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 观后感

《飘》观后感

结局

米切尔把小说的结尾处理的太高明了,以一个不是结局的结局作结,伤感而充满希望,让习惯了童话式结尾的我们措手不及,引得无数读者牵肠挂肚,无限遐想。

小说结尾:斯佳丽终于在玫兰妮死后意识到,原来自以为深爱的阿希礼只不过是自己虚构出来的一个美好幻影,而她的丈夫瑞特才是她真正的归宿。她爱瑞特,这么多年来一直爱他,只是自己太傻,没有发觉,当她激动的把这一切告诉瑞特的时候,爱的精疲力竭的瑞特却对她说,他的心死了,他不想再爱了,他要走了。面对瑞特的决然离去,斯佳丽痛心疾首,她想到了塔拉庄园,那个让她重新获得力量的避风港:回塔拉,我一定能想出办法留住他,毕竟明天是另外一天了。

“明天”,她会重新点燃他的爱吗?他会和她在一起吗?会,我固执的认为,我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我的朋友看完后,我问她,她说可能不会,“随风而逝”嘛,到头来一场空,亲情友情爱情一去不返,应该是个悲剧。我觉得不对,但有时也难免陷入“悲剧更具有震撼人心的美”的思维定式之中去。研究了很多遍原著后越发觉的朋友的理解有误,我认为斯佳丽与瑞特和阿希礼的爱情发展不过是贯穿全书的线索,而“随风而逝”,逝去的是那个随南北战争的炮火化为灰烬的南方奴隶主庄园世界,逝去的是一种文明一个传说。作者想要告诉我们得是:当一种文明被另一种文明取代,一切价值标准发生变化的时候,有些人不愿改变自己去顺应环境,终被环境所淘汰,有些人能够适应生活,用自己刚强的意志应付生活中的各种坎坷,奋斗时果敢顽强决不认输,于是自己掌控命运。

好了,不说什么深刻内涵了,只讨论斯佳丽和瑞特之间还有没有戏,会不会有美好的明天,恩,我觉得有,而且太有了。不同的人对他们的结局会有不同的看法,悲观的人,喜欢悲剧的人,会认为他们之间没有可能了,理由种种;乐观的人喜欢大团圆的人,则会认为他们会在一起,这就是米切尔的高明之处了,如果不是她这样写,而是让王子公主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我想我是绝对不会为寻找一个答案而一遍遍的回味那个结尾以至整本书。关于阿希礼和玫兰妮,他们的结局的确是个悲剧,可是关于斯佳丽和瑞特的结局,我看并非如此吧!小说结尾,斯佳丽一直以来在梦中寻找的依靠,在最后终于找到了,不是阿希礼不是钱,而是瑞特,尽管瑞特要离开她,,让人不免伤感和遗憾,但作者在结尾对斯佳丽的描述可谓震撼人心,斯佳丽不会沉沦,她会为了再次得到瑞特而不懈奋斗。瑞特一直以来最想得到的是斯佳丽的爱,在彻底绝望,准备放弃之时,斯佳丽告诉瑞特:我爱你。自尊高傲倔强的瑞特当然会拒绝,但天知道他心里还想不想与她有瓜葛。

(一)关于离开

小说结尾瑞特离开斯佳丽并不奇怪,我认为是顺理成章。他的性格决定了即使再爱也会在那一刻选择离开。关注瑞特与斯佳丽的每一次对话和他们之间的关系,就会发现:不管斯佳丽多么厉害,可在瑞特面前,她永远单纯的像个孩子。他爱她,但决不会被她摆布。

她和他相处很有意思。“她跟他交谈,总像是一场决斗,结果总是她败下阵来”“他总是不请自到,不辞而别”“她每次跟他斗气都难得占上风”“她从来不能杀杀他的威风”。不仅如此,他还似乎很喜欢与她唱反调,并以此为乐。她越是假装淑女,他偏就拆穿她;她越是勾引他求婚,他偏让她做情妇;她越是需要他,他偏偏离开;她越是回避某个问题;他总能饶进来;她越是不想结婚,他却要娶她。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厉害而可怕的对手,她向来欺负别人,却不但欺负不了他,还反被他欺负;她向来主导别人,却主导不了他,还反被他主导。所以结尾,她越是想听他说“我也爱你”,他却说“我不在乎”,她越是不让他走,他却一定要走。其实这一点儿也不奇怪,这是顺理成章,自然而然的。

听过这样一句话:爱情是场战争,没有公平,只有输赢。在瑞特与斯佳丽的关系中,瑞特

向来强势,如果在那一刻他接受她的道歉然后和她在一起,那么他会认为他将和追求她的其他男人一样软弱,在爱情里永远处于弱势,他怎么会接受她的“同情和施舍”呢?再说,既然伤的那么深,一句道歉就想消释前嫌重归于好,未免太幼稚了,要谁都不会心甘情愿,何况是瑞特,如此自尊而自负的一个人,他怎么会轻易原谅她呢?怎么说也要看她今后的表现啊!

所以无论她怎样恳求或是怎样说服都无法改变他冷静头脑作出的决定,爱与不爱他都会走,决不回头。但是在那一刻的决然离去,并不代表永远分开,两人今生注定纠缠不休。?

(二)关于瑞特

如果斯佳丽为爱向前冲,而瑞特始终不给她任何希望,那岂不是很不幸,瑞特这边到底有希望么?他还会再次爱她么?我认为:当然。

第一,从爱的本质分析:瑞特依然爱斯佳丽。

想想看,一份绵延十几年,穿越战火硝烟,千帆过尽的爱,说放心里真就能放下么?能放就不是真爱。瑞特说“我的爱已经被消磨光了”“你对阿希礼的爱不就消磨光了么”。实际上这两种爱是不同的。斯佳丽因为不了解才深爱阿希礼,她爱的是一个被她虚构出来的幻影;而瑞特因为太了解才深爱斯加丽,他爱的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既爱她的肉体更爱她的灵魂。幻影总有消失的一天,因为不真实。而瑞特对斯佳丽的爱,即使不再,也应该说是激情消退,被斯佳丽的固执消磨怠尽。其实任何爱情都会被消磨光,即使斯佳丽与瑞特从一开始就彼此深深爱恋也一样。说句实在话,如果不是斯佳丽无意中总拿阿希礼刺激他,他的激情或许不能燃烧的这么久吧。据说一般爱情的寿命只有三年,甚至更短。维系天长地久的不是爱情,斯佳丽和瑞特之间维系的也不仅仅是爱情啊!两个人曾经有过那样深厚的感情基础,一起走过那么多的风风雨雨,那些在岁月的沉淀里才有的默契与温馨,是两人一辈子都无法割舍的。情感的伤痛不是斯佳丽一人的错,瑞特不就承认过他掉进了自己的陷阱里了么?时间会让认认清一切,我敢肯定,当灾难祸害来临的时候,他第一个想起的,想要用生命去保护的,依然是那个他曾深爱的结发之妻——斯佳丽。

