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欢树读后感

合欢树读后感

合欢树>读后感(一):母爱如水

高一(5)班 李雨潇

如果父爱如山般坚强,那么母爱就似水般温柔。

——题记

合欢树在传说中一直是不离不弃的象征,它不像牡丹、玫瑰那样有娇艳的花朵,也不像白杨、松树那样有挺拔的身姿;它没有骄人的外表,更没有传世的盛名。但它坚韧、朴素、纯洁,最重要的,还有它的名字——合欢,合在一起才有最欢乐的时光。

史铁生的母亲就像他母亲亲手栽培的那株合欢树一样,或者说,她本身就是一株合欢树。她不像那些所谓的天皇巨星、全民女神那么娇贵、耀眼,也不像网上疯传的各种'女汉子'那样霸气、强势,但她却能让自己的儿子给他一个'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人'的评价;她还能让自己的儿子在两腿瘫痪的时候将她作为最坚实的靠山。女人,一旦做了母亲,就会将自己的爱毫无保留地献给她的子女,无怨无悔,毕生不怠。这就是母爱最伟大的地方。没有过份的修饰,没有过多的言语,一切都只需要一颗心——一颗永不磨灭的饱含深情的似水的母亲的心。

是的,母爱如水——如水般温柔,也如水般多变。

当孩子不小心做错了什么事的时候,母爱就变成了大海——包容你,体谅你,她知道你不是故意的,需要宽容;当孩子伤心难过的时候,母爱就变成了小溪——爱抚你,理解你,她知道你遇到了麻烦,需要引导;当孩子生病闹灾的时候,母爱就变成了眼泪——心疼你,呵护你,生怕你因为她的什么过错酿成无法挽回的过错;当孩子失败的时候,母爱变成了激流——鼓励你,推动你,让你跨过一切困难,忘记一切失败;当孩子远行的时候,母爱就变成了蒸气——你看不见她,但她时时刻刻在你的身旁,你永远都能感受得到。

珍爱自己的母亲吧!寻遍天下,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如此爱你的人了!无论走到哪里,母爱是你最坚强的后盾,是你前进的保障。别让她受伤,别让她担心,别让她失望——唯有努力奋斗,才能用光明的未来回报这似水的母爱!

合欢树读后感(二)

大岙小学 吕志仁

《合欢树》是史铁生早年的作品 他 的作品一向以清淡悠远见长,而《合欢树》同样秉承了这种平淡之中见真情的特点。

文章以母亲生前和死后分为两个段落。在回忆母亲生前场景时,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写母子的生活细节:10岁那年'我'作文得了第一,母亲居然不服,盎然>童趣跃然纸上;20岁那年'我'双腿残疾,母亲因此劳累奔波,但终究无济于事,绝望与希望的交替出现将这一切渲染得更加哀凉;30岁了,'我'在写作上小有成就,可是母亲已经乘鹤西去,这里作者将'我'对母亲的怀念与感激描绘得不动声色。母爱的博大与厚重在前部分篇幅里处处可见。

'合欢树'由母亲的逝世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合欢树是母亲生前种下的树,在母子全心全意与病魔抗争时,合欢树是无暇被关注的;只有当母亲的离去使这个世界突兀地呈现出作者难以承受的空白,合欢树被恰到好处地引入作者悲伤而寻觅的视线。无疑,在作者眼里,合欢树是上天对他思念母亲的安慰,是母爱的一种象征。也因为这样,作者不断地流露出'欲罢不能'的情绪。他既渴望重温昔日与母亲相亲相爱的一幕,也清醒地认识到母亲毕竟早已离去。这样的矛盾,也使作者对母亲的怀念被渲染到极致。

文末的升华无疑是全文的点睛之笔。作者将自己对人生的希望寄寓在新生的孩子上。'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在这个孩子的设计上,我们明显地感到作者流露的物是人非的苍凉,但所幸作者只是一笔带过,所以这里表现出的消极和颓废反而能为全文增添一种沧桑感;倘若作者此处笔墨过多,我想一定颠覆了母亲对儿子的希望。从史铁生的一生看我更希望给'合欢树'赋予积极的意义。它不仅是死后母亲的象征,而且是作者趋于成熟的人生感悟的见证。

