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与狼共舞》有感

从人类学角度看《与狼共舞》——文明的冲突与融合

李敏 2011211591

一、前言

电影《与狼共舞》是影视界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它是美国电影史上第一部配有印第安字幕的西部题材的影片,也是导演凯文·斯科特纳的处女作。它在第63届奥斯卡影评活动中荣获12项提名,引起世界的瞩目。在本片中,凯文·斯科特纳大胆采取了几十年来不被看好的西部题材,他没有采取传统西部片惯用的的西方中心价值观,即老套的白人的个人英雄主义,而是从西部土著人的文化价值观出发,深入的探讨和思考了北美大陆上白人与原著民之间的文化、历史、种族与和平的复杂主题,从而使本片成为具有强烈人文精神的西部史篇巨著。

影片以替苏族人翻案为出发点,在前半部分以美国白人军官邓巴的身份进入苏族人的世界,探索马背文明的奥秘,后半部分主要是在同一个水平面上展示了苏族人的世界与白人世界,让观众感受不同文明碰撞的精彩瞬间。故事梗概:邓巴在一次部队作战中意外荣立军功,他自愿申请到西部边疆驻守,不料历经艰辛到达驻地后却发现原驻军已经撤退,他在独自坚守阵地的漫长时间里开始了与印第安苏族人的交往,他倾尽全力帮助苏族人击败凶残的帕尼族人,捕杀野牛时勇猛的骑术和枪法,救助苏族人男孩??这些都加快了他本土化的进程,直到后来他与白人姑娘“挥拳而立”喜结连理,彻底放弃白人的生活方式,除了肤色和相貌,成了完完全全的苏族人,从人类学的角度看就是过度本土化的表现。

二、从社会团结类型看两种不同社会的结构

在迪尔凯姆的社会团结理论中,为了说明人类社会中人与社会的关系他建立了两种社会团结类型——即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在美洲生存的苏族人的社会是一种金字塔形的狩猎采集的小型社会,原始的生产、生活方式及恶劣的生存环境使苏族人无法做到自给自足并生产大量财富,因此他们的社会分工非常简单,无法形成建立一个等级森严的帝国或国家机器的基础。这种社会特质也就决定了他们必须在获取丰富食物来源的小范围地区活动,这也就是他们誓死与白人及其他印第安人争夺生活领域的最原始的动机。他们有着强烈一致的集体意识,以巫师——“踢鸟”和酋长为核心的行政与宗教精神领袖主宰着苏族人的生产和生活,大到部落的食物储备和保卫领地,小到族人的婚丧嫁娶,无一不显示了巫师的权威。他们的同质性很高,个体间差异不大,整个社会是协调一致的。正如邓巴在日记中写到:“我从未遇到过这么爱笑、对家庭这么投入、对每个人这么热忱的人们。只有一个词浮现在脑海里,那就是‘和谐’”。

而反观被西方文明浸透的白人世界,工业革命快速的提高了生产力,大机器生产和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使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个人对社会的依赖性非常强,个体的异质性较高,个人主义盛行,也没有强如苏族人那样的集体意识。但在这个发达的有机团结的社会里,为了满足日益扩大的消费需求,掌握社会资源的白人加大扩张与侵略,抢占土著人的土地与食物来源,屠杀妇孺??那些自诩为“文明社会”的人却比所谓的野蛮社会作出更残暴的行为。这让邓巴失去了继续生活在白人世界的信心,尤其是在目睹了白人对待异族的残暴压迫手段后,毅然决然的加入了苏族人的世界。

三、马背文明与现代文明的冲撞与融合

随着移民向内陆的推进,白人与原住民就资源竞争愈演愈烈,白人把土著居民视为“野蛮人”,对苏族人的蔑视和敌意由来已久。而最初的原著民面对白人时是以友好、接纳的态度的,只是随着白人的肆无忌惮的扩张及背弃对共同开发原著民的领地的许诺时,他们才感到深深地欺骗感,因此对白人的恐惧与反抗日益加强。

在影片中,身为白人的邓巴和苏族人巫师——“踢鸟”都处于一种矛盾、试探的境地,他们既希望尽快了解对方的意图,又被来自个人所属文明中对异族的刻板评价所限制,这也就是邓巴和“踢鸟”首次相遇后互相质疑对方身份却又不敢贸然发生攻击行为的原因吧。 在影片中,“踢鸟”无意间看见了邓巴的裸体,又觉得他气度不凡,便认为他的地位身份高于常人,并萌生了与之谈判交流的欲望;而邓巴从首遇苏族人的惶恐中冷静下来后发现对方并不是冷酷无情的野蛮人,最起码没有对自己产生伤害,于是想接触他们的欲望也日益加强。随着他们的进一步接触,邓巴发现苏族人也非常注重礼仪,他们知道平等交换、乐于接纳新事物??在这种互信的基础上,邓巴被苏族人社会中和谐友爱平等的氛围深深感染。当然也有也有厌恶和不满,比如苏族人战胜异族时任意屠杀投降的士兵、庆祝时毫不顾忌的举着敌军首领的头颅炫耀胜利等,但是邓巴成功的克制住了自己的主管偏向,即坚持了人类学家做田野调查时的“价值中立”要求。

