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如何维权 新颖活动策划.docx

《如何依法维权》授课形式策划

一、 引入部分

(一)播放“爸爸去哪儿”视频

一辆和谐号呼啸而来,车窗里闪动着10张笑脸,没错!他们就是《爸爸去哪儿》的5对父子。画面切转,屏幕上依次出现五对父子。

1. KIMI(对应追认知识点)

KIMI(语气自豪而充满期待):爸比,你看,我今天买到了奥特蛋哦!是不是很酷?

林志颖(宠溺而富有童真):对啊,很酷诶!KIMI现在可以自己买奥特蛋了是不是?你花了多少钱?

KIMI:5000块。

林志颖(犹豫,不开心):5000块?奥特蛋这么贵!我们不要买了好不好?爸比带你退回去

KIMI(哭闹):不要~~~

结束画面:KIMI可以自己买5000块的奥特蛋吗?

2. 王诗龄(对应假冒伪劣商品知识点)

王诗龄(嫌弃、天真):爸爸,你太胖了!爸爸,你打呼噜的时候像猪一样;爸爸像猪。

王岳伦(生气):你说谁像猪?

王诗龄(天真):爸爸啊!

王岳伦(伤心):爸爸像猪吗?

王诗龄(不假思索、坚定):像!

后续画面(纯字幕):

1.王导悲愤之下买了减肥药左旋肉碱

2.但是。。。

3.王导因为吃了假冒伪劣的减肥药住进医院

结束画面:面对假冒伪劣商品,你该怎么办?

3. 天天(对应知产保护知识点)

天天(自豪):爸爸,我发明了一个自拍神器,可以把男人拍成女人哦!你看看你上次扮女人多丑!

张亮(略微结巴):什么,你说我丑。你爸我是一大帅哥!要不怎么生出你来,你不是老说自己是小帅哥嘛!

天天(不屑后苦恼):我像妈妈。哎,老爸,我们学校老师说他是我的指导老师,所以他要申请成他自己的专利。可是这个自拍神器是我发明的啊。

张亮(疑惑):爸爸也不知道啊

结束画面:专利权到底是天天的还是老师的呢?

4. Cindy(对应安全保障义务知识点)

开场画面:西单大悦城某玩具店门口

田亮(无奈、气喘吁吁):森碟,你跑慢点。等等爸爸啊!

Cindy(精灵古怪):爸爸,你快点。(间隔2秒)哎呦!(Cindy滑倒),门口一滩水

田亮(关心、心疼):摔疼没?爸爸看看。哎呀,膝盖都青了。 结束画面:商场是否应该承担Cindy的医药费呢?

5. 石头(对应谣言与名誉权知识点)

开场画面:微博热门话题榜截图#石头冰场大打人#

郭涛(严肃):石头!你过来看看!

石头(烦躁):我天啊!说我打人?我、我就是打球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一下3号,干嘛说我打人?

郭涛(不相信):你没打人网上干嘛这么写?

石头(有口莫辩):我真没打,那天你去接我,不是看见了吗?我就是抢球的时候把那个3号撞倒了。

郭涛(歉然):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那天我也在。不行,我得给你讨回公道!

结束画面:造谣传谣会受到何种惩罚?石头该怎么办?

最后画面(纯字幕):如果你是他们,你该怎么办?

(二)教师自我介绍

同学们,大家好。我是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的XX。今天啊,是我们“青春船长 法治起航”的第一课。我是你们的船长。带领你们在法律知识的海洋里乘风破浪。好,哪位同学告诉我,在这艘法治大船上,同学们应该是什么呢?(叫人回答)

对,你们是船员,是水手。那现在有哪位小水手知道遇到刚才那些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同学发言)

有的同学说的很好,现在啊,就让我这个船长来带着你们一一解答,好不好?