《合欢树》 是 赞扬母爱的文章,尽管全文开篇就确定下了忧伤与怀念的基调,但是其对独特人生的独特感悟,依旧耐人寻味……

我的感受最深的莫过于这句话: 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

合欢树读后感(三)

《合欢树》是史铁生用朴实无华的语言谱写了一曲感人至深的追忆母爱之曲。曲中音符如行云流水般演绎着,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款款文字渗透着对母亲去世的悲伤之情,跳动着对母亲的真切怀念之心。

乍一看去,觉得文章应是状物类散文,因为题为《合欢树》;然而,初读文章,有心生奇异:怎么是>写人叙事文章?通读全篇,才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构思巧妙。

文章以第六段'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作为过渡段,乘转结合,非常自然。前部分是追忆母亲,后部分是思索合欢树。对母亲的回忆为合欢树的意义作好了铺垫,打下了感情基调。两部分衔接流畅,浑然一体。

作者在前部分沿着回忆的路径重现定格了母亲身影的两个镜头,以时间为序,信笔而书,笔触所至。无不渗透深情,行文如水流成溪,质朴中显风采,平淡中藏深味。

第一个镜头是:10岁时,'我'作文获奖,母亲很高兴,说自己当年的作文写得还要好。'我'不服气,故意气她。年幼的'我'想来是还没读懂一位母亲对自己的良好禀赋能传给儿子的那份喜悦与自豪的。最后两句话'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体现出'我'重新回首这件事时,内心充满对母亲的敬意与眷恋。

第二个镜头是:20岁时,'我'两腿残废后,母亲为了让'我'重新站起来,不辞劳苦,'全副心思放在给我治病上'.

当时,医院放弃了'我','我'也'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而母亲从不肯放弃。这是一位母亲对儿子最深沉的爱。生命是可贵的,母亲把儿子带到了这个世界,儿子成了她另一个生命,她又怎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鲜活的生命走向失望?文中说到'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总是在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人生在世,能为自己疯,为自己痛的人有几个?

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是儿子忠实而坚定的支持者。当母亲发现'我'想写小说时,鼓励帮助'我'.'她到处给忘我借书,顶着雨或冒着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当一个人受到如此厚重的坚持时,怎能不燃起希望之火?

终于,30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如此的母亲是伟大的,她们总是默默地为儿女无私的付出。却从不记回报,甚至连分享儿女成功的喜悦也常常被无情的生命剥夺。'我'怀念母亲,遥想母亲,静静地在树林里遥问上帝,'风正在树林里吹过',母亲似乎曾回来过。也许母亲从未离开过,她活在儿子的心灵里,陪伴他一生。

细心读来,可以发现作者选择的三个时间段分别是10岁,20岁,30岁,这都是'我'人生的重要转折点,母亲都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虽然30岁时,母亲已逝世了,但30岁的成就是母亲用一生的付出为'我'>收获的。母亲在儿子心目中的重要地位由此可见了。这也体现了作者在选材组织上的独具匠心。

在前部分里,我们始终不见合欢树的半点踪迹,从文中看来,第八段有一句话'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合欢树似乎已在作者记忆中遗失了。记忆的闸门在曾经的邻居的一句话中打开了'到小院子去看看吗,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当时'我心里一阵抖','推说手摇车进出不易',拒绝与合欢树见面。为什么会'抖'?怕忆起母亲?怕难以乘受悲伤?史铁生内心的疼痛在一个'抖'字倾泻而出。

接着,作者追忆合欢树的由来,从追忆可见,母亲无意栽种合欢树的时候是'我'已两腿残废。想来那时母亲内心的伤痛是难以言表的。她挖回这棵'刚出土的绿苗',很大程度是寄予了一种生命常青的愿望。因为绿是生命的象征。

我们可以细细品味这段话'母亲从来喜欢这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留在瓦盆里。第三年,合

