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篇读后感二

《废都》读后感

前几天读了贾平凹的《废都》,我说什么呢。我无法叱之,却只有悲哀。庄之蝶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知识分子。应该可以归咎为一个内向的性压抑者。他用自己的婚外恋来解脱自己,并且也解脱我们自己。这是一种内心的苦闷,一种压抑的积蓄。那是什么压抑?富贵在天还是爱所不能爱,那究竟是什么?在压抑之下虚伪的文字渲泻,那样肆无忌惮,那样亵渎与玩弄。我无法再说,因为我有了深深的体会。一个懂得感情而无法表达感情是怎样用非感情的文字去表达感情。如若不如此他们便创造不出文学。然而这难道不是悲哀,为什么我们要用我们真诚的滴血的感情来铺成我们白发苍苍时的称颂与赞美。

曹雪芹是幸福的,在最年轻的时候,他生活在最美的时候。据说,他家很昌盛时,他有一个很可爱的表妹,长在他家住。但我们知道曹先生的伴侣是谁,一个一样温柔的女子,曹先生喜欢不喜欢她我不知道。但我从红楼梦的兴衰中懂得他深深的感受到那真情是怎样的至死不虞。曹先生是幸福的,因为他的青春是美丽的。虽然晚年十分穷迫,但他不是写出了一部举世名著?在写这部书的年月中,我相信曹先生是在美好的回忆中走向他的终点的。梦终究是美丽。

《废都》中有一位善解《易经》的先生。乡下有许多算命的先生,而且他们算术有时好象是非常的高。比如你有多少子女,哪年有过什么灾,大多猜得八九不离十。而《废都》的先生好象比一般的算命先生更高,因为他超脱中废了一只眼睛。付出的大,必然得到大。于是知道了一些天机。我不知道贾先生为什么写这位仁兄。只是从那位仁兄的真诚中看到了贾先生迷茫的眼睛,对命运苦涩的无何奈何和黯然泪下。命运,那是怎样一条绳索,束缚得我们心神焦悴,束缚得我们泪流如下。

贾先生,你可能读过《金瓶梅》,你可能更读过《红楼梦》。庄先生在这个时代,在这个私欲纵流的时代,不应该,也不能去为写而亵渎,为了感情而玩弄,他是梦幻,更是在金钱与情感下的废物。废都,那不是一片荒芜,那是人性最后一次挣扎,也是我们最后一次在狂风暴雨中赤赤裸的呐喊。 记得有人读贾平凹《废都》有感题七绝一首:生生死死生生死,是是非非是是非。一树梅花香自在,惘然白雪满天飞。 说不上有同感,但实在感到万分真切!感于主人公的生死沉浮,感于文章那种不媚俗又带有丝丝颓废色彩的笔法,感于主人公失去自我之

后,无以自我安慰的深深悲凉,感于有着霓红有着龌龊的都市和朴实的农村的生活的对比。还是感于城市中人性从纯白到乌黑的无奈。最终感于无拘无束的率直又有声有色的描写。

《废都》笼罩着一层颓废的色彩,我到不认为是作者的颓废,只是对显示生活的一种抗争。作者一直在徘徊,废还是不废。的确显示是难以抛却的,但惊叹的是作者笔下的庄之蝶最终还是沉沦了。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责任,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而赌注则是自己的青春抑或生命。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后操纵我的意志,但如果说我在其间没有做出任何世俗的考虑,那就是谎言。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如果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如果整个地失败,

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该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么可能保证这一点呢!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最终路遥赌赢了这场人生:一部《平凡的世界》完成了他的愿望,只是代价异乎寻常地惨重,他输掉地是生命。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妻妾成群》读后感

苏童的《妻妾成群》是一部渗透传统因素的先锋派作品。小说主人公颂莲在陈家生活过程中充满了曲折与迷惘,使主人公的成长充满了自我的潜在意识。命运、追求、死亡萦绕在她的意识中,由此建构了主人公成长过程中的一条道路。而作者在这条路布下了多种让主人公产生意念的意象、曲折与迷惘、自我意识、意象一同陪伴主人公的成长。《妻妾成群》借旧中国特有的封建家庭模式作小说的框架,一个男人娶了四个女人做太太。但作者关心的不是一个男人如何在四个女人中周旋,如何控制她们,而是关心四个女人怎会把她们一齐拴在一个男人的脖子上,并且像一棵濒临枯萎的藤蔓在稀薄的空气中相互绞杀而争得那一点点空气。用作者苏童自己的话来说,他的作品大都不是自己的亲身经历。他说他崇尚虚构,也就是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是作者虚构的。别的评论者说这部作品是新历史小说中最精致的作品之一,说它具有?宽和精神,濡湿的气息,绮丽的梦幻,温婉的性格。?

