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原始人》:不长茧的心

影评知识

特地选择六一来看的这部电影。不仅仅因为它是动画片,为了体现未泯的童心才要去看。大概是想要治愈正在溃烂的心,想要在这一天和好朋友看着动画片一起开心大笑,想要在这一天像个孩子一样任性地撒欢,不要长大不要成长想一直任性想要拥有一颗不长茧的心。

电影很温情,很可爱。很煽情的情节,各种很可爱的萌物,和预想一样是Happy Ending,也许情节不算多新颖,但还是狠狠感动了,笑着哭着看到了最后。看到最后觉得Gurg没有死真是太好了,我喜欢看HE,一直觉得现实已经BE了,虚构的都不HE的话生活就太不美好了。

我最喜欢的角色,说起来应该就是Grug。Grug也许很形象体现了父亲的形象。许多父亲都是一样。把保护家人当做自身的责任,会订许多的规矩会有许多的”不许”,他一直很忙,满脑子都想着怎么样让家人活下去。他忙得忘记告诉你他有多爱你。他也许会太专制太墨守城规,比如多少点之前一定要回家比如不许单独和男孩子去玩。你会不满,你会觉得他根本不了解你,他明明给了你翅膀却绑着你而你是那样渴望飞翔。

确实,Grug总是教育孩子好奇心是最可怕的,洞穴是最安全的,夜晚是最危险的,一开始也许会觉得他过于保守、专制。但是这一切不过是缘于他爱他的家人。他说的故事里永远只有一个结局就是”die”,这大概是因为他看到了邻居们死去的经过,他谨记着这些教训,他时刻提醒着自己一定保护家人,他生怕一步踏错就会让自己永远失去他们,所以才会不敢冒险不敢轻易尝试新东西。而Grug一开始对Guy的敌意也只不过是在吃醋,因为他知道这个突然出现的聪明的带来了火和光的男人会抢走他的宝贝女儿。大概每一个爱女儿的父亲都不想把自己宝

贝那么久的女儿交给一个突然出现的男人。他曾经专属的女儿闪闪发光的眼神现在却都给了另一个莫名其妙的小子,他当然的会感到寂寞和失落。

其实Gurg的本质是善良而可爱的。即使他看起来粗犷,但他最后却慢慢放下骄傲,学习去思考学习去接受。在大家都要放弃往前的时候,是他的坚持,创造了生机和希望。在他用自己的力量把家人一个个送到光明的另一边,只把危险留给自己的时候;当他用力拥抱住宝贝女儿,说我爱你的时候;在他独自一人回到黑暗的洞穴,在洞穴石壁上画上每一个家人的时候;当他绞尽脑汁想出了点子,带着各种萌物逃出生天的时候;当一家人在悬崖吹起乐曲,迎接骑着”太阳”飞来的Gurg的时候;当Eep还有机会对Grug说出那句我也爱你的时候;眼泪完全无法自控。

也许是因为个人经历吧,父爱总是很戳动我。走在路上看见父亲牵着小女孩逛街或者小女孩坐在父亲的肩头这样的画面,就会怀念会嫉妒会鼻酸。总会想起自己的父亲,总会遗憾对他说的我爱你不够多。如果可能我恨不得能天天对他说。想想父亲吧,如果觉得他不爱你,也许只是他不善于表达,父爱往往都是深沉的。他也许不曾和你说过他爱你,可你有和他说过你爱他吗;他也许真的是不够了解你,但是你愿意和他说吗,你有真的了解他吗。也许我们都习惯责备习惯逃避习惯以爱之名做利己之事,但我相信只有父母,大多数父母能真心真意地爱你,不管你在别人眼里是什么鬼样子,不管他们嘴上怎么念叨你,他们都是把你摆在心尖上的。他们会病会老,也许哪一天就再也不能陪你了。所以好好珍惜,不是每个人在察觉遗憾之后还有机会重新珍惜。你不知道我有多羡慕,还能和父亲打打电话抱怨生活不顺抱怨父亲管太宽的你。爱不说出来即使你知道对