第二,从行为细节分析:瑞特内心依然在意斯佳丽。

瑞特顽固高傲的自尊心使他即使在爱的最浓烈时也依然摆出一副无所谓不在乎她的样子,这种玩世不恭贯穿小说始终,只有在醉酒时才大胆的吐露真心,而酒醒后依然如故。倘若不是玫兰妮临死时的提醒,恐怕感觉迟钝的斯佳丽最后也很难发现瑞特已爱她到痴狂地步,还以为瑞特并不爱她吧。小说结尾,瑞特表现给斯佳丽的依然是无所谓不在乎,即使说爱她也是以一种过去似的口吻。那么瑞特内心真的对斯加丽以不在乎,对她的爱已无所谓了么?恐怕不是吧!以下五点疑问与分析:

1)既然不在乎,那么在决定说分手前何必那么痛苦?

美兰死后,瑞特一天天垮下去,他酗酒和放荡,糟蹋自己身体,为什么?难道仅仅是因为女儿死么?别忘了,瑞特把美兰当成了童年的斯佳丽,他实际上是想变相的从女儿那里获得斯佳丽的爱。而美兰一死,一切都结束了,冒险再次失败,他付出的爱遭到前所未有的打击,他需要斯佳丽的爱却永远无法得到,他不愿面对现实,所以用酒麻醉自己,他想忘掉她,可惜借酒消愁愁更愁,但是理智让他必须面对现实,他太疲惫了。在他决定放弃她之前想必是做了漫长而痛苦的思想斗争,他那优美整洁的外形遭到破坏就是最好证明。

2)既然不在乎,干嘛不敢面对她?

当斯佳丽说玫兰妮最后提起他时,瑞特的反映很强烈他朝她转过身来,脸上露出一股真情,“她说了什么?”“告诉我”,声音平静,可那只手却抓的她手腕生疼。其实表明他内心很紧张,紧张什么?别忘了瑞特深爱斯佳丽的秘密只有玫兰妮最清楚。(在斯佳丽流产卧床期间,她亲眼看到一大男人憔悴万分,哭着忏悔的模样。除此之外,应该还有。有时我在想,美兰死后,瑞特执意不让埋葬,玫兰妮是如何说服瑞特的呢/会不会提到斯佳丽?一定不会忘记。

会说斯佳丽什么呢?黑妈妈求玫荔时提到开枪之事,我想有可能这样说:家里亲戚和街坊邻居都在议论纷纷,如果明天斯佳丽执意举行葬礼,到时候你就会不得不顾全自家尊严开枪打死她,那时你不但失去了美兰,也失去了斯佳丽,我知道你非常爱他,不愿她死,你一定要冷静和理智些啊,巴勒特船长。”)当斯佳丽回答说:对巴特勒船长好些,他非常爱你。”时,瑞特的反映更是:“垂下眼睑,脸上一片茫然。突然他站了起来,走到窗前,拉开窗帘,盯着外面。”接着转换话题。一系列动作表明他在掩饰自己的内心,回避问题。这些可不是无所谓的表现,恐怕他仍怕她知道真相,抓住他的爱想鞭子一样在他头上挥

舞吧!

3)既然无所谓,对于那句我爱你的反映何必那么认真?

当斯佳丽说:“你大错特错了!我不想离婚,我(爱你)”他一只手端起她的下巴,静静的抬起她的脸冲着光,然后仔细打量着她的眼睛。回到椅子后,他依然是下巴顶着胸口,扬起黑黑的眉毛用一种冷淡思考的目光望着她。而当斯佳丽急切的说:我非常爱你,我肯定这么多年来一直爱你,只是我太傻,以前没有发现。瑞特,你要相信我”时,瑞特的反映是盯着她盯了好长时间,一直盯到斯佳丽的内心深处。这些表现可不是无所谓啊!可以感觉到他其实很在意斯佳丽是否会真的爱他。一直都在意,所以他的态度是那么认真。

4)既然不在乎无所谓,何必不痛快点离婚?

小说结尾,斯佳丽告诉瑞特,玫荔让她照顾阿希礼,他说“得到前妻的许可,就放便多了啊”“你当然要和我离婚, 带着玫荔小姐的祝福,你和啊希礼的美梦就要成真了。”当瑞特对斯佳丽说他要走了,斯佳丽问“你要抛弃我了?”他说:“别像演戏一样做出一副被抛弃妻子的模样,斯佳丽。你可不适合这个角色。那么我明白了,你不想离婚或分居是吧?好吧,那我会不时回来,次数多的正好不让别人说闲话。”他从来不说自己想要离婚,而是说斯佳丽想要离婚。瑞特一向很强硬,而且对什么都显得不在乎,如果他坚持离婚完全可以,他不就曾因为不愿娶一位“傻姑娘”而在决斗中开枪打死他的哥哥么?然而为什么对离婚却这样一边似乎不在乎,一边又小心翼翼留有余地呢?显然他内心依然愿与他继续下去。

5)既然不在乎无所谓,何必浪费口舌?

自从斯佳丽流产,瑞特明白自己不过是个大傻瓜后,两人的关系变的相敬如宾,当美兰死后,瑞特与斯佳丽的关系更是变的形同陌路,在一起从不真正交流思想感情。而小说结尾,他们却再次敞开心扉,这多亏了玫荔的临终一语啊。难怪瑞特说她是一位十全十美的好人。其实玫荔心里什么都清楚,她太爱阿希礼,也太爱斯佳丽,是爱让她选择缄默和维护。“巴特勒船长,对他好些,他非常爱你”,如果不是这句话,恐怕斯佳丽很难正视她与瑞特之间的感情,即使爱他也很难说出口,就像病中明明要他却不敢喊他一样。如果不是斯佳丽最后表明有多爱他,恐怕骄傲的瑞特到死也不会向她解释。如果是这样,那一切就太可怕了,注定了悲剧。幸亏不是这样。瑞特在确信斯佳丽的爱后,向她敞开心扉,与其说是解释,我看不如说是倾诉和剖析。既然已经不在乎无所谓,就让那个傻瓜永远也想不开嘛,干吗浪费那么多口舌?他们之间重新敞开心扉,交流感情,其实已经暗示着他们的感情重新开始。 第三,从瑞特心理分析:他依然渴望得到斯佳丽的爱

