镯子的式样

常见的几种玉镯式样有福镯、平安镯、贵妃镯、南工美人镯、北工方镯、工镯、麻花/绞丝镯、鸳鸯镯等。

一、福镯:

内圈圆,外圈圆,条杆圆,因为讲究圆圆满满,所以称为福镯。

这种镯子极为经典,流传已久,讲究精圆厚条,庄重正气。镯子大小要正好,不能像现在的镯子那样卡在手腕上。镯子适合各种玉种,但是尽量要有色,特别除外无色玻璃种,因为镯子式样已经正统,一点颜色也没有会像玻璃的,另,厚条镯也不显玻璃种的好透明度。 但是福镯费工费料,现在不多见了,而且年轻人也不喜欢这个式样了。

二、平安镯:

内圈圆,外圈圆,条杆从弓形到半圆不等,因为内圈磨平,称为平安镯,就是现在世面上90%以上镯子的式样。

这种镯子出现的晚,算是现代的发明,好处是省工省料,内圈贴腕,但是内圈打磨一定要好,不然磨粗了手划不来。这种镯子百搭,任何玉种玉色都有。

三、贵妃镯

内圈扁圆,外圈扁圆,条杆从弓形到圆形不等。镯形讲究刚刚好贴合手腕(戴和脱都要费劲),阿紫对这种镯子的感觉很像钻石里的马眼钻——别致妩媚,正气不足。

镯型胜在别致,玉料也讲究艳丽,颜色一般要上乘。其实贵妃镯的出现就是因为颜色,据说是一开始镯型做成椭圆是因为要凑玉料上的颜色分布,不得不如此,没想到倒流行了。假如玉色不出挑的做成这个形状,就是东施效颦。

四、(南工)美人镯

苏工讲究精细,美人镯是钏的变种,虽然也是内圈圆、外圈圆、条杆圆,但是条杆直径极细,基本是现在镯子的一半到三分之一,因为照顾到南边女孩子手小,镯子重了很累;反而内圈直径偏大,戴着要松垮垮落在手腕上,才是吴娃越女的风韵。

美人镯胜在娇俏灵动,但不在贵重,所以一般不用太好的种色,大概种在糯以下,色也不用满,要一抹绿或飘花或一抹红(一抹红的更好)为佳。很多单手带一对,起手处环佩叮当。 可惜的是,这种镯子形式也不多见了。

五、北工方镯:

很多北地的镯子,讲究大气,工上常用方型棱角,大都来自北方。暂时通通归为方镯,有会细分的朋友欢迎补充。

1、内圈圆,外圈圆,条杆是矩形的。

2、内圈圆,外圈八边形,条杆也是类似矩形的。

3、竹镯,这个是在将镯子刻成竹子形状,有竹枝、竹叶和竹节做装饰,如果将一管竹子弯

成一圈,绕在手腕上。南方也做这种竹子,但是往往做成圆的,但是北方常在竹节处做出棱角,可做八节(就是八边型)、九节(九边形)和十节(十边形)。一般年纪较大的女性佩带,节同女子守节。

六、各式工镯:

这个花样就多了,一般是为了一个镯子上出现多种颜色,但是玉种不算上乘,所以有工力的匠人就随俏色做出各种吉祥寓意,龙凤抢珠啦,连年有余(莲叶鲤鱼)啦,福在眼前啦(蝙蝠或蝴蝶和铜钱)啦,玉堂富贵(海棠牡丹)啦。

一般因为内圈要贴手腕,所以内圈不上工,省得硌手;为了凑颜色,所以镯子或扁或圆也没有定规。这种工镯做到极至,苏工可用软玉做出镂空花样,北工可在镯子条杆两边整圈雕出精圆珍珠边,这就纯粹买工了。

七、麻花/绞丝镯:

北方称为麻花,南方称为绞丝,属于工镯的一种。

这种镯子一开始是仿的银镯里的麻花杆式样(大家都见过麻花吧),只是将福镯那样的圆镯表面刻成麻绳表面那样的纹路。后来苏工将这种镯子式样精益求精,把镯子的每一股都分开,但是都依顺序角度缠在一起——现在请大家拿出3-4根绳子,捋顺了拿住两段,平举胸前,然后左手朝自己的方向转,右手向外转,看下绳子呈现的状态,就是了。基本原理和扬工里的玉连环类似。

这种镯型把玉工发挥到淋漓尽致,多用软玉加工,可做成3股4股,到6股或再望上就基本不能佩带,只能放着当艺术品了。

八、鸳鸯镯:

