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报告之达芬奇密码

读书报告之达芬奇密码

《达·芬奇密码》是美国作家丹·布朗的经典之作,它集悬疑、解谜、艺术、推理等于一身,通过章节的变化自然地将叙事分成了两个线索,层层重叠但并不冲突,让读者在线索的交织中找寻真相。

故事主要发生在了法国以及英国。午夜,卢浮宫博物馆年迈的馆长被人杀害在艺术大画廊的拼花地板上。在人生的最后时期,馆长脱光了衣服,明白无误的把自己的生体摆成了达·芬奇名画《维特鲁威人》的样子,还在尸体旁边留下了一个和令人难以捉摸的密码。符号学家罗伯特·兰登与密码破译天才索菲·奈芙,在对一大堆怪异密码进行整理的过程中,发现一连串的线索竟然隐藏在达·芬奇的艺术作品当中!

兰登猛然醒悟到,馆长其实是循山隐修会的成员——这是一个成立于1099年的秘密组织,其成员包括西方历史上的诸多伟人,如:牛顿、波提切利、维克多·雨果以及达芬奇!兰登怀疑他们是在寻找一个石破天惊的秘密,一个既能个人启迪又异常危险的秘密。

兰登与奈芙跟一位神秘的幕后操纵者展开了斗智斗勇的角逐,足迹遍布巴黎、伦敦,不断遭人追杀。除非他们能够解开这个错综复杂的谜,否则,郇山隐修会会掩盖他们的秘密。里面隐藏着的那个令人震惊的古老真相,将永远消失于历史的尘埃之中。

而且奈芙不是别人,正是死者的孙女。在馆长留下的密码之中,法希警官确信兰登就是杀害他的幕后凶手,而奈芙却并不这么认为。她以警官的身份进入了兰登的视线,并且帮助兰登逃离险境。他们来到了好多的地方,不断地在追杀的过程中解谜,在与时间的赛跑中争取机会。虽然免不了几经波折,但是他们依然最终保护了圣杯的秘密,让它可以在时间的推移中继续展放它的光彩。

“《蒙娜丽莎》之所以成为世界艺术名品,并不是因为蒙娜丽莎拥有神秘微笑,也不是因为众多艺术史家对它做出了神秘的说明,而仅仅是因为里昂纳多.达芬奇声称这是他的得意之作。”这是《达芬奇密码》里的一段话,买来后破天荒一下看完了,开始很着迷,全部读完后觉得这本书的主要好处在于把大量有趣而耸人听闻的知识凝聚在情节的行进中,通过情节的递进层层剥离出来,不时的教导摆弄一番,这就增加了寻常通俗小说所匮乏的“知性”,使书的格调高了很多,成为“经典”的商业巨作。

作者的博学体现在对卢浮宫、威斯敏斯特及其他教堂、达芬奇画作内在寓意的假设及其他各种艺术史知识、隐修会、圣殿骑士团、基督教早期历史以及原始宗教的相互关系史、密码学、符号学、瑞士银行的运作、语言学,尤其是字源的运用??最重要的是把所有这些知识巧妙的通过一个故事展现出来,使读者学了很多,也受到很大冲击,却不觉得乏味。尤其是在线索的串联方面,丹·布朗更是将他自己的才学发挥得淋漓尽致。其实对于读者来说,过多的地点名称,人物名称往往是令读者十分头疼的,但是我只是在刚开始的时候略微感觉头晕了一下,不过还是可以接收的,因为各种地点还是了解的,所以并没有太多不适的感觉。等到自己真的适应了这个名词密集程度之后,再将后面所出现的各个学术词汇一一道来,才真正让读者在增长知识的同时大呼过瘾。

最喜欢的是书中对文化史中种种宗教符号隐喻的重新解读,和对人们习以为常的历史常识的颠覆。因为我一向很关注基督教,从这本书的角度再回过头去看先前买的《基督教对文明的影响》,那本所谓的学术著作就显得很虚伪了。当然作为小说,有些叙述免不了是煽情、夸张、虚构,但不可否认其中许多史实也是有相当的真实度和学术价值,作者一定是很关注、熟悉并搜集了不少宗教文化方面的动向和资料。

