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读后感

首先先简单地介绍一下《尘埃落定》的主要内容。

全文讲述新中国成立之前几十年里,没落土司的中兴与消亡。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

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另一个,是土司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的傻孩子。也就是书中的“我”。

我是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然而,就是“我”这个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我”的父亲在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我们家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而就在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我”却想着要种麦子。 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我”开仓卖粮,不久,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可是,这又引起了我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和许多读者一样,读《尘埃落定》,我把里面的角色分成聪明人和傻人,即把“傻子”列入绝顶聪明的行列,把“傻子”的父兄等人列入傻子的行列。

“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傻。偶尔“我”会表现得相当聪明。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

“我”不是那么专断。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不自信,所以对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立了一个贸易市场。这给麦其土司带来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更为强盛。由此可见,“我”不是纯粹的傻子。

我认为书中的“我”的“傻”不是真正的傻,是一种不被时人所认同的正常的土司儿子应有的状态,他的是“傻”为他带来奚落,也为他避免了许多灾祸。他有着精明的头脑和超前的意识,但并不想去改变什么,他维持着旧的制度,也为之注入新鲜血液。他深知识时务者为俊杰,使自己的寨子被和平解放,但也在最后的土司制度灭亡之后失去活着的勇气,任由复仇者杀死自己。总之,麦琪土司的傻少爷是一个具有智慧的矛盾体,不是励精图治的改革家。

通观全书之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书中的傻子是一种规律,一串脚步,一个方向,指引人向着爱与幸福生活走去的方向,他的傻在于忽略了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而他的聪明也正在于此,他因为没有这些沉重的包袱而可以发现人内心真正的想法,可以看到真善美,并以包容仇恨、怜悯弱者的心引领着他周围的人得到祈盼的幸福。整本书里,傻子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无不围绕着一个字“爱”。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结合自己生活中的经历来谈谈自己的感悟。在我们的身边总是有很多的人,看上去有多么的聪明和未卜先知。他们叱咤风云洞悉世事,仿佛总是能一眼看穿别人的心思,然后一针见

血地识破周围每个人的小伎俩。还有些人,自以为聪明,斤斤计较,为一己之私欲而费尽心机,既处处防人,又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生怕吃一点亏。生活中,大家总是会“夸奖”这类人,很聪明,而这类人通常也很引以为傲沾沾自喜。他们总是认为自己吃不了亏,别人占不了自己便宜,而且自己能一眼识破别人,十分有眼光有远见,能为自己谋得不少福利。但事实上,生活中那些神经大条,不计较个人得失,大方随和的“傻子”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机关算尽,且不说会活得很辛苦没有乐趣,在别人眼中,你的形象也永远不会有多好。试问,就生活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形象与生活乐趣,这其中孰重孰轻,难道这么难分辨吗?

我们应该学书中的“我”,忽略掉权力、金钱、美色,没有了这些沉重的包袱,我们可以看到真善美,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仅是做人的道理,从写作手法来说,《尘埃落定》也带给我许多的启发。

《尘埃落定》虽说叙述的是历史,但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于是“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就不再遥远。“历史”就成为了叙述者所置身的环境。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

正是有了“我”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

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但虽说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动性。在这种流动的叙事中,作家更能得心应手地叙事,按自己的理解书写一段迥异于正史的如尘往事。

这就告诉了我们,选择了一种叙述手法,通常就能够享有它本身所具有的,其它叙述手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之处。但与此同时,每一种叙述手法都会有它自身难以避免的缺陷和不足之处,这个时候,我们要善于取长补短,扬长避短。

正如《尘埃落定》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但是第一人称的写作通常难以避免会有失偏颇,而且会有一种局限于“我”的所见所闻的缺陷性,但作者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克服了使用第一人称写作的局限性。所以,以后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可以根据自己所需要表达和抒情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叙述手法和表达手法,同时要善于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以为叙述手法的缺陷是不能克服的。

 

第二篇:尘埃落定 读后感

《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是一部以西藏为背景的小说。讲述了一个土司家的兴衰史。从一个傻子——土司二儿子的角度叙述。

这部小说从来没有提过傻子的名字,这让我想到了韩剧“你好,陌生人”一部很温馨的作品,剧中的男女主角同是泰国人独自到异国旅游,偶遇后一起经历了一些美好的时光,最后相恋,但一直没有向我们透露他们的真名,他们在剧中向彼此介绍自己的时候也是用了化名。真的就照应了开头的“陌生人”。而这部小说中没有让我们介绍傻子的名字,或者是傻子并非像众人说的真的就是傻子。

在一开始,傻子没有得到太多人的关注。从他嘴里说的,大抵都是傻话,只是成为了人们笑过就无关痛痒的话。但他一直以他清晰的视角看待这个世界,简单而又直击要害。可以说,一个简单句就揭示了一个哲理。

印象挺深刻的一句话就是里面英国来的传教士翁波意西说的: “为什么宗教没能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这个不为人所重视的人的话,在傻子看来,是一句哲学。他总是比常人能洞察一切,预知未来,但又没有心机,总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做什么,在这个时候,他的让大家认为不可思议、无礼的言语与动作,却又能显得理所当然。是的,傻子做了傻事,在大家看来是一件常事,“他是傻子嘛!”但当他做了一件还不赖的事,众人就会对他刮目相看。

傻子的话也总是幽默的。当他和随从被人挟持时,他说:主子就是主子,尽管被挟持了,下人还在饿肚子的时候,我却还有一大群姑娘围着我。在这个严守等级制度的社会下,确实是如此。

这本书里涉及到爱情的较少,相反,经常谈及欲望,赤裸裸的欲望。傻子的世界里,所描述出来的都是未经包装的,最直接的描述。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

到后来,睿智的人都看出了他的聪明,确切的说:有时候是傻子,有时候又好像很聪明。他的父亲开始重用他。这也使得他一向自诩聪明的哥哥饱受打击,当傻子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他一直处于思想的困惑中,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时,却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我们一直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在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但是,或许这也是聪明的另一面?知道自己命数已尽,是以一种坦然豁达的态度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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