这个不是指镯子上雕刻一对鸳鸯的概念(那个属于工镯),而是指镯子成对。

大家会说相似的镯子很多,就算一对了么?不是的,这里成对是指从一个玉胎里开出来的两块料,或者颜色纹路极为相似;或者色段正好互补(比如一个是满春带绿,一个是满绿带春);或者颜色正好是两个极端(一翡一翠,或者一阴一阳,就是绿偏蓝和绿偏黄);等等,于是巧接天工做成一对镯子。

这种镯子可以上工也可以不上工,做成什么式样也不拘泥,因为本身就是绝品了,但是是否是一个玉胎里出来的这一点几乎无法鉴定,所以遇到这样的玉料,都是有声望的匠人手上做,

一求保险,二来借工者以证明不是作假。

 

第二篇:镯子

镯 子

那是郑州中原路附近的一家首饰店。

我在小商品城里闲逛,消耗一个平淡而荒芜的下午。

它只是立锥在这里的一个小小摊位,抵着墙,两边与旁的商户支开一道屏障,门口挂着厚重的青布幔子,四边是冗杂而繁琐的藏式花纹。安静,沉和的存在于那里,并不张扬,没有店主半掀着帘子在门口招揽客人。然而当我走过它的时候,路过了,又折返回去,觉得眼前是一个神秘不可知的洞穴,里面会有宝藏。

那时我戴着耳机,穿烟灰色高领毛衣和瘦的牛仔裤。耳朵里是卡百利高昂而诡异的声音。我对未知的事物没有好奇,而是预感。时下里是九月,天气冷冷清清,而身旁却满是神情戒备的路人,燥热而且压抑,像是潜入浴缸却还要努力的睁大眼睛的鱼类。

我掀开帘子进去,知道是一个藏饰店,屏壁上挂着吊坠,玻璃柜黑色的衬底尚有手链和耳环。我意外与墙边上的方桌,一鼎香炉,萦萦回旋的藏香,还有一尊分不清何方神圣的佛像。而小店的主人,一个穿黑呢子大衣,短头发,微胖且戴着彩色粗糙的编织围巾的中年妇人也靠过来。

当时我只觉得这尚不足六平方米的小店里竟弥漫着一种深沉而庄重的宗教气氛。那幅挂在一旁的少女画像,一身繁复而夺目的服饰,黑里透红的脸,健康而圣洁。

那妇人在我面前,用手指了指我的耳机。

我照办了,把耳机塞到口袋里,说对不起。

嗯。她应着。脸上没有表情,平静而泰然。她对我说,你需要什么呢?孩子。

我的心里突然就惊动了一下。孩子,她叫我孩子,口气又是那么笃定,不容我拒绝。

不,我只是想看看。我说,微笑着避开她的目光。

一直都还记得凝视着那些银饰时的那种感觉。他们安静的躺在那里,白而黯淡的材质,繁杂或是简单的花纹,铭刻着藏族的咒语或是点缀灵动的宝石。我觉得它们就像是一个个欲言又止的符号,安静的不露声色的记载着过去与未来,隐隐的用一种暗喻的形式存在,隐匿其中的是那些逐渐莽远的秘密,不可知,却又有自己的端然,冰凉的存在在那里。并不是等待,而是召唤。来-----来,到这里,它们说,到这里来。看到时间与宿命相互纠缠之中散落的一星半点,模糊而混乱。

这些是从藏民手里收的老东西,你可以把他放在家或是口袋里,但是不要戴。她站在我身后,打开柜子拿出一个银镯,放在我的手上。我们那边的老人说,银子淬了牦牛血,就活了,就是通灵的东西。它会和人的气息相一致,它是有记忆的金属。所以旧银是不能戴的,我这么说你明白吗?孩子。

嗯,我知道了。那么有新的吗?我可以戴的。我问她。

在这里,看看是不是你喜欢的样子?

我一个一个地拿起来,放在手心,沉重而铮亮的一个有缺口的圈。它们是记忆的金属,我心里有无限的欣喜,它们会和我的气息相一致。

我只觉得它们是一个个尚未开启的容器,等待着我全新的记忆注入,然后记下我的一段行进的时间,成了旧银,满满当当灰暗而隐隐闪烁的陈旧记忆,只能放在身边,不能再配戴,它是我的,永远,精神上永远是我的。

我最终找到喜欢的那一个,简单,平和,凹形的表面,只刻上一些我并不懂得的藏文,我觉得温暖,而安全。

它的价钱低得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那位藏族卓玛拿了镯子在佛龛前的香炉里点了一下,回过身。抬起你的手孩子,让卓玛把它交给你。