欢树不但长出了叶子,而且还比较茂盛。母亲高兴了好多天,以为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甘太大意。又过了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叼,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这似乎是母亲全心为'我'找药方到支持'我'写作的过程的写照。我想这位母亲在料理合欢树时定是充满了对儿子的痊愈的希望的。

合欢树被弃置在路边,在被无意栽种的一年里,无人打理。然而第三年却'长出了叶子',还比较茂盛。这是一个顽强的生命,在逆境中生存了下来。苦难是人生最好的老师,只有勇于面对才能拥有充满阳光的将来。

合欢树是母亲亲手栽下的,是母亲亲自料理过的,它的身上有着母亲的影子,凝聚着深沉的母爱。母亲虽已逝去,而合欢树仍在健康生长,'年年都开花,长得跟房子一样高了',暗喻着母爱长青,母爱永恒。

文中三次提到那个'刚来世上的孩子',前两次说他'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这里的'树影儿',这里的'树影儿'就是合欢树的影子,最后说到'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他自己的妈妈',一言道出,合欢树上处处是母爱的影子,是一生都不能磨灭的。

作者始终对合欢树怀着一种复杂的感情,一方面找借口不肯去看,另一方面'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也许是他不知如何去面对失去这一份厚重的母亲吧。也许他只想把这一切深深地藏在心底,独自咀嚼,'悲伤也成享受'吧。

文章自始至终都没有正面描写过'合欢树',只是借回忆之手,托他人之语,一一交代'合欢树'的情况,不着一笔,却尽显风采,果然不悦是大师手笔。

文章的语言淡雅、朴素,娓娓道来深切母爱,就仿佛和读者在聊天是不经意谈起母亲,说起合欢树一般,内心的深情没有像蓄势待发的洪水喷涌而出,仍是如涓涓细流,闲话家常一一道来,怀念、悲痛之情潜藏于字里行间,除却华丽辞藻与刻意雕饰,思绪所至,笔触所到,深切隽永的真情蕴涵其中,等待有心人细嚼。

 

第二篇:读后感

《水浒传》

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

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苏联著名作家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代表作。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保尔出生于一个贫苦的铁路工家庭,从小天真顽皮,富有强烈的抗争意识。在地下党朱赫来的帮助下,保尔逐渐走上了革命道路。他奋不顾身地从匪兵手下救出朱赫来,自己却因此被捕,受到严刑拷打,但未吐露只言片语。他上前线后奋勇作战,数次立功,数次受伤,最后不得不因为右眼失明离开前线。在地方上,保尔继续奋战在建设第一线,不顾伤病夜以继日地努力工作。在天寒地冻的筑路工地上,保尔与共青团员们一起与寒冷、饥饿、疾病和匪帮的偷袭作斗争。即使双脚冻坏、发高烧仍不下火线,直到昏倒在工地上,因身患伤寒差点不治身亡。在遭受双目失明、瘫痪在床的沉重打击之后,保尔考虑的不是自己生命的长短,而是如何尽快重返战场岗位。他终于找到了以笔代刀的战斗途径,实现了日思夜盼的重新归队理想,书中,处处洋溢的是保尔坚定的革命性,对崇高理想的不懈追求,无私的奋斗精神。保尔并不是天生的英雄,也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与错误,正是在党的教育下,在老一辈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帮助下,他才逐渐锻炼成一名坚强的革命战士。他对理想的坚定信念、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钢铁般的意志、刚强的性格,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年代,都激励了许多人为了美好的理想而奋斗。

所以,我们应该向保尔学习,树立起崇高的人生理想,培养不屈不挠的刚强性格,为了祖国的荣誉而奋斗!

