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读后感

读《简.爱》有感

简的一生是一个苍白的灰姑娘的故事,但也有很大不同。读《灰姑娘》时,我羡慕灰姑娘有华美的裙子、璀璨的水晶鞋、以及英俊王子的爱。而读《简.爱》,我则是敬佩她的坚强、她的倔强、她的独立、她的勇敢。在简的每一段经历中,我都不禁喟叹,我若是她,诚然做不到如她那般。

简是个穷苦的孤女,自幼寄居舅父舅母家中,但很快连稍疼爱她的舅父也去世了,如所有让人怜爱的女主一样,命运抽走了她生活中的所有温情。十年,在这十年里没有王子来拯救她。十年啊,充斥在身周的嘲讽、鄙夷、谩骂、舅母家孩子的欺凌以及无所不在的仇视与冷漠,我不知道小小的简是怎样度过那漫长的十年的,如果是我,我不确定自己会不会疯掉或是养成尖酸刻薄仇视一切的可怕性子。虽然在舅父停灵的“红房子”里,那种阴森可怖与那道诡异的光差点让那个小小的孩子崩溃掉,然而还好,还好她挺过来了,像一棵小树,依然长得那么好。

然后,她被送去盖茨赫德——从一个魔窟进入另一个魔窟。她的那段经历也让我喘不过气来。四处都充斥着“阴森森的祭奠气氛”、到处充盈着“死亡的恶臭”。我总忍不住跳过这段经历,是的,我在逃避,我能感受到那无所不在的阴冷、潮湿、黑暗、腐朽——她在那样的环境里学习六年,任教两年。那里仅有的一缕阳光——谭波尔小姐离去后,简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位,而后,进入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桑菲尔庄园。

从这里起,简的生活才开始有色彩。所以,看吧,王子并不会主动去找你,想要改变,先要扛得住生活的苦难,然后自己走向王子。

罗切斯特先生并不是真正的王子——他不年轻,也不英俊。罗切斯特先生比简大了近二十岁,不过他有健硕的体格和坚毅的脸庞,如其他上流社会的人一样,拥有丰厚的财富与过人的学识。然而不同于那些所谓的绅士,他性格阴晴不定,对简时好时坏,像一只火光里的豹,危险而优雅,自我又骄傲。

作为一个经历过那么多苦难的年轻姑娘,简很容易爱上一个对自己不算坏的有力量的男人,当然,她也确实爱上了他。“虽然我贫穷、矮小、不美,但我在灵魂上与你是平等的”。简真是一个可怜的傻姑娘,她说着这些话时,本就是自卑的,自卑于自己的贫穷、矮小、不美——真正自信的人是无需向人解释自己的自信的。她知道自己与他地位相差甚远,却固执地保护着自己敏感的自尊,不愿表露自己的软弱、怯懦。她性子里是个极度骄傲的人,却也在知道很可能会被拒绝的情况下勇敢地表达自己的爱,并时刻准备着被拒后忍痛远走。幸而

罗切斯特先生未让人失望,她爱他,更重要的是他能用平等的眼光看待她,而非高高在上地把她看做一个仆人。

我真心为她欣喜,在那漫长的磨难与孤苦后,终于有一个温暖坚实的胸膛给她依靠。在他们互诉衷肠彼此亲吻时我甚至喜极而泣!那仿佛是我的爱情、我的爱人,我在寒风里漂泊十数年后终于可以依在他的怀里,泪如雨下。

他们的热恋真如我的热恋:我能感受到花园里明媚的阳光、雨后泥土的气息、苹果树叶子上晶莹的雨水、空气里花朵的芬芳??一切都美好鲜亮得不可思议!清风拂过我的裙角,我如鸟儿般飞奔去见他,他用温厚的手掌抚摸我的长发、用黑亮的眼眸注视着我??我亲爱的罗切斯特先生!

——然而在婚礼前一晚,一个面目可憎的高大女人举起烛火,就在我鼻子前,把我婚礼的头纱,一撕两半。

我没有婚礼了,罗切斯特先生有妻子。

虽然他是被家族欺骗才娶得她,虽然她早已疯了,虽然他不爱她,但她还是他的妻子。 我的心仿佛被撕碎一样疼,疼得直不起身体,疼得顾不上哭——他哀求我,哀求我原谅。我爱着他,看他痛苦我更难受,我真的想,还像以前那样什么都不知道好了,我陪在他身边,这样我和他都不用这么痛苦了,但是——简她不这样想!她真是个狠心的女人,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她不愿做那个觊觎别人丈夫,随时想着取而代之的女人,她杜绝让自己落入那种卑鄙境况的任何可能——她离开了。

十数年孤苦后寻到的温暖港湾,她就这样毅然决然地离开了,重新回到那充斥着凄风苦雨的冰冷里。

她的勇气与倔强使我不得不佩服,如果是我,我真的不确定我能否作出这样的抉择。 简一路乞讨,路上苦不堪言,最后在泽地房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一所小学任教。不久,简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兄妹三人是她的表兄妹!一直孤苦的简对亲情的渴望远胜过财产,他对自己还有亲人欢欣不已,她将那笔遗产平分了。

圣.约翰是个忠诚的教徒,他有王子般英俊的外表,而且他向简求婚。简知道,他并不爱她,他只是觉得她适合做一个传教士的妻子或者说助手。简陷入了深深的纠结之中——她知道自己无法忘记罗切斯特先生,但也无法彻底拒绝圣.约翰,而且他也强势地不让她拒绝。他甚至色诱她!简直难以想象,要知道,圣.约翰真的是个英俊的男人!如命运的安排般,简仿佛听到罗切斯特先生在远方如困兽般的呼唤,唤她的名字——简!简!——她决定回去找他!

回到桑菲尔德庄园,简一路的欣喜不安仿佛被一盆冰水当头泼下——那里只剩一片废墟。

罗切斯特先生的疯妻子总在试图烧死他,在一天晚上纵火烧了庄园。罗切斯特先生去救那个疯女人时,她从烈火熊熊的楼顶跳下身亡,罗切斯特先生出去不及,断了一条腿,丢了一只眼睛,另一只也被大火伤了而失明——他现在是一个瘸子、一个瞎子。

简找到消沉的他,帮他走出黑暗的屋子并与之结婚。他们婚后生下了爱的结晶,罗切斯特先生的一只眼睛也复明了。

总的来说,简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然而有人说,故事太过“圆满”的结局成了小说的一大“败笔”,也许连作者本人也这样认为,但出于女性柔软的心,她不舍得再让简再生活在苦难里,才给了她一个这样的“圆满”。看吧,作者安排简继承叔父遗产这个情节似乎就是要给她一个更好的身份来配得上罗切斯特先生——她也认为太过悬殊的身份成就婚姻是不现实的,这与当时的社会背景有关,我在这里不作赘述——而且简最后得到的罗切斯特先生是残疾了的,可以说,简得到的幸福是打了折扣的!不考虑当时的社会背景的话,我认为简这样优秀的姑娘值得更完美的罗切斯特先生,在今天,被作者扣掉的那部分幸福,也应该归还给简。

会计学院会计学120902班

李晓娜

180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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