我又扣紧了它,让它紧贴我的皮肤。感觉冰凉的金属渐渐的有了我体温,才真正的相信了她的话,如同玉一般,它是活的,它是通灵的。

我道了谢。她说,扎西德勒,孩子,出北门。走到门口,卓玛又突然喊我,孩子,不要送人。

谁知一语成谶。

我当真一只带着它,一刻也不曾取下来,扣得很紧,几乎是卡在手腕上的。经历一次次细碎的快乐与悲伤时,我总会转动它。而在它弄疼我手腕关节的同时,我知道在这瘦长而行进的时光中,有一段零星的心情经过。我记得,我的镯子也会记得。

如同山西王家大院的小姐的绣楼里,那一柄安静而泰然静卧的琴瑟。在无数次的日升月没中的帘外雨潺潺或是窗外马蹄声的悄然发生中,它不仅是见证,亦是亲身经历。承载了数个世纪的冗长叹息与杂

乱心绪,成为一个满是记忆于旧日时光的容器,平静,古老,然而也再发不出任何声音。除了那些陨落在风中的绵长或短促的耳语。

只是时隔许久,我不知道鹿在哪里。是在千里之外的南方,还是同我一样在这座城市平静而谨慎的活着。那日在车站拥挤的人流之中,我隐约而见的那个似曾相识的背影,会不会是鹿?而鹿是否还记得我,那个不明身份不知底细的我,是否还记得十月末端的那个夜晚。或者,自始至终,鹿都不曾把我放在心上。那我的银镯,鹿,是你一直收留着它,还是它一直陪伴着你?

在鹿告诉我要去上海的时候,我只是在第一秒由惊慌失措的感觉。我只是问,多长时间。一个月。好的,一个月。

那时正逢秋雨,我们躲在中洲乐园的一棵杏树下避雨。我双手抱了膝盖蹲下来,鹿的一只手搭在我的膝盖上,眼眸低垂。我们各自沉默。

后来我们正视,鹿突然双手捧起我的脸,然后吻过来。一切的发生都是那么自然而然,水到渠成。我们努力开启对方的身体。我不知道这算是开始,还是一种结束。就如同一本小说,摊在手心里的同时,结局就已经安静的存在于那里。

然后我们骑车离开,一辆单车,鹿带着我或是我带着鹿,后面的人环住前面的人的腰,如同电影《甜蜜蜜》的镜头。我们唱歌,一点点零散的句子。俨然像是熟识的恋人。

然而在雨水从略微枯黄的法国梧桐叶子的缝隙间滴落的街边告别。我忽然想起什么,从手腕退下我的镯子。鹿,这个给你,你带着

它。航,这是你心爱的物件,自己收好。不,我请求你,带上它,一路平安,记得联系。

后来鹿就如同我在玻璃窗上勾画痕迹一样,转瞬间消失了踪影。我在OICQ上给鹿留言,给鹿打电话,或是在中洲乐园游荡,消磨一下午的时间。我蓦然发现自己同鹿的关联竟是如此的少且脆弱,过于虚幻,所以经不起时间。

鹿连同我的镯子从我的生命中消失,干干净净。痛快地似乎这一切都不曾真实的存在过,痛快地似乎仅仅是我的幻觉。

后来我又再次光顾了那家小店,人声嘈杂混乱的商场中我竟然差一点找不到它的位置。

我问卓玛还有没有上一次买的那一种镯子。简单,平和,凹形的表面,还有那些我看不懂的藏文。

卓玛问我,你的镯子呢?

我一时语塞,搪塞说是因为一个朋友太过于喜欢,硬是给要走了。 卓玛告诉我,再三叮嘱过你,不要送人。现在你永远都不会再找回它了。

我的心突然惊动,为什么?

银镯是通灵的器物,它们一直忠于你。但是你若背弃它,你的银镯失去了主人,成了旧银,就再也找不回去了。我们藏民之一妥善的佩戴和保管自己的银饰,十分当心。

也就是在卓玛转身用钥匙开启柜台的时候。我突然就想原来我之于我的镯子。竟然是互相背弃的,我只当它是我的私物,依附,隶属

于我,于是我便可以任意的处置它。但是我的镯子一直戴在我的手腕上,被我的汗,我的温度,我的血液的脉搏淫浸,于是具备了同皮肤一样的温度的光泽,具备了同我一样的灵魂,而自身的灵性亦寄居在此,悄无声息。

它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见证了我的喜,我的悲,我的寂寞,我的幸福,我与鹿的盛大沉寂。然而最终它仍被寄以我的情感成为向他人示好的道具。它终于纪录的最后一段,是我放弃了我的镯子。

只是我不知道,如果那天我没有把镯子给鹿,是不是就不会有这么一场别离?