方懂,对方也真的懂,在再也没有说的机会的时候,还是会后悔。也许不管怎么珍惜,时光还总会夺走许多你宝贝的东西,失去还是会痛,但用尽全力地珍惜过,才不会那么遗憾。

Grug最后回来了,一家人能快乐幸福地生活下去,真是太好了。 而Eep最渴望的是光,是太阳,她讨厌黑暗,讨厌那个永远黑漆漆的洞穴。所以她才会被Guy的火光吸引,奋不顾身地爬上悬崖,哪怕外面有一只随时会一口吞掉她的野兽。我很喜欢E敢想敢做敢于追求的性格,她说”我们这样算是活着吗,我们只不过是没有死”,她会去追求生活而不仅仅是生存。也许她是不会温柔,也许她离许多现代男性择偶标准差十万八千里,但她勇敢坚强有着闪闪发光的梦想。在她追逐傍晚的阳光爬上悬崖,伸出双手,阳光照在她身上的时候,我觉得她散发的光芒一点都不必阳光逊色,她是那样美丽。我很喜欢她说到太阳时和阳光一样灿烂的双眼。而她的太阳一定就代表这梦想。Guy一定也是因此被她吸引。这样的女孩灿烂得让人移不开眼。她不知道吧,她其实也会发光,在她说她那些梦的时候。我多想对她说,亲爱的,其实你一直追寻的太阳和那些照亮黑暗的光芒,就在你的眼睛你的心你的每一寸肌肤里啊。

而Guy大概就像是许多女孩梦里的那个男孩。阳光,勇敢,充满魅力,像上天赐予一个惊喜的礼物。给你黑暗带来了火带来了光,给你一成不变的生活带来许多色彩。他告诉你一个你不曾见过的世界,他为你打开一扇窗一扇门,他牵着你的手带着你走到一个全新的美好的你不曾见过的世界。你一直向往的东西突然就在他手里诞生了,你们有着相同的梦。他告诉你不要害怕不要躲避,他让你看到明天。他带着你奋力地奔跑,他告诉你敢于做梦,他会带着你一起飞翔。他也许不一定多成熟,就像Guy一开始也只是为了自己的理想往前冲,也想要逃开他

觉得粗鲁野蛮Croods一家人。但是或许是对E爱情的力量,他也学会和Croods互相理解,然后越来越发现他们的可爱。如果说父亲是给了你飞翔的翅膀,他大概就是给你飞翔的勇气。 Croods家族的每个成员其实都非常的可爱,看到最后,我觉得他们每个人都是闪闪发光的。就算疯狂,就算狂妄,就算笨拙,就算粗犷,就算任性,就算傲娇,就算顽皮,就算自恋,他们都有一颗爱护彼此不长茧的心,他们总能打从心底露出最灿烂的笑容,他们从来不会矫揉造作,他们从来都问心无愧。所以他们值得拥有幸福,他们配得起所有的Happy Ending。

我之需要电影、音乐和文字之类,大概是因为它们总能在适当的时候给予治愈,让人思考,触动心门,照亮阴霾。我觉得电影或许就像一场梦,看过之后,你或许你会忘了你看过,或许它会让你想起你你丢失已久却无比重要的东西,或许它能给你带来迎向困难的勇气,或许它让你突然有了灵感有了点子,又或许它能教会你怎么生活,还有许多或许。多庆幸我还能拥有这些东西,能够提醒我拥抱我治愈我,让我不至于完全走偏,不至于限于绝望, 不至于变成最害怕变成的模样。

我喜欢的人们,你们一定也不知道自己许多时候也是那样闪闪发光。我知道你们多努力,我知道你们多可爱,我知道我有多喜欢你们。但是我才不会告诉你们呢(喂)~~XDD

六一快乐,六月快乐。谨以这堆废话致我们已经逝去童年,愿我们都能拥有疯狂倔强骄傲永不泯灭的童心~请你们一直闪闪发亮下去吧

影评人/Jessica澄子

《阿甘正传》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格卢姆于19xx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本影片由罗伯特.泽米基斯执导,汤姆.汉克斯等人主演,于19xx年7月6日在美国上映,获得巨大反响。而我

第一次接触到这部电影是小学时,在中央6台电影频道,中文配音,黑白的电视屏幕,也并没有看懂多少,而后许多年里只记得那个看起来呆呆傻傻,却一直执着于奔跑的男人。这就是我对《阿甘正传》最初、最原始的印象,在高考结束以后,我才真正意义上的了解了《阿甘正传》。