其实,瑞特一直清楚斯佳丽是他的幸福,他能感觉到她喜欢他,而且有时还不仅仅是喜欢,所以他很自信的等待她有一天正视自己,然后得到并享受她的爱,然而这种自信在无尽的等待中变得越来越小直到消失,因为斯佳丽实在是太固执太笨了。他爱得太疲惫了。十三年的爱就像赌博,瑞特把所有爱都压了进来,输的几乎一干二净,但结局却出乎意料的被宣布他赢了,他不享受胜利果实,而将其丢弃然后“潇洒走掉”,那可真是个大傻瓜,这决不是瑞特的风格。他不可能不要她的爱,别忘了,他的任何付出都是要回报的,加倍让她偿还才是他的作风。试想,即使他已经不爱她了难道就不想得到她的追求和爱吗?被人追的感觉超好,他那受伤的虚荣心会得到最大的安慰与满足。斯佳丽已经深爱上他了,她的爱会成为抚平他

心灵创伤的最佳药剂。既然如此,干吗非要默默的独自舔伤口呢?小说结尾的离开,并不代表永远分开,我相信他的后半生还会与她纠缠下去,因为斯佳丽这个女人很有意思。所以他会说:“好吧,那我会不时回来,次数多的正好不让别人说闲话。”当她强作镇定问道:“你要去哪儿?”时,他眼中微微露出一丝赞赏,并告诉她去向:“可能去英国,也或者去巴黎,也说不定回查尔斯顿向家里人求得和解。”当然即使他仍然爱她,此刻他也必须离开,只有离开她,才能获得她的追求,才能检验她的爱,才能对她的固执和迟钝作惩罚,想想她到狱中向他借钱时的情景吧,他发现她在愚弄他时,他是怎么回敬她的,能把她气昏过去。哈哈,他从来都不会输。

第四,从他们的的关系分析:瑞特依然愿与她在一起

就算爱情已经燃烧怠尽了又能怎样,他与她其实非常合适。他们在一起那么轻松愉快,因为他们俩是天生的一对,同样强壮,寡廉鲜耻,充满激情,具体实在,和她在一起,除了爱她外,几乎不需要任何掩饰,他对她可以无话不谈,可以嘲弄,可以放肆,因为他们是同类。其实他也喜欢玫兰妮,他对玫是那种像对圣母玛利亚般的崇敬,而他无论是自得其乐还是放声大笑却往往是因为斯佳丽。他们是棋逢对手,高手过招总有意想不到的结果,但最糟糕的就是两败俱伤。任何人经历过这种爱情的伤痛后,都很难再动真情了,无论是对斯佳丽还是对别的女人。

小说结尾,瑞特没有喝酒,那一刻他是那么的冷静与理智,他依然喜欢她,所以他对她说出那么多心里话;他依然关心她,所以他给她手绢擦眼泪;他依然在意她,所以当她提到阿希礼时,他的光芒从眼中消失,“总是阿希礼”说完沉默。但是他不会轻易去爱她,因为“我不会拿自己的心冒第三次险。”“我现在太老了,再也无法相信什么消逝前嫌从头开始的感性说法了。再也无法承受为了生活在文雅的幻灭中,一直编织谎言。”同时他也担心自己会再次爱上她,“我看你是打算把对阿希礼那种暴风骤雨式的爱移到我身上来了,我可为自己的自由和内心的平静担心了。”所以他要走,必须得走。他抛弃斯佳丽他尚能接受,重新开始后倘若斯佳丽抛弃他,他可能会杀了她。想想阿希礼吧,他从来没有真正爱过斯佳丽,都差点因为她的魅力与热情凌辱了那个家对他得盛情,更何况是瑞特,爱情若能被理智控制的滴水不漏,又哪来那么多刻骨铭心的悲喜煎熬。听过这样一句话:家——才是男人心甘情愿被俘虏的集中营,那个在家里等他回家的女人才是他一生逃不出的劫。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特别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符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子,真是可爱!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手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己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后,当知道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部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

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助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助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直知晓的。最后,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该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妇女。

即使是到了现在,几百年后的今天,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们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郝思嘉正好是个对比。我一直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写得很模糊。尤其不能接受,临死时表露出实际上一直以来都是知道郝思嘉与艾希礼多年来的暧昧关系的。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其实,艾希礼与郝思嘉根本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相比较,郝思嘉真是一个糊涂虫。爱了艾希礼多年,到最后,媚兰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爱他。瑞德才是最爱。而瑞德呢,已经被她伤害得退缩,失望。象瑞德说的,她要艾希礼。不过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她那套把戏,不过糊弄一下小男孩而已。或者弗兰克这样老实的老家伙。 斯佳麗是代表了美國精神的,努力生活的人。

玫蘭妮卻是舊式的優雅生活的一個影子。

但如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都願意有玫蘭妮這樣一個朋友。

软弱是一种罪

与多数女性读者不同的是,我曾经非常钟爱艾希礼。

中学时代的钟爱也很简单,他干净英俊斯文儒雅有学问,尤其与有留胡子的不斯文大叔对比,白马王子的形象更加鲜明。

甚至他的那些烦恼,听上去也是那么高级:别人的烦恼范围至多扩展到今年的棉花比去年少收多少斤或者给哪里自家的公马找一匹相配的母马,而他的世界有诗有画,他烦恼的是一种文明的坍塌一种生活方式的消亡这种高深莫测问题。

如此完美男性还能要求什么呢?所以我曾对思嘉十几年的持续迷恋表示出高度的理解和深切的同情。

后来方知,完美是有条件的,有很苛刻的条件。

美丽善良单纯的女孩子每天在学校读书时很容易做到完美,如无数琼瑶小说女主角一般,但离开学习开始面对经济独立的要求后却很难不染上些许世俗生活的气息。如果她依然诗一般纤细,梦一般脱俗,画一般婉约的话,恐怕早晚要被生活的大潮拍死在沙滩上。 优雅的绅士亦如此。在懒洋洋的镇上慵懒的阳光里沙沙的树叶声中,在男孩子骑马喝酒打#9@k女孩子叽叽喳喳的生活里,优雅绅士的完美一笑怎能不俘虏待嫁少女的心。而烽火连

