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科学三个问题读后感

《公共行政科学:三个问题》读后感

看完这篇文章的题目,首先想到的是,所谓公共行政科学的三个问题,既然这是一门与人相关的科学,所以这其中的问题一定会与人有关,再者就是人生活在社会里,所以这个公共行政科学也必定与社会环境有关系。再整体看完文章之后,作者为了让我们更容易理解,每阐述一个问题,他都有举例子。接下来就来谈谈我的读后感。

作者是按照三个问题来划分文章的结构的,那么我也按照这个顺序来说我自己的看法吧。

首先在文章第一部分的末尾,作者就把公共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说出来了,证明了我的推论是正确的。

一、公共行政和规范性的价值。

“创造一门公共行政科学的第一个困难在于,人们往往不能将规范性的考虑从公共行政问题中排出出去。”我很自然的把这里所说的“规范性”理解成的规范规则。作者举了效率主义这个例子,查了资料才知道是怎么回事,文章说,“行政科学的基本目标是花费最少的人力和物力完成正在进行的工作。所以效率是行政管理价值尺度方面的最高原则。”也就是说这里强调了效率的重要性,但我觉得他忽视了运行效率的目标还有别的价值标准。看到效率,专业是政治的我很自然地就想到了公平,我想这个对于公共行政也是必须的,我觉得既然是公共的问题,就一定要考虑是否公平的问题。

所以,文章所说的规范性的价值,也不仅仅是包括法律规范,我认为还包括道德准则。而且这些法律规范和道德准则绝对不能照搬别的国家的,而是应该实际问题实际分析,寻找适合自己国家地区情况的制度。

“公共行政研究应该建立在明确阐明目的的基础之上···”对于这句话我很赞成,若是没有明确的目的,做研究就会想无头苍蝇,到处乱走,根本不知道下一步该如何走,这样只能浪费人力物力,最后得到的结果还不一定是我们想要的结果。

对于建立一门公共行政科学确实是存在着不少的困难,但是我相信是可以克服的。这就要靠大家了,也就是接下来要说的公共行政和人的关系。

二、公共行政和人的行为。

即是,公共行政研究必须也得对人的一些行为,思想进行研究。

这里文章所举的例子是组织理论。我查了一下资料,发现行政组织在社会中处于重要地位。文章中提到,“假定一种实质上是理性的、顺从的个人”,我觉得这里说组织就是意味着顺从,个人绝对的服从组织,而忽视个性。这样就与上面所说的这个公共行政科学也要对人的行为,思想研究相悖了。如果每个人都是完全服从者,那么研究人的个性的意义也就随之失去了。同时文章也有提到“‘组织应该围绕个人特质建立起来,并适应个人特质,而不是个性应适合合理的组织原则的要求’,这是一种愚蠢的思想。”确实,是一种很愚蠢的思想,而且也是不现实的,社会上存在着各式各样的人,如果要按照每个人的特质来建立组织,我看,每一个人就是一个组织了,但是事实上是不存在的。一个健全的组织要求组织成员去适应它,而不是为了个人的需要而牺牲了正常的组织关系。所以,研究公共行政科学,既不能把人作为中心,也不能把人排除在外。否则研究公共行政科学则是无意义的,更别说是为社会服务。

三、公共行政和社会环境。

无论是对公共行政科学还是人的研究,都必须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所进行的。文章中说道,“没有一个人类学家会认为,从一个截然不同的文化中提取出来的社会原则,有可能不加改变地转移到另一种文化中去。”照搬别的国家或者是不同环境的制度,是绝对不行的,例如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有过照搬苏联计划经济,结果是把国内经济搞的一塌糊涂。文章所举的例子是,以功绩为基础的行政管理阶层的四种条件,这些条件同时出现在19世纪中叶的英国,但是在美国,却没有一个条件以同样的方式出现。这就证明了,不同的环境确实是需要不同的制度。

公共行政和社会环境是相互适应、相互作用的关系。社会环境决定、限制和制约公共行政,公共行政必须适应社会环境。在这样的基础上,每个国家地区所需要的公共行政科学都是不一样的,但是也同样是具有共同的,基础的东西。也就是说公共行政科学可以,也是不能避免的成为具有共同的基础的广泛的学科。

对于公共行政科学什么时候才能成为一门真正的学科,就要靠更多的人去研究,根据一些已有的原理,理论,发现新的东西。

 

