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素材:复旦投毒案给予我们的反思

作文素材:复旦投毒案给予我们的反思

写作佳苑

05-26 0631

作文素材:复旦投毒案给予我们的反思

【事件回放】

20xx年4月1日早上,复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在宿舍喝了一口饮水机中的水,觉得味道不对,以为水过期了。为了避免别的同学喝到,他倒掉剩余的水,并清洗了水桶。当天下午,黄洋出现发烧、呕吐等症状。医生以为是肠胃炎,就给他做了抗菌的点滴治疗。没想到,黄洋的情况逐渐恶化,并出现了肝肾衰竭的症状。4月8日,黄洋陷入昏迷,生命垂危。4月9日,警方介入调查,在黄洋宿舍饮水机残余饮用水中找到少量N-二甲基亚硝胺,但此时,毒药已经严重损毁了黄洋的肝肾。4月16日,黄洋与世长辞。,

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黄洋的室友林某,并将其带走调查。警方初步查明,林某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和黄洋关系不睦,心存不满,经过预谋,在3月31日中午,将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到寝室,注入饮水机,最终夺去了黄洋的生命。

【观 点】

○人民日报在其官方微博上发表评论:

令人恐怖的不是有毒物质,而是人心。从19xx年清华大学、19xx年北京大学两起铊盐投毒案,到20xx年马加爵案、扬州大学秋水仙碱投毒案,再到20xx年中国矿业大学铊盐投毒案,那一颗颗漠视生命的心,一颗颗扭曲的心灵,震惊社会。

○人民日报微博在其知名栏目“你好,明天”对此事发表评论:

教育的本质是爱与责任,一颗冷漠的心如何理解生命的意义?要成才,先成人,这句话对教书育人的学校和望子成龙的家长而言非常重要,对在大学校园里的莘莘学子而言更为重要。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姚建龙评论说:

从披露的案情看,投毒的水桶至少是寝室同学的公共饮水源,受害对象明显具有不确定性。从这一点至少可以看出,他对他人生命是何等的漠视,折射出生命教育在年轻学生群体中的严重缺位。

○著名教育学者熊丙奇谈复旦投毒案——知识与德性的错位:

一个人的学历代表他的学习经历,而无法反映他的人格、身心状况,而人格的教育、身心的教育、心理的教育,才是对一个人起到更大作用的教育。如果我们只关注一个人的学历,关注一个人的知识,结果可能就是他有知识没有文化,或者说有知识没有教养,这种情况,一次又一次地在一些校园极端案件里体现出来。因此,我们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或者社会教育一定要对此予以重视,除了对学生进行知识教育外,更应该关注学生的人格教育、生命教育、生活教育、心理教育。只有真正重视这些教育,才能让学生既有知识又有文化,而不是有才无德,而有才无德,知识可能成为迫害他人的工具。

【深度剖析】

1.教育缺失,造成道德滑坡

投毒杀人,伤天害理,林某的行为除了令人憎恶,令人震惊,也发人深省。学习学到研究生阶段,又是在复旦这样的名校,用通常的尺度衡量,林某无疑是个人才。然而无可争辩的事实是:林某成了“才”,却没成为“人”。这个强烈的反差,又一次为教育敲响警钟。

一个人可以成不了“才”,但必须成“人”。让一个人成为“人”,是教育最根本的使命。可惜的是我们不少学校的教育价值取向发生了很大偏差。悠悠万事,分数唯大,只要成绩上去,就可“一俊遮百丑”;分数是硬指标,德育是“软任务”,即使学生身上已显出精神苍白、道德滑坡的端倪,也熟视无睹”。小学如此,中学如此,大学还是如此;既然智育成了“第一”甚至“唯一”,所谓健全人格,自然成了镜花水月。

而在家庭中,一些家长同样把“望子成龙”演绎为“别的全是假的,分数才是真的”。同时还教孩子睚眦必报,孩子与同伴闹了矛盾,向家长诉说,家长不但不善言劝导,反而唆使:窝囊废,你没长手,不会打他?还有家长,把安徒生童话也列入“禁书”,理由是“丑小鸭”“美人鱼”会把孩子看傻,以后长大进入社会会被人欺负。在家长的耳提面命中,冷漠、自私已成许多孩子的通病。凡事以自私为圆心,以自利为半径,没有“好处”便弃如敝履;遇到批评,立马回应“少来这一套”。