骆驼祥子读后感500字

祥子给我的印象很深:一个实实在在的车夫,勤劳、坚忍。但他的结果却是悲惨的—他带着自己的希望来到北平,认准拉车这一行,经过三年的努力,终于买上自己的车。但在兵荒马乱的时代,不到半年,祥子的车被大兵抢去,牵回三皮骆驼。祥子没有灰心,更加努力赚钱。还没有买上车,钱却又被侦探抢去。在他与虎妞的婚姻中,他付出了许多代价,但终于再次拉上自己的车。虎妞死了,祥子人车两空。生活的打击,小福子的逝去,使祥子失去生活的信心。他变了,吃喝嫖赌,样样都干,以出卖人赚钱,彻底成为城市垃圾。

在社会生活中,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敬佩他那乐观向上、坚持不懈的精神。只可惜最终他没有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最终还是被打败成为了社会的累赘。对于这个社会,感到悲哀,感到痛苦,感到耻辱。祥子在社会的影响下经过三起三落成为垃圾。这个社会,在排除垃圾,却又在大量制造垃圾,这个社会又有什么本事?我只能说: 这个社会是一个腐败的社会,是一个没有能力的社会。而那些促使社会腐败的人,却压迫着那些勤劳的人,那些努力的人,那些坚持不懈的人。这就是这个社会的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

一个人,不管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如果没有目标有理想,轻易放弃,永远报着消极的心态,不去闯,不去拼,最终只能容易失去自我,迷失方向,甚至堕落。所以,我们应该有理想,有目标,有积极

向上的心态,才能立足于社会。也许只有自己树立信心才能胜过一切吧!自己必须有着目标才能打造出自己的理想、未来。这一切只有靠自己的努力!

《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然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游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 射 雕 英 雄 传 》

金庸用十四个字概括了自己的所有著作,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他的小说引领了中国武学作品的风潮,为无数人追捧,其中包括许许多多的同行作家,他们的作品或多或少都有受到金庸的影响。

《射雕》的出名是实至名归的,它成功的塑造了一个什么都不懂、资质平平的傻小子,凭借着自己的毅力与决心,一股蛮劲,敦厚善良的内心还有坚持不懈的奋斗努力,历经一路坎坷磨难,终于成为武功绝顶,英明震中外的一代大侠。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也算是一部励志的小说,而且是精彩绝伦的小说,营造了一个并立着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的武侠世界,身处当时代武功顶峰的几大高手齐聚华山,已大毅力竞技,传出”华山论剑“这一个光听起来就激情澎湃的词语。种种种种,都这样的吸引人的眼球与精神。无愧于武侠小说的领军之作。

不得不说,我确实很喜欢这一部小说,我喜欢它里面的人物。鼎鼎大名的九阴白骨爪,天下间至阴至毒的爪功,出自于前朝武功宝典《九阴真经》,为东海桃花岛岛主黄药师之弃徒梅超风所学,并曾引起一股《九阴真经》争夺的江湖风波。更鼎鼎大名的还有降龙十八掌!天下至刚至阳的掌法,为一等一的武功,是天下第一大帮——丐帮的传承武功,与打狗棒法并立,为每代丐帮帮主所必学武功,南帝一灯大师的一阳指,东邪黄药师的落英神剑掌,全真教的北斗七星阵法,

都是这天下一等一的武功。而这科目繁多、林林总总的武功,金庸靠自己一人之力,诠释得完美无瑕,让人不得不佩服啊……这样的一个武侠世界是读者向往的,当你一读开书,就如身临其境,不能自已。

《我与地坛》

《我与地坛》是作家史铁生写的一篇围绕母爱的文章。这篇文章很深刻,需要细细品读才能理解这里面蕴含的情感。

这篇文章给我很大的触动,这里面的母亲让我感动。母亲去世时才四十九岁,一辈子尽是苦难还没来得及享福便撒手人寰了。这 不 仅 使 “ 子 欲 养 而 亲 不 在 ”的 作 者 感 到 痛 苦 和 内 疚,还 使读者为之感叹,真可谓是世事无常啊!

当作者功成名就后再次回到曾经自己和母亲居住的小院后,虽未看到却听老街坊说到那棵合欢树长得很茂密时,不知作者感受如何,我有种物是人非的叹惜。当初种这棵合欢树的母亲早已长眠于地下,而作者也不再是对生活失去信心让母亲担心的儿子,这些都已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转变??