虽然这些优点使得本书比国内一般畅销书高出不知多少,但它毕竟是小说,很多是为写作需要而设的,不能全信。而且有些知识其实我们看似生疏,在国外文化背景的情况下其实也属于人文常识范畴,比如提到的瑞士银行经理喜欢勃拉姆斯,又提到莫扎特瓦格纳是共济会成员等,我记得法国小说家萨冈有篇作品《你喜欢勃拉姆斯吗?》,在西方影响颇大。如果我们熟悉诸如雨果、托尔斯泰、狄更斯那些巨著,那么见到这些丰富的知识其实也就不会大惊小怪了。说到文字游戏、隐喻等,也都不可与《尤利西斯》相提并论。我想许多人的诧

异、推崇和津津乐道,大概是因为本国对人文教育的极端忽视,导致阅读面普遍的狭窄吧?

比如,把罗曼罗兰的《约翰克丽斯多夫》其中的音乐、社会、历史知识拿出来,也是可以吓死人的,但罗曼罗兰并非这些知识当作与读者交换的筹码,而《达芬奇密码》只是构架好一个很普通的故事,用些新奇的知识作为血肉填充罢了。而且小说的很多叙述其实都有经典文学家的丰富遗产作基础了,阅读广泛的读者应当不难看出来。

所以不必把这本畅销书拔得太高。毕竟从文学艺术的角度来说,其“话说两头”的手法过于单一贫乏,几乎完全只是靠情节取胜,而这情节则是完全建立在读者对“导师”和圣杯真相的好奇心上,这一点其实要稍逊于大仲马的。不过在推理悬疑小说中可算中上之作,其结构上的缺憾是后半部有些勉强,比如那个英国皇家历史学家雷就是导师,作者后来的详细交待无法抹去强烈的编造感,又比如结局的无力,使人觉得由索尼埃的密码引发的一连串故事其实真是很无谓,尽管作者很努力,终究也逃不出有虎头蛇尾的感觉,这也是好莱坞寻宝探险类电影的通病。从人物上来说,两个主人公是常见的才此文来源于佳人老少配好莱坞模式,尽管作者驾轻就熟,但终究类型化了点。其他人的塑造,除了前半部的雷-提彬和巴黎探长科莱之外,其余则基本牺牲在情节的安排中。

虽然有这些不完美之处,但我仍然觉得这是一部非常成功的通俗小说——因为作者本来就是畅销书作家,所以也不必苛求。因为其夹杂了男女、宗教、大都市、历史传说、神秘主义、星象符号、警探、探宝历险等各种卖点,其中宗教信仰的颠覆或原始神秘主义、中世纪传说等“玄”的元素尤其符合当今的潮流——《指环王》、《哈利伯特》都是这股复古潮流的代表——故而也非常适合拍成好莱坞电影。我们能读到很多历史知识,了解到很多不知道的东西。

上面所说的是这篇文章的背景以及所体现出来的效果,其实,纵观全文,有很多的细节值得我们慢慢的品味。或许是因为我们身处东方文化中,难以亲眼见到西方文化中的经典,于是他们就在这篇小说中一股脑的展现在了我的眼前。不管是人、事、还是物,都给人一种强烈的文化冲击。从小说的构造不难看出,丹·布朗十分喜欢以比较宏大的场面作为背景开始他的作品。不管是在刚开始的卢浮宫,还是在之后的圣叙尔皮斯教堂,永远少不了高大的空间,散发着浓浓艺术感的壁画之类。就算是来到了雷·提斌爵士的家,也是拥有一个非常大的庄园,而且豪车满地的那种。这当然为叙事本身奠定了一个让人惊艳的开始。而且故事的流程也是大开大合,紧张激烈,在飞驰的轿车之中,不仅要在心里想着各种繁杂的密码,还要一路东躲西藏,防备警方,教廷的不断穷追猛打。作为读者,仿佛都在读书的时候想过,如果是自己在那种场景下,在飞驰的汽车中跨越巴黎繁华的街道,身边的各种古老的建筑从眼前飞逝而过,自己却全然不能去观赏,因为自己还有未竟的使命,就是解开郇山隐修会的秘密,防止郇山隐修会的秘密永远在历史中消失,那会是何等的惊险与刺激。当然,其实飞驰的汽车并不是重点,重点就是作者费尽心机想要让我们获得的东西。那就是历史的脉络。