只育“才”,不育“人”,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都进入了教育的误区。学生在潜移默化中被植入了扭曲的价值观,只要碰到“临界点”,马上发作,极端者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只育“才”,不育“人”,结果必是“人才两空”。那些品德不佳而技能超众的所谓人才,一旦误入歧途违法犯罪,更恶更毒,危害性更大。

2.病态人格,致使心灵扭曲

追根溯源,这几起校园案件的“凶手”都是病态人格,有心理疾病,口角、不顺等只是血案的促发因素。

一些看似鸡毛蒜皮的小矛盾,如果得不到及时化解,日积月累,就会诱发心理疾病,致使心灵扭曲。复旦毒杀案,让人们想起了渐被忘却的“马加爵杀人案”。据三亚市公安局一位民警透露,打牌时,有人说马加爵作弊继而发生了口角,大家就把马加爵曾经的种种“劣迹”都说了出来,甚至还提到“吃饭时,连你的老乡都不愿叫你”之类的话。这使得马加爵彻底爆发,进而酿成血案。

调查表明,近40%的大学新生和50%以上的毕业生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其中“人际交往、学习压力、就业压力、情感困境”是最为突出的四大“心病”。如果不能及时疏导、医治这些心病,任由其发展,就可能出现下一个“马加爵”。

3. 环境影响,带来不良后果

著名的“路西法效应”告诉我们:人们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而作恶。即在恶的环境,再好的种子也会受到影响,最终开出恶之花来。现在的社会,到处充满竞争,校园也概莫能外:入党要争、奖学金要争、贫困生名额要争、荣誉要争、选调生要争、先进分子要争,连当个班干部也要争,学校推荐工作的名额也要争……学生们为争这些荣誉,常常弄得耳红面赤。

其实许多竞争的名目,实则无关人品,甚至无关学术,只是有利于学生将来的就业与升迁。所以,这种机制根本没法培养出大师级人物。相反,会培养出一大批思想有问题的人,他们非常功利,做事不择手段,以确保自己在竞争中处于优势。

有竞争就会有输赢,有输赢就会有心理失衡,心理失衡就可能有反常行为……黄洋与林某之间的恩怨,可能缘于两人之间的竞争:两人成绩都很好,他很有可能是为了出被黄洋盖住“光辉”的恶气,但方法不是通过努力去超越竞争者,而是通过违法手段干掉竞争者。

复旦大学投毒案引发我们的思考很多很多,全社会都应进行反思:究竟这起案件反映出哪些病态的社会现象,我们该如何去面对,去解决。

【时文选粹】

从复旦投毒案看攻击型人格的养成

昨日,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警方初步查明,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林某因生活琐事与同学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经预谋,3月31日中午,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水槽。4月1日晨,黄某饮用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后经医院救治无效于4月16日下午去世。

此案不仅在复旦校园内引起震动,也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案情逐渐明朗之后,人们开始进行反思。有人说,学生能够轻易将剧毒化合物带出实验室,说明学校对危险物品的管理有漏洞,校方应该承担责任。有人说,因为生活琐事就投毒杀人,说明学校的教育方式有缺陷,校方乃至整个高等教育界都应该深刻反省。

这些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尽然。学校当然应该严格管理剧毒实验物,不过一个处心积虑害人的凶手通常是有办法躲过常规管控措施的。而且,就算他拿不到有毒化合物,他仍然可以选择其他方式杀人。中国的整个教育体系都有重知识传授而轻心理教育和人格培育的痼疾,不过要让庞大的教育体系为单一的反常事件负责,多少有些牵强附会。实际上,林某做出这种骇人听闻的事情,还是要更多地从他的个人修养和人格养成中找原因。而他扭曲的性格,也可能是与他经历、处境和性格相近的一群人所共有的。

从林某的行为方式和他的亲友同学反馈的信息看,他在疏解焦虑、自我调节方面存在缺陷。林某的家人都认定他是善良的孩子,从不争强好胜,受了委屈只会告诉家人,“绝对不可能害人”。林某的同学说他与黄某并无大矛盾,是正常的室友关系。也就是说,当林某身边的人都认为他正常,不会有出格之举时,他已经暗自下定了害人的决心。通常来说,一个人只有在内心压力或者愤懑大到无法排遣时,才会动用极端的手段。而林某在私人空间里写下的一句话“要有一种执著:骂粗口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唯有武力”,恰恰印证了他平静的外表下有一颗并不平静的心。