里面的母亲为了儿子放弃了自己,她只有儿子,儿子就是她的全部。在儿子去地坛公园的那些日子里,真难以想象母亲是怎么熬过来的,总活在担心和恐惧中,精神上的苦往往更能折磨一个人。

这不禁使我想起自己的母亲,我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从没想过母亲会怎么想。我没想过自己不认真学习母亲会自责;我也没想过自己不经意间的行为会让母亲担心;我更没想过每次因为琐事与母亲争吵她会有多难过??从来都是母亲为孩子想,而孩子却很少想到母亲。 母爱是平凡的,每个母亲都对自己的孩子给予了母爱;但母爱 更 是 伟 大 的 ,无 私 的,这 绝 不 是 套 话 、空 话 而 是 发 自 内 心 的 情 感。我们一定会珍惜母亲对我们的爱,因为母爱弥足珍贵。

《三个火枪手》

《三个火枪手》,文章作者大仲马以他独特的构思所打动了我。故事曲折离奇非常扣人心弦。让读者和主人公一起喜怒哀乐,和主人公一起进入这美丽的故事中去。

这个故事描写的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工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利昂,他善良淳朴聪明,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朋友从危险中拯救出来,一次又一次打破红衣主教的阴谋。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达达利昂的三个朋友――三个火枪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阿多斯,波尔多斯,阿拉米斯是三位非常好的朋友,他们正直,勇敢为了朋友可以不惜一切代价,还有着绅士风度,说到怎么认识主人公达达利昂,那可真是一段奇遇,真可谓是不打不相识。达达利昂无意间分别冒犯了这三位火枪手,他们为了荣誉要和达达利昂决斗,达达利昂只好硬着头皮接受了。本来达达利昂准备去送死,谁知道来了红衣主教的卫士,他们人多势众,要和三个火枪手决斗,达达利昂则加入了火枪手这一边,就这样大家同仇敌忔。一起战斗敌人。结果他们以胜利而告终,也正以为这次战斗化解了大家彼此的误会,成为了非常要好的朋友。达达利昂经过努力也加入了火枪队,这样三个火枪手认识了好友,达达利昂,四个人从此形影不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家从此接受了反抗红衣主教的人物………

《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苦儿流浪记》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一部小说。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长子。在他六个月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的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了他以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

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就是这小说的道理。也许你是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爸爸妈妈不会让你受一点伤害,但你要知道不能总是那么惯着你,你要学会勇敢坚强、懂得自己谋生,不能娇生惯养。

《苦儿流浪记》一文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启示:我要向雷米学习,学习他的勇敢、坚强;学习他的对困难不逃避、不放弃,只要我们具有雷米的精神就会尝到胜利的甜味!

《德伯家的苔丝》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作家托马斯·哈代的代表作,整部小说是以乡村为背景,通篇描述的是一位乡村少女一生的悲惨经历。小说的副标题中说到女主人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一种超前的思想,也是作者对当时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批判和不满。所谓的维多利亚时代,就是英国工业革命的时期。维多利亚时代当时的社会崇尚的是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也是科学文明飞速发展的时期,在小说里面非常多的情节中都有提及到有牧师在街道上布道也体现了这几点。但正是因为这种崇尚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的社会风气,许多暴发户也为提升自己身价进入上流社会而纷纷模仿贵族们的习惯。文中的亚雷就是其中之一,他家也是一个暴发户。正因没有受到正确的道德修养和礼貌的教育,才导致了后来奸污苔丝和后来一系列诱逼苔丝与他同居等惨剧的发生。《德伯家的苔丝》写的就是在当时社会的迫使下,一名纯真、朴素、勤劳的农村姑娘苔丝走向堕落。作者托马斯·哈代笔中的苔丝正是当时社会上正义、纯真、勤劳、向往美好未来的女人的一个缩影,她身上充满着爱和对他人的信任。在这里作者表面上写的是苔丝作为一个弱智和受害者非但没有得到同情,反而被社会所批判的惨状,但其实作者真实想反应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虚伪的道德标准和当时社会丑陋的风俗的一种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