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起伏跌宕,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能力,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色彩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令人爱不释手,我认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功不可没。福尔摩斯利用一切机会研究关于侦探方面的科学与经验,这使他能够熟练地掌握思维的正确道路,拥有无比缜密的逻辑思维。探案时,他总是各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正是破案的关键。等到福尔摩斯用他缜密的思维将细心观察得来的线索串连起来的时候,那些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便一目了然。就像一根丝线串起一颗颗精致的珠子,便成了一条精美的项链。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小姐对她哥哥的百依百顺,以及墙上的画像等一系列线索,察觉到这对所谓的兄妹其实是夫妻关系。在查看沼泽地的地形之后,巧妙地利用亨利爵士作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并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成功地破获了这一神秘恐怖的谋财害命案件。

那么多的细节摊在读者的面前,错综复杂,让读者目不暇接,简直到了让人忘记呼吸的地步,就连他的搭档华生在破案之后还是百思不得其解福尔摩斯的“怪异”行动。

由此可见,培养细致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是有多么的重要。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维能力呢?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

上课时要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不要漏掉任何一个知识点,然后快速转动大脑,用缜密的思维把这些“珠子”串成一个整体,这样所学的东西就不容易忘记了。

做作业时,千万不能囫囵吞枣,学到的东西还没弄懂

就下笔,一定要认真收集题目中的有用信息,细细斟酌,然后就可以一气呵成,这样既可以提高效率,又可以提高准确率。

再拿日常生活来说,每天都要有计划,不能做完一件事,不知道下面该做什么,而坐在那里发呆,虚度光阴。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如此短暂,哪儿容得每天耽误很多时间?人的一生,必须要井然有序,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否则善恶不分,受骗上当,到头来甚至不明白自己一辈子干了什么!

因此,在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当然也引起了我对人生的一些思考。

一、戒骄细心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但是骄傲并不代表没有信心。如果福尔摩斯手里已经掌握了许多有力的证据,也不敢去行动,不也白费了吗?有信心是必要的。如果没有信心,再简单的事情也做不成。因为你不敢去尝试,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敢于尝试,才有可能成功,否则是一点机会也没有的。

在这本书上你也可以体会到破案的精彩和危险,你也可以学到“细节成就大事”做每一件是都要认真的对待,你还可以学到认真观察身边的每一件事,发现其中的奥秘,你会感受到不一样的人生,好像一切都掌握在自己手里,可以任你发挥自己所以的才能!

二、一如既往的激情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一如既往的激情更让我肃然起敬!出于对每个案子的那种渴望,所以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并满腹激情的去解开谜底,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一如既往的激情开始,也只有一如既往的激情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想到在提高班每天的早读不正是这样吗?只有一如既往的激情才能出效果,才能充分利用现有的每一天。

三、求实

1、在一个伟大的人看来,没有微不足道的事。世上无难事,唯求实最难。最细小的事,往往也是最难的事。我们大学生应该求实进取,创业报国,精心的做好每一件事,成就美好的未来。

2、在没有事实作为参考以前妄下猜测是个很可怕的错误。感觉不正确的人总是用事实去套自己固有的猜测,而不是

按正确的方法根据得到的事实来推导结论,看它能否吻合已得到的事实。任何确实得到的事实都要强于不确定的猜测。

四、对人宽容

在办案中,他利用私人侦探这一便利身份,灵活地处理各种问题。特别是对于一些虽然犯了罪(甚至杀了人),却在道义上没有错误,甚至是伸张正义的人,他可以擅自做主网开一面。这样的案子在书中甚至占了不小的比例,如《魔鬼脚跟》、《第二块血迹》等。如果他只是一个办案机器的话,这样的事情是绝对做不出来的。从这一点来说,貌似无情的福尔摩斯比英国法律,比那些苏格兰厂的警察更富有人情味。更何况他办案向来不求名利,对于把功劳计在自己功劳簿上的那些“蠢货”们,他更多的只是宽容地一笑。

虽说善待敌人是对自己的摧残,但善待朋友(包括即将成为朋友的人)是为了解脱别人,也是为了为了自己内心的快乐,所以我们还是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五、充分利用自己的大脑

有些事情,即使我知道这事很重要,我也要尽力把它忘掉。因为我认为一个人的大脑,就像一个空著的小储藏室,你往里面装东西时,非得有所选择不可。一个蠢人会把随手得到的破烂东西,一股脑儿的往里塞,结果就把那些可能对他有用的知识给挤了出去,或者至少跟其他东西乱堆在了一起,要取得时候就难了。而一个训练有素的人,往这个大脑储藏室装东西的时候,是非常仔细地。他往里装的都是能帮助他工作的工具,这些工具要品种齐全,而且药房的有条不紊、整整齐齐的。有人以为这个小房间的墙壁有弹性,是可以任意扩展的,这是一种误解。既然如此,总有那么一天,你往里面添加一点知识,就会忘掉一些以前知道的东西。所以,别让没用的东西挤掉有用的东西,这才是至关重要的。