其实文章中的出彩之处真的全部靠着历史这两个字才可以熠熠生辉。由于巴黎与伦敦是西方艺术品以及历史的聚集区,我们自然可以从这两个地方获得浓浓的历史氛围。而事件恰巧发生在这里。通过开场在卢浮宫中的奇遇,我们了解到了好多的世界名画,包括《蒙娜丽莎》、《岩间圣母》等等。自然,作者为了描写这些名画还是颇费工夫的,但是这一点都不影响文章开始的紧张气氛,反而是在这种紧张之中多出了一种对于艺术的理解与沉浸其中的感受。这恰巧应了中国那句老话“文似看山不喜平”,不仅是情节的跌宕起伏,就连时间也是忽快忽慢,就如人们心脏的搏动,文章也跟我们的心一起在跳动。而正是这种细致的书写,使我们看到了这些名画背后的故事,他们讲述的故事仿佛都跟原来不同,也会让人有一种恍然大悟之感。感觉自己被另一种思想,一种另类但是又确凿无疑的思想所牵动着。带着我们去探寻其真正的秘密,正如我们看到这篇文章的感觉一样,仿佛眼前看到的都不是真的,都是一个有一个的秘密,连眼前这些世界名画也是这样,在历史的长河中亘古不变的理论仿佛就此推翻。一个个崭新的思想应运而生。这对于本文线索的走势,以及读者的心理都既是一种挑战,又是一种刺激的源泉。

到了后来,文章中多次谈到了黄金分割点,这也不禁让我们感到不可思议,深深的感觉自己仿佛真的对于身边的事情了解不够。原来,他们就在我们的身边。而且很神奇的存在着,并不只有人类社会才会出现这种情况,在大自然中,到处拥有着黄金分割的影子,包括蜜蜂的雌雄比例,鹦鹉螺的螺线直径比例,到处都有黄金分割的存在,就像维纳斯的雕像一样,没人知道她的两条胳膊到底是怎样放的,也许就真的没有,因为不管怎样处理,都会影响到她本来的美感。这当然是人类社会中最完美的黄金分割。当然,也是大家所追求的吧。关于小的地方还有一个,就是关于手势的描写。这自然也是令我感到十分的不解,我没想到我们现在所用的很多手势都是跟古老的崇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不管是耶的手势,还是棒的手势,在古老的历史中都不是用来描述现在的意思的。这真是令人啧啧称奇。进入了这本书,仿佛就进入了一个解谜的世界,身边所有的东西在这本书里都有了全新的解释。

后来,当主角们踏上去往英国的飞机时,一切就变得节奏更加的迅速了,当然,这里的节奏指的是思维的节奏,而不是环境的节奏。而环境中节奏的缓慢刚好反衬出了现实思想中的紧张,焦虑。当兰登打开了密码筒的那一刻,大家不禁都惊叹于作者巧妙的构思,居然还有一个密码筒在里面。这不仅让悬念进一步留了下来。本来以为谜团就会被这样解开,但是一个谜团的解开竟然预示着另一个谜团的开始,这不禁叫人在失落的同时大呼过瘾。因为读者们至少知道,在英国,兰等一行人又会在各个地点穿梭,为了这个谜团进入到艺术的伟大怀抱中去,而结果自然是如大家所愿,我们又在英国进一步了解了西方的文化。

当然,在英国,我们的主线从地点移动到了人的身上,而这个人就是著名的艾萨克·牛顿。根据这个细节,他们走遍了伦敦的大街小巷,为了这个不解的谜团进行探寻。自然,他们在这里多了一些时间,于是作者也就主动放慢了节奏,好让读者们在前面紧张的心情缓和一下,去用心领略艺术带来的美感。在艺术的影响下,就连原本阴气很重的墓地都变的庄严而神圣。这个时候,我们终于可以用一种短暂放松的心态,去想象艺术大师们的杰作,去还原我们心中的历史。

到了这里,符号又再一次的进入了我们的视野。那是一个六芒星的图案,虽然在文章中我们仿佛不难发现,但是它随着紧凑的节奏实在是不如那些恢弘的东西来的显眼。而来到罗斯林教堂之后,在符号互相交织的地方,他终于出现了。其实,到现在为止,我们看到的仿佛都不是眼前的事物,就连找到这座教堂也是一样。也是在一连串的错误中才得以得到。当这个六芒星最终出现的时候,那卢浮宫下的圣杯也发出了璀璨的光芒。艺术,一切都来源于艺术,回归与艺术。