警方初步查明,林某是为了生活琐事导致的不和而加害黄某。这说明,林某既无法自我宣泄郁闷,也找不到正确的方法处理人际关系。同处一个屋檐下,免不了互相磕碰,同学之间有些小矛盾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正常情况下,矛盾双方可以通过谈心、谈判、协商来解决问题,或者找第三方来调解纠纷,血气方刚的男生甚至会先打一架,再达成某种动态平衡。即便是互不原谅,不相往来,也极少有人必得除掉对方而后快。林某仅仅因为生活矛盾就郁积难解进而杀人,这实际上是一种交际缺陷和人格障碍。

不能自我调节心理,也不能化解人际矛盾,这种病态人格要从林某的成长经历中找根源。不管是怎样的经历造就了他,行凶前的他已处在孤僻的状态中,无法摆脱自我纠结的圈禁,也无法从外部力量中得到救赎,直到内心发生异变。林某毒杀黄某的悲剧已经发生,不可挽回,令人忧虑的是正在茁壮成长的青年人中,还有多少人被流放到了心理孤岛上,变得越来越有攻击性?父辈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孩子,老师重于教课无暇心理辅导,情荒义疏的社会加重了人际隔膜,虚拟空间的壮大稀释了现实交往,所有这一切都不利于青少年阳光心态和交际能力的生成。

这就给全社会提了个醒:不能仅仅给孩子以物质供养和知识哺育,心理健康和人格培育也极其重要,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越来越重要。重智商开发更重情商培养,应该成为从家庭教育到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共有理念和共同行动。

 

第二篇:反思复旦大学投毒案

反思复旦大学投毒案:文明以尊重生命为起点

“复旦学生投毒案”成一周微博热点

在4月15日以来一周左右的时间里,“复旦学生投毒案”成为网络上非常热门的一个话题。

4月15日当天,一条名为“复旦大学研究生疑遭室友投毒入院”的报道受到媒体及网友的广泛关注。4月15日起有关“复旦学生投毒案”的报道持续升温,4月16日起就在网络上形成了较为明显的舆情热点。在延续了一周左右的较高区间的舆论关注热潮之后,事件相关舆情热度正在逐步回落。

4月15日以来“复旦学生投毒案”话题微博关注度

4月15日,复旦大学官方微博通报称,“4月1日,我校一名2010级在读医科研究生出现身体不适。4月11日,上海警方在该学生的寝室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4月12日,基本认定同寝室某同学存在嫌疑。”16日下午,复旦大学将其新浪微博官方账号的校徽换成黑白色,“怀着万分沉痛的心情”发布通报:“研究生黄洋同学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15:23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家长失去爱子,学校失去宝贵学生,我们表示沉痛的哀悼!”

当天此话题就引发众多媒体和网络上热烈讨论,相关微博超过4000条,而复旦大学官方微博通报此事的微博也成为15日、16日热度极高的热点微博。其中16日相关微博超过14.7万条。

4月16日复旦大学官方微博发布微博称,当日15时23分黄洋经抢救无效在医院逝世。

从4月15日黄洋遭室友投毒入院到4月16日黄洋逝世,众多网友在微博上点起蜡烛来表达对这位复旦研究生的同情与哀悼。@央视新闻发起的“黄洋,今晚我们一起送别你”的活动更是引发20多万网友转发,7万多网友评论。

4月19日下午,“警民直通车—上海”发布微博称: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该微博称:4月11日,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复旦大学保卫处报案:该校枫林校区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某自4月1日饮用了寝室内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身体不适,有中毒迹象,正在医院抢救。

上海警方接报后立即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某同寝室同学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依法对林某实施刑事传唤。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经警方初步查明,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经事先预谋,3月31日中午,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水槽。4月1日晨,黄某饮用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后经医院救治无效于4月16日下午去世。

黄洋室友作案动机被网友热烈讨论

据媒体报道称:在黄洋“疑遭室友投毒”的说法经上海警方证实后,引发众多网友对此事件的关注。新华社对外部官方微博@中国独家报道作出补充:“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遭投毒后,在开始几天无法判断毒素,治疗不起作用,直至第9天,其师兄收到一个陌生短信提醒注意一种化学药物,才让案情获得重大进展,警方依此很快查到了犯罪嫌疑人、黄洋的寝室室友林某。目前林某已被刑拘。”

