的种种大权,为所欲为,肆意地纵容着自己的欲望,甚至到了蚕食婴儿的无法无天的程度。 而那些不善饮者,譬如丁钩儿则在酒中烂醉,在酒中沦陷,失去了所有意识与诉求,成为了掌权者的阶下囚。 作者究竟想借此讽刺什么我们到底不得而知,然而我看到了一种对于官场腐败的厌弃:“官员的腐败,是所有社会丑恶现象的根本原因。”而作者厌恶腐败的缘由又在何处呢?是因为腐败直接间接的损害了农村、农民的利益,引起深爱乡土的作者的不满,亦或是作者身深受腐败其害,又或是作者性格

使然?所有的答案都只在作者,而他说他爱这土地,他说讨厌腐败,而他说的不错,属于农村和农民的难道没有或多或少的被腐败?处于弱势的农村、农民,如果能多得到一些,再多得到一些,会不会过得更好?

《红高粱家族》是莫言于19xx年发表的长篇小说,由《高粱酒》、《高粱殡》、《狗道》、《奇死》、《红高粱》五部组成,讲述了有关抗日战争的历史,看似叙述的是一个宏大的主题,然而,由于穿插了“我爷爷”和“我奶奶”惊世骇俗的爱情传奇,使得小说更像是一种非官方的“野史杂说”。主人公余占鳌是个热血男儿,正义又野蛮。他杀死了一个与自己守寡多年的母亲发生关系的和尚,而后母亲也吊死了。他为了女人杀人放火,霸占了后来成了他妻子的戴凤莲。他为了报仇雪耻,苦练枪法,将曾非礼过他妻子的土匪花脖子一伙一网打尽。他为了还一个村姑的清白,不惜将酒后施奸的亲叔枪毙。为了小妾恋儿不惜和妻子闹翻并分居。他为了民族大义,毅然抗日但最终全军覆没。是莫言经典的“寻根文学”代表作之一。

对比《酒国》——莫言为数不多的以城市为背景的作品与《红高粱家族》,我们不难发现作者感情上的巨大差异。在《酒国》当中,你非但感受不到作者对于大地、故乡、亲人、高粱的浓浓爱意与歌颂,反而会体会到一种混乱的、滑腻的、肮脏的、灰色的城市情调。吃人的官员、美丽而凶悍的女司机、游荡着无数驴魂的驴街,畸形却得道的余一尺,这些暗色扭曲的意向构成了读者对酒国的最初印象。而在《红高粱家族》中,莫言用艳丽的色彩渲染这片土地:血红、玫红、凝紫、暗青、湛蓝、雪白、土黄??我们呢看到的是一个明媚而厚重的高密乡,鲜亮而沉郁,他大把大把肆无忌惮地涂抹这些色彩,看人看到一个比真实更加真实的中国乡土。在他的笔下,高密乡人民就是这么傻,这么传统,这么义无反顾,这么一厢情愿。 高密乡人民就是这么烈,这么豪放,这么狂妄奔放,这么忠于土地。在文中,莫言毫不吝惜他的热情,他的热爱。从这种差异来看,莫言毫无疑问对于城市采取的是否定的态度,即使是少量的描写城市的作品,也是作为一种参照物,为了与充满生命力的高密大地行成更为鲜明的对比。

莫言如此热爱的乡土,如此厌弃的城市,现实却与他笔下大为不同。截止到20xx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53.7﹪,然而刨去农民工约略为33.92﹪,可以说,农村人口仍占我国绝大多数,不过大部分农村人口已不再主要从事农业活动,逐步脱离了农民群体,可这并不能算得上一个好消息。20xx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8896元,而城镇居民人纯收入26955元,尽管收入绝对差在逐年减少仍有数十倍的差异。与收入不相称的是沉重的负担,多数城镇居民,每个家庭中只有1~2个孩子,而在农村,一家里动辄4、5个兄弟姐妹,无怪乎中国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截止20xx年为7.3年而生于城镇的孩子多半都能读完高中。随着农业技术的进步,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增长几乎是不可抑制的趋势,而缺乏高等教育的这批“失业”的农民是否能顺利融入城市生活,适应新的需求?从这个角度来看,我想农民教育问题,无论是农业技术方面或是高等教育方面的,是一个需要数十年才能逐渐看到成效的问题,而如何将提高农民素质与农业科技的进步与

