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制意识 做守法公民

增强法制意识 做守法公民

张雪志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在国家的经济建设日新月异的同时,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侵入了我们的身边。你们是否能在这场信息狂潮中将正确与谬误分辨清楚?或许你们中的很多人在扪心自问后将遗憾地回答:不能。 近年来表少年犯罪的案件却在不断增加,有多少青少年犯罪就有多少家庭的悲剧在上演!

从很多案例中可以总结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

1、自控能力差,表现在暴躁、易怒、过份倔强,老师讲的不听、很烦躁,对着干。在现在这个年龄段,同学们都喜欢用自己的思一套思维模式处理问题,将家长、老师、学校排除在外。自认为这样就叫做“成熟”!但因为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还很稚嫩,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为违法或犯罪的行为打开了大门。

2.江湖义气

江湖义气通常以老乡,寝室、班级为背景,形成团体互相支援,把一些本来不大的矛盾扩大化,从而与别的同学斗殴,情节严重的还去冲击老师。有的女同学出现矛盾就叫男同学帮忙,男同学就叫社会青年来帮忙,事情越搞越大,越搞越黑。

同学们,让我们先来看看这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血淋淋的案例吧。黄某曾是一名来自重点中学的学生,个性外向,擅长体育,也颇有领导能力。但他并没有把自己的优点用在创造佳绩或团结同学上,而是搞出了一个“二十一兄弟”的组织。黄某成了“老大”,觉得自己威风八面,连上学都要带着一帮“小弟”。20xx年,黄某因为一些言语纠纷,和几个社会青年发生了冲突,很快吵架就升级成了斗殴。这场打斗的结果当然是惨重的——黄某手持木棍,一通乱打,将对方一个名叫李某的青年打成重伤,还没等送到医院,就结束了年轻的生命。黄某就这样成了一个杀人犯,在逃亡了短短一个星期后,还是被公安机关逮捕了。在狱中,他流着眼泪写下长达数万字的“悔过书”,在悔过书的最后,他这样写道:“尊敬的法官,此时此刻我多想回到学校去继续我的学业,能给我这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吗?”但法不容情,黄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他再也没能重新走回那熟悉的教室。“江湖义气”就这样毁了一个少年,让他从前途无限的优等生变成了锒铛铁狱中的重刑犯。这难道不发人深省吗?

同学们,我想你们都知道,人生最大的痛苦和悲哀莫过于失去自由。黄某也曾有过美好的学生时代,也不是生来就是坏孩子,也曾是优秀的好

学生,但正因为他没有严格要求自己,结交了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贪图一时的享受,沾染上了一些坏习惯,才最终沦为失足青年,可以说致使他走向犯罪的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是他自己首先放弃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放弃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放弃了对自由和人生的正确追求,也就放弃了自己,这教训是无比惨痛和深刻的。

目前,在我们身边,也有极个别同学不珍惜这段美好的青春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存在着厌学、旷课、打架、衣着不整、吸烟、沉溺于网络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你们或许认为,这些都是“小问题”,但我却要说,千里之堤往往毁于蚁穴。遵纪守法要从小事做起。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英国著名文学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将遵守纪律的道德观念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重的小事做起。

我希望,同学能以这些反面事例为戒,洁身自好,严格要求,追求健康高尚的生活,正视自己的不足,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自己的一生奠定良好的基础,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守法。

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

 

第二篇:增强法制意识,争做合格小公民

增强法制意识,争做合格小公民

——砖井镇中心小学 龚艳艳 联系电话:4420111 我是一名乡村小学生,在学校这几年的学习中,我深深地感受到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教育已搬上了学校的议事日程,并越来越被学校所重视。党的十五、十六大以后,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这一新的学校管理理念被众多学校认可并付诸实施,我们乡村学校也不例外。由此可见党中央及各级政府、学校对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视与关心及青少年增强法制意识的重要性。我们少年儿童是弱势群体,由于年轻幼稚,缺乏社会阅历,思想不成熟,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阶段,既容易学好,也容易上当受骗。所以迫切需要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保护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思想政治道德。我以为做一个社会主义的好公民,心中必须高悬两盏灯,一盏是“法”,一盏是“德”。

古往今来,凡是稍有成就的人无不奉公守法,无不内圣自持。无数的先辈用他们的高尚情操融就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法”作为一种强制性的规范,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发重要的角色。法律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全部领域!社会主义法制是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学校是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基地,更需要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使法制教育取得实效。各位老师言传身教,以身作则,认真系统地学习贯彻法治精神和法律要求,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我们,促进我们法律意识的养成。而我们每一位同学,都要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将自己的言行约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处理好知法与守法的关系,自觉遵守社会的公共秩序,爱护社会公共生活环境,爱护人类共有的家园。

与“法”背道而驰则是违法,是犯罪。根据资料显示,我国未

成年人的犯罪人数呈现出逐年增多,并且向低龄化、团伙化发展的趋势,对社会稳定造成了危害。有些中小学生受不良风气的影响,崇尚时髦,到社会上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出入舞厅、网吧,吃喝玩乐,寻衅滋事,只要他们觉得刺激好玩的事情都想去尝试,这样的结果势必是严重扰乱了社会的治安和一方的平安,甚至要走上犯罪的道路。他们的人生刚刚开始,鲜嫩的花朵却过早地凋零!究其原因,除了家庭、社会的因素,更多则属于道德的沦丧,法制意识的淡泊!当无知的少年将沉重的铁榔头挥向生身父母,当一群青少年为哥们义气持刀、铁棍等器械展开了一场大规模的斗欧,被送上被告席,当花季的少年踏上永久的不归之路,社会奏响了高墙下的挽歌。我们不禁要大声疾呼:道德的回归,普法的深入!

法律是严肃的,教训是深刻的。无数血的事实证明我们的成长离不开法,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法》来到保障我们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同时提出需要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青少年的抚养权、受教育权神圣不可侵犯,并享有公民的一切合法权利。我们应该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做到知法、守法、用法。只有知法,具有法律意识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才能在社会生活中营造文明和谐的氛围。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难以想象,如果失去了法律的制约,社会将是何等地混乱!如果每个人都能以“法”来导行,以“德”来助行,那上古传闻的“不治之治”就将成为现实。有德无才是庸人,有才无德是佞人!时代呼唤德才兼备的四有新人!而作为四化接班人的我们,“知法守法,修身立德,勤学苦练,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因而,当乘客纷纷拥向公共汽车时;当马路上红灯亮起时;当同学遇到困难时;当我们为了一点小矛盾而想挥出愤怒的拳头时;当我们为了满足不该有的贪婪而把手伸向别人的财物

时;当我们为了所谓的朋友义气而忘记了是非黑白时??请点亮心中的“法律和道德”的明灯,指引我们走出迷途。

美好的世界要充满爱,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现代法律意识和德育观念,已成为衡量人才素质的重要指标。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要依靠更多的具备良好法律素质和德才兼备的劳动者与合格公民。目无法纪必将导致行为的偏差,心中无德怎能做到奉公守法?少年朋友们。时代呼唤法律,时代呼唤道德!让我们携起手来争做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的合格小公民,为祖国的繁荣昌盛,为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为创建平安的家乡——定边而共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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