本书虽然是一本畅销小说,但是他真的可以教会我们太多的东西。不管是从艺术的角度,还是思维的角度。其实我看完以后有这种感觉,就是为什么我没有这个机会去体验一下这种解谜与追寻真理的感觉呢?当然这只是想想。重要的还是本文的刻画将我们身临其境的带入了那种感觉之中。

本书的行文其实是很鲜明的,虽然双线索的文章构造开始的确让人摸不着头脑,但是作者还是很顺利地将文章的路线最终展现给了我们。而文章的重点也是十分的清楚,大家在看的同时往往会沉醉于它对于各个教堂,地点,人物等等的刻画中。而通过这些惟妙惟肖的刻画,我们才能在自己的大脑中还原我们所想象出的那些著名的历史片段,历史事件,以及历史所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对于人物方面,作者用有限的篇幅将主人公的性格特点刻画得有血有肉。比如兰登先生在新闻发布会上穿着的花呢大衣,在遇见事务的时候习惯性的符号学思维,等等,尤其是文章介绍他因为小的时候掉到水井之中成了一个患有轻度幽闭恐惧症的人,这也在文章开始的阶段成为了警察分析的证据。而且其他的几位主人公也是性格各异,作者十分清楚的捕捉到了这一点,在语言的描写,习惯动作的描写中颇费工夫,以区分不同人物的不同感觉。正是这种细节的刻画使得人物栩栩如生,使得读者甚至可以以第一视角来亲身体会他所经历的一切,他的欢乐、焦急、紧张、释怀。

这些就是《达·芬奇密码》吸引我们的地方。自然,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当然能从中得到多少,就只能看我们自己了。

 

第二篇:读书报告之

读书报告之《民主的模式》第三章

《民主的模式》一书带领读者走上了一个特别的路程,从公元前5世纪古代雅典的公民大会,到20世纪的自由民主时代。其中能让我们确定的是民主思想的历史奇特的,而民主实践的历史则是令人困惑的。在关于民主理论的发展的阐述中,第三章展示了自由主义的民主模式,既分为保护型民主和发展型民主。书中说到现代国家的主要来源是绝对专制主义和绝对专制主义创造出来的国家间的体系。而自由主义就是相应的面对暴政、绝对专制主义体制和宗教不宽容时,努力坚持选择的自由、理性和宽容等价值。其政治理论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协调由法律加以约束的权力结构的国家概念与人民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护型民主以人们对于追求个人动机的选择,防止他人控制的手段便是建立国家,创立负责任的制度。对此书中作者阐述了霍布斯的权力观、洛克的宪政的雏形、孟德斯鸠分权以及法制的原则。也描述了保护型民主理论的两个经典表述,即麦迪逊的派系问题以及对多数暴政的阐述,还有边沁和密尔的功利主义的负责性市场的概念。

作者在阐述发展型民主时,主要是约翰密尔以及托克维尔的观点。总的认为政治参与本身就是人们想要的目标或是动机。在讲到自由与民主的发展时,强调了一个人自由的限度,专制国家或是民主国家变异后的危险,托克维尔的大众政府与官僚制对于人民自由的威胁,然后就讲到了代议制政府的优点以及妇女的屈从低位。而作者认为不管是保护型民主还是发展型民主都受到了共和主义的因素的影响。我们也可以看到如同共和主义一样,自由主义的保护型和发展型的民主也具有不同的特征,前者更多的将民主视为一种工具,即不实行民主的话公民的利益就将受损或得不到保护,而后者则主要将民主视为一种价值,即公民参与政治本身就是一个人们想要的目标。

在第三章的开始时作者就谈到了自由和自由民主思想的形成原因,以及说到绝对的专制主义和绝对专制主义创造出来的国家间的体系是形成现代国家的直接原因。而霍布斯则标志着从服膺绝对专制主义相反对暴政的自由主义转变的一个有趣的转折点。作者提到自由主义的核心问题是“主权国家”是如何与被认为是国家权力的合法来源的“人民主权”联系到一起的?如前所述作者认为“霍布斯的立场乃是现代自由主义理论的开端,这个理论强调既要确立个人自由,又要确立足够的国家权力以确保社会和政治秩序。”他以人性恶为基础,假设了这