天,兵荒马乱的年岁是不需要优雅的,战火结束后百废待兴的新生活同样不需要优雅。 优雅如艾希礼,他的光芒在前几章的和平年月里已经放射完毕。在之后已不需要优雅的许多年月,依然优雅的他始终如大笨钟般勉强。

黑奴跑了,农场的篱笆需要劈,他劈不好。

需要钱用,木材店的生意交给他,他挣不到钱。

思嘉被北方人勒索,找他商量,他只是一直在说,我们该怎么办呢,所有南部的人又该怎么办呢。我们曾经那般自如闲适的生活,永远都没有了。思嘉无奈了,只有嫁给一个有点闲钱的老头子交出赎金。瑞德后来知道愤怒的说,他要是真爱你,就算是去偷去抢也不能让你这么做。

他与思嘉拥抱被他的亲妹妹看到,坚信着他的妻子用她洁白无暇的名誉压下了所有的怀疑,而他始终沉默着,哪怕看着妻子痛心地控诉他亲妹妹撒谎诽谤。

思嘉始终相信他精神上是爱着她的,尽管他始终守在他的妻子身边。

也许是因为每次她问他,你爱我吗?他不语。那你爱她吗?他还是不语。

尽管她的妻子是深爱着他的。她对他的真能够实了解的一清二楚,知道他不能干不坚强,却始终用自己的能干、坚忍和善良守在他的身边。

而思嘉也是深爱过他的。她用她自己无比的活力和斗志咬牙挺过了优雅生活坍塌后的一个又一个难关,哪怕再艰难,她也毫不吝啬尽己所能地帮助他。

如果没有这两个爱着他的坚强女人,他早已随着他所热爱的无法离开的优雅生活一起长眠了。而他始终将自己的灵魂捆绑在这两个女人的灵魂之上,不改变也不逃离,只是软弱着。 尽管他看上去始终英俊,挺拔,儒雅,彬彬有礼。

最后,背着他想生第二个孩子的完美妻子因为体质脆弱,难产而死。

思嘉消耗了十余年的青春,终于接受了一个无比简单的事实:他不爱她,他只是软弱得不知如何拒绝她罢了。

瑞德对这场漫长的爱情赛跑终于完全厌倦,带着一颗疲倦的心离开。

而艾希礼的人生,随着两个女人的离去,终于空空如也。

甚至他的亲妹妹,也为了保全他虚假的专一名誉,被永远冠上了诽谤的恶名。

自始至终,他都是个善良正直的好人。然而,破败的现实最后告诉他,并非坏才是毒药,软弱本身,已足以成为一把伤人的利器。

它让爱你的人心碎崩溃,它让你失去爱和爱的能力,它让你最终,除了形单影只,什么都不剩下。

是的,请记住,软弱是一种罪。

并且,软弱的往往是男人。

从瑞德和艾昔利一直在想这两个围绕在思嘉身边的男人。我想思嘉只是用少女懵懂的心去爱艾希利。而瑞德却是思嘉是用一生去明白,去了解,去感受,去爱瑞德。

一直对于阿什利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即使很多人觉得他软弱,他本身没有错~他只是生错了时代,阿什利代表的是那个逝去的时代,是时代的改变促使他无法找寻到自己的价值和实现的方式,他不能接受斯嘉丽谋生的方式和手段,因为那与他的品格相违背,也许他是软弱的,但他并没有放弃,他和梅兰妮共同守护着那个曾经存在的时代的美好,他只是时代变更的牺牲品。他的遗憾在于他的理想主义的坚持和对现实的逃避。所幸,梅兰妮,是懂他的。

我把这本书看作告别少女时代踏入成年的一道门槛。

任性、娇纵、固执、自私、爱打扮,骨子里遗传了先辈开拓者的男子气概。女主人公思嘉不但与文学作品中的女性不同,与世俗标准中的完美女性也不相同。从自己身上似乎也找不到相似之处。因为不同,不能轻易地喜欢——最抵触她的一点是一开始介绍她对人们能从中寻求解脱的诗歌音乐政治一概不感兴趣也一无所知。同样因为不同,既不能全盘吸收也不能完全否定,不容得我细细分析对她评价,这不同又丰满的人物压得我透不过气来。被她拽着很快读完了这本一千多页的小说。

如果没有战争,就发现不了她的可爱;如果没有可爱,就发现不了她的脆弱;如果没有脆弱,就发现不了她的无奈;如果没有无奈,就发现不了她的坚强;如果没有坚强,她就不会熬过战争。因为不需要诗歌音乐,她无从逃避,只有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带领全家人免受饥饿;因为不需要政治,她不管什么男人挂在嘴边的“荣誉”、“自由”,在战争中填饱肚子和去冲锋陷阵一样伟大。至于她后来饱受争议的所作所为,都因为这一段而不忍心责备她。“没有选择也是一种选择”,她一再地改变着,却从未改变过,只是放大了的环境放大了她的个性。从十七八岁就不得不承受重担。

不是没有遗憾,不是没有爱过,不是没有受过伤害。树敌过多她几乎没有朋友,直到失去才若有所悟她爱和爱她的人。当她还是一切都唾手可得的无忧无虑飞扬跋扈的少女时代她不曾想过,在一切都要她做决定战火摧毁了家园朝不保夕梦境现实都只有恐惧与饥饿的变故中她不曾想过,在重建家园只有强者才能生存的废墟上她发誓要重现昔日辉煌的疲于奔命中她不曾想过。只是重新回到了金字塔尖才凄凉地回顾得失,发现没有人陪她见证最后的荣耀。而第二天,又必须重新独自征战。

如果要在中国文学作品中找一个人物与思嘉对应,我第一个想到的是王熙凤。从不需要多愁善感伤春悲秋从大观园姐妹里的风花雪月需求安慰。她们的世界是一个熙熙攘攘讨价还价你争我夺的众生相。即使物质即使世俗,却真实,始终充满着活力,受到争议的人生才是丰满的有故事的。坚强、独立、自信、进取,做生活的强者。

我想,这会是新鲜的血液。

我把这本书看作告别少女时代踏入成年的一道门槛。

任性、娇纵、固执、自私、爱打扮,骨子里遗传了先辈开拓者的男子气概。女主人公思嘉不但与文学作品中的女性不同,与世俗标准中的完美女性也不相同。从自己身上似乎也找不到相似之处。因为不同,不能轻易地喜欢——最抵触她的一点是一开始介绍她对人们能从中寻求解脱的诗歌音乐政治一概不感兴趣也一无所知。同样因为不同,既不能全盘吸收也不能完全否定,不容得我细细分析对她评价,这不同又丰满的人物压得我透不过气来。被她拽着很快读完了这本一千多页的小说。

