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枷锁》读后感1500字作文

早逝者是永不退场的话题。

摇滚乐手有过不去的二十七岁,过度聪慧和才情的马雁从高楼一跃而下终结了刚刚三字打头的年纪,詹姆斯迪恩亡于车祸,开着横冲直撞的一架保时捷告别了二十四岁颓靡明亮的脸。那些是永远走不出青春期的人儿吧,连死亡都要做得干净,漂亮,毫无转圜的可能,就好像仍是一场洁癖的表演,或是一行诗句。人们用同样美丽的词语纪念他们,年轻永恒或者自由,那些冷又辽阔如深海的词。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他们突然转了念,哪怕发现自己有丝毫的后悔,于是死亡这么宏大的命题,被轻描淡写地搁下他日再议,那么那些拒不和解绝不妥协所带来的、不肯被磨去的骄傲将会怎样与吃人不吐骨头的世界相处。一个人要改变世界实在是太难了,哪怕不被世界改变也几乎绝无可能,只有死守着最后一点不肯舍弃的——无论什么——去和世界谈判,互通有无,换取廉价的平衡或和解。

成长里自然生长出来的枷锁,就像藤蔓一样包裹住心,枝繁叶茂根深蒂固,太多人终其一生甚至得不到与那些枷锁谈谈的机会,何谈打开。那些枷锁里包含了太多,不肯放弃的骄傲,自以为是的纯粹,桀骜的爱,不被理解的自由,还有深到望不见尽头的孤独。打不开锁的成长和生活,就像带着伤口前行,并不是不能走,只是比常人要慢,每一步都是煎熬,撑不住一个放松,崩溃和死亡就接踵而来。生命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啊,在爱里建立自己的人每一步都走得如此平稳轻快,他们不会明白活着有多难,甚至连安慰都无力如隔靴搔痒。不明白的人就是不会明白,永远都不会明白,对有些人来说,活着这件每个人都在做的事,可以变得煎熬到何等地步。

所以每年的春天,纪念逝者最好的季节,我都会想想那些太早离去的人。他们过分聪明,过早懂事,过度成熟,他们看到的是我们看不到的世界——那一定太美好吧,却连已经走在如此前面的他们都触碰不到,想来也是件十足绝望的事。赶在自己开始抑郁之前,只有读毛姆的《人生的枷锁》,真是本注定徒劳无功的书,竟然用五十多万字絮絮叨叨讲往事。一定要从第一页仔细读下去,看一个人——带着痛感,带着一模一样的心情,看着这个无可救药一如自己的人——怎么面对信仰的崩塌,怎么惨痛至极地失败,怎么被现实杀得片甲不留,怎么挥别得不到的爱情,然后,怎么带着那颗少年一样骄傲的硬邦邦的心,慢慢往前走,归于柔软归于温暖,归于现实的功利的妥协的不完美的,生活这件小事。

不是励志书,绝对不是。虽然同样始于低谷,但似乎也从未得到过世俗标准的成功,直到最后还不过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物。主人公是孤儿,天生跛足从小缺爱性格倔强又敏感,简直就是典型青春期不良少年,吃了很多苦,不会爱,更不懂珍惜。那些枷锁就是阻止人前行的镣铐,虽然说起来那么美那么明亮——这些枷锁有个共同的名字,叫相信。相信有一个更美好世界的存在,相信努力必有结果,相信人生有很多意义,相信成功,相信自己值得好得多的生活,相信完美的爱情,相信绝对自由。这些相信,说起来是热的,在最深处却是无

法触碰的冷。最美好的东西都是冷的,还带着隐痛,但往往是那些琐碎的,俗气的,生活化的,虽常被人所不齿,却热得烫心。最讽刺的是,偏偏那些热的东西,被冷的追随者称作是生活的理想。

人生的枷锁是怎么被打开,每个人都不一样——对书里的主人公,是时间,时间给他一场预谋已久的崩溃,一个不被祝福的重新开始。他最后放弃了他的追求,他的信仰,最重要的是,放弃了他的敏感。相信吧,敏感这种东西,如果真的不想要了,随时都可以丢。敏感注定是属于年轻的,年岁增大感官钝化是趋势,因此那些早就过了年纪不合时宜的敏感未免可疑。何必再用全部的心力,执着于情绪最轻微的波动,以换取最不值钱的骄傲和沾沾自喜。 于我来说,开锁始于一场对同行者的觉醒。我此前从不知晓“你从来不会独行”的真正含义,实际上,它准确到恐怖。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经历过那些彻骨的冷,孤独,嫉妒,不甘,阴暗,抑郁??以及相关的一切吗?不会的,宝贝儿,不会的。再可怕的痛苦,再热烈的欢喜,都有人和你一样甚至甚于你地经历过。那些你自以为有意义的事,不过是一场幻影,飞速切换于世界的不同角落,恰恰此刻,落在你身上。你我有太多同行者,大家都不过是动物,你经历的那些,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所感受——瞧,不过是多少的差别而已。再怎么辩解人类的尊严和存在,我们也不过是在重复彼此、浑浑噩噩地活着。书里冲破人生枷锁的过程,就是打破那些相信——更美好的那个世界就是此时此刻,努力并不一定有什么结果,而结果则是更无意义的事,自由从未存在,爱情总需面对妥协??本来就没意义的这不完美世界,不相信的话,会比较容易幸福。