二、 内容部分

总体形式:以“填字游戏”引出授课知识点、相关案例和讲解。 案例展示形式:以视频方式带入,视频内容为各电视剧电影搞笑情节,然后根据案例内容配音。

讲解形式:PPT展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主讲人进行理论讲解。 知识点一: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与其能力不相适应的合同行为效力待定,需法定代理人(父母)追认方可生效;

知识点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强迫交易、产品侵权。 知识点三:青少年知识产权的保护——著作权、专利权主体归属。

知识点四:安全保障义务

知识点五:网络谣言及名誉权

内容文字较多,可由PPT组和讲课人自由选择内容

安全保障义务:

拼字游戏:

安 得广厦千万间?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保 卫萝卜

保障房

大义凛然

求真务实

案例1:《万万没想到》男主角王大锤到某银行取款,在进入银行大厅时,由于银行大厅台阶用大理石铺成斜坡,且没有设置色差,银行也没有在大门口设立任何警示标志,王大锤在进门时当场滑倒,摔成重伤,后经医院治疗,花费医药费7万余元。王大锤应该如何维权?

“新消法”规定:王大锤可以以银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赔偿相应损失。 法律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解说:公共场所人身伤害事件屡见不鲜,《侵权责任法》明文规定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新消法”与之相呼应,要求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样的规定,加重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有利于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同时为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练习: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B.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身物品的保管义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C.饭馆应对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作出明显提示,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D.饭馆应确保其服务环境绝对安全,应当对顾客在饭馆内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和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据此可知,经营者仅对自己为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负有安保义务。本案中,饭馆为郭某提供的是饮食服务,而非保管财物的服务,因此,饭店仅就对自己为郭某提供的食品负有保障其人身安全的义务。

网络谣言侵权:

拼字游戏:

淘宝 网 络 绎不绝

有章句曰歌,无章曲曰谣

警世通 言

侵 人犯规

柳公权

案例2:松前绪花的网名“花花”,主持管理了某网站里的一个文学版块。轮岛巴也在该网站上活动。一天松前绪花打开电脑,发现轮岛巴以“巴巴”的网名在公开版块上发出侮辱她的帖子,称松前绪花是“交际花”、人品差以及一些不堪入目的言语,侮辱她的人格,并在此后的几个月时间里在网上发表了大量的帖子,侮辱松前绪花。

法律规定:松前绪花可以主张轮岛巴侵犯自己的.网络上名誉侵权。我国现有法规条例,已经对网络谣言形成了相对严密的法律网络。民事法律关系: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解说:不久前网络传出的“湖南某中学女生被包养”、“北京京温商城安徽女孩遭强奸”等谣言,都是侵犯名誉权的。

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对于“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网络谣言已经触犯了刑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对于“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明确规定为编造、传播恐怖信息罪。

这些都表明,网络谣言存在对社会公共秩序形成极大冲击的可能,并且可能导致相当严重的后果。对于网络谣言的惩治,从规范结构而言,我国已经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多层次的规范体系结构,这些规范织就了惩治网络谣言的恢恢法网。

复习及引申:

1、“杭州20时10分飞往成都的川航3U8912上有炸弹”“要发动恐怖袭击,炸毁湖州市政府”……

2、江某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布信息——“温岭松门发现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消息急转:今天下午3点30分,浙江温岭松门有一例女性33岁,姓名林雪娟,去多美丽吃了鸡块,感染H7N9,现在在温岭第一人民医院急救。”

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以“散布谣言

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可以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在微信朋友圈或者微博传播谣言要负什么责任?

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事责任,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不是原创,我只是转发,情况一样吗?

要看你的主观故意,大家应有一般的社会常识判断。如果你的转发产生严重后果,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话,情况是一样的。所以,如果发现原创的短信、微信等有明显的问题,就不应该转发。 转发不良或者虚假信息,转发一次和转发多次,法律责任一样吗?

目前在数量上没有定量的法律标准,但相信不久会出台比较明细的规定,比如转发次数、范围等等。目前有明确规定的是,比如地震消息,除了官方消息可以转发,其它转发一律要追究法律责任。此外,转发淫秽黄色图片信息,在量上已有一定的规定,根据点击量的多少来确定要负的责任大小等。

人物:轮岛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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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松前绪花

三、课堂互动阶段

提问方式:讲课之前就将全班分为五个家庭组,答题时排成五队,分两轮答题。最优秀组全组获抽奖机会,其余组每组选出两名优秀同学抽奖。

第一轮共12道判断题,每组每人依次答题,其中答错者出列,答对者继续站在队列中。多出来的题从队头排顺依次再答;15道题中答对最多的两组具有优先权[可进行加时赛,赛题变难],他们可以在队伍剩余的人中推选3人参加第二轮[不足三人可考虑场下每组同学],而其余三组只能推选两名同学参加第二轮;本轮为判断题,每题音乐计时五秒钟,本轮结束只对同学们错误较多的试题进行讲解。