黄洋在中毒住院期间,受害人好友哭泣说:“受害人是我好朋友。周五去看他已经完全认不出来,全身很肿,管子里呼出的都是血泡。哭了好久,至今不敢相信,短短一周好好的人就没了。更没想到竟然是被人下毒。这是一起令人发指的犯罪。下毒人是好友的室友,放了10倍剂量的实验用药在饮水机里,导致好友几天内迅速肝衰竭肺气肿继而脑死亡。太可怕了。”

东方早报的记者了解到,导致复旦研究生黄洋中毒的物质初步确定为N-二甲基亚硝胺。该物质毒性强,常用于医药及食品分析研究,可在实验动物中人为制造肝损伤的模型。较小剂量的长期暴露也可能增加肝癌风险。普通医院并无库存,一般由课题组购买。

黄洋逝世后,其父母明确同意警方进行尸检,尸检结果将成为重要的案件证据。据接受调查笔录的黄洋同学透露,林沐已供述了下毒的动机。但上海警方表示,由于案件仍处侦查阶段,并

未对外披露林某作案动机等相关信息,请公众切勿盲目揣测和传播。

在4月19日之前的时间里,尽管上海警方称复旦投毒案件仍在调查之中,作案动机并未对外披露。热帖网友们仍然纷纷发挥想象,扮演着现实版的“福尔摩斯”,通过只言片语“饶有趣味”地寻找着林沐投毒的作案动机。首先是“嫉妒说”,网络围观者纷纷推定就是“直升博士生”让黄洋招来室友杀身之祸。但复旦大学回应二人专业不同医院不同,不存在竞争关系,因此嫉妒的说法并不成立。其次广为流传的是“误杀说”, 据复旦大学学生透露,“听到导师说是误杀,寝室里住了3个人,林某投毒要杀的是另一个人,结果黄洋误喝了水。”尽管官方未证实这一消息,但有知情者以“第三人不常在宿舍住”否认这一说法。再次还有诸如“实验说”、“情感纠葛说”、“玩笑说”多属于无稽之谈。但仍有不少媒体引用网友对此事的种种猜测,并将之加以清晰的黑字粗体大标题,以吸引网友们的注意力。

媒体报道还需坚守职业道德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陈承认为:“投毒案,我很排斥对于所谓动机的调查。这部分的职责在警方,媒体一没能力二没权力去调查动机,破案是个需要确实证据的过程,除非媒体占有与警方一样多的书证、物证和科技侦查手段,不然任何关于动机的描述或暗示都是无效的。一般人传播也就算了,这点上媒体其实应该能做更认真的核实。”

复旦投毒案发生后,林沐的姐姐曾发短信对媒体说,“弟弟善良,不可能害人。希望媒体据实报道,凭良心办事。”黄洋的父亲也曾经说,“在没有证据之前不能冤枉好人”。再加上对那个帮助诊断黄洋病因的“神秘短信”,网友“连鹏”不禁评论说:“感觉案情蹊跷。希望警方查清楚,可别在舆论压力之下,冤枉了好人。另外,应该做无罪推定,尤其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也希望媒体不要大肆公开个人隐私,要保持客观和公正。”网友“雅典娜二叔”也如此说道:“我们见识了网络的力量,每个人的参与和围观致使整个事件无限波及,于是我们都成为浪潮中的乌合之众,而事件的发展最终也无法控制地坏下去。过分揣测“复旦投毒案”是集体无意识的表现。”

据媒体报道,复旦投毒案未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也上演令人震惊的大学生“同室操戈”血案。而在4月17日南昌航空大学。而如同济大学中文系教授张生评论说,“对于此次案件,请不要过分夸大和炒作。对于出现在大学里的这类不幸案件,一方面我们要反思,但作为旁观者,大家也要多一份悲悯,让逝者安息。”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徐达内也在回顾此事件发展以来的媒体报道轨迹之后指出:“媒体应当恪守中立客观的准则,拒绝过度的推测、引申,我愿与同行共勉。” 折射校园生命教育教育缺位

复旦投毒案发后,黄洋的系主任发出“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哀恸。兄弟之间本应该相亲相爱,而“同室操戈”却