做自己,朴实若愚的态度反而是种大智。

上帝只给了阿甘75的智商,可是阿甘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别人说他傻时,他的回答总是:Stupid is as stupid does(傻人有傻),阿甘承认了这个既定的事实。对生活、上帝不公的怨恨,也许是人类精神痛苦的来源之一,阿甘始终做着自己,没有埋怨过自己和别人的不同。我们常常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心生不平:为什么别人的住的是高楼别墅,而自己住的却是低矮的平房;为什么别人的女朋友能干漂亮,而自己的女朋友却那么平庸;为什么那个人可以有关系找到高新风光的工作,而自己却拿着微薄的工资勉强度日;为什么他可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奔跑在阳光下,而自己却要在阴暗的病房里疗养。当我们碰到这些事情,又有几人能做到真正的豁达超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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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时,阿甘总受同龄孩子欺负,此时珍妮大声对阿甘说:跑,阿甘,跑。这是阿甘第一次在剧情中奔跑,他在奔跑中挣脱的脚箍的束缚,也注定了他奔跑的一生。阿甘因为意外飞快闯进橄榄球比赛场地,而成为一名橄榄球运动员,最后被选入全国大专明星队,阿甘和队友们载誉而归,肯尼迪在白宫接见了他们,这是他此生中第一次受总统接见,肯尼迪总统。阿甘对见肯尼迪的好处归为有美食可以享受,他大概喝了15瓶饮

料。肯尼迪问大家感觉如何时,队友们都说很好、棒极了,而阿甘一本正经地说:我想尿尿。当时就被他的真挚朴实逗笑,试问我们若处于这样的场景下,能说出这样的话吗?能做到这般宠辱不惊吗?阿甘不受虚华所扰,不会华丽的辞藻,只会说出自己真实的感受,在面对肯尼迪这样的大人物,依旧是自己。

阿甘在成为亿万富翁时,回到自己的家乡,每天义务修割草地。并没有因为生活得富足变得颓废。相比珍妮,雄心勃勃想成为一名歌手,却迷失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四处漂泊,吸食迷幻药;相比那些总统大人物们,风光无限,却四处危机四伏,影片中肯尼迪、里根被人射杀,尼克松下台。可是阿甘却活得轻松自在,不忘初心。

珍妮总说,阿甘,你不懂得什么是爱。可是我觉得他是最懂得什么是爱的人。

阿甘爱他的母亲。他的母亲无疑给阿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阿甘在谈话中,总会提到这样的字眼:我母亲总说,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母亲的怀念与深爱,他记得母亲对他的每次教诲。女性虽弱,为母则强,阿甘的母亲当然也是深爱着自己的儿子,才会教会儿子如何去爱别人。一位单亲母亲,带着IQ只有75的儿子,靠着租金生活。她并没有教儿子如何怨天尤人,她只教会儿子这世间的道理,深远地影响了阿甘的一生,也深刻地影响了我。就像阿甘在影片开头便说出的话: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无法预知到你会吃到什么口味。其实我是在看了影片很久以后才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美国一盒巧克力有12颗或24颗,每一颗的口味都不尽相同,只有拆开了放在嘴里,品尝之后才能了解个中滋味。阿甘的母亲以浅显的比喻让阿甘

明白了生活得不确定性,而生活得美好也正是由于它的不确定。

阿甘爱他的朋友。在越南战场上,他们部队遇到了突袭埋伏,阿甘想起了珍妮对他的嘱托:跑。他跑到了安全地带,可是想到好战友、好朋友——巴布。他毅然回到硝烟的战场,还救起了其他战友,包括丹中尉,最后一个终于救出了巴布,巴布最后的遗言:想要回家。巴布心心念念的便是做一位补虾船长,却死在了越南河边。阿甘为了完成他和巴布的约定,更多的是为了巴布的梦想,用他所有的积蓄买了一条捕虾船。阿甘信守承诺,最后也得到了

最好的回报,获得了巨大的财富。丹中尉是阿甘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也是他尊重的朋友。丹中尉的信条是命运早已注定,他相信命运,他觉得自己命中注定应该要死在战场上,光荣的战死沙场,那才是他的命运。因为他的祖辈们都将自己的鲜血洒在了战场上,分别死在了美国独立战争、南北战争、一战、二战。而他被阿甘救出战场,最后被截掉双腿,成为残疾人。他觉得自己的命运被阿甘拐骗,一开始对阿甘心存芥蒂,可是阿甘并没有因为这样就失去对丹中尉的尊敬。他陪丹中尉过圣诞节,和他一起补虾,在捕虾船上丹中尉终于放下。他说,阿甘我从没有谢过你救了我的命,其实最终他也没有说出口。我想,他最好的谢意便是好好的活着。剧中,所有的人都没有对阿甘说过谢谢,阿甘也并不需要,可我非常想对阿甘真诚地说一句:谢谢你,阿甘。