第二轮为选择题,题目难度会逐渐加大,本轮共道选择题,上场队员成败关乎全组的抽奖机会。本轮小组成员可以商量,所以人多力量大。每组各有一个答题板,每题30秒讨论时间

背景音乐:《what is dancing》

奖品发放形式:

⑴抽奖决定 通过击鼓传花或者回答问题机会并答对题目后抽奖,赠送抽得的奖品

⑵奖品分一二三四等 获得答题机会的学生可以一直答题,直到其答错为止,累计正确题数,答对最多者获得一等奖,以此类推 (奖品设置:一等奖

可以有书签,精装本,笔袋,毛绒玩具,U盘,其他精美礼品等) 题目初拟:

1.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 C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智力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2.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制度适用于( D )。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没有监护能力人

C.残疾人

D.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

3.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不满()周岁是无责任能力年龄阶段, 已满

( )周岁不满( )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 C )

A.10 ,10 ,14

B.10 ,10 ,16

C.14 ,14 ,16

D.14 ,14 ,18

5.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与其能力不相适应的合同行为效力待定,需法定代理人(父母)( D )方可生效

A.承认

B.追认

C.同意

D.认定

6. 小牛在从甲小学放学回家的路上,将石块扔向正常行驶的出租车,致使乘客张某受伤,张某经治疗后脸上仍留下一块大伤疤,下列需要赔偿医疗费用的是(D)

A.学校

B.出租车司机

C.小牛

D.小牛的监护人

7. 下列店堂告示,哪一个没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D ) A.“本店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B.“购买总额在十元以下者,请恕本商场不开#5@p”

C.“钱物请当面点清,否则后果自负”

D.“如售假药,包赔顾客20,000元”

8. 下列哪些属于消费者的权利:(ABCD)

A.在经营者提供的消费场所内,其人身、财产遇到危险的,有权要求经营者给予救助

B.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C.有权对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组织举报、投诉,或者向大传播媒介反映

D.对涉及消费者权益的自然垄断经营商品的重大政策和价格调整,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9.下列说法错误的是(C)

A.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不受侵犯

B.保护智力成果权,有赖于公众的维权意识

C.成年人享有智力成果权,未成年人年龄小不享有知识产权

D.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10. 甲女委托乙公司为其拍摄一套艺术照。不久,甲女发现丙网站有其多张半裸照片,受到众人嘲讽和指责。经查,乙公司未经甲女同意将其照片上传到公司网站做宣传,丁男下载后将甲女头部移植至他人半裸照片,上传到丙网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BCD )(20xx年卷三多选第66题)

A.乙公司侵犯了甲女的肖像权

B.丁男侵犯了乙公司的著作权

C.丁男侵犯了甲女的名誉权

D.甲女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还可以有判断题、填空题等,视需求而定)

四、结语

以《爸爸去哪儿》(开头引子)的形式作为结尾,配音: Kimi:爸比,原来这些都可以用法律来维权哦~好酷哦~

林:对啊,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啊~

你见或者不见

法律就在那里,不悲不喜

你知或者不知

法律就在那里,不来不去

你了解或者不了解

法律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法律其实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要敢于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利,提高法制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用法的好公民。

 

第二篇:阳光中心活动策划.docx

活动背景

阳光中心是位于雨花区一个偏僻的胡同里的一个智障儿童康复中心。它于20xx年12月3日(世界助残日)这天由张玉老师创建,场所是租用民居的,经费和人员都非常拮据。里面有40个智障儿童和十来个护工,一共就50多人。而湖大志愿辅导团是湖南大学一个有重要地位的公益类社团。

活动目的

给智障孩子一份关爱,给大学生一份思考。

活动流程

阳光中心活动策划docx

安全因素

1. 有四十分钟的步行时间,需要负责人注意,小巷车多路窄,尽量避让来往车辆。

2. 活动过程保证孩子与自身的安全。

活动负责人

陈珠璇

照相

李清

文艺指导

廖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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