发展协调起来,不使终有一天由于种种原因不得不离开土地的农民仅能成为廉价的城市劳工,是一个亟待解决而需要不断探索的问题。

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或许莫言的作品存在的意义是唤醒更多的人关注美丽朴实的乡村,从而看到美丽的土地在存在的这样那样的问题,思考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我相信,如果越来越多的人愿意着眼农村和农民问题,越来越多的有志青年能深入乡镇,亲身着手调研和解决农民问题,在转型的路上,农民可以少走一点弯路,少吃一点苦。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城乡差距仍是巨大的,所谓的城乡一体,离我们,还很远。而给像我这样从小远离山林原野的城里孩子打开窥探乡村的一扇窗,触动从未亲身去往乡村的普通学生了解农村和农民面临的困苦和磨难,去思考如何帮助他们,我想,这也是这门课之于我的意义。

同时十分感谢授课的李厚刚老师及武汉大学的两位老师!谢谢!

 

第二篇:莫言《红高粱家族》书评

布满奇思狂想的历史真实

这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描写战争题材的长篇小说。主人公余占鳌是个热血男儿,正义又野蛮。他杀死了一个与自己守寡多年的母亲发生关系的和尚,而后母亲也吊死了。他为了女人杀人放火,霸占了后来成了他妻子的戴凤莲。他为了报仇雪耻,苦练枪法,将曾非礼过他妻子的土匪花脖子一伙一网打尽。他为了还一个村姑的清白,不惜将酒后施奸的亲叔枪毙。为了小妾恋儿不惜和妻子翻脸并分居。他为了民族大义,毅然抗日但最终全军覆没?? 《红高粱》通过戴凤莲和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由中篇发展为长篇的 《红高粱家族》 仍是莫言迄今为止最具代表性、象征性的作品。这个象征性可能会伴随他的一生。谁都看得出来,红高粱系列小说与我国以往战争题材作品面目迥异,它虽也是一种历史真实,却是一种陌生而异样的、处处留着主体猛烈燃烧过的印痕,布满奇思狂想的历史真实。就它的情节构架和人物实体而言,也未必多么奇特,其中不乏我们惯见的血流盈野,战火冲天,仇恨与爱欲交织的喘息,兽性与人性扭搏的嘶叫。 然而,它奇异的魅惑力在于,我们被作者拉进了历史的腹心,置身于一个把视、听、触、——莫言《红高粱家族》

嗅、味打通了的生气四溢的独特世界,理性的神经仿佛突然失灵,我们大口呼吸着高粱地里弥漫的腥甜气息,产生了一种难以言说的神秘体验和融身于历史的“浑一”状态。于是,我们再也不能说只是观赏了一幅多么悲壮的历史画卷,而只能说置身于一种有呼吸有灵性的神秘氛围之中。其最深刻的根源乃在于作家主体把握历史的思维方式之巨变。莫言以他富于独创性的灵动之手,翻开了我国当代战争文学簇新的一页———他把历史主观化、心灵化、意象化了。作品在传统的骨架上生长出强烈的反传统的叛逆精神; 把探索历史的灵魂与探索中国农民的灵魂紧紧结合;红高粱是千万生命的化身,千万生命又是红高粱的外显,让人体验那天地之间生生不息的生命律动。它的象征意义,在对“杂种高粱”的批判里就看得更加分明。 没有八十年代的思想解放,观念爆炸,就没有莫言;但同样,没有莫言作为天才作家的 异秉,也没有莫言。莫言偶然看到李文俊翻译的《喧哗与骚动》,只看了两万字的序,就跳了起来,他要高举起“高密东北乡”这面大旗,把这片土地上的河流,村庄,痴男怨女,地痞流氓,英雄好汉,统统写出,创建一个文学共和国。他要做这个共和国的主宰。读完这本书的第一感觉就是我们的时代已经远远消逝在小说营造的世界里。 “可怜的,孱弱的,猜忌的,偏执的,被毒酒迷幻了灵魂的孩子,你在墨水河里面浸泡三天三夜--记住,一天也不能多,一天也不能少,洗净你的肉体和灵魂,你就回到你的世界里去。” 这是主人公二奶奶的灵魂耳语给他的话。 莫言其实自己也没真正经历这个最英雄最王八蛋的时代,多多少少是听祖上传下的故事和自己参军再踏入社会的感悟吧。可怜,我们确实很可怜也很孱弱,我们需要灵魂的沟通,我们需要肉体的慰籍,我们渴望一颗强大的灵魂。他们是墨水河能给予的吗?是孤傲的红高粱能展示给我们的红色海洋能赋予给我们的颜色吗?也许我们能把,如果我们能够光着屁股在墨水河里浸泡三天三夜,能用红高粱的艳丽擦便我们的全身。 说说小说的主题吧,红高粱从开头到结尾,一直穿插在小说的各个角落。他们被人们拿来酿酒,烧饭。他们在肥沃的黑土地上鼎立于天地之间。他们被马刀斩断,露出锋利带着绿色血液的切口。高密乡的人们在战乱年代活在他们的庇护之下。 他们孤僻高傲,生活在被鲜血透尽了的肥沃黑土地上,却撑起了一片又一片的乌托邦式的梦想。这种讽刺只有在人们踏迹的土地上才会滋生,只有人们才会用鲜血去为自己的庇护之伞浇灌。