显现出人性的残忍。网友“逸小涵lu”评价说:“一位上过大学的高素质的人,怎么会对自己的室友下的了手?”网友“花与Lidiya”评价说:“真是痛心了。历史重演,道德沦丧到没有底线,对自己的室友投毒,下如此恨手,不应该是一个高知识分子做出来的事情”。新华社在其官方微博“新华视点”发表微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任何理由在生命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生存和竞争的压力再大,人也应有底线。有外在知识无内在约束,教育应反思。”

案件发生后,有人马上联想到上世纪90年代发生在清华大学的铊中毒案。人民日报在其官方微博上发表评论:“复旦大学投毒案受害人黄洋离开了祈福。令人恐怖的不是有毒物质而是人心。从19xx年清华大学、19xx年北京大学两起铊盐投毒案,到20xx年马加爵案、扬州大学秋水仙碱投毒案,再到20xx年中国矿业大学铊盐投毒案。那一颗颗漠视生命的心,一颗颗扭曲的心灵,震惊社会。”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姚建龙评论说:“从披露的案情看,投毒的水桶至少是寝室同学的公共饮水源,受害对象明显具有不确定性。从这一点至少可以看出,他对他人的生命是何等的漠视,折射出生命教育在年轻学生群体中的严重缺位。” 4月18日,著名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以“复旦投毒案:知识与德性的错位”为题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他指出:“目前整个校园,学生发生冲突以后往往喜欢用武力和暴力解决问题,反映出学生的生命教育的

缺陷。生命教育重于泰山,学校需引导学生重视生命的价值,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与身心健康,以人为本,让学生真正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学生心理教育亟待加强

熊丙奇指出,复旦投毒案折射出当代大学生知识与道德的错位。由于我们只关注一个人的学历和知识,而缺乏对大学生心理健康、道德水平的关注,最后结果可能就是他有知识、没有文化,这样一系里校园极端案件便发生了。大学生的心理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首先,有才无德。一个人的学历是代表他学习经历,反映了他知识教育一方面的成果。而无法反映出他的人格、身心,而人格的教育、身心的教育、心理的教育,这些教育才是对一个人起到更大作用的教育。其次,功利主义。无论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都指向功利的功能,非功利的价值渐渐淡薄。具体表现在中小学阶段,很多学校追求的是升学的目标。进入大学之后,学生的目标也是为了就业或者考研、出国。整个教育会陷入严重的功利化氛围当中。第三,漠视生命。我们在教育过程中,对学生尊严的意识、尊重他人的人格、保护自我这方面的教育是比较缺乏的,因此遇到矛盾的时候,学生可能就会采取非常过激的手段来进行处理,甚至根本就没有想到过面对的是一个鲜活的生命。 学生的身心健康关乎着整个社会和民族的未来。学生心理教育需要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多管齐下,每一个人都责无旁贷。首先,学校应该采取措施来应对学生的心理问题,比如说开设相应

的心理咨询的课,普及心理的一些知识,同时完善学校的心理服务机构,及时了解掌握学生一些心理的问题,给他们进行相应的救助。其次,学校、家庭应该关注学生人际交往的能力。尤其在家庭中,父母应该改变包办代替一切的家教思维,应该把学生作为是未成年的社会公民对待,应该建立起平等沟通的关系。而在学校的集体里,老师应该引导同学平等相处、宽容相待,及时发现同学之间人际关系的矛盾,采取有效措施来化解这些矛盾,从而提高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第三,社会需创造自由、公平的竞争氛围,给学生以多元、个性的发展空间,让学生真正实现多元选择。我们应重视社会环境对学生成长的影响,从而减少极端个案的发生。

“感谢同学不杀之恩”成网络流行语

近日,关于高校凶案的报道接二连三:复旦大学投毒案沸沸扬扬,南航金城学院一男生被室友捅死,南昌航空大学一宿舍发现一具腐烂男尸,江苏科技大学一校区发生一起凶案。网友纷纷感叹:真是惹谁都不要惹舍友!真心感谢我曾经所有的同学们,谢谢你们的不杀之恩!“防盗防火防舍友”、“惹谁都不要惹舍友,谢谢同学不杀之恩”的调侃一度成为网络流行语。仅新浪微博上的“微话题”讨论就有超过13万条。

网友“推开君”调侃说“:大学越来越像杀手培训基地了。现在回想起来,真是惹谁都不要惹舍友!真心感谢我曾经所有的同学们,谢谢你们的不杀之恩……”网友“酋长”评论说:“感