如果没有战争,就发现不了她的可爱;如果没有可爱,就发现不了她的脆弱;如果没有脆弱,就发现不了她的无奈;如果没有无奈,就发现不了她的坚强;如果没有坚强,她就不会熬过战争。因为不需要诗歌音乐,她无从逃避,只有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带领全家人免

受饥饿;因为不需要政治,她不管什么男人挂在嘴边的“荣誉”、“自由”,在战争中填饱肚子和去冲锋陷阵一样伟大。至于她后来饱受争议的所作所为,都因为这一段而不忍心责备她。“没有选择也是一种选择”,她一再地改变着,却从未改变过,只是放大了的环境放大了她的个性。从十七八岁就不得不承受重担。

不是没有遗憾,不是没有爱过,不是没有受过伤害。树敌过多她几乎没有朋友,直到失去才若有所悟她爱和爱她的人。当她还是一切都唾手可得的无忧无虑飞扬跋扈的少女时代她不曾想过,在一切都要她做决定战火摧毁了家园朝不保夕梦境现实都只有恐惧与饥饿的变故中她不曾想过,在重建家园只有强者才能生存的废墟上她发誓要重现昔日辉煌的疲于奔命中她不曾想过。只是重新回到了金字塔尖才凄凉地回顾得失,发现没有人陪她见证最后的荣耀。而第二天,又必须重新独自征战。

如果要在中国文学作品中找一个人物与思嘉对应,我第一个想到的是王熙凤。从不需要多愁善感伤春悲秋从大观园姐妹里的风花雪月需求安慰。她们的世界是一个熙熙攘攘讨价还价你争我夺的众生相。即使物质即使世俗,却真实,始终充满着活力,受到争议的人生才是丰满的有故事的。坚强、独立、自信、进取,做生活的强者。

我想,这会是新鲜的血液。

看这个大部头时我在想为何作者给女主人公取Scarlett这样的名字。也许scarlet(鲜红色)象征她鲜明的叛逆性格,也许scar能反映出她饱受感情的创伤。给男主人公起Ashley这个名字,作者Mitchell也应蕴含深意,Scarlett对Ashley的迷恋最终不是化为灰烬(ash)吗。Ashley就像泡沫,折射着缤纷阳光,却又飘忽不定,无法接近。他在Scarlett心中的形象神圣不可侵犯,近乎完美到无懈可击。而实际上,Ashley对变化的环境束手无策,自南北战争李将军投降之日起就深知他的理想世界破碎了.泡沫碰到了现实冰冷的墙壁,无法逃避幻灭的命运。Rhett,这名字听起来就有桀骜不驯的狂野味道。

Scarlett是智慧的吗?在故乡Tara的邻居Grandma眼光非常之准。她说Scarlett拥有男性的魄力和敏锐,但却缺乏作为女人的直觉和智慧。她的致命伤就是看男同胞的眼光不准呐。Rhett貌似放浪形骸,但一直关心着Scarlett的处境。他自称不是个marrying man, 最终还是妥协为爱向Scarlett求婚。以坏男人的角色登场,Rhett带着一脸坏笑,用玩笑掩饰自己的真心,总让Scarlett以为自己喜欢和她闹着玩儿。他装成不经意的样子在Scarlett危难时刻现身,在她情绪低落时“偶然”地安抚,故意夹杂着冷嘲热讽。她在他面前不用掩饰,不怕表现出最真实的自我(unlike a lady)因为她觉得他也不是个gentleman. 他们到底还是相像的,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宗族中叛逆的典型,为了立足会把仁义道德仍在一旁。

整本《飘》的前大半部分里,我一直对斯嘉丽和瑞特这对男女流氓没有什么好感。首先是斯嘉丽。她是一个孩子气的人,为了赌气而嫁给查尔斯,即使在战争中守丧中也一直想跳舞;在战火烧到了亚特兰大、一直对斯嘉丽很好的枚兰妮奄奄一息的时候,她可以不断诅咒枚兰妮去死,一直想着自己一个逃跑(当然她最后因为阿希礼没那么做);还可以不留情面的为了金钱夺取自己妹妹的情人、可以为了赚钱不惜雇佣囚犯。斯嘉丽简直像一个“马基雅维利似的君主”,可以为了一个高尚的目标(保护塔拉庄园)而干一切事情。但是后来就是因为这样,我对斯嘉丽的看法发生了非常大的转变。也许书里的人没有人真正理解她(除了瑞特),她为了塔拉庄园做的任何事情总是受到旧世界里的人的风言风语,她遭人冷落、鄙夷,但是斯嘉丽却从来都不在乎。她是一个一直向前看,总是想着“明天又是崭新的一天”的人。在战

火的毁灭之后,她没像许许多多的人一样,像阿希礼一样,终日沉浸在美好过去的回忆和现实的哀叹之中,而是奋力的战斗了起来,对家乡最深沉的爱激发着她身上本来就拥有的一种血液,她总有一个老法宝,她总能对自己说“不能再想过去的事情了”,“今天先不想这些了”。即使在最后失去了瑞特,瑞特不再爱她的时候,她也还能够从新站起来,对自己再说同样的一句话。斯嘉丽的生命里从来就没有过“逃避”两个字,她总是实事求是,有什么干什么,也从来不在意别人的眼光。但是即使她如此坚强乐观,但是上帝是公平的,正因为她喜欢把别人的爱当做占有别人的工具,她才被命运如此的捉弄,才会让她“爱”上一个她不该爱也不真正爱她的阿希礼;才会让她和瑞特之间产生如此之多的误会;才会让瑞特对她的爱消磨殆尽;才会让自己对枚兰妮产生极致的愧疚最后终身带上一个沉重的十字枷锁。她本来可以跟瑞特过上最最幸福的生活,两个如此了解的人,如此相似的人,却因为互相的不信任而最终崩盘,可悲可叹。