《妻妾成群》读起来感觉总有些像张爱玲,只是在叙述风格方面,但却并不如张爱玲深刻。优点在于他从女性的视角切入,把女人细微的感情都表达了出来。他的目的又与张爱玲不同,张是在表现一种生活,叙述一个时代,而这部作品则是在说明一种道理,作者说?痛苦常常酿成悲剧?,或许他想说明的不只是这些。他想读者把作品理解为?痛苦和恐惧?的故事。他的这一系列作品篇幅都不长,写的也大都是女人,倒是很符合新历史小说的写法。只是在一个完全虚构的空间里,除了作者较富哲理的思考和想象力的充分发挥外,看不出有更为深刻的现实意义。或许是张爱玲太优秀了,后人写旧上海,写相似题材的小说很难摆脱她的光环,就连王安忆的《长恨歌》不是也有很多人说像张爱玲吗,而读起来也是有些同感的。也许作者本身并不是想去描述现实,去对社会人生做什么深刻的思考,而仅仅是在向读者讲述一个故事,一个自己编织出来的梦一般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给人带来的伤感和叹息也正是它的预期效果吧。

《受戒》读后感

曾经,不止一次地臵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臵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就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我们的小主人公小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小明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

海身上有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美的描写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是最后他们一道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同坐一条小船,一道归去来,最后终于逼出了小明子的心里话:希望小英子做他老婆。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美好,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哈姆雷特》读后感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故事讲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是句流传非常久远的话。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是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但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丽亚的思念。

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面对现实,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

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它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

 

第二篇:读后感两篇

童年读后感

《小飞侠彼得.潘》读后感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彼得潘是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小飞侠。故事讲述的是:一天晚上,彼得潘来到小姑娘温迪家里,教她和两个弟弟飞行。并把他们带到了“永无岛”上。来到岛上,他们的历险经历就像

《童年》读后感

毛晓彤

寒假里,我一直在读高尔基写的《童年》

这是一部回忆高尔基童年生活的长篇小说,书中高尔基再现了他童年时代的俄罗斯生活,塑造了一个个形象逼真、个性鲜明、栩栩如生的人物,我在阅读这部小说时了解得到了高尔基艰辛坎坷的童年,看到了在那个时代普通的俄罗斯人民处于 怎样的一种生存状态以及他们的心理和精神面貌。

“在一间昏暗而拥挤的房间里,我的父亲躺在地上,紧靠窗口,它穿着白衣,身子显得特别长,光着脚的脚趾古怪的交叉着。往常爱抚我的双手安详的搁在胸口,手指也是弯曲的”在高尔基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便死了,不久后他的母亲也死了。于是便与外公、外婆住在一起,没想到的事脾气暴躁的外公三天两头的打他,有一次甚至把它抽的昏死过去,可是懂事的高尔基知道我外公是因为他调皮才打他,所以不责怪外公。

与高尔基比起来,我们幸福多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时光,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祖国。

——读《欧〃亨利短篇小说选》

初识欧亨利是在初二第一学期的语文课本上,随着对其兴趣的增加,寒假中,我拜读了它的短篇小说选,不仅对欧〃亨利有了更多了解,而且不禁一次又一次的被其被誉为“欧〃亨利式”的结尾所震撼。

欧亨利的原名是威廉〃西德尼〃波特,但这似乎只是一个符号,作为小说艺术的大师,他主要是以短篇小说而闻名的,从这本书中,包含了奇思怪想,夸张,明喻,暗喻,幽默,和出人意料的结局等等各种表现手法给人带来阅读的快乐。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是对欧〃亨利式结尾最好的阐述,其中我对《汽车等待的时候》这篇文章印象颇深,因为它的结局着实令我惊讶。整篇文章是在汽车等待的一段时间里发生的,文章的情节也是围绕着身份的富裕与钱财所展开的,这辆汽车在小说里应该就充当着富裕,荣耀与尊贵的角色。年轻的姑娘一味的强调着自己是那辆车的主人,自己便是富裕尊贵的所有者,她手中拿着《天方夜谭》一书,向年轻人炫耀着自己的财富,但是对它们显得不屑一顾。文中的年轻人则告诉姑娘自己是对面餐厅的一名服务员,谈论着对金钱的憧憬,可典型的欧亨利式结局却告诉我们:那位姑娘在告别后去了那家餐厅,而年轻人却打开了那辆豪华

轿车的门,他们的身份恰好相反。双方都知道对方说谎,却都要把这出戏不动声色地演下去。他们两人的共同演出是对两种阶层的讽刺,所谓上流社会的无所事事和成天不切实际梦想着成为上流社会一员的劳动阶层。从欧亨利其他很多文章看来这也应该是当时美国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

如此小小的一个收尾,就能提升文章的大意和水准,欧〃亨利的技巧确实令人佩服,也值得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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