更或者在当时,我并不是那么自信或是无所谓。我坚持要知道得更多,是不是我们就可以再相遇?

然后卓玛拿过来几个新的镯子让我挑选,可是原先的那一个已经在我的内心占据了位子的镯子一直扰乱着我。我不知道到底是它记得我,还是我记得它。纵然有一只同原先的那个样子及其类似,然而我还是摇摇头,都不是我记忆中的样子。

然后我离开那家店,卓玛还是说,扎西德勒,孩子,出北门。我一听,又想起第一次来的时候得到的镯子,看见空荡荡的手腕,只听见自己的叹息。

我终于明白有时候第二次在回过头去找的时候,那样东西或那个人,通常就已经不在。

要了,就会一直都在。

放弃了,也许就是那么一照面的时间,此生就一直相隔两方。

我从此安静而平淡的生活着,一直到第二年春节的时候。

初八初九并不是很忙乱,我同自己新的情人在市图书馆里消磨一个下午的时间。

那时对于鹿的消失,随着时间,伤口已经很浅。我已经学会了心存感激地去看那些旧事。图书馆里人迹寥寥,大概是因为过节人少的缘故,没有暖气,只是一整片的安静冷清。我看着沉入书籍的新的情人,回想起鹿,又用手指在呵了热气的玻璃桌面上偷偷写下鹿的名字,然后又向字迹快速的吹气。透过我指间微凉的风,一点怅然的感觉,没有哀痛。

情人发现了我这个小小的举动,抬起头问我,怎么了?我没有回答,我害怕惊扰这没有尘土的空气。停了一会儿,我说,没什么,你在看什么?

情人把书拉过来,摊在我面前。席慕荣的诗集,你自己看看。 开始的时候 并没有想到会这样

不过 到了最后 一千个女人

只好微笑的假装满足于一千个手镯。

在反过来忽然推翻一切的那一夜

总是同样的故事(最后他说,戴着吧,这样可以常常想起我) 果然就是这样 在长长的午后

她带着镯子穿过寂寞的城市

而城市里一千个女人 同样的开始和结局

下了一些雨 她把手微微举起整理湿润的头发

暮色里 美丽的独一无二的镯子

就在每一个女人的腕子上闪耀

我读这首诗的时候听见安静的图书馆里有人走动的声音。鞋子同地面碰撞,发出有节奏的沉闷的声响。这声音一点点地从远处传过来,近一点,再近一点,感觉的已经到跟前了,刚想抬头,却又倏尔远了。

一时间我眼皮发重,低下头,用手捂住眼睛,头脑很乱。

怎么了?情人抬手推我一下,笑着调侃我,难道你是那第一千个女人?

我忽而笑了,放开手看着我的新的情人,眼中有雾。但是我又知道,其实我们之间的种种,皆同爱情无关。我,或是我的情人,都只是因为寂寞,不停的寻觅,不停的别离。我们只是因为深知一个人的感觉太寂寞,所以想在这秋天深处互相偎依着取暖。一点点的暖意,只是想知道,若是周身寒冷,醒来,还有一个人在身边。

而鹿或许不懂,曾经有那么一个瞬间,我以为我们就可以一直走到尽头。

我站起来,合上书,扣上外套的扣子往外走。然后转身对我的寂寞的情人说,不是,我是那第一千零一个女人。

然而我同鹿之间,故事真正的结尾,是在二月十三日。

那一个夜晚,我记得是下着雪的。风很大,漫天飞雪的夜色里有一种盛大空灵。长风掀我深灰蓝的大衣下摆。地上有薄薄的一层冰泽,

雪落上去,落上去,像是自己曾经经历的那些人或是心情,坠入时光中,就消弭了。

四处是这座城市的住宅区,安静,偶尔有霓虹闪烁,并不热烈,淡而寂寞。我不知道要去哪,只是把冻红的手掌藏在大衣口袋里。走过左右间,进去买一罐啤酒,然后一边走一边喝掉它。渐渐的有一点暖意,意识开始微微游离。于是我每经过一家昼夜营业的超市就进去买酒,走在路上喝掉它。满满的地上开始盖一层白,路灯昏暗,行人寥寥。小蛮靴一步一步,踏着苍凉。

手机响了,我掏出来,依着一棵有了年岁的白玉兰,把手机贴在耳边,懒得说话。

对方也在沉默,而我也不出声。只是等。

航。

我突然打了一个寒颤,全身都软下去,坐在雪地里,眼泪如同扔到火里的冰块,淋淋沥沥的掉下来。然而,我咧开嘴笑,不出声。

卿,你怎么会知道我的电话?