还是要活在这个不美的世界里,活在当下,钝感,无为,不浮夸。就算无意义,也要努力地活下去。吃茶,读书,赏花,长谈。一睡仿佛百年过去,回头看看也曾有真真切切地快乐过。逝者们永远十七,他们固守着这样冷这样美的无解的锁孔沉沉睡去,等着很多年以后,他们的同辈人用更长的时间行完他们走过的路才意识到终点通向绝望和虚无——那些热络终究会过去,沉实也好轻快也罢,唯有冷是永恒的,也只有永恒才是真的冷。

 

第二篇:《人性的枷锁》读书笔记

《人性的枷锁》简介

威廉.萨摩赛特.毛姆

主人翁菲利普是一个中产家庭的一个男孩,在三四岁的年纪,父亲去世了,父亲生前是个医生。母亲不久也去世了,剩下了孤独的小男孩菲利普。

菲利普天生有一个跛脚,他父母死后,按照法律和继承制度,他的伯伯负责照顾抚养他。

菲利普的伯伯是一个牧师,在一个不太大的小镇上,收入还可以,也是一个中产家庭。按照伯伯的意愿,希望菲利普读大学,然后回来接替自己的牧师职位,他的伯伯不苟言笑,对待家人也比较冷淡,属于正统的人士。

菲利普小学的时候,在寄宿制学校度过了艰辛的童年,身边的人都嘲笑他的残疾,他的梦想是通过对神的祈祷,相信耶稣可以治好他的跛足。在一次次的失灵后,他认清了真相,开始怀疑自己的信仰,之后决定辍学,去学习自己的爱好的东西。

之后,他去了经伯父介绍的一个会计事务所,学徒后可以做一个会计,也算是正经的工作。在学了一年后,年轻的菲利普因为对数字厌烦,喜爱上了素描,经同事的怂恿和鼓励,他的理想又一次发生了转变,之后去巴黎自费学习画画。

但是好景不长,两年后他发现自己又对画画失去了兴趣,觉得自己只能模仿别人,对艺术的理解也没那么好,他放弃了,最后选择去医学院学习五年,继承他父亲的职业。

他因为继承到了父亲的一些遗产,有了一笔钱。在有钱之后,他交了朋友,并且喜欢上了一个女孩。每天都去酒吧找她。女孩却讨厌他,并且一次次的伤害他,他却不在乎。终于在女孩结婚后,快要生孩子时,女孩前夫抛弃了她,菲利普也有了接近她的机会。他安排她住宿并且经常给她钱,女孩的心也逐渐融化了,想把自己的身体给了菲利普。但是这时候的菲利普心里也逐渐成熟,他可能对女孩是一种可怜之情吧,或者是他经历了一些事情后,不再对她有爱慕之情了。于是,女孩对他失去了耐心,再次伤害了他,偷走了他的钱,并把他的家具东西乱砸一通。

他没钱之后,主动离开了医学院,去找了一个工作,在一个服装厂当接待,因为他有以前的画画艺术基础,偶然间受到主管的赏识,主管对他充满好感,想提拔他,但是他却不喜欢这个工作,还想回到医学院去,他觉得他只能回去当医生,完成之前的未完成的事业。

在没钱的日子里,他还认识了一个对他人生很重要的人,一个永远乐观的朋友:这是一个记者(其实 就是一个服装广告记者,领着很少的薪水),他老婆及孩子们都很淳朴。他的朋友及他的家人对菲利普的心理成长产生了很多变化。过去的一些事和许多经历,让菲利普成熟起来。这个记者是有很多孩子,大女儿对菲利普逐渐产生了感情。这点菲利普以后才渐渐了解。

一个机会来了,在得知他伯父即将生命尽头时,他回去伺候了他伯父半年,得到遗产后,他又回去接着读医生。

终于在医学院顺利毕业,他也有了机会去当助理,碰到了一个性格倔强的老医生,他的性格正好和老医生对脾气,老医生决定在以后合伙和菲利普开诊所,每年的收入很可观。可菲利普却有自己的理想,他希望取得医生资格后,去旅游,到外国去找寻年轻时的梦境里的美景。

在和他朋友的女儿接触的过程中,菲利普完成了对生活及人生的理解和解读,此时也得到了升华。

本故事是作者自传式的代表作,他的人生经历告诉我们,有的人在你生命中有段时间是很珍贵的,你不惜一切代价都想和她们联系,产生关系。但是随着对他人的逐渐了解及认识,你会发现每个人都有他的优缺点,所以你会逐渐失去一些朋友,朋友也会选择新的朋友和事业,这是一条真理。在这个社会上,你在乎的人未必在乎你,在乎你的人却不管你的条件和经济如何,都会帮助你。

每个人在成长的道路上都会遇到一些人、一些事,只要自己觉得应当付出,或者争取的东西,就努力去拼搏,至于能不能得到,就交给命运吧。我们要为自己选择的人生负责,为自己接触的每个朋友负责,无悔青春!无悔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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