关于瑞特,第一次出场就觉得他十分恶心,“眼里带着似乎扒光你衣服的眼神”,但是因为他是男一号所以对他也有一些正义的幻想和期待。后来看到他搞投机倒把的生意,不顾廉耻的各种行为就把这个幻想压下去了好久一段,觉得这个人是个真正的流氓,可能因为过去经历了惨痛的什么,所以对人世间的各种东西只有嘲讽和玩弄,就像《挪威的森林》里面的永泽一样。但是后来,他入伍去打了一场已经失败的战争,从这里开始我就知道他是一个有血有肉内心炽热的人。他喜欢嘲弄,喜欢挖苦,喜欢毫不留情,因为他跟斯嘉丽一样是一个不做作、实事求是、敢于说真话做真事的人。他确实投机倒把做过很多卑鄙的勾当,但是他也有一颗强烈的爱国心;他确实行为不检点有很多女人,但是他从来只爱过斯嘉丽和他的美蓝;他对一切伪君子都不排斥,但是在必要的时候他可以突然把他们全部扫地出门,毫无忌惮;他还可以对真正的高尚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就像他对枚兰妮如同圣母玛利亚般一样;他有时候冷酷无情,但有时候又感情剧烈,他那冷峻的脸庞和无情的言语可以给人恐惧,但是那双大手和宽阔的肩膀可以给人以安慰。他是书中最最复杂而又最最有魅力的人。但是最后,斯嘉丽对他的伤害、美蓝的死彻底使他感到疲惫,就像一生征战的骑士,终于疲惫得挥舞不了手中的大剑,他的心不愿再受到任何伤害了,他怕了,他也老了,斯嘉丽错过了他的爱,而转移给美蓝的爱又被死神带走了,他心里已经找不到更多的东西来弥补这种伤痛。所以他宁静了,他宁愿去寻找一些像“希腊艺术品”一样永远精致的东西,也不愿意被不安定的感觉再包围了,所以最后面对斯嘉丽,他很平静,他已经累得爱不起来了,他的心千疮百孔,他的心需要休息,需要永远的不起波澜的休息。

这部小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可以看做是郝思嘉从上等人家小姐落魄为穷人又重新变为有钱人的奋斗史,也可看做一个一波三折的长篇爱情故事,或是反映美国南北战争历史画卷也未尝不可。而在我看来,作者耗费如此多的笔力,是想让这本书具备越多的价值越好,这也是小说这种文学形式的迷人之处,它不会像短篇散文一样直接明白地把一些道理讲出来,而是将道理喻于故事、喻于可以影响读者情绪的情节之中,因而读者从中得到的启示会比普通散文要深刻,好的小说都是成功在这一点,《飘》也是如此,而从《飘》中,我的最大收获就是思嘉曾经说过的话:强壮的会得活过来,懦弱的都要颠簸去。

全书塑造的人物形象非常多,而且各有不同,但大体都可分为两类人,而整本书都一

直在反复地将这两类人进行着对比。一类以卫希礼为代表,卫希礼是思嘉一直以来自以为深爱的男人,他干净英俊斯文儒雅有学问,绝对算女孩心目中风度翩翩的白马王子,但他的一切优雅仅限于书的前几章,战争发生之后,他性格中软弱的一面逐渐显现出来——他劈不好柴火;在陶乐庄园因交不起税而快要被小人夺走时,他对思嘉说他无能为力;他接管思嘉的木厂,不肯用犯人做工人,也不曾对他们厉害管教,因而他的木厂总是亏损;思嘉父亲葬礼时面对邻居朋友对郝家二小姐的严厉指责,他又一次无能为力,多亏彭惠儿的聪明才对付过去……他对于他的懦弱心知肚明,思嘉说他打仗杀敌勇敢,他说:我的怯懦性是特别的一种,比起听见炮声就要逃的那种更不如。没错,他很清楚他并不怕死亡,不怕贫穷,不怕饥饿,他害怕的是“现在的生活已经失去了旧世界的美”,“我要旧时代重新回来,然而它是永远不会回来的,因而关于旧时代的种种记忆,以及关于那个在我眼前崩溃的世界的记忆,一直盘踞在我脑子里了。”旧世界的一切让他沉迷其中,他始终还在做着那翩翩公子的梦。对于这类人,他们总以为现在这种情形是暂时的,过一会儿就会改变的,所以他们再也不肯改变自己,以适应这个改变的环境。他们总以为上帝一定会替他们特别造出一个奇迹来,殊不知上帝不会这么做。

另一类人以郝思嘉和白瑞德为代表,按书中说的,可以叫他们“活泼青年”,或是“机会主义分子”。郝思嘉并不像一般爱情故事中温柔动人讨人喜欢的女主角,她漂亮,骄傲,又极自私,用白瑞德的话说:“我喜欢你的良心很富于弹性,喜欢你的自私自利心一点儿不愿掩饰,又喜欢你那种狡猾的实际主义。”她不爱书籍,不爱音乐,更讨厌别人谈论政治和战争,在战争以前,我可以说对这个每天只想着参加舞会吸引男孩子的女主角没多少好感,但战争后,郝思嘉的转变是令人惊讶的,当她看到自己的家被北佬掠夺摧毁,最尊重的母亲害病而死,一向健壮坚强的父亲也因此失魂落魄,而最紧要的是家里已经没有了食物,全家都在面临着饿死的危险,面对这一切,她发觉自己已没有精力和余暇去悲伤,于是她义不容辞地担起全家的担子,她必须要找到吃的!她不惜亲自去地里干活、去别人家借粮食,原来高贵白嫩的手变得粗糙不堪,终于渡过了难关。但从此她也就不是从前的郝思嘉了,她像是被饿怕了,她开始习惯在人前戴上伪善的面具,视金钱为最重要的东西,为了交税她骗自己妹妹的情人甘扶澜与她结婚,结婚后又自己开木厂,这在当时是没有女人做过的事。白瑞德同她是同一类人,他赚着别人认为不能赚的钱,整天饱受全城人的非议,但他不以为然。这样的人是会利用机会的人,人们向来都看不起这种人——尤其是被那种有机会而不肯利用的人要看不起。但事实是,乱世中他们这类人安逸地活了下来,那些死守旧世界规则的人活得苟延残喘,瑞德曾说这是“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当乱世来临人人都要失去一切,都要赤手空拳从头干起,只有有勇气有智慧有力气的人才能存活下来,他们不是不怀念旧时代,不是不伤感旧时代的逝去,只是现实已发生在眼前,他们能做的就是向前看,跳出旧时代的圈子,一直向前奋斗。