第二篇:新公共行政读后感

《新公共行政》读后感

行政管理02班 孙烨 20120174

《新公共行政》是西方新公共行政学派的领军人物弗雷德里克森的一部代表作,作者在《新公共行政》中以西方新公共行政的发展历程和理论脉络为研究对象,系统而简要地梳理了西方公共行政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公共行政理论,全面地层现了西方行政学各思想流派发展的轨迹,对新公共行政的历史、起源、代表人物、主要理论观点、理论价值等进行了详细介绍与评述,强调公共行政应更多地关注社会公平正义。《新公共行政》最大的特色在于,在国内外首次对新公共行政思想进行总结和评价。《新公共行政》对于建立中国特色的行政学理论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借鉴意义。

新公共行政,是相对传统公共行政而言的。新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连续性,将道德价值概念注入行政过程,将社会公平注入传统的经济与效率目标;强调政府公平,对公众需要负责而不是对公共机构负责,以及公共项目应当对决策和执行负责。它强调公民参与、政策制定、相关控制、分权授权、组织发展、顾客至上和民主工作环境。新公共行政所倡导的价值观,如社会公平、代表制、回应性、参与和社会责任等,推动了公共行政的发展,在某些方面它为新公共管理的产生做了理论准备。

新公共行政学产生有其一定的历史背景。先说社会背景: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逐渐衰退,尤其是经过1973—19xx年的经济危机之后,经济陷入"滞胀"状态,即经济停滞和高通胀并存,资本主义主要矛盾进一步激化。特别是在美国,反对越南战争,但对贫困和反对种族歧视的斗争交织在一起,斗争浪潮日益高涨。至此,以政治--行政二分原则和官僚制为理论基础的、以效率为中心目标的传统公共行政学已不适应解决时代问题的需要。于是,以倡导社会公平为中心目标的新公共行政学应运而生。由此可见,新公共行政学的产生具有深刻的社会根源,也可以说它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社会改革在公共行政学研究上的一种回音。还有一些理论背景:公共行政学是从政治学分离出来而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的,但其发展与演进以及研究方法仍不可避免的受到政治学研究的理论和方法论的影响。20世纪五十年代,西方政治学界兴起了行为主义研究,注重定量研究,强调事实与价值的分离,力求使政治学"科学化"。

传统公共行政研究主张政治—行政二分原则,倡导价值中立以及以效率为最高目标,这一研究方法无疑是深受政治行为主义影响的。但政治行为主义在六七十年代遇到了严峻的挑战,一方面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深刻的社会危机,另一方面由于行为主义方法过于醉心于定量研究和技术手段的运用,使得它只能解决一些可以量化的细小问题,而对许多难以量化的重大的规范性价值问题无能为力。正是在此背景下,后行为主义兴起,它重新肯定了理论研究在政治学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主张要更关心价值问题。后行为主义直接影响了公共行政学的研究方法,新公共行政运动主张应将道德价值观念引入行政过程分析,行政活动要更多的关注社会公平、代表性、回应性、责任性和参与等方面的价值问题。

弗雷德里克森新公共行政思想的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对传统公共行政学进行批判并在此基础上对新公共行政学进行解释和综合概括;二是其行政组织理论。

之所以称为新公共行政学,是因为该理论的创立是建立在对传统行政学理论的全面批判地的基础之上的。最主要的是对传统公共行政学的重要理论基础进行的批判。

首先是政治与行政二分思想的批判。严格说起来,自威尔逊和古德诺相继提出和完善政治与行政二分思想之后,就不断遭到行政学者的批判,诸如罗伯特〃达尔提出的“行政与行政二分所导致的三个问题”,赫伯特〃西蒙的“行政谚语论”等。但很多学者的出发点往往局限于政治与行政本身能否二分;而以弗雷德里克森为代表的新公共行政学思想对政治与行政二分的批判着眼于所导致的“价值中立的不可能性”。他们指出,由于传统行政学的政治与行政二分法观念使得行政学的研究局限在一个非常狭窄的领域内,尤其把研究焦点放在行政机关预算、认识、组织以及大量其他的所谓“中性”的问题上,相反却很少重视与社会、政治密切相关的政策制定和政策分析等问题的研究,致使公共行政游离于社会政治现实之外,远远不能满足解决社会问题、处理好社会危机的需要。基于此,他们认为,政治与行政二分只是一种理论虚构,而在现实的政治与行政运行中,行政体系游离于政策制定之外的状况是根本不存在的。

其次是对单纯追求效率的批判。弗雷德里克森认为,传统行政学所追求的效率是一种“机械性效率”,即在逻辑实证主义的指导下,可以用具体数字表示的

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率,过分强调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程度的产出。传统公共行政学的这种效率观将效率视为基本价值,强调非人性化和客观化的所谓理性效率,促使组织对人与人之间的互动采取机械性的控制,人与人之间变成了工具般的相互操纵,从而造成了行政组织与服务目标的隔阂与疏远,失去了组织本应承担的社会价值和责任,而在事实上这种效率观常常导致事实上的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率。此外,由于对社会公平的漠视,效率至上观指导下的政府行为往往促使社会上有组织者、有权势者以及既得利益者受益最多,而造成越来越多而且差距日益增大的不公平、不平等现象。