影片中关于双方文明融合的情节很多,但有一个情节让我久久难以忘怀。邓巴受邀到苏族人的部落做客,近距离的感受了他们的生产生活方式,特别是大型庆典时那独特的异族舞蹈,在他头脑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所以后来邓巴一个人在驻地燃起篝火,情不自禁的学习苏族人的舞蹈时我也不再觉得惊奇了。关于文明的冲突的例子最明显的就是“帽子事件”,在邓巴热枕的帮助让苏族人猎杀野牛计划圆满完成,他俨然成了部落的大英雄,深得部落首领的信任。但是在庆功宴上,邓巴却发现自己在捕杀野牛时丢失的帽子正毫发无损的戴在“风中散发”的头上,他提出索回的要求后却被拒绝,使宴会氛围瞬间绷紧了,差点引起冲突。在邓巴看来帽子是他的私人物品,丢失后他有权利索回,对方也有义务归还,这是典型的西方权利——义务式思维模式;而在苏族人看来,丢失的帽子一旦被他人拾获就属于“战利品”,任何对这种战利品提出质疑的人都是对他本人的蔑视和挑战,这是与苏族人的狩猎生产方式密不可分的。由此可见两种文明的冲突是基于不同的物质生产条件和生活经验上的。

四、从田野调查的技术看邓巴的融入过程

从人类学调查的角度看,邓巴以非人类学家的身份进入苏族人的社会时也用到了人类学家做田野调查时惯用的技巧和原则,具体分析如下。首先,接近人民并选取报告人。邓巴首次接近的苏族人就是手握大权的苏族巫师“踢鸟”,这是邓巴融入苏族人社会的关键人物,没有巫师的允许和支持,想接近苏族人简直是天方夜谭,再加上这位首领友好开明,具有远见卓识,这是他选取苏族人的最佳报告人。其次,学习语言。预言是文化的向导,要理解一个社会首先必须学会与之交流,这是与当地人民发展友好、亲密的社会关系的第一步。对邓巴来说,他很辛运的找到了一个会说英语的被收养的白人女孩,同为白人的亲切感和互相的吸引使邓巴迅速的掌握了基本的苏族语,这无疑为其本土化提供了巨大帮助。第三,参与观察。当然在影片中不能用这个现代名词描述邓巴的融入方式:他慷慨的提供武器帮助苏族人击败来犯的帕尼族人,勇敢热心的加入猎杀野牛的队伍中,参与当地人的庆典??最后,材料的记录。影片中导演花大手笔渲染的就有邓巴的笔记,这是贯穿影片的一条主线,也是反映邓巴融入苏族人社会的最佳铁证,对于邓巴而言,他虽然不是专业的人类学家,但却知道要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与苏族人接触的点滴,这是后人接触这个民族的第一手资料,这也就是他冒险回驻地取日记的最大原因吧。

其实影片中最重要的是邓巴的价值偏向,即保守——中立——对苏族人的偏向——完全本土化的过程,这个过程正是本影片所要表达的精神本质,但在人类学家的研究领域是断然不能出现的,否则就违背了人类学家研究的出发点——价值中立。

 

第二篇:与狼共舞

“与狼共舞”

——读《狼图腾》有感

汉人恨狼,蒙古人敬狼,狼究竟是何种动物,引得世人对狼有着不同的见解?在《狼图腾》这本书中,我懂得了什么叫狼。

在蒙古草原上,狼展现了它足智多谋,凶猛无比的一面。狼会侦查、布阵、伏击、奇袭,狼会巧妙运用气象与地势,狼视死如归、不屈不挠,狼有着人一般的智慧,有着猎人的勇气。

从前的我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狼有着如此巨大的能力,但现在我信了,我甚至也想去亲身观察狼,也想去观看狼种种神奇的战术。

读着这本书,有着莫名的震撼,它让我读出深沉、豪放、忧郁而又绵长的蒙古情长,让我读出蒙古狼幽怨、悲怆、孤立、执着于亲情的望月哭嗥,让我读出悲壮的勇者面对困难时坚韧、无畏、勇敢、宁死不屈的狼之勇气,让我读出狼的仰天长嗥是献给自然这母亲最美的声音,最动人的旋律,最美妙的音弦。

在《狼图腾》书中,作者姜戎化名陈阵,把在蒙古草原上的所见所闻一一记录于册,他思考着人生,思考着狼,思考着蒙古人,思考着古代的战场,狼的种种行为总能与想法连接在一起。

在我看来只有蒙古人懂狼了,蒙古人敬狼,又杀狼,他们“与狼共舞”,让狼成为他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为有狼,才会有好羊,因为有狼,才让蒙古草原上的生物链得以连接。

这定然是部奇书,煌煌50多万言,聚集着50多万匹狼,这

部因狼而起的大书,让人重新认识了游牧民族的生存和哲学。

狼让我敬佩,我愿与狼共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