但除此之外不得不再提一个人——媚兰,以及思嘉的母亲爱兰,因为我不知该把她们归为上述哪两类人比较适合,也许都不适合。对于这两个人,文中曾多次说她们是“十分伟大的女人”,并说“媚兰具有这个保守的旧社会所珍视的那些美德——贫穷以及贫穷自傲,绝不怨天尤人的勇气,乐天,好客,和善,而尤其重要的,就是忠于一切的旧传统”,但我认为媚兰并非完全忠于一切旧传统,她对所有人,包括声名狼藉的白瑞德、妓女华贝儿、杀过人的囚犯阿基都用一颗热情诚恳的心去对待,因为她不相信别人的评价,只相信自己的判断——因为她的确看到了他们的优点。而对于她所不喜欢的东西,她又是极其勇敢的,虽然她身材弱小,思嘉杀北佬时她镇定地帮忙掩藏,但就像文中方老太太说的:“媚兰也许不会去吆喝鹅儿,可是她会得吆喝世界,吆喝北佬的政府,直至一切足以危害她的希礼,她的孩子,

或是她的高贵身份的东西。”这样的女人的确是十分伟大的,但跟思嘉的形象相比却显得不太真实,以至于没有什么缺点,她们对于逆境是逆来顺受的,但仍有一种骨气在,让她所爱的人们感到安心和可以依赖。媚兰死时希礼说:我所有的一切梦想之中惟有她是活的,有呼吸的,不因遇到现实而幻灭的。真让人唏嘘不已。

这是一本教科书,关于生存和生活,关于自强和斗争,关于友情和爱情,关于包容和忠贞,很多都能从书中找出解答。

看到太多关于Scarlett勇敢坚强的说辞,不是想特立独行,我理解Scarlett,包括她的骄纵和自私,是因为了解她所遭遇的一切,但是也并不想赞赏她的勇敢或者坚强。

的确,面对生活,她是一名战士。我佩服她的不妥协,从她驾着马车带着身怀六甲的媚兰穿过火光和炮弹回到塔拉的那个夜晚,从她决意即使靠自己双手也要重建故土的那刻开始。她直面困境,不屈不挠,浑身上下闪耀着无法攫取的精力和胆量。那时候,她的勇敢她的坚强以及她对金钱的渴望,都是那么刚刚好的,那是一种蓬勃兴旺的可爱精神。但到后来,当她过于纠结于精明计算和生意得失时就不那么可爱了,事实上,可以说近乎于势利自私、贪慕虚荣、金钱至上、疏于亲情了,她那么执意的一路向北,直至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者。

她的勇敢坚强,她的敢爱敢恨,一部分是源自她与生俱来的爱尔兰血统,更大部分的原因,是生活所迫,是战争、贫困、饥饿、苦难,使她不得不现实。是很勇敢,是很坚强,但不足以放大成为我们看待她的所有,起码我认为用这样的纯褒义词来形容是有失偏颇的,她后期体现出来的品性是富于争议性的,如果只能用一个词来描述,我宁愿选择realistic这样的中性词。

面对感情,她是无知的。她结过三次婚,却没有真正读懂感情,我不忍心说她是一个情商为0的傻瓜,也许只能像Rhett说的那样,感情方面,她还只是一个孩子。怎么不是呢,只有孩子才会永远吵着要一双美丽剔透的水晶鞋即使最后那并不适合自己;只有孩子气的行为才会仅因一次和旧情人头脑发热的谈话就急忙回家和丈夫划清界线以示忠贞;也只有孩子气才会以为一句对不起就能补偿多年来的过错和伤害,即使那是曲终人散已成定局。

而书中最完美最具包容性的两个人物:Melanie,一个看似文弱却可以为她随时提刀而战甚至对抗全世界的始终忠诚的朋友;Rhett,一个完全了解她也倾尽所有疼爱她包容她的男人——前者,她看不起甚至有点厌恶,后者,她心安理得享有却任意糟践他的爱。当践踏和伤害累积到一个点,再深刻的爱也是会消磨殆尽的。Rhett多么可怜,你永远也无法战胜她年少时的梦中情人,因为那是住在她心里的一个编织出来的美丽的梦,而你又怎么会打得败一个梦呢,而她,被梦境遮蔽了双眼又怎么看得清真实的世界。直到在同一天她失掉了他们的时候,她才终于清醒,只不过一切为时已晚。就像Rhett最后说的那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Rhett总是这样简单又直接的说出事实。

那句被很多人当做座右铭的“Tomorrow is another day”出现在全文的最末时,我感悟到的并非什么激励人心的力量,如果说在面临过去任何一次苦难时,她时常把这句话作为法宝勉励自己然后熬过来了,那么这一次,我却仿佛嗅出了一丝无奈:有什么办法呢,今天这么艰难,等明天再说吧。自此以后没有Ashley遮住视线,世界会在她眼前更加清晰,只是在失掉了一切宝贵的东西之后,她能得到一个崭新的世界吗。

但是幸好,她是一个战士啊,一个不妥协的战士。她还年轻,作者给了她太庞大的生活经历以至于我们忘了她其实才二十八岁,明天还有很多种可能性,所以其实她也算幸运,如果我们当中的芸芸众生能在二十八岁就真正懂得了这些,那么人生也只不过是刚刚开始而已。

Ps:和tomorrow is another day相比,我更喜欢这两段:

一段是Scarlett的母亲死后方丹老太太宽慰她时的不经意说话,当时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就反复把原文和译文看了很多遍,我确信即使在现在看来,都是真理。

“对于女人来说,孩子,要对付一个比可能遇到的还要坏的处境,是十分不幸的事,因为她一旦对付了最坏的处境,以后就什么也不害怕了。可是一个女人要是什么也不害怕,那就糟啦。你以为我不理解你刚才的说的----你所经历过的那些事吧?不,我很理解。我在你这个年纪,……唉,是的,我说过,那是五十年前的事了。从那以后,我就什么事或什么人也没有怕过,因为我已经见识过可能碰到的最坏情况了。而这种无所畏惧剥夺了我大量的幸福,给我带来了许多麻烦,上帝有意要让女人胆小怕事,因此一个不怕事的女人总是有点不怎么正常的……思嘉,你还是应当保留一点东西让自己害怕----就像保留一点东西让自己珍爱一样……”

另一段是Rhett和Scarlett在讨论挣钱这个问题上时说的,我喜欢Rhett这样冷静理智的头脑,看问题的洞察力和远见性。

Scarlett:“我觉得我仿佛是在风暴中划一只装载很满的船,勉强保持在水面上已经很不容易了。我哪里还顾得上那些无关要紧的东西,那些放弃也并不可惜的东西,比如仪态端庄,以及----以及如此类型的东西,我非常害怕船会沉下去,就把看起来最不重要的东西全扔掉了。”

Rhett:“自尊心、体面、真诚、纯洁、宽厚,”他和颜悦色地一一列举。“思嘉,你做得很对呀!船要沉的时候,这些东西是重要的,可是看一看你周围的朋友吧,他们或者把船安全地划到岸边,使货物完好无损,或者宁愿仪容整平地全船覆没。”