阿甘爱他的女孩。珍妮的一生是凄苦的,早早离世的母亲,凶悍的父亲,贫苦的生活。儿时的她唯一可以做的便是跪在田地里向上帝一遍遍的祷告。珍妮这一辈子只有两个幸福,一个是有阿甘至始至终的守护和爱,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最后珍妮因为不治之症长眠于她和阿甘的树下,也算是有所归属,阿甘的爱也算是得偿所愿。珍妮的另一个幸福便是孕育了小阿甘,是阿甘和她爱的结晶、爱的继承,让爱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遇到了阿甘,也遇到了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阿甘会在战场上几乎每天给珍妮写一封信,会胖揍一顿伤害珍妮的男人,会在珍妮一次次离开之后,再一次接受珍妮,怀抱始终向她敞开。

纯洁简单却从不曾改变过的信念。

阿甘的想法从来都很简单。阿甘在越南战争中受伤疗养开始接触到乒乓球,没想到天赋极高,对这项运动也是如鱼得水。最后加入了美国乒乓代表队,成为其中一员来访中国,这是我们都熟知的乒乓外交。有人说世界的和平在他们手中,然而阿甘说我只是在打乒乓球。对于他来说,在全国大专明星队也只是在打橄榄球;见到总统,也只是可以吃到美食;丹中尉将补虾赚来的钱投资苹果电脑,对他来说居然是投资水果行业。

当珍妮又一次不辞而别离开阿甘时,阿甘坐在庭院前,不知在思索什么,只是跑步的欲望非常强烈。他起身穿着珍妮送的NIKE鞋开始跑步,跑到了镇的边缘,横越了格林鲍县,穿过了阿拉巴马州,最后跑步横越了美国。跑累了就睡,饿了就吃,他在跑步中时常想起母亲、巴布、丹中尉、珍妮。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大家揣测他为了什么而跑步,人们给他的跑步拟出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为无家可归的人跑步,为妇女的

权利而跑步,为环保、为动物…..但是阿甘只说出了最简单的理由,最纯粹的信仰,他说:我就只是喜欢跑步而已。人们不相信他只是单纯的喜欢跑步,他母亲告诉过他,要前行就得忘掉过去,他跑遍整个美国,不断的前进,也许只是想重新开始,也许这就是他跑步的意义。他坚持了3年2个月14天又16个小时结束了他的跑步旅程。结束的原因也非常的简单,只是累了,想要回家。这才是他,只是单纯的做想做的事。有自己的坚持,就像他向陌生人的介绍自己永远是:

Hello,I am Forrest,Forrest Gump.(你好,我叫弗雷斯特,姓甘),一层不变,不改的是他的心境,不改的是他的信念。 结语

阿甘的人生无疑是成功的,他是美国橄榄球超人、乒乓球超人、长跑超人、捕虾超人、苹果超人,他获得的成就是很多高智商的人也无法企及的。

电影的开篇便是一片羽毛在蓝色的天空下飘扬,飘飘荡荡,最后落在了阿甘遍布泥尘的那双跑步的鞋边。阿甘捡起那片羽毛,细细端详一番边夹在书本中珍藏,对于一个智商只有75的人来说,心思又是何等的细腻,而这种举动又好似与生俱来。故事的结局,也是一片羽毛在阿甘身旁飞起,飘向远方。我不知道这样的设定有何意义,但是直觉告诉我,这和阿甘母亲、丹中尉关于命运的论定有一番联系,是丹中尉的命中注定,或是母亲所说的命运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抑或是两者都有,两者同时发生。

《阿甘正传》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格卢姆于19xx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本影片由罗伯特.泽米基斯执导,汤姆.汉克斯等人主演,于19xx年7月6日在美国上映,获得巨大反响。而我第一次接触到这部电影是小学时,在中央6台电影频道,中文