弗雷德里克森认为,“公共”的第一个要件是,它必须建立在宪法基础之上。人民主权原则、代议制政府原则、权利法案中的公民权利、程序性正当的法律程序、分权制衡,以及联邦宪法和州宪法中的许多规定,都是这种理论的基础,这种基础是稳固的、不可动摇的。 弗雷德里克森的这一观点实质上在理论上赋予了公共管理者较大的行政裁量权。他进一步强调,平等的参与过程能培养出有教养的、积极的和有道德公民。通过治理和管理的方法,我们不仅创造了公共政策,而且还塑造了我们自己。这一观点不仅赋予了公共管理者行政裁量权,也真正赋予了最一般民众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力。

弗雷德里克森认为,“公共”的最后一个要件是这种理论必须建立在乐善好施与爱心的基础之上。乐善好施,或者对他人的爱心,是关键。他引用了史密斯的话:“在一般情况下,对国家的爱包括两个不同的原则,首先是对宪法或已经建立的政府的敬畏;其次是一种要尽我们所能竭力争取使自己的同胞过上安全的、体面的和幸福的生活的强烈愿望。不尊重法律、拒绝遵从政府管理的人不是一个好公民;不愿意竭尽全力促进全社会的共同福利的人,不是一个好公民”。

政府的目的就是把政体价值的保护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公民。拥有一种建立在乐善好施基础上的公共的观念,是公共权力的根本指向。乐善好施所要体现的是一种服务的意识,这种意识长期以来一直与公共权力的施用密切相关。同样地,为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为此而献身于公共领域的信念也是十分重要的。

客观的说,以弗雷德里克森为代表的新公共行政学思想的创立是对自威尔

逊、古德诺开创行政学以来、西方行政学历史上一次广泛而较大规模的理论变革与创新。他们对传统公共行政学存在的问题的批判,对经济性效率和政治与行政二分的否定与对社会公平价值观念的倡导,尤其是他们对传统行政学中的基本研究范式——威尔逊-韦伯范式的突破与创新,在公共行政学的历史发展中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弗雷德里克森关于民主参与和政府回应性的主张对我国行政改革意义深远。就我国传统行政生态而言,儒家贤人治国学说中所包含的民本主义、大同思想与新公共行政的核心价值相异。

大同社会的确能够给人以民主的遐想,但是在本质上却与近代以来的共和政治截然不同,传统文化中的民本主义表面上以民为本,其实质则是把人民放在一个被动的位置。上层国家的公共事务如政治制度的确立、公共政策的制订,是一般民众不得与闻的,所谓“天下有道,庶人不议”。

同时,当政者对民众舆论十分惧怕,根本不可能让公众舆论对政策产生影响,更不可能接纳民众参与政治决策过程,他们对民众舆论总是会采取措施予以钳制;而下层民众的自愿组织只能是以自救为目的。所以,它们不太可能服务于社会的公共目的。这些都与“以民为主”的思想有根本的区别。

另外,弗雷德里克森关于公共精神和“宽容”的论述,对我们国家从传统统治模式到民主行政的价值转型有很大启发。首先要借鉴多元的理念,将单纯政治控制转变为社会协调的模式或秩序,强调不同行动主体的自主性、替代性和协调性。更为重要的是,必须要树立“和而不同”的价值观:天下之物,多元多样,可以和谐相处,容各共生,共补互济,但不能苛求同一;在此基础上,通过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引领社会多样思潮,最终从多元走向和谐。 任何一种理论尤其是社会科学理论的产生都是建立在不完全归纳的基础之上,而且被深深的打上了产生该理论的那个时代背景的烙印;因此就决定着一种理论自产生之初便具有先天的缺陷,而正是这种缺陷也为后来的学者对该理论的批判提供了可能性。同样的道理,以弗雷德里克森为代表的新公共行政学思想同样也不是完美的,在今天的公共行政实践来看,该理论同样存在很多问题;其中最关键的一点,我认为是超理性主义和极端主义倾向。从西方行政管理思想史的发展来看,任何一种后来理论的产生都是在借鉴前人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

但是新公共行政学的肇始者却对前人的理论进行了几乎全面的大批判:诸如对传统公共行政学的效率取向的全面否定。无庸质疑,纯粹的经济性效率取向会使政府行为缺乏社会公平基础,但是经济性效率取向并非一无是处,相反,它仍是当今政府应当坚持的重要原则之一。此外,新公共行政学倡导的政府再造运动的目标设定过于理想化,这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明显是不现实和不具有操作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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