Scarlett:“他们是一群大傻瓜,”她怒气冲冲地说。“此一时彼一时嘛,等我有了很多钱,我也会像说的那样好好地去做人,我会做一个老实忠厚的人。到时候我就做得起老实人了。” Rhett:“现在你也做得起----但是你并不愿意去做。落水后的货物是难以打捞上来的即使打捞上来,也往往损坏得面目全非,无法恢复原状了。恐怕等你认为有能力把你扔掉的体面、纯洁与宽厚打捞上来的时候,你会发现它们已经在海里起了很大变化,但我想并没有变得充实,变得新奇。”

可不可以不勇敢

——写给我的斯佳丽和我的爱情

我知道,斯佳丽不属于我,也不属于你,她只属于那个凄美却始终看得见阳光的“Gone With The Wind”的世界;我也知道,那段发生过的爱情,早已云淡风轻,与你无关,与我无关。只是,我仍固执地写下“我的斯佳丽”,就像我倔强地把曾经的记忆刻在胸口最痛的地方。 很喜欢范玮琪的《可不可以不勇敢》,听她用略带沙哑的声线这样吟唱:“我们可不可以不勇敢/当伤太重心太酸无力承担/就算现在女人很流行释然/好像什么困境都知道该怎

么办……”我总是会想起玛格丽特?米切尔笔下那位绿色瞳仁的漂亮女孩:斯佳丽,想起她连轮廓都显得那么倔强的背影,想起她抹干泪后抬头微笑的坚毅表情……我的心就开始隐隐地痛,连同记忆深处的伤口。

依然能忆起在某个暖暖的冬日午后,我打开了《飘》。精装的粽褐色硬皮封面上,瑞特和斯佳丽深情对视,定格为永恒的窗口。他们是完美的,我想。没有阿什利,没有查理、弗兰克,只有他们。像熟悉自己一般熟悉着对方。

很久以前有过一场邂逅。他走过来,含笑地对我低下头:“HI。”金秋的枫叶落在打开的书卷页子,我安静地坐在石椅上,抬起头,看着他微微地笑。那副画面就这样镌刻在了脑海中,永不褪色。我们刚刚认识,却像久不见的故交。

后来我一直将这两个场景联系起来,久而久之竟融成了相同的心情。惊喜,美好,感动,和爱。它们就像水晶一样剔透,被我小心翼翼地珍藏;许久之后拿出,一不小心滑离手间,碎片散落一地。幸福泣干了泪。

为什么相爱的人却要彼此伤害?为什么幸福总是比伤痛短暂?为什么快乐的如此易逝?我总能轻易地在斯佳丽身上寻找到自己的影子,却比心疼她更心疼自己。

寻寻觅觅,苦恋和执著着阿什利,支持她的梦在最后一刻肥皂泡般破碎;赌气和报复,她先是嫁了并不爱的查理,后来又为塔拉庄园,不得已牺牲自己去抢了别人的未婚夫弗兰克;面对深情又带着痞子气的瑞特,她以为想要的不过是他的财富和她的虚荣,连爱他都不肯承认;最甜蜜的蜜月旅行,她一再梦见那个迷茫的奔跑与找寻,不知终点就是瑞特等她的心;守卫着她爱的庄园,她的红土地,用弱女子的手向侵入者举起枪具;偌大的豪华客居,瑞特离开的空荡荡;心痛得像要死去还不肯放声哭泣,还在说: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我的斯佳丽呵!多少次我在心里轻声呼唤你的名字,多少次我让泪水溅湿双颊,多少次我想拥抱你瘦削的双肩……你怎么能够一直这样坚强?你怎么能够一个人扛起这么多?你怎么能够总是充满着勇气去面对?你怎么能够做到……

可不可以,不要再这么勇敢?可不可以,找个没有人的地方放纵地哭泣?可不可以,不是总是能无所畏惧?可不可以,无助地释放出你的的全部脆弱……

“几年贴心的日子换分手两个字/你却严格只准自己哭一下子/看着你努力想你微笑的样子/我的心像大雨将至那么潮湿”

画面重叠,熟悉的痛感充溢胸口,我不知道这是在对斯佳丽还是在对自己说。也许,都一样吧……

恋着他的手他的怀抱,恋着他的声音他坏坏的笑;怀念牵手仰望星空的日子,怀念一起走过的落英缤纷;深夜话筒里听得到的静静呼吸,海边沙滩上深深浅浅的长长脚印;天边烟花绽放的绚烂,头顶流星划过的瞬间优雅……

这一切,都要忘掉么?

想收起所有他的痕迹,却每每打翻装着记忆的瓶子。黑夜里,我咬着牙不让自己的泪往下落,我说,不哭,不要哭,你是勇敢的孩子。红着的眼圈我笑着跟别人讲,沙子进眼了。离开的理由太过于牵强,也许我们都还没学会怎么去爱。然而过程的铭心刻骨,却一遍遍地搅动心浪不平息……

像相遇以前一样生活,像什么都未发生,像只是不小心弄丢了什么……我蜷缩起身子抱住双膝,小小的我小小的的世界,宝贝,想想你的斯佳丽。

我一遍又一遍默念着她的名字,一遍又一遍想象荆棘鸟的爱情,一遍又一遍努力把头往上仰,一遍又一遍让自己保持微笑……

煮一杯不加糖的苦咖啡,我在昏黄的台灯下重读《飘》。我看着我的斯佳丽在男孩子们面前洋洋得意,看着我的斯佳丽面对阿什利的拒绝怒气冲冲,看着我的斯佳丽与瑞特往复周旋,看着我的斯佳丽一点点爱上瑞特,看着我的斯佳丽从不低头,看着我的斯佳丽任性却始

终坚强,看着我的斯佳丽慢慢慢慢地,失去了最爱她的瑞特……

我的泪,终于掉下来。

“我们可不可以不勇敢/当爱太累梦太乱没有答案/难道不能坦白地放声哭喊/要从心底拿走一个人很痛很难”

我的斯佳丽,我想我终于读懂了她,她是一直在用那样的勇敢来遮掩自己的不勇敢,来让自己坚持走下去呵!走投无路的时候,不是后退,即使面前绝境,也一样义无反顾。 泪水中的我彻底崩溃,就让今晚的回忆将我淹没,就让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再好好地想你一次。我们都有权利不勇敢,但勇敢更是我们的义务,我的斯佳丽,对么?

毕竟,太阳会升起、花会开的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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