配音,黑白的电视屏幕,也并没有看懂多少,而后许多年里只记得那个看起来呆呆傻傻,却一直执着于奔跑的男人。这就是我对《阿甘正传》最初、最原始的印象,在高考结束以后,我才真正意义上的了解了《阿甘正传》。

做自己,朴实若愚的态度反而是种大智。

上帝只给了阿甘75的智商,可是阿甘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别人说他傻时,他的回答总是:Stupid is as stupid does(傻人有傻),阿甘承认了这个既定的事实。对生活、上帝不公的怨恨,也许是人类精神痛苦的来源之一,阿甘始终做着自己,没有埋怨过自己和别人的不同。我们常常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心生不平:为什么别人的住的是高楼别墅,而自己住的却是低矮的平房;为什么别人的女朋友能干漂亮,而自己的女朋友却那么平庸;为什么那个人可以有关系找到高新风光的工作,而自己却拿着微薄的工资勉强度日;为什么他可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奔跑在阳光下,而自己却要在阴暗的病房里疗养。当我们碰到这些事情,又有几人能做到真正的豁达超脱。

儿时,阿甘总受同龄孩子欺负,此时珍妮大声对阿甘说:跑,阿甘,跑。这是阿甘第一次在剧情中奔跑,他在奔跑中挣脱的脚箍的束缚,也注定了他奔跑的一生。阿甘因为意外飞快闯进橄榄球比赛场地,而成为一名橄榄球运动员,最后被选入全国大专明星队,阿甘和队友们载誉而归,肯尼迪在白宫接见了他们,这是他此生中第一次受总统接见,肯尼迪总统。阿甘对见肯尼迪的好处归为有美食可以享受,他大概喝了15瓶饮料。肯尼迪问大家感觉如何时,队友们都说很好、棒极了,而阿甘一本正经地说:我想尿尿。当时就被他的真挚朴实逗笑,试问我们若处于这样的场景下,能说出这样的话吗?能做到这

般宠辱不惊吗?阿甘不受虚华所扰,不会华丽的辞藻,只会说出自己真实的感受,在面对肯尼迪这样的大人物,依旧是自己。

阿甘在成为亿万富翁时,回到自己的家乡,每天义务修割草地。并没有因为生活得富足变得颓废。相比珍妮,雄心勃勃想成为一名歌手,却迷失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四处漂泊,吸食迷幻药;相比那些总统大人物们,风光无限,却四处危机四伏,影片中肯尼迪、里根被人射杀,尼克松下台。可是阿甘却活得轻松自在,不忘初心。

珍妮总说,阿甘,你不懂得什么是爱。可是我觉得他是最懂得什么是爱的人。

阿甘爱他的母亲。他的母亲无疑给阿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阿甘在谈话中,总会提到这样的字眼:我母亲总说,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母亲的怀念与深爱,他记得母亲对他的每次教诲。女性虽弱,为母则强,阿甘的母亲当然也是深爱着自己的儿子,才会教会儿子如何去爱别人。一位单亲母亲,带着IQ只有75的儿子,靠着租金生活。她并没有教儿子如何怨天尤人,她只教会儿子这世间的道理,深远地影响了阿甘的一生,也深刻地影响了我。就像阿甘在影片开头便说出的话: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无法预知到你会吃到什么口味。其实我是在看了影片很久以后才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美国一盒巧克力有12颗或24颗,每一颗的口味都不尽相同,只有拆开了放在嘴里,品尝之后才能了解个中滋味。阿甘的母亲以浅显的比喻让阿甘明白了生活得不确定性,而生活得美好也正是由于它的不确定。

阿甘爱他的朋友。在越南战场上,他们部队遇到了突袭埋伏,阿甘想起了珍妮对他的嘱托:跑。他跑到了安全地带,可是想到好战友、好朋友——巴布。他毅然回到硝烟的战场,还救起了其他战友,包括丹中尉,最后一个终于救出了巴布,巴布最后的遗言:想要回家。巴布心心念念的便是做一位补虾船长,却死在了越南河边。阿甘为了完成他和巴布的约定,更多的是为了巴布的梦想,用他所有的积蓄买了一条捕虾船。阿甘信守承诺,最后也得到了