六、拒绝自卑

在优秀的人面前,没功夫去让我们自卑,因为一个笨蛋永远可以找到另一个比他更笨的人来崇拜他。比上不足,

比下还是有余的,比下只是暂时为了提升我们的信心。所以我们还是应该不断的去追求卓越,才能超越别人,才能对得自己,才能对得起生我养我的父母。

七、自我欣赏

笑骂由你,我自为之;家藏万贯,唯我独赏。在无人欣赏你的时候,我们要学会自我欣赏,自我鼓励。

我们已经习惯,有些人对于他们所不了解的事物偏要挖苦。对于很多事,我们要低调的去做,我们先享受痛并快乐的滋味,直到做成功了以后,再去告诉别人,这样会省掉了很多麻烦事的,没有什么比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更能说服人了。

在这个世界上,你到底做了些什么,这倒不关紧要。要紧的是,你如何能够使人相信你做了些什么,但最要紧的是要学会自我欣赏。

八、做个绅士

福尔摩斯是个绅士,无论从外表还是精神上都是。用“高尚”来定义他的品格决不过分。他厌恶一切的卑鄙和

龌龊。而且,虽然他并不喜欢妇女,却有一种豪侠的骑士精神。他不是法律而是正义的维护者,为了维护正义,或者是一个并不相识的女人的尊严,他甚至可以去触犯法律。他仅有的两次违法行为都是为了女人。在《显贵的主顾》中,他为了拯救被恶魔格鲁纳男爵诱惑的梅尔维尔小姐,带着伤病潜入男爵书房盗窃那个有决定性的日记本。在《米沃尔顿》中,为了避免一个贵族妇女的身败名裂,他冒着查出、被捕、受尊重的事业以不可挽回的失败与屈辱告终甚至受到可恶的米尔沃顿的摆布的危险,又一次非法入室行窃。他觉得“既然在道义上是正当的,那么我要考虑的只有个人风险的问题。如果一个女士迫切需要帮助,一个绅士不应过多考虑个人安危。”这样的豪侠精神,即使在19世纪末的英国也是不多见的。

在这点上,我感觉我和福尔摩斯还是心有灵犀的。我认为一个绅士应该做的,该出手时就出手。

九、时刻保持危机感

在这本书中有这么一句话给我震撼:“看起来美丽和

平的田园,也可能潜藏着令人恐惧的邪恶秘密,何况是伦敦市内那些藏污纳垢的陋巷呢?”我认为在自由幸福的大学,也可能潜藏着令人恐惧的危机,稍不注意就会像有些树木长到一定高度时,会突然分岔变成难看的模样,所以在大学这安逸的情况下,我们不能懈怠,不能碌碌无为,我们还是应该时刻保持危机感,做我们该做的,做我们值得做的,做我们想做的。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通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

(一)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

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反映了欧洲的间谍案。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六座拿破仑半身像》都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贪欲逞凶、专横跋扈、尔虞我诈……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与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有关,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与不合理,以及警察厅的无能、愚蠢与昏庸。由于这类作品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主义观点,无疑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意义。

(二)塑造了鲜明的文学典型。柯南道尔的作品成功地表现“文学是人学”的观点。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私家侦探,他脚踏实地地生活在英国社会中。

(三)创造了侦探小说的严谨结构。侦探小说最易犯的败笔是案情看来神奇,但缺乏逻辑推理.常常有“神来

之笔”,结果让读者在回味中感到案情的不可信。而柯南道尔的70部侦探小说都建立在逻辑推理上,他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使整个故事更加曲折离奇、引人人胜。

(四)在情节和语言方面,形成了侦探小说独特的风格。读柯南道尔的小说,最初吸引读者的是离奇与神秘的感受,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侦探小说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

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读《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有感

我最近读了《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文章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的人为了给自己的女友露茜复仇、而去杀折磨露西郁郁而尽的两个人,最后也因为自己的动脉血管瘤症发作而死的事情。

读完这篇文章,我认为杰弗逊是一个忠义耿直、心地纯洁而善良的人,但是他却因为一时的仇恨冲昏了头脑,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这实在是很可惜。我认为他应该向

