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欧洲读书笔记

《人在欧洲》读书笔记

——这个社会需要思想家 《人在欧洲》一书涵盖的内容甚广,其中《可以原谅,不可以遗忘》所提及的话题令我最感沉重,迷惘。我需要一个合理的说法,一个能够说服自己的答案。

67岁的老麦在克利夫兰住了40年,自汽车厂退休后,便只管种花,偶尔遛狗,老伴在家烤烤蛋糕,烧烧菜。提到老麦夫妇,邻居会说:“啊,那对和气的老人!”。有一天,老麦被捕了。以色列专门追猎纳粹的政府部门说老麦在二战中是煤气房的管理工人,要求美国政府引渡到以色列当战犯审判。于是,老麦不见了,离开了他住了40年的家。

纳粹,对于”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犹太宗教而言,40年的旧恨一如昨日的新仇,这笔血海深仇,哪管对方80或90岁,只要有一口游气丝尚在,就是要惩罚的。所以:指挥大军作战的将军落网了,幕后作计划的参谋落网了,还有,当时才二十出头的煤气房管理工人老麦,也落网了。面对记者,老麦的老伴哭着 ,说:他没罪呀! 那么,老麦,他是否有罪呢?40年前,20来岁的老麦,没受过太多的教育,作为一个管理员,他每天的杂物之一,或许就是打开煤气开关,一板一眼地把上司交代下来的工作做好。这样的老麦,二战中这样的作为,他是否有罪?他是否该为死去的犹太人负责?又该负多大的责?而以色列如此“是非分明”的“是纳粹,便处死”的做法又

是否公正?如此简单粗暴地处置对二战中的地工人而言又是否有失偏颇,略显残酷?

作者在二战中这样写到:“一个刽子手的责任,在于看准头颅分寸,一刀霍下,人头落地。被杀的人冤枉与否不是刽子手的事情,甚至于他明明知道眼前跪着的人其实无辜,也没有人会指责刽子手是凶手。我们可以说,刽子手只是奉命行事,应该负责的,是判官,或者是那个不健全的审判制度,再抽象一点,我们不妨说,错在那个封建的社会。要渺小的个人负起责任是不公平的。个人只是‘制度’这巨大机器中一个看都看不见的螺丝钉,机器在制造杀人的武器还是救人的工具,不是螺丝钉的责任。”

我无法接受将错归咎于时代、社会。我认为应该接受谴责的是那些上位者,他们手握重权,理应为人民创造幸福。不是所有的个人都只是枚螺丝钉,他们有的是CPU,有的是硬件处理器,他们中的个人,的确有个别存在着可以扭转局面的能力。那么,悲剧的产生便无疑是他们在制造。我不能认可将错归于社会后,重复那不知何时才能停止的循环。这是罪恶,是借口。

对于这一事件,作者也写到了其他种看法:“可是,也有人认为人有充分的自主权。作不作螺丝钉都是由自我意志选择,个人选择就必须为他所作的选择担负后果。刽子手明知冤命,却不舍刀他去,那么他就成为凶手之一,因为他默许冤死的存在,而默许就是促成。”梭罗更是说:巨大的悲剧之所以发生,都只是因为个人没有认清人的自主权,随波逐流,而流至不可控制的灾难,没有任何人能以“奉命行

事”作为无罪的借口,因为人唯一所该奉的“命”是自己的良知。 文人所谓的英勇,于我而言是天真烂漫,但又幼稚可笑的。正如巴金所著的《家》中的觉慧,对他,我是一种喜厌掺半的感觉。欣慰于那时代文人思想的进步,却又鄙夷他那所谓要与旧势力决裂,怒斥觉新的行为。觉慧自以为思想进步,怒斥觉新无能懦弱,不敢反抗,可他又可知觉新所担负的重压,面对的困境。待在象牙塔中的觉慧在兄长的庇护下,天真的以为反抗便真能改变,亦或是马上便能扭转局势,却不懂凡事都当循序渐进。脱离了现实的残酷因素,你一腔热情谈英勇的雄心,你真当自己便就是那个创立新世界的英雄了。可知二战中的德国士兵,只要他们说一个“不”字,便直接被拖到树林枪毙。这时,所谓的文人,还敢说作不作螺丝钉全凭自己的意愿吗?生命只有一次,怕死,人之常情。即便纳粹士兵有罪,数十年的岁月,是否也已能荡涤他们的过错?而犹太人天罗地网万里寻仇的狂热行为也正意味着他们深信人可以,而且必须完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实际策划消灭犹太人的将领固然要血债血还,只是执行命令的军官也难逃其咎,受雇于纳粹的秘书、技工、管理员更是帮凶。正如作者所说:“老麦是个奉公守法的刽子手。犹太人要在40年后制裁他,等于是制裁他缺乏自觉,不曾做一个拒绝奉命行事的小子。上了贼船,为什么不跳海离开?不跳海,就是贼。”可是,二十岁的老麦,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呀。

特别赞同作者以下的观点;“不跳海,就是贼”赏罚原则对人有高度的道德要求。首先它要求一个人上了‘贼船’,要认得出这是艘‘贼

船’;也就是说,人要有‘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洞悉是非真伪的智慧;其次,它要求人要有‘跳船’的勇气,认清贼船之后,即使不能英勇地把掌舵的暗杀了,或者放火烧船起义,至少要拒绝同流合污,毅然决然地跳船。然而,洞悉是非真伪的智慧,独善其身的果敢——究竟多少圆颅方趾的人有这两样条件?”

是啊!即便对方不愿杀身成仁,舍身取义,我们都没有资格去指责他们。

我前文写过,怕死,人之常情。正如作者写道:“人云亦云是人之常态,自我觉醒,反抗潮流,是对自己较高的道德期许,一种理想的追求。”老麦的被捕,就如作者所言,是犹太人将觉醒与反抗这种高度的道德期许当作审判人之有罪与否的基本条件。而有谁又经得起这样的审判。

把上限的道德期许拿来作为判罪惩处的下限标准,这是苛刻且不合世情的。那么,“人,究竟可以为他的行为负责到哪一个程度”。老麦,以及二战中那些纳粹士兵,或者说,纳粹中的火头师傅们,这些人的罪又该怎么定。以色列的手法,我不能苟同,但是,死去的犹太人又是何其无辜。不报仇,任是哪个民族都绝对无法心甘。如何找到一条出路。世人需要指引。

《人在欧洲》中,作者谈到很多很多,不论是那“黑人娃娃”所引出的民族自尊;诺贝尔奖只是十八个瑞士人的评判结果这一论断所要表达的文化自信;还是瑞士人道主义难为;美国霸道思想化下的“法西斯”。作者的思想都深深触及了人们的内心,为行走于世间的迷惘

的人们,指出了一条道路。 这个社会需要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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