样一种自然状态“肮脏、孤独、穷困、野蛮的”是“是每个人对于所有人的战争”,在这样的环境下个人的财产和身体安全是不到保障的,需要一个强而有力的权威来保障他们的安全,这样国家便建立了。只是这种权利是个人放弃他们自我管理的权力,让渡给权威才得以国家的建立,个人是国家权力的来源与根据。可以看出国家是保护人个人安全的工具,个人不在是国家的附和体。霍布斯虽然有些对权威的推崇,但是它对公民权利与国家关系的重新确定,是自由主义民主的开端。

在前文中霍布斯已经提出了个人在一个权威的统治和保护下才能得到安全和保障,而洛克对此予以批判认为人们不可能在人与人之间没有充分信任的情况下,会相信一个强大的权威给他们安全和保障。而且洛克也认为在遵守自然法的情况下能够保证自然状态并非是“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但是这并不是永恒的保证,个人对“广义所有权”的用法不当也会造成对彼此的伤害。所以需要建立一种契约或契约,明确表明政府的权利是由个人赋予的。作者认为“就大多数时候,是洛克而不是霍布斯奠定了自由主义的发展的基石。”这是因为洛克以契约为基础,公民以自己的利益为基础对政府活动予以限制,也提出了分权的原则的雏形。作者认为, “自由主义的理论核心问题是如何协调作为非人格的、由法律加以约束的权利结构关系国家概念与有关国民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新看法。”而且“大多数自由主义和自由民主的理论都面临着如何在强力和正义、权力和法律、责任和权利之间寻求平衡的难度。”确实洛克在这时也意识到了强力和正义,责任和权利这间微妙的关系,而且比起霍布斯也有了很大的发展。

作者认为,孟德斯鸠是洛克的追随者,而且他认为孟德斯鸠倡导把立宪政府作为个人权利的核心机制。确实从洛克的有限政府以及分权原则,即立法权和行政权和外交权不仅相互分离,同时他们之间也要相互制约、相互制约,孟德斯鸠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而且这种政治制度是“立宪”政府得以实现的保障。因为从目的看,三权分立就是为了制约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返还至某一国家机关或着个人的独裁和专制,从而保证国家政治上的稳定。从内容看,按分权理论的建立的国家,都根据国家权力的表现的形式将其分为立法、行政、司法机关,这三种国家机关分别行使不同的国家权力,并使之存在相互制约的关系。能够看出孟德斯鸠把目光投注到立宪上,以制度的力量来保证个人的权利或自由,这绝对是自由民主思想的一大进步。

到后来作者讲到发展型的民主时,说到“约翰·密尔基本上为现代自由主义思想确定了方向。”密尔对个人自由下了定义,说到“只有当一个行动牵涉到别人并只有当其伤害到别人的时候,对个人自由所采取的社会或政府干预才是合理的。”虽然它的含义有些模棱两可,作者也提出了一些问题,但是就如“干涉自由的唯一目的是自卫”影响很深。对于绝对的专制权力密尔认为是长期来看是无效率和行不通的,不仅批判而且阐述了它发展的危险。也意识到了现代的官僚制或大众政府的危险,如现代政府随着每一种功能的增加而膨胀;随着政府的膨胀,越来越多的“积极而有野心的人”开始依附或依赖于政府;行政权力扩大,公民所获得的信息越来越少;政府逐渐趋向墨守成规,缺乏创造力等。随之也阐述了代议制政府的优点,即保护公众的利益不受不良政府的侵害,制约已经获得选举权的下层阶级当中的非理性冲动。而且他认为妇女是“社会中的一个巨大才能储备库”,如有机会“可用于很好的管理人类事物的智慧”将会增加一倍。如同作者所说“他脱离了自由主义的传统中占主导地位的男性假设,把妇女也算作‘成熟的成年人’,具有自由且平等的个人权利”。这些都对现代自由主义思想的发展确定了方向。

密尔作为古典自由主义向新自由主义的转折点,他放弃了“放任经济”的一些原则,开始思考立法与经济的关系,包括立法与市场的关系。也开始关注个体精神层面的问题,如同前文所述发展型民主是一个培养积极的、信息灵通的、有责任感的公民的核心机制,所以注重个人的道德和才能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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