整个小说都不乏对红高粱细节的描述,又是看似冗长,但是细细品味下来发现其中隐射了不少哲理。他们恰似高密的人民,在黑色的土地上坦然活在天地之间,却又不乏那些阴暗嗜血的惨白獠牙发出的渗透光芒。但却终归烟消云散于太阳之下。 余占鳌,主人公的爷爷。他的发迹多带莽撞乱冲碰上运气的成分,这也同样让他得到了他的女人。他在两个女

人之间的平衡终究还是被日本的铁蹄践踏尽碎。他在国民党和共 产 党之间的徘徊让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来之本能上利益的权衡,不是我们见到的口号的呐喊的吸引力对他的影响。那时候国产党在东北的实力单薄,枪支只有靠捡洋落,或者在民众手里说服。这种情况看似是无奈,但是当时在给民众的印象让他们无法分辨两党之间的区别。从广大人民群众抓起,这是当时共 产 党得人心的基本。但从书里面看得到的确实无尽的无奈和讽刺。 主人公的奶奶,靠她的容貌和合适的狡黠接手里县里面的酒窖,于是生活平步青云。靠她无意中发现在酒中加尿碱的法子,酒香飘万里。 哈哈哈,真不错。高粱酒里面存的是奶奶的尿,映出来的确实鲜红的血。奶奶在书里面除了最后送饼被枪杀的一幕,前面大多是被和爷爷还有二奶奶之间的瓜葛占去了大部分戏份。她和爷爷之间也体现着一种跟当时时代不符合的带着柔情的杀气。也许正像作者所说,狂热的,残酷的,冰冷的爱情=胃出血+活剥皮+装哑巴。这个过程囊括了整个着一系列的心理变化,使人感到无奈。真的就像一首歌的歌词,so I wither, render myself helpless, I gave in and everything is clear, I break down and let the story guide me. 主人公的父亲,一个从那个时代长大的人却没有爷爷那种戾气和戾气散尽的空洞的双眼。书中多次提到父亲在爷爷杀人时候的心理状态,体现的是一个小孩在一个战乱年代被枪子儿射成筛子的心,时而发出无力的呼喊却没有回响,尽管是在青山绿水之间。父亲唯一喘息的机会就是在日军停止攻击的一段时间里面与恶狗群战斗时自己连续不断的锦囊妙计。狗在这章里面,因为主人被杀,村庄被毁,不得不外出觅食,寻找人类的腐尸。它们的野性被唤出,有组织有纪律,成了父亲的好对手。狗群在这章里面被人性话,被夸张,但毫不夸张的是它们跟人类相似的地方,在这硝烟弥漫的年代。

于是人们说,莫言是最具原乡情结的作家,津津乐道“高密东北乡”。然而,有必要弄清,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作为原乡,既是一种实存,更是一种创造物,既是创作的驱动地,更是作家精神理想的发酵地。它不是自然地理,而是一个文学地理学的概念。作家既视之为源泉,同时又不断赋予它新的意义。从这片原乡升腾而起的关键词大概是:民间、生命力、图腾、自然力、狂想、暴力、祖先、历史、血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