是城告诉我的,城直到现在还惦着你。

是吗?我只能对城说我真得很抱歉。

航,我这边下雪了。

我这里也一样,我现在就坐在雪地里。

为什么?回家去好吗?别冻着,航,你要听话。

我笑,按在地上的手指冻得发紫,我抓起一把雪向上抛,看到它们重重的坠落下来。我说,卿,我已经彻彻底底的孤独了。

卿的那边没有回音,我也只是握住了手机呆在那里。电话里有了窸窣的声音,我听到有压抑的哭声,很黯然的感觉。然后似乎是克制不住抽泣,在一瞬间放大,卿在那头哭着大声对我说,航,怎么办?我已经想不起你的样子了。

我想我终于明白什么是距离了。我们在电话里生涩而冷硬的交谈的时候,彼此任何安慰的词语都显得苍白无力。我知道卿说自己那边下好大的雪所以无处可去的时候一定很无聊。可是我却不得不沉默因为我纵然走在深夜落雪的街也一样不知方向。我们在电话中沉默的不自然拼命想找个话题继续。我想我终于明白什么是距离了,我们已经被分隔在两个世界隔岸相望,知道彼此心底的疼惜和荒芜,可是都已经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然而我同卿一定都还记得彼此之间的那些纯真的过往。我们各自是对方的镯子。只是各自挑选饰品的时候,把镯子摘下来,放到一边,再回头过头就找不到了。

如果真的非常珍惜与疼爱,就应该牢牢地抓在手中,一刻也不要松开。

可是很多时候,越是惧怕失去就抓的越紧。往往更容易丢失,甚至想不起来是什么时间,丢在了什么地方。

彼此分别不是因为不爱了,而是因为太爱了。卿,我不知道这到底是我的幸运还是悲哀。

我用手支撑着身体站起来,另一只手中僵握的手机滑落下来。我把它捡起来,不知道是因为撞击还是因为卿,电话挂断了。

我往回走,那一刻终于明白时间不但是最好的药,还是最不易察觉的刀,大风起兮,我的脸上一道道疼的发紧,突然知道自己开始有些苍老,脸上满是纵横的泪痕。

回到一个人租住的家里,想泡一杯茶暖我冰凉的身体。有茶叶,没有热水。我接半壶水放在燃气灶上,可又没有气。该有的东西太多都没有,生活同我,缺的东西都太多。

我回卧室坐在床边,把手放在一直开着的笔记本上,让手指一点点地恢复知觉。然后掀开显示器,OICQ上有跳动的头像,我向手掌中轻呼一口气,点开它。

我的心再次沉下去,我突然抓来被子捂住脸大笑起来。很深的夜里,被棉纤维阻挡的笑声压抑而迟钝,断断续续的一阵一阵的沉闷的声音,笑,哭,在我还挂着眼泪余温的脸上。

我终于心甘情愿的臣服于命运的诸多愚弄之下。

因为卿,鹿,这些我最挚爱的以及当下最惦念的人在二月十三日的深夜如午夜梦回般又重新出现。我笑得多放肆,眼前是模糊一片,冰凉的被子也细腻温软起来。

航,你还在线吗?13日23:40,鹿的消息。

我回过去,在,是的,我在。时间是13日23:51。

航,一直没和你联系,很抱歉。

我给你的镯子呢?

对不起,我上车的时候放在口袋里,下车后就找不到了。那趟车人很多,或许是挤丢了。对不起,航。

鹿,你自10月29号离开到现在,几天了?

很久了。航,你不听我的解释吗?

107天,鹿,解释什么?重要吗?

航。

鹿,我累了。说完这一句,我下了线,时间是23:59。

我又该如何?你爱我爱不起,我怪你怪不起。可自鹿消失107天之后终于重现,然后知是明白了一些不相干的事情。

为什么我离自己想要的爱情,总是差那么一步。或是就刚好站在那里,因为一点不安和焦虑,想走得更近,却又多迈了那一步,然后就是伤害和别离。

I just love you in vain。仅仅如此,可是我遗失了我的镯子,满满当当的记忆,我是如何等待,如何寻觅,如何与绝望之中自我救赎。而这一切,与我的镯子再无瓜葛。

霓虹灯奄奄一息,十二点即将成为历史。往事若无其事,关系也没关系。我们再来不及,重新认识。

卿,鹿,那些在我生命中出现令我内心惊动的人,都是我的镯子。我们互相记得,互相度过,最后互相背弃,各自消失。我不知道是因为我们都不确定前方是否还有更好的镯子或是终于习以为常,开始忽视,或是因为其他的什么。总之那些存在,都只是过往。

二月十三号到此为止。

而那家小店,我从此再没有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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