最好的回报,获得了巨大的财富。丹中尉是阿甘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也是他尊重的朋友。丹中尉的信条是命运早已注定,他相信命运,他觉得自己命中注定应该要死在战场上,光荣的战死沙场,那才是他的命运。因为他的祖辈们都将自己的鲜血洒在了战场上,分别死在了美国独立战争、南北战争、一战、二战。而他被阿甘救出战场,最后被截掉双腿,成为残疾人。他觉得自己的命运被阿甘拐骗,一开始对阿甘心存芥蒂,可是阿甘并没有因为这样就失去对丹中尉的尊敬。他陪丹中尉过圣诞节,和他一起补虾,在捕虾船上丹中尉终于放下。他说,阿甘我从没有谢过你救了我的命,其实最终他也没有说出口。我想,他最好的谢意便是好好的活着。剧中,所有的人都没有对阿甘说过谢谢,阿甘也并不需要,可我非常想对阿甘真诚地说一句:谢谢你,阿甘。

阿甘爱他的女孩。珍妮的一生是凄苦的,早早离世的母亲,凶悍的父亲,贫苦的生活。儿时的她唯一可以做的便是跪在田地里向上帝一遍遍的祷告。珍妮这一辈子只有两个幸福,一个是有阿甘至始至终的守护和爱,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

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最后珍妮因为不治之症长眠于她和阿甘的树下,也算是有所归属,阿甘的爱也算是得偿所愿。珍妮的另一个幸福便是孕育了小阿甘,是阿甘和她爱的结晶、爱的继承,让爱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遇到了阿甘,也遇到了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阿甘会在战场上几乎每天给珍妮写一封信,会胖揍一顿伤害珍妮的男人,会在珍妮一次次离开之后,再一次接受珍妮,怀抱始终向她敞开。

纯洁简单却从不曾改变过的信念。

阿甘的想法从来都很简单。阿甘在越南战争中受伤疗养开始接触到乒乓球,没想到天赋极高,对这项运动也是如鱼得水。最后加入了美国乒乓代表队,成为其中一员来访中国,这是我们都熟知的乒乓外交。有人说世界的和平在他们手中,然而阿甘说我只是在打乒乓球。对于他来说,在全国大专明星队也只是在打橄榄球;见到总统,也只是可以吃到美食;丹中尉将补虾赚来的钱投资苹果电脑,对他来说居然是投资水果行业。

当珍妮又一次不辞而别离开阿甘时,阿甘坐在庭院前,不知在思索什么,只是跑步的欲望非常强烈。他起身穿着珍妮送的NIKE鞋开始跑步,跑到了镇的边缘,横越了格林鲍县,穿过了阿拉巴马州,最后跑步横越了美国。跑累了就睡,饿了就吃,他在跑步中时常想起母亲、巴布、丹中尉、珍妮。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大家揣测他为了什么而跑步,人们给他的跑步拟出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为无家可归的人跑步,为妇女的权利而跑步,为环保、为动物…..但是阿甘只说出了最简单的理由,最纯粹的信仰,他说:我就只是喜欢跑步而已。人们不相信他只是单纯的喜欢跑步,他母亲告诉过他,要前行就得忘掉过去,他跑遍整个美国,不断的前进,也许只是想重新开始,

也许这就是他跑步的意义。他坚持了3年2个月14天又16个小时结束了他的跑步旅程。结束的原因也非常的简单,只是累了,想要回家。这才是他,只是单纯的做想做的事。有自己的坚持,就像他向陌生人的介绍自己永远是:

Hello,I am Forrest,Forrest Gump.(你好,我叫弗雷斯特,姓甘),一层不变,不改的是他的心境,不改的是他的信念。 结语

阿甘的人生无疑是成功的,他是美国橄榄球超人、乒乓球超人、长跑超人、捕虾超人、苹果超人,他获得的成就是很多高智商的人也无法企及的。

电影的开篇便是一片羽毛在蓝色的天空下飘扬,飘飘荡荡,最后落在了阿甘遍布泥尘的那双跑步的鞋边。阿甘捡起那片羽毛,细细端详一番边夹在书本中珍藏,对于一个智商只有75的人来说,心思又是何等的细腻,而这种举动又好似与生俱来。故事的结局,也是一片羽毛在阿甘身旁飞起,飘向远方。我不知道这样的设定有何意义,但是直觉告诉我,这和阿甘母亲、丹中尉关于命运的论定有一番联系,是丹中尉的命中注定,或是母亲所说的命运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抑或是两者都有,两者同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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