谢我大学同学们的不杀之恩,感谢我单位同事的不杀之恩,感谢我身边能对我下手但是没下手的人们,突然感觉这个世界好危险。”网友“尼古拉斯_买买提”说:“ 珍爱生命,远离大学!感谢同学们几年来的不杀之恩。”

尽管“感谢同学不杀之恩”只是一句调侃,但也有作家提出,“在案件尚未查清的日子里,网友口无遮拦地调侃凶案甚至随波逐流地夸大凶案带来的危害,不仅制造了社会恐慌与紧张,同时也是对生命的漠视,对逝者家属的二次打击。感谢舍友不杀之恩的调侃并不可取。”

这位作家说的也许有点过于严肃了,大学毕竟仍是一个充满友爱的地方,正如网友“想瘦的小李飞胖”评论说:“ 虽说大学是人生的驿站,但这一站遇到的人,经过的事则是一辈子的财富。借用现在的话“感谢同学的不杀之恩“,我们才有这么久的回忆和陪伴。”

微评论:要成才,先成人

4月20日凌晨,人民日报微博在自己的知名栏目【你好,明天】对此案进行点评指出,教育的本质是爱与责任,一颗冷漠的心如何理解生命的意义?要成才,先成人,这句话对教书育人的学校和望子成龙的家长而言非常重要,而这句话对在大学校园里的莘莘学子而言更为重要。

@人民日报:【你好,明天】即将过去的这一周,几起校园命案令人痛心。当年轻的生命匆匆消逝,人们不解:到底是何样的

怨恨,竟然要以毁灭他人的生命来平复?教育的本质是爱与责任,一颗冷漠的心,如何理解生命的意义?要成才,先成人,这句话说给教书育人的学校,也说给望子成龙的家长。

凯迪网则在此案的舆情观察中指出:高校教育中“尊重生命敬畏生命这一课尤其需补上。而且该案所引发的反思不能仅仅止于教育层面。”

【舆情观察:复旦大学投毒案,到底该反思什么?】作者认为,高校中的这些暴力事件并不代表中国大学生的素质面貌。从某种意义来说,犯案大学生对生命如此冷漠,更多与家庭和学校的教育脱不了干系,尊重生命敬畏生命这一课尤其需补上,而且该案所引发的反思不能仅仅止于教育层面。

案件回放

4月1日 :复旦2010级研究生身体不适入院

4月1日,复旦大学一名在读医科研究生突然患病,病情严重。复旦大学官方微博称,经上海警方通报,在寝室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并认定同寝室某同学存在嫌疑。复旦大学官方证实了这一消息。

4月9日:神秘短信带来案情转折

在医院救治中,医生一直不确认原因。直到9日,事件出现重要进展。黄洋的师兄孙某收到了一个陌生人发来的短信,提请注

意一种化学药物,周围有人常在用。案情现重大转折。 4月11日 :警方在寝室饮水机检测出某有毒物

上海警方通报,在该学生的寝室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

4月15日 :警方基本认定同寝室同学存嫌疑。并将其刑拘。 4月16日 :黄洋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中山医院去世。

报刊评论 人民日报:要成才,先成人

要成才,先成人,一个心智健全、人格高尚的人,其之于社会的作用,恐怕是大于那些学富五车、却不惜为了自己而损害他人利益的人。 京华时报:复旦投毒案的痛与惑

如果真要从黄洋的不幸个案中检讨中国教育到底缺失了什么,那大概不是什么专业性的“关注学生心理”,而是在更大范围内的人文教育的荒芜与缺失。 新华网:复旦投毒案的悲剧为何发生?

从清华女生铊中毒案件,到这起骇人听闻的悲剧,因心理问题导致的校园投毒案屡屡上演,人们急切呼唤:我们的校园心理“牧羊人”在哪里? 重庆晨报:复旦投毒案引发人伦再思考

无论从哪一个方面看,这都是现在和今后高校管理者必须面对、不容忽视的公共命题。由此引发的人伦、医学伦理乃至高校学生人际关系问题的思考却是普遍、恒久的。

背景资料:

反思复旦大学投毒案

黄洋,男,27岁,生于19xx年,四川自贡人。复旦大学医学院2010级在读研究生。20xx年4月16日,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中山医院去世。

不久前曾在耳鼻咽喉科博士录取考试中取得第一名,刚刚获得直升博士生机会。

来自四川小县城,父母下岗,母亲体弱多病,家里欠下了大笔钱。 曾因此欲放弃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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