当地政府求助、应该报警,只可惜他并没有那样做。

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家都很熟悉。他是一个性格、脾气都很古怪、却学识渊博、观察仔细的大侦探,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学习,在任何地方都能推理,这是为什么呢?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因为他非常善于学习,并且能够刻苦研究。

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刻苦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在生活中学会观察,不断开阔视野,只有这样,才能善于从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要养成善于观察、乐于观察的好习惯,像福尔摩斯一样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像他一样拥有广博的知识。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

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但是骄傲并不代表没有信心。如果福尔摩斯手里已经掌握了许多有力的证据,也不敢去行动,不也白费了吗?有信心是必要的。如果没有信心,再简单的事情也做不成。因为你不敢去尝试,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敢于尝试,才有可能成功,否则是一点机会也没有的。

只有细心加上勇于尝试才能成事。不能骄

傲但要有信心。如果没有信心,什么事情也做不

成功。

附记:

让我们从一个古老的传说讲起:德文郡有一户爵士门第,姓巴斯克维尔,他们的祖先修果?巴斯克维尔是一个大恶棍。一次,他和一群狐朋狗友带着猎犬去追逐一个姑娘。醉醺醺的巴斯克维尔飞快地骑马追在前面。突然,猎犬大叫一声,挣脱绳子跑了。巴斯克维尔正在疑惑,一只巨大的怪兽向他扑来,一下把他扑下马,张开血盆大口咬断了他的喉咙。这只巨兽身体漆黑,一双绿幽幽的大眼,流着口水的、满是尖牙的大嘴,像一只猎犬,又比猎犬大许多。这只怪兽从此便成了巴斯克维尔家族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

我看了这个传说,心中十分不屑:真是封建迷信,哪里会有什么大怪兽?!在我看来,那不过是一只患了狂犬病的猎犬罢了。可是接下来的事让我不寒而栗起来:

如今,修果的后代查尔兹?巴斯克维尔爵士掌管着祖先的遗产,他是一个乐善好施的人。可不久前,他也在自家花园里猝死。尸体面部扭曲,显然是过于恐慌,心脏破裂而死。花园中留下了他飞速奔跑的脚印。读到这里,我灵光一闪,恐慌?什么能追着爵士跑并让他如此恐惧和害怕呢?莫非,是大猎犬?!

 

第二篇: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暑假里,妈妈为我买了一套书——《福尔摩斯》系列。

这套书我看了很多遍了,情节惊险刺激。每一个匪夷所思的案件,福尔摩斯总能心思缜密地推理出结果。用华生的话来说,“他简直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瑕的机器”。

这套书里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跳舞的人》和《最后一案》这两个案子。

《跳舞的人》这个案子,主要讲了:希尔顿·丘彼特先生向福尔摩斯寻求帮助,他接二连三收到一些类似小孩涂鸦的画,而自己的妻子因此多愁善感。福尔摩斯仔细研究这些有“跳舞的人”的画,发现其中奥秘,知道丘彼特先生将遭遇不测。但他还是被杀害了。正当所有人对这起案件摸不着头绪时,福尔摩斯抓住了凶手——阿贝·斯伦尼。福尔摩斯讲述了他严谨又合理的推理后,警长和华生都佩服的五体投地。看完这一章后,我彻底地被福尔摩斯折服了。那些让人完全看不懂的跳舞小人,福尔摩斯却能将它翻译出来,从而揪出凶手。更令我惊讶的是,福尔摩斯仅凭华生左手虎口的白粉和几周前华生说过的话,便推理出华生不想与朋友到南非投资。他的推理严谨而完美,真的令人感到惊讶!

《最后一案》讲述了福尔摩斯与欧洲最大的邪恶势力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的故事。当华生被莫里亚蒂的手下支走后,莫里亚蒂便与福尔摩斯展开一场生死搏斗。读到这,我便在祈祷:福尔摩斯千万不能死啊!但最后,他还是与莫里亚蒂一起掉下瀑布,同归于尽。我记

得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正面交锋时,他说过这样一句话:“只要能与你同归于尽,我也无怨无悔。”福尔摩斯是正义的化身,他为了铲除欧洲最大恶势力,宁愿牺牲自己,这种舍已为人的精神难道不值得人们赞扬吗?三年后,福尔摩斯奇迹的回到了贝克街,回到了华生身边。于是,他与华生携手再次侦破了许多案件??

这套书让我懂得了:细心观察身边的事,哪怕是小小的细节,都一定能有所发现。也许我们不能成为像福尔摩斯那样的神探,但我们可以尝试着像侦探一样思考,使我们的头脑更灵活。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的是一部很不错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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